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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剑三]壮哉我唐家堡 完结+番外 (墨殊)


  自家手足无措的小姑娘实在是太可怜了,陆小凤叹了一口气,从她怀里将那个孩子抱了过来。同样很熟练的抱着孩子拍了拍,陆小凤伸出一根手指任由那孩子攥着,不一会儿的功夫,那孩子便安分了下来。
  唐天娆惊奇的看着自己小凤凰,脸上就差没有写上“你是什么时候掌握这项技能的”了。陆小凤看了她一眼,轻笑道:“阿娆,天倾那小子从小就爱缠着你,你却玩腻了就要丢给我的。”
  膝盖上插满了箭,唐天娆无声掩面,表示不想说话。
  两个孩子生的太像,为了区分,他们的小襁褓除却颜色不一,上面还有他们的爹亲手绣的不同的图案。绣着松鹤的是靛青色襁褓里的是哥哥,而绣着梅兰的月白色襁褓里则是弟弟。
  唐天恒指了指陆小凤怀里的孩子,说道:“这个应当是弟弟,他们来的时候穿的小衣上绣着字,是兄弟二人的名字,哥哥随母姓,叫花无缺,弟弟则随父姓,叫江晚余。不过他们来的时候都尿了,我好容易才给这两个孩子收拾干净。那司空摘星真是不靠谱!”
  唐天娆凑到自家小舅舅身边瞅了瞅,又往自家小凤凰那边瞧了瞧,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坏笑道:“花无缺,哎好巧,这小家伙姓花哎。”
  “阿娆。”陆小凤的手顿了顿,转而无奈道:“花公子目盲但与常人无异,这是他辛苦练习,并不是什么天赋异禀。你若是丢个孩子给他照顾,这是给人平添麻烦。”况且,陆小凤也不觉得他的阿娆适合和花公子开这样的玩笑。
  陆小凤垂了眉眼,可是唐天娆却大抵知道这是这个男人在吃醋。不由的笑出了声来,唐天娆故意道:“哎呀,本来我也没有想做什么啊,不过咱俩在家蹲了半年了,该出去转转了吧?”
  人是很奇怪的生物,平常唐天娆不在的时候,唐无乐每天想闺女想的都要吃不下去饭,而唐天娆整天在他身边转悠的时候,唐无乐反而有些不耐烦。远香近臭,正是这个道理。
  唐天娆这次在家呆的时间有些旧了,身上的“宝贝小闺女”光环差不多要褪去了。如今唐无乐每一次看见唐天娆在他面前晃悠,就总想训斥她几句,让她好好练功,不要整日无所事事。
  天知道,唐天娆可是整个唐家堡里每天射出第一箭的人,比之那些她的兄长,她每日都要早起半个时辰练功,之后还要晃悠去外门,寻找栽培那些好苗子。而如今,随着她年岁渐长,唐家上下大到商贸往来以及刺杀任务的安排分配,小到一饭一蔬,鸡毛蒜皮,她事事都是要了然于心。
  唐无乐说唐天娆整日无所事事,唐天娆还真的想哭粗声来,撒泼打滚的控诉她家小舅舅无情无耻无理取闹。
  如今既然唐天娆主动提出要出去,唐无乐便想起了几日之前底下传回来的消息。会屋取出了一个信封,唐无乐对唐天娆说道:“既然要出去,那顺便去创造点儿价值吧。”
  唐天娆接过信封,并没着急拆开,而是反问道:“主顾是?”
  唐无乐却不耐烦细讲,直接挥了挥手,对唐天娆道:“你看了信封就明白,是先去江南还是直接去山西,你自个儿决定。”
  洁白的手指夹着信封抖了抖,唐天娆冲着陆小凤扬起了一抹笑,挑眉道:“我们走,小凤凰。”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梦之花姑娘的地雷,么么哒~
读作“大金鹏王朝”写作“虐死某只燕子”的剧本要开始啦。

  第91章 木兰舟上如花女。

  第九十一章。木兰舟上如花女。
  江南百花楼。
  四月的江南,指间似乎都氤氲着丝丝缕缕的水气。在这座临街的小楼里总是不缺少盛开的繁花。一个身着蓝色衣衫,脸上带着银色面具的女子斜坐在窗台边上,低头伸出指间拨弄着面上的一朵柔白小花。
  “陆……咳咳,阿娆,你就是再戳弄它,我也是不会同意让你把这花拔走去制毒的。”花满楼压住自己脱口而出的一句“陆兄”,有些无奈的对唐天娆说道。
  其实花满楼有的时候也会觉得奇怪,自己识人的本事其实不弱,至少这么多年来,他是第一次如此频繁的认错两个人,更何况这两个人还是一男一女。
  花满楼对于不熟的人,都是靠他们的足音,呼吸的频率等去辨认。而对于熟悉的,他则是靠着一种本能和直觉。每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场是不同的,花满楼对于熟识的人用气场去辨认,几乎从没有出过差错。
  之所以是“几乎”……是因为陆小凤和唐天娆原本就形影不离多年,彼此还有那样的羁绊,两人之间的气场相互缠绕,彼此影响,最终养成了一种无须言说的默契。这也无怪乎花满楼总是错认了。
  并不意外花满楼的花,唐天娆叹了一口气,嘟囔道:“花满楼,你果然是爱花之人。”收回了还在蹂躏花满楼的花的手,唐天娆促狭道:“我制毒用不得,你酿酒就用得?”
  制毒和酿酒,这能相提并论么?
  花满楼失笑,很好脾气的举起手里的瓶子晃了晃,对唐天娆道:“那,这百花酿阿娆还是不要喝了罢,明年我也不必酿了。”
  唐天娆连忙起身去够花满楼手中的酒壶,冲着花满楼拨浪鼓似的拼命丫头。陆小凤原本坐在桌子旁边,看着他家阿娆开始动手,他微微皱起了眉头,而后起身握住小姑娘的手。将小小的手团进自己的手心,陆小凤对花满楼道:“花兄见笑了。”
  对于这种惨无人道的虐狗行为,花满楼只是摇头轻笑了一下,转而将刚刚在井水里湃过的酒壶递给了陆小凤,而后道:“陆兄也尝尝罢。”
  比起唐天娆,陆小凤并不是那么嗜好杯中物,曾经年少,他还是一杯就倒的体质。不过到底近朱者赤,他这些年被唐天娆和唐无乐轮番历练,已经能够喝一些了。点了点头,陆小凤去桌边摆好了几个杯子,一一往里斟上了些许花满楼的百花酿。
  百花酿的确是百种花酿造而成,不过却是蒸馏过的,大多繁花只取香气。花满楼试了几次,终于得到了最适合的方子,如今这淡粉色的酒液一倾倒而出,空气中便迅速弥漫出一股似蜜似果的味道。
  这样的酒,最宜用味道清淡的干果蜜饯佐之,然而唐天娆却偏生要用一道紫苏梅子姜,一道辣椒酸枣粒才好。花满楼的酒入口芳香馥郁,回甘醇厚,若说用这种重口味的东西下酒……就连陆小凤都有些看不下去,直接将唐天娆那两碟子凉果往方才她坐着的窗口端去,一边端还一边絮叨说道:“阿娆,花公子的百花酿得来不易,你不要糟践东西。”
  唐天娆抿了一小口百花酿,果觉十分受用,也不非去和陆小凤争抢,反而对花满楼说道:“花公子,那是我自己做的,闲了的时候你可以尝尝,辣椒也并不太辣的。”
  似乎觉得作为一个蜀中人,做东西的时候用了“不太辣”的辣椒是一件挺丢人的事儿,唐天娆微微撇了撇嘴。
  花满楼未曾料到唐天娆还会下厨,脸上带上了并不突兀的惊讶,不过他也很快笑开,应道:“既然是阿娆亲自做的,那是花某有口福了。”
  唐天娆十分自然的从陆小凤手心里卷走几粒剥好的松子,满足的眯起了眼睛。下酒菜这种东西,果然还是要酿酒的人亲自挑选。松子带着清冽的松香,也带着干果的香气,和百花酿很是相称,彼此衬托,却又彼此突出。
  花满楼也端起一杯自己酿造的美酒在鼻端嗅了嗅,确定正是他要的味道。恰到好处的佳期,如约而至的故友,一切都是那样轻松写意的样子,让他弥生出几分岁月静好的感觉——花满楼也不过是个寻常男子,他自然也有失落的时刻,也不会时时刻刻都会保持着好心情。
  只是比之寻常人,花满楼总是更加的温柔,所以他将无辜的人当做自己不良情绪的宣泄口罢了。
  其实在水秀江南,在将花满楼放在手心疼爱的花家,花满楼这样的温山软水的性子是很好的。只是这样的性子在唐天娆看来未免有些绵软,她不会对旁人的性格指指点点,却也不会欣赏这样的人。
  让陆小凤——或者说,是顶着陆小凤的壳子的唐天娆真正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铁鞋大盗一案。当旧事被剖开,旁人对花满楼的目光是怜悯,而唐天娆却是欣赏——一个人只有真正的内心强大,才能坦然的面对花满楼身上发生的事情。
  不仅仅是失去光明,还有旁人的怜悯,家人的过度保护,甚至是知道他目盲的人的那种敬佩的目光。花满楼因为目盲受过多少苦难,旁人永远都不知道。而花满楼为之做出的所有努力,也不过是想让人将他都当做是一个寻常人看待罢了。
  可惜,就连他的家人也难免会流露出过度的呵护。面对这样的结果,花满楼的强大在于,他从来不失望,并且对待家人,他也从未迁怒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花家人觉得是他们在保护他们家的老幺,却不知道,其实一直是他们家老幺更加用力而包容的爱着他们。
  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唐天娆才真正开始敬佩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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