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他的只有虫鸣,和不远处教堂的钟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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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高锥克山谷后,他再次回到伦敦,悄悄返回格里莫广场12号,为长途跋涉做更多的准备。
这个……他痛恨的家,反而是他目前最安全的地方。
母亲的画像在刚看到他时,愣了整整三秒,之后便马上开始了例行的咒骂,这么多年连词都不换。
他没心情、也没时间跟母亲斗嘴。老太太也挺不容易的,这么多年连个可以对着骂的人都没有,就让她好好发泄发泄算了。
小天狼星跑入母亲的卧室,挥开挡路的克利切——这只家养小精灵越来越摆不正自己的位置了!
母亲卧室的一个暗格里,保留有布莱克家族前人的魔杖。他一根一根的试过去,最后,还是母亲的最顺手。
这让他莫名烦躁。
家养小精灵克利切,即使在10年未见后,也依然没有对这位布莱克家族最后的继承人表示出应有的欢迎态度——只是在小天狼星拿走母亲魔杖后,在一旁痛苦流涕,以头撞墙。
“停下吧,克利切,我以主人的身份命令你。”太吵了,小天狼星还是阻止了小精灵的自残行为。
“女主人的不孝子居然偷走了她的魔杖……女主人怎么这么命苦……”
“她已经死了,而我,才是你最后的主人。”
他来到自己的房间,换下囚服,看着镜子里的带着浓重黑眼圈的自己——添了一些体重的他,至少不再是报纸通缉令上那个骷髅一般的鬼样子了。
“我要去美国,不要告诉任何人。”
小天狼星拿出一套衣柜里曾经让母亲大喊大叫的麻瓜衣服,简单的衬衣裤子和外套——现在已经变得过于宽大了。他仔仔细细地穿上,静静感受着和囚服不一样的触感。
捋了捋额前的头发,开始整理衬衣领子的他忽然心念一动,想到克利切曾经的种种“恶行”。
“我指的不要告诉任何人,也包括任何旁敲侧击。实际上,我命令你不能对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提起曾经见到过我。”
这只恶毒的家养小精灵露出不甘心的神色……小天狼星冷笑。果然,被他猜对了。
下楼前,他扫了一眼走廊另一侧的那扇门——“R.A.B”,那是自己早夭弟弟的房间。
他想起曾经在兄弟二人还没有分道扬镳时,他答应过雷古勒斯——霍格沃茨毕业的那个暑假会带他去美国,搜寻北美特有的魔法和神奇生物;还会带他去麻瓜们拍电影的好莱坞,教他怎么用英国口音钓美国漂亮妹子……
摇摇头,小天狼星大步跨下楼梯,最后瞟了一眼依旧骂骂咧咧的母亲画像,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格里莫广场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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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伦敦港,集装箱码头。
麻瓜们如今高度机械化的船运让他惊叹,每艘巨轮都像某种怪兽,这才仅仅过去了10年而已。
根据这两周的考察,小天狼星已经划掉了旅行游轮、机械设备运输船这两种选项。这些船上不是麻瓜太多、不方便隐藏,就是没有足够的食物。
游过去?别说这距离的实现难度,大西洋里各种比北海丰富、且凶残得多的海洋生物,就能在半路要了他的命。
正当他心灰意冷,打算直接混上一艘轻工业品运输船时,一艘巨大的、外型奇特的麻瓜轮船吸引了他的注意。
这是一艘牲畜运输船——从阿根廷出发,先到英国,再到美国,最后再南下返回阿根廷的活牛运输船。
这比运玩具的船方便多了!
于是小天狼星就这样,作为一只狗混入了活牛中间,藏在它们的狭小围栏里,时不时还得把自己埋进草料,以躲避检查检疫;偶尔,当他偷不到罐头的时候,草料也被他拿来充饥——他不觉得哪里艰苦,他甚至觉得这是10年间最美好的时候。
他有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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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狼星在快到达美国的时候,瞅准一个深夜,跳下了牲畜运输船,以躲避入关的各种手续,并连夜游到了岸边。
还好作为一只漂亮的大黑狗,被当做某位沙滩游客宠物的他,没有被海岸上巡逻的麻瓜们为难。他需要做的仅仅是在某个麻瓜经过时开心地摇尾巴,一副认出了主人的模样。
经历了各种躲避和潜行,他终于在多日后踏上了哥谭的土地。
但,哥谭这个美国城市……让他的狗毛倒竖。
这个城市莫名给他一种……生人勿近的气息。
连日灰暗阴沉的天空,陈旧阴森的工业区,一部分行人不善的眼神,下水沟旁时不时可见的动物尸体……连一向自诩格兰芬多里最胆大的他都放轻了脚步。
他甚至觉得作为一只狗行动的自己,在这个城市都不见得安全。
连哥谭路边的野猫都敢对他龇牙咧嘴……
而且,这里街道的垃圾桶里,很难找到食物。
直到他在夜里看到有很多无家可归的麻瓜也在挨个翻找垃圾桶,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收养者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这是小天狼星目前手中唯一的线索。他从来没见过莉莉的这个舅舅,他甚至怀疑詹姆很可能也没见过。
他一直都不理解为什么不能让某个巫师家庭收养哈莉。邓布利多只是模棱两可地说这很重要。
除了贫民区的破败和富人区的奢华之间巨大的差距,小天狼星还注意到,在哥谭,很多他所经过的标志建筑上,都有一个大大的“W”。
这代表了“韦恩”这个姓氏,一个建造并定义了这个城市的家族。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大家的祝福~爱你们~比心心~祝愿所有读者大大都能心想事成~
第51章 哥谭警察?
哥谭市现有850万常住居民, 这个数字并没有算上通勤上班、旅游、开会、或者其他短期停留的访客。*
在来美国之前, 小天狼星所体验过的最大的麻瓜城市只有伦敦;对美国, 他只是道听途说,以及在电视电影里见过而已。
要如何在一个麻瓜异国大城市里的茫茫人海中, 寻找到一个特定的人?电视和电影并没有教过他。
不论是城市气质,还是此中公民的衣食住行和精神状态,哥谭都和伦敦相去甚远。目之所及之处, 黑灰色的街道在杂乱无序中显露出一种莫名的和谐;似乎这个城市自有一套她自己的游戏规则, 你只能遵守。
伏地魔想统治整个世界上的麻瓜, 以及其他低等生物?小天狼星冷笑, 那他真应该来哥谭这里试试,看能不能先统治一个城市。
他漫无目的, 在整个城市不同的区域间游荡,趁人不注意时, 偷偷摸摸地阅读脚边的任何报纸杂志, 以了解自己所处的城市,并奢望自己可以哪天走运, 在报纸上读到“潘尼沃斯”这个名字——当然绝对不能是讣告栏。
——也不能是头条。哥谭的报纸头条, 不是那个穿得像蝙蝠一样的义警, 就是各种犯罪大案。
不知道这个潘尼沃斯先生, 是否会对哈莉好, 如果还是像德思礼一家——小天狼星咬牙切齿地想——他一定会带着哈莉跑掉, 哪怕亡命天涯,他都有信心, 自己会比这些所谓的麻瓜亲戚做的好。
在路灯下翻动新一天报纸的小天狼星越来越着急了,他已经在哥谭度过了毫无收获的整整一周;如果哈莉真的又被虐待,那他每多浪费一分一秒,都意味着女孩儿在同时受苦。
小天狼星越来越不喜欢这个城市,报纸上那些罪恶仅仅是冰山一角,他在哥谭游荡的数日间,没少目睹各种散落在城市边边角角的混乱和邪恶——有被所谓家人卖给地头蛇的雏妓;有贫民窟里喂不饱自己孩子、却依然要有手头不多的钱财购买毒品的瘾君子;而或大或小的抢劫,更是目睹了不知道多少起。
贫民窟以及周边的哥谭居民,对此都是麻木的,似乎被抢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交出钱财换取保命的机会,在小天狼星看来,其中一些人的表情甚至是庆幸的……
好的一方面是,没有哪个哥谭人有闲情逸致,去给收容所打电话举报作为一只街边野狗的他——只要他没有不自量力地去翻找饭馆后门的垃圾桶,跟那些无家可归的麻瓜一起抢“高质量”食物。
小天狼星完全可以像这样一直与哥谭相安无事。直到这天深夜,原本在路灯下好好读报的他,目击了一场发生在他眼前的罪恶。
街角,一个简陋便利店,刚下夜班的年轻女孩儿在锁门时,被一伙从某个黑色厢式货车上跳下的歹徒生生绑走了。女孩儿连尖叫声都没来得及发出,就被强壮的歹徒捂住了口鼻,拖进了货车。整个不到两分钟的作案过程就这样发生在小天狼星眼前。
他没有多想,几乎是下意识地,扔下报纸,追着货车跑了起来。
经过了在哥谭繁复街道二十分钟的绕行后,货车终于在一个无人的巷口的隐蔽入口处停下了。
小天狼星躲在垃圾桶后,看着这伙歹徒将被蒙住眼睛和嘴巴的女孩儿拖进了一扇铁门。他抬起头,看到铁门上方的招牌显示这是一家越南餐馆。
所以……这是犯罪组织的伪装?
“这个月你们带来的货太少了,质量也差,顾客都不满意。”小天狼星听到了一个带有浓重口音的中老年妇女嗓音,沙哑中带着满满的凶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