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说。
蒙嘉结巴,他瞪大眼睛:“和氏璧……”
秦王丢开面前的供词,又想起了云裳,第一次见到她,他就知道云裳是怕他的。
她其实是一个很胆小的女人,毕竟没有几个女人不畏惧国君。
他看她想尽办法讨好他,顺从他,心里未对这些行径有什么特殊的感觉。
毕竟,后宫里每一个女人都是要讨好他的,她们都想过的更好,从这一点看她其实和任何一个女人都没有什么不同。
秦王知道,云裳所见第一个男人就是他,第一个亲密的人也是他。
她对他的情谊,其实是从畏惧和讨好中生出来的,还有人对“第一个”那么点不一样。
对云裳来说,此世的确没有比他更好的男人了。
蒙嘉在宫里晕过去了,是被人抬着送出得牢房,他没受到审问,才刚刚见了荆轲一面就晕过去了,因为荆轲已经成为一具尸体了。
秦舞阳更是早就死了。
秦王得到这个消息皱了一眉头,手边的审问记录成了废书,到底也没问清楚荆轲认不认得云裳。
咸阳街头,荆轲是见过云裳的,两个人说过的话几根手指都数的过来,他见过她几次也是数的过来的。
他坐在牢房里的时候就在想,自己为什么要把和氏璧送给云裳,是希望她能救他一命,还是有其他的心思?
想着想着,头都要疼了。
昔日,他拿着和氏璧去见燕丹,本希望以此物推拒对方所求,后来发现是在无法拒绝也没让燕丹看到和氏璧,而是自己带到了秦国。
荆轲刺秦一事无声无息的过去了,云裳的日子风平浪静的,她不肯再收旁人送来的礼物,除了秦王,也不肯见宫外来求见的女郎。
一个人的日子当然是怎么太平怎么过。
秦王没再提起这件事,仿佛真的被她那个马马虎虎的借口糊弄过去一样。
无人可以从荆轲那里得到和氏璧来去因果与云裳为何会得到和氏璧,但一个人若是做一件事,尤其是隐患很多的事情,总会有很多原因。
某日,秦王带了两只小簪子去见云裳,他站着,云裳半坐着,由着他动手找个位置把簪子插上。
“孤与美人相知多年,却不知美人最爱何物。”秦王说道。
若真是云裳与荆轲合谋,应该是为了得到什么,她已在深宫,虽不能四处游玩,但在锦绣之中,已然不缺少任何一样东西。
云裳是知道自己缺了什么的,身外之物,她不缺,现在不管得到什么,哪怕秦王说和氏璧就放在她这里,对她来说也只是锦上添花罢了。
她从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想要什么就已经十分清晰了,可是直到现在也没有真正得到,好在她也没忘。
“妾只盼大王爱妾,时时刻刻,日日夜夜,不缺毫厘。”云裳的手从袖子里探出来,去握秦王的手,她的手小而窄,温温软软的。
一个人会爱惜另一个人,怎么会时时刻刻都爱着呢?
秦王被她说笑了,感情这种东西往往需要的时候才有,她时时刻刻爱他,不过是因为除了他一无所有。
而他这样爱惜她,则是因为不能时时刻刻爱她。
“若是孤只能看得到美人,也许能如此。”秦王笑着说。
若是她真是因此才和荆轲合谋就是天下第一的傻瓜,现在荆轲已死,此事既了。
他的美人依旧不是一个多聪明的女人,算是个小傻瓜。
第114章 看小鱼干
王翦大军一举破燕, 燕王喜及太子丹带着王室众人逃亡辽东,秦将李信带人乘胜追击,再败燕军。
燕王杀太子丹, 献其首级于秦, 意求和,秦王不应, 但亦停止攻击。
此时燕国已经是秦国的囊中之物了。
秦王即位以来, 连灭韩赵燕三国, 其他三国有的惶惶有的自信, 秦人一片欢喜。
秦王有一爱将, 其名蒙恬,两人年龄差不多,蒙恬为武将,出身高门,诗书杂艺均有涉猎,二人有时一同论经下棋。
此时在秦王书房,他一边落子一边说:“今日燕国已入囊中,大王改日可安天下。”
棋盘上黑子和白子在纵横交错的线迹交点上, 秦王随后落下一子, 棋子与棋盘的声音清亮动人。
“还将需要些时日, 有秦几代积攒攻六国易, 然有匈奴在望,守土不易。”
秦王说,听他的语气平淡, 眼神还在棋盘上,可见这些话已经在他心上许久了,今日只是和心腹爱将才说起来罢了。
“明日大王尽得中原,微臣愿守土安疆。”蒙毅一边与秦王下棋一边说。
秦王倒是没有一口顺着对方的话答应下来,而是说道:“边疆苦寒,爱卿慢慢思量。”
“何须多想,大王安六国,若能得大王信重,臣与弟守土,固所愿所幸矣。”蒙嘉说。
秦王一笑,蒙恬蒙毅为他爱将,素珍其锋,今日所请也极得他心意。
下了几局棋,又谈了一会儿,临行前,蒙恬将一物送到二人中间的小案上。
言道:“近来闲暇日子颇多,琢磨了一些小东西,大王应当用得上。”
蒙恬亲手打开盒子,里面装着一根毛笔?
秦王粗一打量倒是看出来了其中的几分门道了,再拿在手里感知了一下重量就一下子明白这个笔究竟是哪里不同了。
现在人用毛笔,笔杆是实心的,笔头毛围在笔杆外围,这支笔里面是空心的,笔头毛塞到其中,看着就知道能更好用几分。
“爱卿此法甚妙。”秦王赞了一声,又问:“得此技艺,可有传人?”
“自然”,蒙恬说,他自己是不是商人,“此物专精于人,所用者甚多,臣不好独占,也无力一一制作,便将制作此物的法子授予当地庶民,也好使其多一营生。”
“爱卿纯善。”秦王赞了一句,稍后命人取来竹简笔墨一试,果然更加好用。
而另一边,云裳正在苦哈哈的习字,冬日过去了,雪化了,春天来了又走了,现在已经是夏天了。
她觉得自己只要认字就可以了,能写的好看一点儿也好,但是秦王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仿佛总想把她往三好学生的方向培养。
一会儿说她字丑,一会儿说她文丑,只有人不丑,所以每次的态度都那么温和,说出来的话都那么斩钉截铁。
到了最后她就多了一堆莫名其妙的作业。
有的时候,云裳怀疑秦王是不是生了自己的气,但又觉得莫名其妙,哪里来的那么多的脾气,他也不是一个容易生气的人。
手里的毛笔又秃了,云裳叹了口气,扔到一边,自己撑着下巴,蚊香眼看简书上的字迹。
黑色的笔墨在她眼里化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小圈圈形状的漩涡,看得人眼晕,犯困。
这时候有侍女通秉说秦王到了,云裳没去迎接,她重新拿起笔来,深吸一口气,继续写。
加油,还剩下三十来个字!
至于秦王,云裳现在不想和他说话。
来不迎去不送,已经成为云裳的特权了,侍女见怪不怪,一个个垂着头安心做自己的事情。
秦王走进来,正看见云裳,她身侧是半开的窗子,里面一半镶着纷纷挑花,一半是青瓦墙和淡淡的碧空,女子头上未着多少首饰,提着笔的手腕上挂着一直翠绿欲滴的镯子,像是一根清新的翠绿的枝蔓缠在白玉上。
她坐姿还算端正,至少一个人的时候也不曾偷懒,秦王到云裳身边看云裳笔尖下的移动。
云裳的笔迹陡然慢了下来,像是因为他的视线加了把锁头一样,就算是可以放慢速度,三十几个字,刚刚还暗恨怎么都写不完,现在转眼就已经完成了。
秦王把云裳手里的笔取出来,“怎么这般好学,可是舍不得手里的笔了?”
“大王胡说,妾可是什么都舍得!”云裳看秦王,更想给他画一张猫脸。
秦王碰了云裳的袖子一下,有点儿潮湿,抬起指尖一眼,居然是墨迹。
云裳顺着秦王的视线也发现自己衣服袖口的墨迹了,她把袖子抬起来,墨迹比她想象的要大。
她穿衣从来不拘束什么场合,现在也是这样,像今日穿了一件袖口颇为宽大的以衣服,好看是好看,就是容易脏。
先推着秦王起来,让人去洗手,自己去换衣服,回来的时候云裳说:“妾的衣服已经脏了好几件了,也不知道洗不洗得干净,心里难过得很,近日就莫要动笔了好不好?”
秦王对上云裳亮晶晶含着期待的眼睛,轻轻揉了揉她的头发,笑了笑。
他家中有这么个娇儿,打不得骂不得又看不得她哭,就这点罚人的法子,哪里能丢掉呢。
“孤送给美人一件东西吧。”秦王直接转移话题,然后让人把取来一个小盒子。
里面装着的就是蒙恬送来的笔,云裳喜欢任何一种新鲜物件,她把这个一看就和自己一直用的不一样的笔拿出来,在手里比划了两下子。
“好像更轻一些。”她看着秦王说。
别人都看笔好不好用,就她一个看轻重,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些日子写字真的累着了。
秦王看看云裳那边堆积成山的竹简摇了摇头,“那就赠与美人,还望美人早日做得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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