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军营之中他们见不到任何一个和懒有关的词汇,每个人的腰板都是挺得笔笔直的,就算是在集体上课的时候。每人一支笔一个本子,端端正正地放在面前,有什么要记下的就刷刷地写一会儿,写完了就重新将手搁在膝盖上。
“此乃百胜之兵。”田师爷目光呆滞地喃喃了一句,而边上的司马菁更是双眼发亮,一手捧着册子一手执着笔刷刷刷地写得特别兴奋。
黄仲对着看过来的同样穿着窄袖军服正在给底下的兵士上课的军士摆摆手,然后就带着一行三人继续往前走。等走出了上课的范围,这才道:“哪里敢说百胜呢,如今除了分队演习之外,也就欺负欺负周边的土人。”
“演习?”郑绍嘴里嚼着这个词汇,乍一听,还以为是演戏。
“相当于沙盘推演。”黄仲解释了一下这个词汇的具体意思,然后道,“诸位来得不巧,上一场演戏这才刚过去半旬,等下一场还得好几天。”而这个郡王爷显然是不可能在北州待到那个时候的。
“是个好法子。”就是有些耗费钱财,但是些许银钱和兵士的能力相比又算得了什么。他暗自盘算着哪天将手下的兵士拉出来也这样来几次,也省得在日益安稳的环境中失了血气。他这么想着,又对黄仲道,“哪一日也叫本王麾下的兵士和你们来一场!”
黄仲点点头,毫不委婉地道:“那我就替千户应下了。”
郑绍就喜欢这爽气劲,拍了拍小伙子宽厚的肩膀,赞赏道:“就这么定了。”
他觉得今日看得差不多了,就准备离开。他是知道还没有关于武器的部分,但是一来他觉得今天看到的眼睛足够多到证明他之前的决定并没有错误,二来,武器往往是军营机密的重中之重。他还不至于那边失礼的要求看这个。
倒是黄仲开口挽留道:“大爷早前交代了,剩下的一样您照样能看。”又笑道,“已经快午膳的时候了,若王爷不嫌弃,看完之后正好试试咱们军营里面的餐点。”也有外头全都清空,没有一个商户的缘故。若是郑绍执意出去再用餐的话,恐怕要走很长的一段距离才能找到商家。
郑绍就不是一个扭捏的,欣然表示:“走。”林瑜都不怕,他怕什么。再说了,他本来也没有别的心思。
离着靶场越近,越是能听清楚隐隐传来的炒豆一样的声音。等到了眼前的时候,声音已经很清晰了。黄仲推开围墙边上开的一扇小门,里面并不是郑绍想象中的一个露天的靶场,而是一个大大的房间,里面有着一个个的小格子将人分了开来。
“这里是练习手枪的。”黄仲引着郑绍在一个小格子面前站定,从走过来的军士手里拿过一把手枪,还有好几副耳塞,一人分了一个。领了枪和子弹后,他在那个军士递来的册子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手枪的枪管里面已经有了膛线,子弹也是定装的。之间黄仲熟练地将装着子弹和火药的纸筒给撕开,掰开手枪的枪膛,比了比面前的人型靶子,毫不犹豫地就是一枪。
郑绍几乎是一动不动地看着这一套的动作,直到黄仲重新装了一个子弹,将手枪递给他,才反应过来。
身为东番之主,他自然是玩过手枪的。而源源不断前来的西洋人也送给过他好几支燧发火枪,但是这样的手枪据说产量并不高,装填的效率也远远比不上眼前的这一支。
他举起枪来,对着五十步开外的人型靶子放了一枪。黄仲拉着身边的一根绳子,将远处的靶子拉到近前。之间靶子上头部胸口各有一个洞,就笑道:“王爷好枪法。”
郑绍爱不释手地把|玩着手里的枪,不过他也看到刚才黄仲是签了字的,还是将手枪递还给他,道:“比不上你,老咯!”他知道自己是对着胸口的,但是眼前的年轻人却正中头部中心。这一番的枪法不用比,他就知道自己输了。
更重要的是,他为之自豪的火枪队也输了。手铳的杀伤力并不强,他怎么会不知道,但是这样的一把却能达到五十步的射距,这代表了什么意义,不问自明。
当他看到分作三排,在露天的靶场端着长长的那种常见的火铳进行射击训练的兵士时,心中的猜测彻底落到了实处。
同样快速的装填速度,趁着装填快速变换的队伍,无疑表明着这样的一支队伍会有的杀伤力。郑绍心中五味杂陈,半晌,才对着田师爷道:“这才是百胜之兵。”
就连一开始笔走龙蛇手下不停的司马菁也放下了手中的纸和笔,相对于郑王爷的复杂,他心中更多的是骄傲。也许在这个北州待得时间长了,看着它一点点的被建设起来,他不自觉的对这里产生了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和归属感。
这一顿午膳,除了黄仲还一切照旧之外,其他的几个人都吃得心不在焉。大锅的饭菜,不能说味道有多么的好,和郡王爷的膳食肯定无法相比。
但是看着其他的兵士在吃得干干净净的时候,他们不由得也将盘子里的东西全都吃了下肚。郑绍也身先士卒过,更是知道这样的饭食在军中的不易。尽管,都不是什么好吃的鱼肉,但是却能将一个兵士养得足够强壮。
回去的路上,两人相视沉默了良久,郑绍方道:“本王总算明白了朝廷那边流传的那一句话是什么感受了。”
田师爷苦笑一声,道:“生子当如林怀瑾,果然不虚。”或者说,他们两人看到的才是更真实的一面,感受也更加深刻。
郑绍仔细地回想了一下他的两个儿子,然后不忍直视般地闭了闭眼。忍不住道:“若林怀瑾这样的是本王的儿子,东番也不必面临现在这样不尴不尬的处境吧!”就算知道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但是他还是这般说道。
等一下,儿子?两人对视一眼。
田师爷眼前一亮,压低了声音道:“这不是还能认干儿子么?”
“是啊!”郑绍兴奋地搓了搓手,心道,有了这样一个名分,这样他将这个东番交出去也就名正言顺了。这段时间他一直考虑这个问题。
他自己的身体他自己知道,外强中干而已。现在,他在的时候,还能镇压得住底下蠢蠢欲动的势力,但是等他一旦离开,会发生什么几乎可以想象。
是的,东番并不是全然的一块铁板。应该说任何势力都不可能是完完全全的毫无缝隙,特别还是在东番的未来几乎看得见的时候。他手下的几个将领都不是什么笨人,以两个儿子的能力自然不足以压服他们,除了到时候他可以绝对放心的几个心腹。
这笔账他心中有数,但是现在这个问题几乎能够得到解决。郑绍相信以林瑜的能力,那几个蠢蠢欲动的家伙蹦哒不出什么幺蛾子出来,他的心腹更不用担心。
唯一可虑的,就是他的两个儿子。
这还只是内患,而在广东水师,还有方珏那个反复小人虎视眈眈,随时等着他走后,就要从东番身上狠狠地啃下一块肉来。
这也是他要请林瑜过来,面对面说话的原因。
林瑜接到子鼠传信的时候,将兴化府的事务交给柳秋池,就在丑牛的安排之下乘船上了东番,甚至还没来得及去看北州一眼,就被码头来接人的护卫请进了马车,直奔郡王府。
“这么说,这是个反复小人?”林瑜听着郑绍口中如今的广东水师提督方珏和郑家一系的纠葛,心中暗思。
这个方珏原是国姓爷父亲的手下,早年随之降了靖。后来,不知怎的,又追随过国姓爷一段时间。据郑绍的说法,其人骄矜跋扈,早有反心,种种矛盾之下,再度降靖。
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已经难以辨别,郑绍也只是一面之词。但是,对林瑜来说,此人反复是事实。仇视东番更是事实,以后肯定有一场仗要打。
“也就是说,此人一旦有了机会,一定会主动发兵东番。”林瑜敲了敲桌面,道,“此人在财物上如何?”
说到这里,郑绍脸上露出一个轻蔑的笑来,道:“其人贪酷,在家乡圈了大量的土地,竟有方家田之称。”又道,“他是泉州府的人,你问一下你身边的那个常家小子就知道了。”
林瑜点点头,笑道:“贪酷好啊,此次广州开埠,他一个水师提督忍不住伸手最好,到时候就能一本将他参了。”从皇帝的钱袋子里抢钱,也不就是找事么。若真如郑绍所说,就算此人一时忍得住,他也会让他忍不住的。
毕竟,本朝第一次开埠,是个什么章程也就少数人心里有数。而粤海关的关税会变成本朝皇族享乐的重要来源,除了有着后世视觉的林瑜,谁都想象不到。
等到了第二年,自然都知道的差不多了。但是,林瑜却能利用其中的时间差,将这个方珏从自己的眼皮弟子之下调走。只要让他离开了广州府,后续的事情就简单多了。
“这般容易?”郑绍却有些不敢相信,在他看来现在的官员贪都算不上什么弊病了,自然,北州是一个例外中的例外。严格来说,那边也没有什么官身。除了一个两榜进士的辛宗平,身上还有一个兴化府的同知,但是据称到了今年年底就会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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