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些人心内暗暗的叹息,怎么就失败了呢!
“你们成群结队聚集在一起做什么?要造反吗?还不速速散开!”
有兵士远远看见三五几人聚在一堆的小老百姓,挥着刀吼道。
人群赶紧四散开来,以极快的速度遁走,这种时候,还是回家窝着吧!
城内搜了半天没搜到,搜索范围又转移到了城外。
在城外野地聚居的人,天一亮就打算进城找活干的,无奈今日城中似乎出了大事,城门口守卫森严,既不许进,也不许出,这些人不得不垂头丧气的倒转回去。
阿修等人今日也没能进城,没找到活也不敢动粮食,他们找点野菜,又去河里抓了两条鱼一起煮了,权做今日的餐食,大家都吃了个三四分饱,没吃饱就尽量少活动以免体力消耗,所以在家都三三两两的围在破庙里闲谈,傍晚的时候,一个小孩突然急匆匆的跑了进来。
“阿修哥哥,外面来人了,来人了,好几个军爷!”
围坐在一起的青年人立马站了起来,阿修拉过小孩问道:“小石头,你看清楚了?”
小孩一边喘着气,一边回答:“看清楚了看清楚,穿着铠甲,腰间挎着大刀,凶神恶煞的模样,怎么办,他们会不会把咱们抓走?阿修叔叔,我不要被抓走,我不要被抓去喂蛇!”
小孩说着快要哭出来了,他原本和村里人一起住在城北林子里的,可半年前贵人出游,不知道怎么冲撞了贵人,所有人都被抓走了,只能他和少数的几个人因为在外摘野菜逃过一劫,后来那些村人有些被送到矿山挖矿,有些被当成反贼处死了,还有些听阿珍姐姐说被喂了贵人养的蛇。
阿珍姐姐经常吓唬他,让他别乱走,不然也会被人抓走喂蛇,所以他一直心存恐惧,就怕被抓走喂了蛇。
“别怕,别怕。”阿修摸了摸小石头的头,将他交给他父母,然后说道:“先把咱们的粮食都藏起来,阿珍,你带着小孩子和妇人们先躲到后面去。”
一个眉清目秀的扎着两条辫子的女子点点头,有条不紊的安排着工作,说话间,小石头口中所说的军爷就已经到了门口,数数差不多有七八个。
阿木挂上笑容,佝偻着腰迎上去,还没开始说话呢,为首的人就一把推开他,扯着嗓子吼道:“所有人都给我出来!”
很快,破庙里的人陆陆续续的都出来了,除了几个老弱病残,其余都是二三十岁的男子。
“人都在这儿了?”
阿木再次迎上去赔笑道:“大人,都在这儿了都在这儿了,我们都是良民,世代生活在朝歌。”
为首的络腮胡嗤笑一声:“良民?呸,产业都没有,都是贱民!也敢称良民?!”
阿木偏了偏头,脸上被喷上的唾沫也不敢擦,点头哈腰继续赔笑。
对方也不打算多说,从身后拿出绳子扔给同伴:“把他们都捆上,带回朝歌!”
阿木大惊,原本以为不是普通的巡查,怎么这就直接抓人了,赶紧祈求道:“大人,不知小的等人犯了什么事?”
“犯了什么事儿?!”络腮胡继续冷笑道:“你们这些无产的贱民,就是祸乱之源,说,这次逆贼闯入王城行刺大王,跟你们有没有关系!”
人群惊惶,一边猛摇头,一边小声辩解。
“行刺大王?我等岂敢做这种大逆不道之事,军爷明鉴啊!”
“我等奉公守法,并未犯过事儿的。”
“军爷,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络腮胡眼睛一瞪,吼道:“都给我住嘴!再说废话,就地处决!上面说了,这次要将你们你们这些人通通带回去严加拷问!”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不说话了,络腮胡很满意,这些人都有朝歌的户籍,虽名下已无产业土地房屋,也还能算是平民,借着这桩事,把他们当成奴隶卖掉,又是一笔收入,矿山那边奴隶不够用,可缺着呢,也不枉他们专程走这一遭。
“你们两个去里面搜搜,还有没有漏网之鱼。”
听到络腮胡对同伴的吩咐,站在破庙外的人再次双腿打颤,如果这些人发现他们藏着有人,会不会直接杀了他们,而里面藏着的,还有他们的妻儿姐妹,被抓到后会面临什么样的结局想都不用想,实在有太多的案例了。
人在极度恐惧之下,偶尔也会爆发出极大的勇气。
“活不了了,跟他们拼了!”
不知道是谁吼了这么一句话,人群都跟着骚动起来,也不束手就擒了,几个汉子冲着络腮胡几人冲了过去。
阿修跟着道:“大家一起上,反正都是个死,死也拉个垫背的!”
阿修还是很有号召力的,更多的人冲了过去。
络腮胡一楞,这些贱民竟敢反抗?随之而来的是汹涌的怒气,厉喝道:“你们想造反吗?!”
不过这一次没有人再讨好他们了,二十来个常年劳作的汉子一窝蜂的涌上去,这些穿着甲胄的士兵尽管手中有武器,但平素养尊处优,在朝歌城内欺压百姓习惯了,很少有遇到反抗的,一时间竟没有反应过来,人又多,连施展的空间都没有。
这时候,藏在破面里面的女子们也冲了出来,武器有石头,木棍,石刀等日常用具。
混战之下,没过多久,这几个耀武扬威的“军爷”当真被愤怒的人群给杀了。
敌人死了之后,大家才稍微冷静下来,凉风一吹,涌起阵阵后怕,这些人虽然胜了,但许多人也多多少少挂了彩,有几个还被砍伤了胳膊,其中一个抹了把脸上的血水,抖着声音说道:“杀人了,咱们杀人了,还杀的是军爷,这次死定了,会被喂蛇还是凌迟?怎么办?阿修,怎么办?”
辫子女阿珍心里也害怕,但是更多的是兴奋,强自镇定道:“怕什么?人都杀了,总会有办法的,大不了挖个坑把他们埋起来,这样不就谁都不知道了?”说着扫视了一圈人群,继续说道,“这次的事大家都有份,谁也不许说出去,不然大家都完了!”
有几个人面面相觑,勉强道:“跟我们有什么关系,人是你们杀的,我们没动手。”
阿珍叉腰“呵”了声:“你们说没动手就没动手?以为官府会放过你们?!没罪还要判个有罪呢,何况你们还是我们的同伙,难不成你们打算告发我们将功折罪?天真!”
这几人往后退了两步,不说话了。
“阿修,怎么办?你给大家想个办法吧。”
“对啊阿修,我们都听你的。”
阿修显见是这群人的主心骨,他想了想说道:“纸包不住火,这件事总会被人知道,朝歌恐怕是不能呆了。”
人多嘴杂,哪能永远守住秘密,何况这几个人若不回城,城里肯定会派人来找他们。
“离开朝歌?那咱们能去哪儿?”
“是啊,在朝歌还能有碗饭吃,人离乡贱,去了别处,恐怕连吃食都找不到。”
“朝歌是王城,王城尚且生活如此艰难,其他地方肯定更难。”
“而且万一路上出个啥事,咱们可怎么办呢!”
听着大家暗暗的讨论,阿珍皱眉大声说道:“好了,这也怕那也怕,难道留在朝歌等死吗?”
“可是,阿珍,说不准不会被人发现呢?”有人心存侥幸,附和的人还不少。
“你!”
阿木拉了阿珍一把,示意她看阿修怎么说。
阿修抬手,大家安静之后才开口说道:“朝歌的情况,大家也知道,如此日复一日,活得跟奴隶一样又有什么意思,如果有要跟着一起走的,大家还能一起搭伙,不愿意走的,便就此分道扬镳吧。”
阿木附和道:“没错,整日里提心吊胆,过了今日没有明日的日子我实在是过够了,阿修,我跟你走!”
阿珍也立马说道:“我也走!”
可怜她姐姐原本有个好好的家,不过去河边浣衣的功夫,就因为昏君与妖妃打赌,被生生剖开肚子将孩子取了出来,一尸两命,她原本想要混进宫杀了昏君和妖妃,无奈没有门路进不去,无时无刻她都祈祷着朝廷早些亡了吧,反正这朝歌她是一天都不想呆了!
“时间不多了,我给大家一刻钟的时间考虑。”
阿修说完之后,就让阿木和阿珍去分配仅存不多的家当。
大家也很犹豫,这年月大家都习惯呆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除了商人,普通人很少有出远门的,交通不便,未知的东西又太过恐惧,出趟远门风险太大,听行商之人讲那是九死一生,自然是熟悉的地方更让人安心一点,可是他们如今犯了事儿,杀的还是军爷,不走的话必然也是个死。
反正都是死,有人抱着侥幸选择等待被抓,有人心一横咬牙打算到新的地方拼上一回,到最后,愿意跟着阿修一起走的人差不多有三四十个,青壮年只占一半,另一半大多是半大的孩子,还有几个年纪大些的妇人,她们年纪大,见得事也多,也能狠下心来,靠她们自己在朝歌是活不下去的,不管什么人,想要活命都是本能。
身体不好的几人都不肯走,包括受了重伤的大牛,怕在路上说没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