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若有一个提着银|枪,向着他们冲过来的男人,本着“宁可错杀,不要放过”的原则,护卫首领思考了刹那,转而亲自将人挑翻下马,一刀了结。
李寻欢方才没有注意到这边,等他注意到的时候,那个提着长|枪的男人已经一命呜呼了。他皱了皱眉,感觉有些不对劲,可是强敌在前,他也无法多想,只能继续用小飞刀嗖嗖嗖的解决掉对方扑过来的人。
李寻欢这些年虽然老老实实的在京城当官,没有在江湖上树敌,不过他最近被皇帝派去调查官员贪墨的案子,得罪人是肯定的。于是这些刺杀他的人的身份不言自明,不过李寻欢看了看那个穿着打扮分明和那些刺客不一样的男人……的尸体,他皱了皱眉,道:“这位恐怕不是刺客。”
“形迹可疑,当时情况混乱,我等要以李大人的安全为先。”护卫头领说的义正辞严,只差没有明说“这种情况下直愣愣的冲下来,打死都不冤”。事实上也的确被打死了,护卫首领看了一眼被他一刀解决的男人的尸首,平静道:“卑职职责所在。”
这护卫首领说的也很有道理,李寻欢叹息一声,并没有将这个人的尸首和那些刺客的尸首让人一并处理,而是挖了一个坑,将人埋在了这树林之中。
不知道此人姓名,李寻欢为他立碑的时候只能写“无名壮士之墓”,护卫首领看着这位多愁善感的李大人来回忙活,默默地去一旁带着兄弟们捕猎生火,安营扎寨了。
今夜他们无论如何也赶不到几百里之外的城池,因此也只能在此休息一夜。
走到李寻欢看不见的地方,一个小护卫暗搓搓的戳了戳自家上司的腰,悄悄问道:“头儿,那个倒霉的冲过来的男人,是不是真的不是刺客啊?”
“嗯。”暗卫首领戳穿一只兔子的脖子,而后漫不经心的答道。
那小护卫登时瞪大了眼睛,惊声道:“那你还……”neng死了他。
“那头儿,你怎么知道那个男人不是这些刺客的同伙的?”另一个护卫也凑了过来,一脸好奇的问了出来。
护卫首领戳了戳手中的兔子,熟练的将之剥皮清洗。沾了一手的血迹,他随意道:“因为这一批的刺客,功夫没有那么烂。”
那个男人分明就是稀松平常的功夫,放在江湖上就连二流都只是勉强能够排的上。他敢这样贸然冲过来,多半是冲着他们这位李大人的声名。而且李大人那么好骗,这小子指不定存了什么心思,所以被他弄死,其实也是不冤的。
心里肯定了一下自己凶残的做法,护卫统领将处理好的兔子表皮割开花刀,而后用一根粗的树枝串了起来。掏出随身的调料,他将调料抹在兔子上,这才放到明火上烤。
“不给李大人送点儿?”一个小护卫咽了咽口水,问道。
护卫统领看了他一眼,翻了翻兔子,道:“你们够吃?”
自然是不够的,几个人暗暗看了对方一眼,心照不宣的当做方才没有人说过什么。独食神马的,最好吃啦~\\(≧▽≦)/~
等到李寻欢处理好家中的一切,和林诗音一道回到盛京的时候,迎接他的,居然是许久不见的老朋友——叶言欢。
作者有话要说: 龙壮士被取消出场资格。
哼,诗音姐姐才不要让他看到呢。
熏疼没有吃到兔子的李大人一秒,让他再乱发善心~护卫小哥干得漂亮。晚餐加鸡腿!
笑笑开刷绣花大盗副本,有木有很激动~毕竟公孙大娘神马的,呵呵。
☆、长作东南别。
第六十一章。长作东南别。
叶言欢这一次去盛京, 是因为她收到了林家姐姐的邀请。李家遭逢变故,林诗音恐李寻欢心中郁结, 所以早在他们动身之前, 林诗音就给李寻欢的三五旧友下了帖子。
恰逢她在盛京的产业开张, 林诗音也寻思着借着这个机会, 大家一道聚一聚,好歹也能热闹一下。
林诗音在经商上很有天赋,当年叶言欢将她放到姬冰雁身边,自然不仅仅是打算让她帮着姬冰雁辨别茶叶,更重要的是,叶言欢希望这位林家姐姐可以开阔一下眼界,不再仅仅局限于呆在李家的方寸之地。
林诗音本就聪慧,再加上有姬冰雁从旁点拨,又有宫九专门为她找的师傅, 林诗音从李家的生意下手, 短短两年之内将李家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李家原本就是富硕, 而林诗音竟是用两年的时间,生生将李家的生意扩大了一倍。
不过无论见识了怎样的风景,李寻欢依旧是林诗音心中最重要的人。只不过比起一直在江南李园等待李寻欢归来, 林诗音已经学会了自己去争取。这一次若非李家兄长和老爷接连故去,林诗音在盛京的分号早在一个月前就该开业了。
林诗音的帖子被送到白云城的时候恰逢叶言欢出关, 叶孤城也觉得小闺女在家闷了这么久,总也该出去走一走。于是他便做主将此事为叶言欢应下,等到叶言欢一出关, 便被自家小舅舅大手一挥,“发配”到了去往中原的船上。
去年白云城的蒸汽巨轮已经开始试航,经过了一年的试验,如今无论是速度还是安全度方面都有了极大的提升,曾经叶孤城到盛京一来一回需要足足一个月,可是如今,十天足矣。最先尝到这其中的甜头的人,居然是宫九。因为交通大大的便捷,所以他在盛京和南海越发的来回浪了起来。
作为交换,九公子自己研究了几日,开发了这白云城的能工巧匠做出来的“蒸汽机”的另外用途——除却用在船只上,一台蒸汽机用来纺织,速度和质量足矣抵过十个经验丰富的纺织高手。
白云城的云锦素来昂贵,只是因为织造不易,所以鲜少流出白云城,有了宫九的改良,叶孤城在大安又狠狠赚了一笔。不过蒸汽纺织虽然产量巨大,但是叶孤城也知道“物以稀为贵”的道理,因此纺织出来的品质尚佳的云锦,他都是紧着自己城中百姓用,余下的那些才送往大安。
就是这样,云锦一时之间还是惹得大安富商权贵竞相购买,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了拍卖云锦的现象。不过除了看中原人的笑话,这种拍卖白云城的人是不参与的。
所有散落在大安的白云城的商户开始小规模的屯粮。他们并没有太大的动作,只是积少成多的购买。因为叶孤城的命令,这些原本就在大安的白云城居民,再加上被叶孤城后派过去的人,两方人马在短短一个月中囤积了数十万斤的粮草。
虽然不知道自家城主是何用意,但是白云城的居民对于叶孤城一向是信任的,所以他们虽然心中疑惑,却还是一丝不苟的执行着自家城主的命令。
与此同时,他们也敏锐的发现,还有另一方人马也在做着和他们同样的事情,而起那些粮食最终的目的地,也同样是南海。
两方人马稍稍接触了一下,发现居然一方隶属于九公子,一方隶属于白云城。于是两方果断合作,一边压低粮草价格,一边加快了屯粮的速度。
宫九和叶孤城都是重生而来,两个人所以如此,便是已经窥见先机,他们知道,在今年夏天,大安会一滴雨都没有下,继而爆发出严重的饥荒。叶孤城对大安从来都没有好感,那场灾荒没有波及到白云城,因此白云城不缺粮草,可是他要“趁你病,要你命”,而宫九就是单纯的想给他的“伯伯”找麻烦而已。
至若两个人现在囤积的粮草,日后要不要以高价再卖给大安……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不过到那个时候,叶孤城和宫九肯定都会给出一个让大安皇帝肉痛很久的价格就是了。
至于这个皇帝愿不愿意用黄白之物换取他的百姓的生命,那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
而如今只是三月,距离大安干旱爆发还有一些时日,趁着盛京还依稀繁华,叶孤城打算放自家小闺女再出去走走。他比任何人都明白,他的小言欢一出生就属于白云城,所以她留在此城之中的时日可能还有很长,所以在自己还能为她遮风挡雨的时刻,叶孤城是希望他的小闺女可以见识更多的人和事的。
他们只是相差七岁而已,他是能够护着他的小闺女一辈子的——这一次,叶孤城不敢再草率而任性的抽身离开,他异常的珍惜自己能重来一次的生命,因为这一世,他有了更加想要守护的东西。
她只要专注藏剑就好,至若外面的风雨,该交给她的长辈和父兄。
叶孤城这样想着,目送着叶言欢的船只渐渐远去了。
因为李寻欢的家事,林姐姐的铺子推迟了开张的日期,所以叶言欢并没有直接前往盛京,而是从码头处便拐了一个弯儿,往万梅山庄而去,去探望自家娘亲和哥哥。
今年他们没有一起过除夕,因为西门吹雪在养伤。
当时小言欢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吓得头发都要竖起来了。差点在自己闭关的最紧要的关头强行出关,直往万梅山庄而去。
不过她却被叶孤城拦住了。叶孤城的消息比叶言欢更加精确一些,除却“表公子受伤”,还有“峨眉掌门独孤一鹤败,殒命”这个消息。
叶孤城了然,知道这是阿雪和独孤掌门的约定。其实这是一场早该在一年之前就结束的比斗,然而在独孤一鹤又一次看见西门吹雪的剑的时候,他选择了延后半年。原因无他,他要交代安排峨眉派的一些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