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说叶孤城也不会如此小气,白云城中被陆小凤偷喝了的酒不计其数,叶孤城若是次次都要计较,那陆小凤的下半辈子恐怕只能在白云城中卖|身还债了。
偏生他偷喝的那一坛却是在小言欢出生那一年,叶孤城酿下的二十坛女儿红之中的一坛,因为有着特殊的含义,本该在言欢出嫁的时候开启,如今被陆小凤贸贸然的开了,岂非是在说他家笑笑会早早出嫁?触及到了叶孤城某根敏感的神经,那一次,叶孤城是认真的在和陆小凤计较了。
反正陆小凤在白云城之中的那十个月,白云城众人严防死守,当真没有让他再喝到半滴酒。陆小凤被迫忌酒十个月,如今馋的不行,就差连后厨大娘用来做鱼的料酒都拿过来尝尝了。
如今好不容易出了白云城,居然还有个小管家婆坚定的贯彻着叶城主的命令,陆小凤不由苦了脸,凑到叶言欢身边,委屈得揪住她的依旧,拖长了声音,故意作怪一般的哼唧道:“笑~笑~我的好笑笑,你也是喝酒的人啊,你晓得不让一个酒鬼喝酒是多么残忍的事情噻~”
“哥哥!”笑笑被陆小凤恶心得一个激灵,忙不迭的跟西门吹雪换了个位置,将自己小小的身子藏在兄长的身后,一脸警惕的看着陆小凤,坚决的不打算让他再碰到自己分毫。
西门吹雪摸了摸幼妹脑袋上被吓起来的一撮小呆毛,转而将伞一手撑着伞,不让幼妹被雨淋湿半滴,一手却按在了自己的剑上,冷冷的望着陆小凤,西门吹雪的用意不言自明。
陆小凤的眼睛都快哭成荷包蛋了。可惜他不是笑笑,所以这种泪眼攻击对于西门吹雪来说……没用。
就在西门吹雪和叶言欢兄妹二人联手“欺负”陆小凤的时候,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了一个有些洒脱舒朗意味的男声。
“这位兄台既如此好杯中物,可否与李某共近此杯?”
陆小凤的耳力很好,能够清晰的听见酒在酒囊中晃荡的声音。他的嗅觉也很好,能够嗅到空气中隐隐传来的清冽酒香。
抬眼望去,只见一个头发微卷,身上的江湖气被书卷气掩盖的年轻人向着他走来,男人手上拿着一个小小的酒囊,只是轻微晃荡,便能嗅到那股极为霸道绵长的酒香。
“你这人怎么能这个样子啊?”小姑娘埋怨的看了那人一眼,可是说出的话语却更像是嗔怪,让人莫名的觉得可爱。
言欢抽了抽小鼻子,不由自主的往那人的方向凑了几步,几乎快要踮起脚来把上那人的手臂,让他将手中的酒囊放低几分了。
“真是好酒啊。”
忽然发觉自己方才的动作有些丢人,小言欢蓦然顿住脚步,却还是眼巴巴的看着那人……手里的酒。
来人一愣,继而大笑出声。
作者有话要说: 小李探花上线啦,那茶楼之中的姑娘……你猜?
☆、谁有不平事。
第三十二章。谁有不平事。
一个少年馋酒的时候, 李寻欢总是不吝于邀请他共饮一杯的。而一个小姑娘,特别是方才还一本正经的要旁人不许喝酒的小姑娘馋酒, 李寻欢不由笑出了声来。
他的笑声舒朗, 带着一点少年意气, 却恰到好处, 并不至于失仪。
这个时候的李寻欢自然是可以这样笑出来的,他年少得意,在江南才名与侠名兼具,有万贯家财,更有即将见面的未婚妻子——虽然是“即将见面”,但是在吃之前,他年幼的时候曾经和这位表妹有过一段相处愉快的时光,所以自从听闻这位表妹家中遭遇了一些变故,需要在他们家居住的时候, 李寻欢便隐隐生出了一股子期待之情。
人生之乐事, 李寻欢大抵已经尝到其中的全部况味了。
陆小凤从李寻欢手中接过他递过来的酒囊, 特地拔开盖子,拿在手里在叶言欢面前晃了晃。冲着叶言欢眨了眨眼睛,陆小凤和她商量道:“小言欢咱们打个商量, 你若是不告诉叶城主我喝酒了,我和这位兄台就带你一份。”
叶言欢看了看陆小凤, 又转而去看李寻欢。
李寻欢只是含笑站在一旁,并不说话,完全一副“我没意见, 你们商量”的好好先生模样。
陆小凤和叶言欢当了这么多年“酒友”,是再清楚不过小言欢抵挡不了这样的好酒的诱惑的。南海的酒也很好,可是却偏向于清冽。南海的酒水香气直率而霸道,那是因为那里特有的“洞中天水”的缘故。所谓洞中天水,乃是南海重要的淡水来源。那种水质微甜,使得酿出的酒都带了那么三分甜意。
而这位兄台手中的酒醇厚而绵长,酒香内敛而深邃,是和南海不同的另一番滋味。凡是好酒之人,固然有自己专一的喜好,却难免见猎心喜,陆小凤掐准了这一点,所以开始和叶言欢商量喝酒之事。
叶言欢面上的笑意不变,丝毫没有犹豫的答应了和陆小凤的交易。而她不动声色的捏了捏兄长的手,意思再明确不过。
陆小凤喝酒这件事的目击证人可不止他一个,日后若是小舅舅问起,就让哥哥跟小舅舅告状……阿不,揭发嘛。
丝毫不知道自己被这个一脸纯良的小姑娘摆了一道,以至于未来的日子里,陆小凤因为这件事被叶孤城一剑挑到了海里,好不容易从海里爬起来,又被路过的宫九再一次弄到了海里,以至于被朱停嘲笑了许久,这却是后话了。
陆小凤撑着他那把叶孤城给小外甥女准备的粉色油纸伞,他就这样站在街上和那位好心的酒友交换了一下姓名。如今陆小凤在江湖之中虽然刚刚开始走动,可是他初出茅庐的那一年之中却干了不少事情,破获了大大小小的几个案件,结交了一干朋友,在江湖之中也有了小小的声名。
而李寻欢虽然还不是探花,但是在江南的也早就是风流人物,这样的两个人自然越聊越是投机,若非叶言欢说在这里站着也不是个事情,不若去隔壁酒楼一叙,恐怕这两个人就能有说不完的话,直接在这街上聊到地老天荒。
李寻欢先是将这一干人引到了那间酒楼,那酒楼自然是李家的产业,见到少东家到来,小二慌忙将几人请到了最好的包房之内。李寻欢没有急着落座,反而是在跟众人告罪之后去隔壁的茶肆之中将自己的未婚妻避雨的接了过来。
叶言欢看见他的动作,暗自皱了皱眉,不过这是人家的家事,她一个外人到底没有说什么。
林诗音是个正统的官宦人家的小姐,和李家这种半江湖半朝堂的出身并不相同。方才言语之中李寻欢已然介绍了自己的姓名家世,实话讲,叶言欢是对这个人很有好感的。
抛开李寻欢此人本身不谈,昔年藏剑山庄老庄主便是科举之后成立的藏剑山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藏剑山庄和李家的家世有几分相像。藏剑不复,可是藏剑弟子却终归有那么几分痴性,哪怕是万分之一的相似,也能让他们欢喜些许。
因此,叶言欢很难会对李家,对李寻欢产生恶感。可是李寻欢这般将一个纯粹的闺阁少女带到一众刚刚结识的江湖人面前,叶言欢总觉得是有些不妥的。毕竟从这个女子包下茶肆,只让女子进入的举动上来看,就能看出她并非跋扈的性子,也愿意与人方便,只是有些规矩始终是要守的。
不多时候,李寻欢便带着他那位未婚妻子走了进来。那女子轻纱覆面,跟在李寻欢身后,进了屋子之后,她并没有多言,而是冲着在座的各位福了福身。
“这是诗音,是我未过门的妻子。”李寻欢微微一笑,握住林诗音的手,对众人介绍道。
陆小凤是喜欢漂亮姑娘的,在白云城的时候,他总会哄得那些姐姐妹妹十分开心。但是他也并非小人,听见李寻欢的介绍,他只是对那位姑娘拱了拱手还礼,眸光却落在了别处,这倒是让林诗音松了一口气。
西门吹雪自不必讲,他连和李寻欢互通姓名都没有,而是一直沉默的坐在自家幼妹身边,这会儿自然也不会去刻意理会李寻欢的妻子。
叶言欢身后背着一柄重剑,腰间悬着一柄轻剑,但是她的一张小脸细白莹润,五官妍丽却没有侵略性,哪怕如今她还青涩,可是在二八年华,正是最美好的年纪的林诗音面前,叶言欢也并没有被压下去。
这实在是一个漂亮太过的小姑娘,漂亮到让每一个第一次见到她的人都会暗暗心惊,继而期待她年岁稍长,会是怎样的人间殊色?
拨弄了一下自己额前的碎发,更加清晰的露出自己额角的那朵五瓣梅花,叶言欢自然而然的拉过了林诗音的手,将她的手指按在自己的额角上,而后笑着对林诗音说道:“是天生的哦,不是画哒。”
顺势和陆小凤换了一个位置,叶言欢挨着坐在李寻欢身边的林诗音坐下,也多多少少帮她隔开了桌上并不相熟的男子。
林诗音只觉得自己指下一片滑腻,小姑娘额上的肌肤细腻得如同豆腐一般。她微微有些脸红,家庭教育让她不能失礼于人前,而盯着人家看,还被人发现了,的确是一件有些失礼的事情。
叶言欢察觉到林诗音的羞赧,十分体贴的笑道:“姐姐没事的,每个人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都会好奇这朵小花花,人之常情,人之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