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了一下他的手艺,熊猫儿最后决定……给宫九做个小木马。
王怜花不会承认,当他看见他的那个臭徒弟被迫换上一只袖子长一只袖子短的衣服,坐上丑的要死,而且一看就有散架的危险的木马的时候,他的心情是异常的欢欣的。
大抵是王怜花脸上的笑意怎么也掩盖不住,宫九仿若没有看见衣衫上别扭的针脚一般,他扬起一张大大的笑脸,伸出肥短的小手指了指王怜花,旋即对朱七七道:“七姨,你看我师父的表情,他一定是羡慕我有七、姨、亲、手、做、的新衣服他没有,他不好意思说,所以只能我这个当徒弟的替他跟您说啦。”
语气十分刻意的加重,仿佛生怕朱七七听不懂一般。宫九分明是故意陷害,却表现出是一副幼童开始使用拙劣的暗示方法,以期达到目的的样子。朱七七不知道宫九这只小包子是芝麻馅儿的,此刻孩童幼稚的小手腕反而让她发笑。捏了捏宫九软乎乎的小脸,朱七七不忍心拒绝他的说道:“好,七姨也给你师父做一件。”
穿上师徒同款的王怜花:……我有一句脏话一定要讲。
日子就在王怜花和宫九这种乐此不疲的彼此坑害之中过去了。宫九拜入王怜花师门的时候,是十一月份,已经接近年终岁末。按理说宫九作为太平王府的世子,是没有办法离开盛京如此之久的。可是他蛰伏在天平王府五年,所以选在而今才踏出太平王府,除却是白云城中那位小小姐实在让他好奇之外,更是因为宫九已经找到了前生当了他许多年替身的那人。
前生此人是吴明带来的,生的和他有五分相似,据说是他的某位堂叔遗落在外的私生子。宫九觉得,明家的血脉应该出了一些问题,身为皇族,总是出一些复制黏贴的脸,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呢么?
不过总归是为他所用的玩意,今生没有吴明,宫九寻找此人用了一些时间。而找到这个人之后,宫九略施了一些计谋就让此人对他感恩戴德,之后又控制了他的母亲,恩威并施,最终让这人甘心当他的替身。
当然,宫九并没有蠢到会告诉这个人他真正的身世,这个替身的母亲只是欢场中人,本就卑|贱如泥,而今那人能享受锦衣玉食,已然心满意足了。放任任何人的野心都是一件危险的事情,这一点九公子深以为然。
找到了此人之后,宫九便调配了让人身体虚弱的药物。于是在明面上,太平王世子明睿就成了一个病秧子,寻常宗室集会鲜少露面。
宫九并不在意“体弱”的名声,因为他所图谋的,从一开始就不是那个皇位。比起被当成一个靶子、抑或是一个吉祥物被供奉在朝堂之上,宫九更倾向于翻手便能倾覆天下,搅动风云。
他不在乎什么百姓,心中更没有什么家国,所以想要掌控那极致的权力,大概是心中总有不平之事罢。太平王妃和皇帝的事情始终让他如鲠在喉,这两个人的丑陋更是在嘲笑着他的愚蠢。
是了,从宫九知道自己真正的身世那一天起,原本的温暖被他自己亲手揉碎,原本的仇恨也渐渐消弭。只是宫九原本有多爱,如今就有多厌恶,以至于不肯再称呼两个人为“母亲”和“皇伯伯”。
这当然不是恨,九公子的孤傲是刻在骨子里的,所以那些人根本匹配不上他的恨。
相处时间日久,王怜花从一开始的对宫九哪里都看不顺眼,到最后渐渐生出了认真收徒的心思。虽然师徒二人每天互相坑害,但是传授技艺之事却一天都没有落下。
易|容、医毒等等需要时间怜惜,房|中|术一门传授与之还为时尚早,不过阅人之术和心机计谋的教导却是在潜移默化之中进行的。
王怜花逐渐发现,宫九这小子其实已经在阅人发方面有些建树,而心机计谋方面他亦然并非一张白纸。在这两方面,师徒二人与其说是传授,不若说是切磋。不过王怜花也发现了宫九的一个致命的弱点,那便是这个孩子所用之计偏于阴狠,虽然有效却难免失之大气。
——这孩子,就像是旧年的他自己。
王怜花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经历才会养成一个孩子这般的品性,但是到底将之真的看做了是自己的徒弟,王怜花自己走过一遍的弯路,就不想再让自己的徒弟去走。所以有意无意的,王怜花开始将宫九往所谓的“正道”上引,也开始拉着沈浪一道参与到对徒弟的教导中来。
“大气”一词说来缥缈,不过实际便是心胸豁达、少些偏执罢了。
宫九的性子养成并非一日之功,而是沉淀了两世的辛酸苦辣。王怜花想要改变他的性情,比让朱七七成为相夫教子的贤惠妻子还难。不过后者沈浪终归是做到了,王怜花不信自己会比沈浪差,所以对此事异常的坚持。
宫九不知道王怜花在想要努力改变着什么,不过他本人其实并不固执。宫九的聪慧足矣让他体会到王怜花对他态度的转变,所以他的这位便宜师父如今行事,定然是看出了他身上的什么弱点,如今正想要帮他弥补。
从不吝啬于打磨自己,宫九坦然的配合着王怜花的教导,虽然性格之事源于本心,鲜少能够改变,可是王怜花坚持日久,也终归有所成效。
就这样,一晃便是三年。
作者有话要说: biubiubiubiu按下时光飞逝的按钮,咱们的小言欢终于三岁啦!
九公子也该去白云城溜达溜达了,八岁的九公子对上十一岁的城主,应该没有那么容易被戳成筛子……吧。
城主默默擦剑:呵呵。
☆、明月来相照。
第十五章。明月来相照。
白云城中。
一年之前植下的竹林越发的郁郁葱葱,在白云城主府的内宅之中,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南海的气候如此,其实并不容易种活一林翠竹,但是白云城主对他家小外甥女宠爱殊甚,在小儿咿呀学语之际模模糊糊的蹦出来一句“竹、竹”,也分不清她是要珍珠还是翠竹,抑或只是听旁人叫她家小舅舅“少主”于是就有样学样,叶孤城只是一边抱着小姑娘,一边将可能相关的东西都搜罗了过来。
叶孤城想的很简单,他只是觉得“别人家的小朋友都是要什么有什么的,所以我家小言欢也要有。”
实话讲,城主大人,可能是对“别人家的小朋友”有什么误解,不过毫无疑问,他的确是将那小姑娘宠上了天,这倒是不争的事实。
三岁的孩童走路已经能够很稳,也许真的应了那句“物极必反”,她的父母都比常人更高一些,可是小言欢就是长不起来。叶孤城日日用手丈量着这孩子,与她出生的时候相比,这孩子三年堪堪才长了一尺半,比白云城中其他的同龄的孩子要矮了小半个头。
叶孤城如今的身子已经一十有一,却已然渐渐发挥出了血脉的优势,甚至要比他前世同龄之时还要高上一寸,如此一来,其实他用“牵”这个动作领着他家小言欢其实并不是很舒服,但饶是这样,既然他家小言欢想要自己走,那叶孤城也就没有硬要将人抱起来。
小言欢走的很努力,虽然并不快,但是稳稳当当,并不会让人担心她摔倒。南海酷热,不多时候,小姑娘雪白的小脸便染上了一层薄红,额角也有了一层细密的汗珠,衬得那多红梅更加鲜艳了几分。距离平素叶孤城练剑的竹林还有不短的距离,叶孤城低头看了看就连嘴角都紧紧的抿起来了的小外甥女,果断在一处树荫下停下了脚步。
“累?”叶孤城开口问道。小言欢需要抬起头来才能看到她家小舅舅的表情,现下她专注看路,倒是一直没有抬头。
听见她家小舅舅的问话,小姑娘鼓了鼓有些肉肉的小脸,伸出短肥的小手手抹了一把额上的汗,奶声奶气却十分坚定的回道:“不累~”
上扬而欢快的尾音其实很有欺骗性,若是不够了解小姑娘的人定然是要被含糊过去的。可是叶孤城毕竟是一手养大她的人,感觉到自己攥着的那只小手微微蜷紧,似乎是在汲取某种力量,叶孤城叹了一口气,不由分说的将那小小的一团抱了起来。
言欢有些困惑的眨了眨眼睛,不理解为什么她明明说“不累”,为什么她家小舅舅却还是要抱起她来。
叶孤城的力气并非寻常十多岁的小少年可以比拟,更何况他家小外甥女根本就是轻飘飘的一团。毫不费力的单手抱住小言欢,叶孤城用另一只空着的手拿着一张素帕为她再一次擦了擦额角的汗水。
将小姑娘收拾妥当,叶孤城一边抱着人往竹林的方向走,一边说道:“适可而止,量力而行。”
被教育了的小姑娘愣了片刻,旋即一把用有些短的小胳膊搂住叶孤城的脖子,有些不要意思的笑着将头埋进叶孤城的肩膀。
言欢、言欢,她倒是当真应了这个名字,是个极为喜欢笑的小姑娘。
不用再迁就某只小短腿,叶孤城的步子便快了许多。走到竹林的时候刚好是他每日练剑的时辰,将小言欢放到一块清凉的石头上坐好,叶孤城走到了竹林中央,缓缓的抽出了自己的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