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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学霸校花 完结+番外 (洛尘月)


景音两岁过后,阿涛寻思着我们乐队的几个人再小聚一下。我们几个去E大找嘉俊,可是他的搭档告诉我们他去了医院,他的未婚妻出事了。到了医院,看见病床上的那个人,我觉得我的灵魂要出窍了。我告诉自己她不是我想的那个人,她明明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可是那么熟悉的面容,尽管变了发色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如果不是参加过她的葬礼,我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叫她一声:琳。
可是嘉俊告诉我们病床上的人,叫雪飞扬,是她的未婚妻。阿斌说这雪飞扬不是什么好人,还质问嘉俊是不是因为她长得像琳才要娶她。毫无悬念,他们起了争执,最后我和阿涛把阿斌劝走了。
嘉俊真的是因为那雪飞扬长得像琳才要娶她的吗?我也有些疑惑了。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嘉俊是个理智的人,可我更明白一个人在爱情中的模样,何况,嘉俊远比我们所有人都要痴情。
第二年夏天,嘉俊和雪飞扬举办了婚礼。这个婚礼和我们办的都不太一样,他们没有在酒店里办婚礼,而是在他们新家的大草坪上。草坪被布置得很温馨,到处都摆满了花,大片大片的白玫瑰和白色百合花,其中还缀了一些蝴蝶兰和两种我认不出的花,安然告诉我那个是天堂鸟和紫菀花。宣誓的拱门也是全都由鲜花组成,上面扎着红色的丝绸。鲜艳的红地毯从室内一直延伸至此。客人们坐的椅子上系着由红白两色的丝绸扎成的蝴蝶结。草坪上还摆着很多铺着白色桌布的餐桌,餐桌上只摆了一些餐具,还有一些精致的点心和饮料。室内更是金碧辉煌,客厅顶上的水晶灯反射着点点星光,瓷砖也擦得锃亮,让人有种微微的眩晕感。
雪飞扬的伴娘是她的助理,而嘉俊的伴郎也是雪飞扬的助理。这也不奇怪,因为我们都已经结婚了。让我奇怪的是,把新娘送到新郎手中的不是她父亲也不是她的哥哥,而是白昕辰。白昕辰把雪飞扬的手交到嘉俊手中的时候说了些什么,我后来问嘉俊,嘉俊没有告诉我。
新娘的婚纱很别致,尤其是裙摆上的花纹及其繁复。后来,我知道雪飞扬和嘉俊的礼服都是琳的嫂嫂设计的,而两个伴娘和一个伴郎的礼服是新娘的英国好友,也是cat的首席设计师设计的。而整个婚礼的布景和摆设都是出自嘉俊之手,这倒是让我蛮惊讶的。
我从没见过那么美的新娘,就连淑岚也要逊色上几分,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美,可能是因为她的每个细胞都沐浴在快乐的气氛里。嘉俊依旧是一副谦谦君子的样子,不过,我看得出他眼睛里的那种笑意。在新娘说出那句“我愿意”的时候,全场爆发出了热烈的掌声和欢呼。那是我参加过的最难忘的婚礼,我猜也是其他人的,不仅仅是因为盛大的场景,精巧的服饰,更因为我们这堆里唯一的单身汉终于结婚了,也算是解决了我们的一桩心事,虽然有人对这桩婚事并不满意,比如阿斌。婚礼上,新娘唱了一首歌,那个调调我听过是电影《恋爱通告》的插曲,那个歌词是嘉俊改写的,可我知道那是他写给琳的第一封情书。
不得不说嘉俊是一个很能藏得住事的人,因为直到他和雪飞扬的孩子都到了可以上街打酱油的年纪,他才告诉我们其实雪飞扬就是琳,她之前失忆了。一瞬间,我们都吃惊得不行,也终于了然他当年为何如此执著。
故事说到这里似乎应该结束了,因为童话总是以王子和公主在一起作为结尾的。不过,我相信这个结尾不过是他们幸福生活的开始。
他们都是来人世历练的天使。嘉俊温文尔雅,温柔得似一个天使,而琳,在风一般的性格下,守着她最初的赤子之心。他们的相遇或许是意外,他们的相爱应该是宿命。欧阳曾经说过,他们是同类。我想也是,看似性格迥异的他们其实骨子里都是一样的,他们的灵魂是相契合的,要不然琳怎么会两次都爱上了同一个人。他们让我看到了永远。
琳从未属于过我,但我并不遗憾。因为就像她当年对我说的,我们还有那么长的路要走,谁知道会不会遇到更合适的呢?显然,我不是那个最适合她的人,她也不是,从来都不是。她只是为我指路的那个天使,她从来都不是我的终点。她很美,但她的美不属于我。她或许很关心我,但她的心不属于我。她的眼睛里有着我永远看不懂的东西。我们的世界有交集,但是并不多。所以,我并不遗憾她从未和我在一起。起码,我见过她的美丽,感受过她带给我的温暖。她依旧是我的天使,是我生命中最绚丽的彩虹。

  ☆、番外四 执念1

很多年之后我都会问自己后不后悔当初弃医从商。当我的儿子告诉我自己他想学医的时候,我才知道我多多少少是有些后悔的。所以我才会那么支持他,虽然阿娴说当医生太累,不想儿子也那么辛苦。这些年做着医药方面的生意,但我始终有着那么一点遗憾。
自家儿子学医八年,在从医五年之后的那个春节,他抱着我一岁的孙子,半开玩笑地跟我说了一句:“爸,你当年弃医从商真明智。”
我微微笑了,没有回答。其实做一个商人,也是很累的啊。
弃医从商,如果我从未遇见过那个人,或许我不会弃医从商。
如今再回想起来,记忆中的她依旧那样清晰。是啊,她从来就是那样明艳动人,让人看了就移不开眼了。
我不就是因为多看了她一眼,就再也忘不了了吗?只一眼,她成了我心中十年的执念。
十年,从十四岁到二十四岁,从一个冒冒失失的少年到一个风度翩翩的青年,她的身影贯穿了我人生情窦初开的岁月。我想,她也许是我的一个劫,一个让我成长的情劫。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一个有些炎热的夏天。那天,我转到了一个新的初中。班主任让我做自我介绍。到了新的环境,看着教室里一众陌生的新同学,我有些紧张。略微有些结巴地做了自我介绍,班主任随便指了个教室后排的空位让我坐在那儿。
往座位走的时候我看了一眼那个一直没抬头的那个女孩,她正看着一本小说。很多年后我都在想,或许我不应转头看那一眼。
我的同桌叫林孟清,是班上的体育委员,为人很是开朗热情。课间,他给我介绍了班上的各个班干部,还简单介绍了班上的同学。只是他没有介绍那个看小说的女孩。于是我问:“坐在我这排第二个的女生是谁?”
清忽然脸色有些沉,没好气地告诉我,她叫墨雪琳,是班上的语文课代表。
墨雪琳,很好听的名字。雪,白净纯澈;琳,美玉,温润无瑕。可是我第二天就发现她其实一点都不温润。
第二天是正式开学的第一天,我早早地就到了学校。过了一会儿,我就听见琳的同桌,那个有些跳脱的秋悦雅,问:“琳,你看什么呢?字不认识啊?”
我听见琳说:“没有。雅,教室里的那个男生是谁啊?”
秋悦雅当即高声道:“我的天哪,你昨天在干嘛呢?看小说看得那么认真?新转来的,叫莫梓龙。”
我虽然坐在教室里,但离窗户不远,而且秋悦雅的嗓门从来没有小过,所以秋悦雅说的话,我是一字不落地听了进去。我在转到这个学校的第一天就向同桌打听这个女生,可是人家根本就没注意到我。
大约在她的眼中,我的存在不过是让她多收一本作业而已,因为她在开学的半个月里跟我说过的唯一的话就是:快点交作业。
我一直默默地关注着她。她不是很爱说话。她和陈飞菲的关系最好,放学一直会一起走,有时候也会一起来学校。可是她们走在一起的时候,也总是陈飞菲的话相对比较多。她笑起来很好看,像童话里的公主,虽然他们也都是那么叫她的。
我很想走进她的世界,也一直都在寻找一个合适的叩门机会,但始终没有找到。
可有时候事情就是这样,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事情还要从我们班的公敌蒋洁说起。
蒋洁其人,蒋氏集团的大小姐,这在班里甚至是学校里都人尽皆知。这当然是由于她平时的高调。
其实在a中有钱的学生并不在少数,我们班就有一堆,比如陈飞菲,比如叶雯倩,再比如琳,可是琳顶着S市最有名的姓氏却没人发现她就是墨氏集团的小姐。
琳和蒋洁是对头,全班都知道。毕竟蒋洁找琳的麻烦从来不在少数。可我没想过蒋洁竟然会找流氓来找琳的麻烦。
其实那天去学校的后门还是有些偶然的,因为早上体育课来后门这儿玩,把东西落在那里了。放了学自己去找却遇见了琳,她正被几个人按在地上打。我当时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就吼了一声。大概是我运气好,那三个人意思意思比划了几下竟然走了。蒋洁也跟着走了,只留下了鼻青脸肿的琳。看着嘴角流血的琳,我心里一疼,把她拉到我怀里,她一下子就哭了。我轻轻地抚着她的背,轻声安慰着她。等她哭停了,我伸手擦掉了她的眼泪。看着她有些破的衣服,我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她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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