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很好,这很汤姆苏 完结+番外 (江海沫)
尽管我热爱看书,特别是那本《神奇的魁地奇球》,简直是手不释卷,如饥似渴,可也只能因为要慢慢消化里面的知识,和我闻所未闻的神气生物的样貌习性,而耗费了一整天时间。艾登只花费我一半多的时间,然后,有感而发,洋洋洒洒写了一篇五千多字的读后感。
据说艾登十岁就可以成功做出让那个人大笑不止的魔药,对付父亲那张冰块脸简直好用,当然,代价是被禁足一周。
我亲眼所见的,大概是他做复方汤剂那一次。效果显著持久的复方汤剂让他变成父亲的样子去对角巷玩了一天都没被识破,不得不说这父子俩不苟言笑的模样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只要控制好说话的部分难度应该不大。
回来的时候他还是老斯班诺的样子,手里拿着商店最新款的光轮1700,赊账。
我至今还记得父亲看到猫头鹰一周之后叼着账单飞到家里来时的表情,要不是怕进监狱他可能就用钻心咒了。
你知道我一路被这种变态青少年虐大是什么心情吗?特别是他木着一张脸将课本扔到一边,说“希望黑魔法能比这些简单的咒语更有意思一些”的时候。老天爷,我当时真的害怕他误入歧途!
所以当我知道自己没有天赋的时候,尽管很痛苦,但最后我还是坦然地接受了。
……好吧,我承认是非常痛苦。谁让魔法这么有意思呢?这也不能怪我,每个中二病小孩都一个公主王子梦啊,芭比大电影里面坚强勇敢的公主殿下除了善良勇敢诚实守信还有绝世美貌之外,不可或缺的就是打败坏人的魔法。
身为一个从小就被芭比洗脑,将自己取名为princess dawn·stunning·barbie junior·spannal(潼恩·小仙女·芭比二代·斯班诺小公主)的美国小姑娘(现在想起来真想抽自己一巴掌),我当年一封通知书也没收到的时候哭得真是昏天黑地,满脑子充斥的只有一件事:
肿么办,宝宝以后就不再是个小公主了!!!!
哇——(嚎啕大哭中)
但是我立马想到了天赋虐哭所有同龄人的兄长大人,顿时理解了自己被整个魔(公)法(主)世界遗忘了的原因。毕竟已经有了一个这么优秀的斯班诺在先,肯定没人想要另一个那么差劲的斯班诺。
错就错在我不该投胎成他的妹妹,既生潼恩,何生艾登!!
对,说来说去这一切都是老斯班诺的错,谁然他不好好当他的巫师来什么鬼麻瓜世界勾引我妈!
第81章 From dusk to dawn(Ⅱ)
apparent heirs 继承者们
芭芭拉·帕尔默只是一个刚读研究生的年轻女孩, 青春靓丽,活泼,充满梦想与活力, 然而当她遇到了塞甫斯·斯班诺这个老油条, 只能乖乖上钩, 臣服在他的睿智和成熟之下。
呵呵,他当然睿智成熟了,人家在巫师世界玩过一旬,比你大了不止一岁两岁。
总之两个人相知相爱在cu校园里, 那里也是塞甫斯适应新生活求学转型的地方。至于他是怎么在得到学位进入求职阶段之后,仅用六年时间便成为业界的小轰动, 又都是后话了。
芭芭拉当然知道父亲是带着孩子的单身汉,不仅如此, 她还知道了所有的秘密, 从他口中亲自说出来的。当你真的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会想对他告知所有, 绝无隐瞒。
事实上她还知道由于孩子和家族的原因,尽管他们已经好聚好散,还是友好地生活在一起, 像是全天下相处的最好的室友一样。这真的很怪,我敢说很少有女人会相信一个男人接二连三说的疯话, 可是芭芭拉就相信, 无论是她深爱的这个男人, 还是他所诉说的一切。
他们在还没有用婚礼向世人宣布他们的爱情之前就已经幸福地在一起了, 随后就有了我,潼恩·斯班诺。
在那个人心惶惶的年代,所有混血的巫师和麻瓜出身的巫师都在担惊受怕,芭芭拉不敢贸然地和塞甫斯在一起,不敢让他们知道我的存在,直到他们选择将我带到莱拉·麦克米兰女士身边抚养,熬过人人草木皆兵的时代。
那时我多了一个教母,也多了一个母亲。我想如果不是黑暗的时代褪去的那么的快,可能芭芭拉要花很久的时间才能不畏惧那些常人不能理解的力量和迫害。
另一个伟大的女人正是“收养”我的养母麦克米兰女士,她是个不怎么爱说话的,特立独行的坚强女人。那个不能说出名字的人(其实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因为一直没人敢提)在救世主的诞生之夜死去之后,他们迅速地离了婚,不过迫于那些原因,依然和父亲、艾登一起生活在纽约。
这是一桩可悲的家族联姻,一个家族因为被黑暗势力盯上出了很多恶人,为了某天能借由别的有威望的家族而重新洗白,决定冒一点小小的风险。
另一个家族几近没落,纯血的后代越来越少,时时刻刻害怕那个人的事之后被“大清洗”掉,同样急功近利。
心怀深爱之人的女孩就这样被安排给了还算私交不错的学长,虽然他们没有培养出日久生情的甜蜜,好在作为朋友,互相理解,尊重,过的也算平和。
他们之间好聚好散,搭伙过日子,又分道扬镳的过往真是让人无语,不过也多亏了他们两个人的古怪脾气,我才没有背上私生子的骂名让艾登讨厌,天知道我如果失去了他会做出什么事来。
如果麦克米兰女士是一个自私冷漠的人,她一定会因为害怕芭芭拉跟父亲在一起之后排挤艾登,而对我报复折磨。
如果艾登是一个刻薄的孩子,可能在他眼里我一辈子都会是他所厌恶的人。
所以我一直感激着自己的幸运,我遇上的都是非常温柔的人。
他们也把我教育成了善良懂事的好孩子,没有变成那种因为落差很大就仇恨家庭仇恨社会的失足少女,我只是偶尔会嫉妒一下艾登可以拿着跟破棍子装逼而已。
哦不,我还是说了出来。
一提到装逼就不能不提的这个家族正是马尔福,如果问道世界上哪一群人将装逼贯彻到底,马尔福的族人说自己是第二,没有人和家族敢称第一。
马尔福已经成了一个形容词,一个装逼的标志。别问我怎么知道的,我有一个他们家出品的幼驯染,还是族长嫡长子继承人的那种原装货。
纯血,高颜值,高个子,铂金色头发,大长腿,有教养,钱也多,悠久历史更不用说,28个纯血统家族中名列前茅的地位几乎无可动摇。
在他们家族最鼎盛的阶段,可以说全族上下都在用生命装逼。
他们全部加入了黑暗势力的一边,以至于大战结束之后输的一败涂地,死的死,伤的伤,没死没伤的,虽然没进监狱,但是名气地位一落千丈。
其实挺不公平的,在我看来,和其他走狗不一样,他们真的没有做杀人放火那种伤天害理的事,对于他们来说,绝对是有**份的行为。他们所做的只是跟在老大后面,歧视弱小的,打压失势的,对抗不服的,对……说到底还是在装逼。
当初族长卢修斯·马尔福先生决定入伙的理由就是为了装逼我会说?尽管最后他差点两次进到局子里,可是马尔福就是这么牛,哪怕失势,也有能力免去牢狱之灾,高傲,自由自在。
他甚至达到了效果还挺乐呵的,全然不停塞甫斯和莱拉的劝阻,其实也挺呆(傻)萌(x)的。
“马尔福这个傻x!”
每次马尔福先生见完父亲,离开我们家之后,父亲总会忍不住失去多年维持的贵族礼仪,爆起粗口。
作为一个马尔福,一个斯莱特林,装逼是优雅帅气的力量源泉,他们对其他学院和家族的人其实是很少能瞧得上眼的,总觉得没什么人可以与自己一战。我曾以为父亲和他们家族关系不错是由于麦克米兰家族的原因,外加上纳西莎·马尔福夫人是她的闺中密友,不然一个拉文克劳,一个没落家族的拉文科劳,怎么能入得了马尔福的法眼?
当然这的确是一个重要因素,不过后来我知道他们其实本身关系就还算可以……吧,勉强算是那种惺惺相惜的类型。
塞甫斯·斯班诺是个典型的拉文克劳,聪慧,睿智,善良,坚韧,同时跟所有的拉文克劳一样最不擅长体力活动。可是这样就已经足够,每当身为斯莱特林魁地奇队长的卢修斯在球场上带队把拉文科劳撞得满地找牙之后,总有高他几个年级的拉文克劳级长塞甫斯在年级统考上把斯莱特林虐得无地自容。
据说这个年轻人所做过的其中一件出名事就是在魔药学考试前一天晚上,借着“期末配方练手”的名义,带着全院同学用光了所有学校仓库里的低级魔药和药材,逼得教授不得不当堂临时更改题目,改制高阶药剂,将斯莱特林的期末名次一下子从第一拖到了第三。
毫无防备的蛇院就这么被早就联手封锁了消息的狮鹰两院拉下马。
教授怀疑是蓄意藏匿药材,却在学生的带领下来到了西边塔楼的蓝色交易厅,被那里面成箱的或成品或失败品的魔药药水吓了一大跳,最后以不得不赞扬他们的勤奋好学而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