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她已经20周岁,不再是个幼,女了,但这样看起来年轻其实身体已经足够成熟了的女孩,说不定玩起来别有一番风味呢?
光是想想,斯芬克的心里就有一点激动了起来。
但他虽然爱玩,却从来不会冲动出手。
这些天他一直让保镖严密监视着艾丽莎的作息,确认了她家就住在花店不远处的小区,那里的安保不错,但也不算昂贵,只能说是中流水平。
但她每天晚上都是一个人回的家,走的人流大的大路,斯芬克又派人查了她的电话记录,也不曾发现她和谁有过联系。
她仿佛就只是个简简单单的花店老板,没有任何的身份背景,交际关系也简单的不行。
斯芬克甚至觉得,从这种情形看,就算他真的对她下手了,也不会有任何糟糕的后果。
她是个没有后顾之忧的猎物。
这种认知让他愈加蠢蠢欲动。
而思量再三,他最终把动手的时间定在了周一的傍晚。
一周的第一天的时候花店的生意总是最冷清的,毕竟大家都积累了一个周末的工作需要处理,哪有时间看花买花熏陶身心?所以一般这时候她会在门口摆一株栀子,路过的若有停下观赏的,她便会折一朵递过去。
等到这一株折完了,她也就准备着关门了。
也因为这,周一的时候她的关门时间总是比其他时间早了许多的。
关了门之后她会去超市买这一周的用品,而去超市的那段路会经过一个小巷口。
那段路很短,走完甚至不需要一分钟,又是笔直笔直的,能看到巷子的尽头,而且道路的两旁又是人家,若是碰上了什么状况,大喊一声救命,总归是有那么一两个见义勇为的好汉的。
但偏偏最近那里在拆迁,路的两旁已经不住人,又因为推房的声音颇大,附近的住户有不少不堪其扰暂时搬到了附近的宾馆里。
也因此,这儿的人烟更加稀少了。
对于斯芬克来说,这就是他得手最好的机会。
而对于艾丽莎而言……
这也是她最好的机会。
*
罗根的记忆在与史崔克身边的助手战斗过后逐渐开始复苏(他从逆转未来里得到的记忆全都是未来)。
他想起曾经的兄长,曾经的战争,受过的大大小小的无数的伤,他甚至想起了曾经的爱人——当然,几十年过去了,那份喜爱早就在他的感情里慢慢淡退。
但他并没有为此感觉到心灵的充实。
来到这个世界以后他一直追寻着过去甚至是未来的记忆,但真正得到了答案以后他却只觉得怅然若失。
不是不高兴,只是觉得……
哪里怪怪的。
他无法用语言准确地描述,只是隐隐约约地想,如果艾丽莎还在就好了。
他想过去找她,毕竟查尔斯说的很对,艾丽莎那么辛苦地过来找他,又为他付出了这么多,他什么都不做的话,不符合他的性格。
——而且他也确实不讨厌艾丽莎。
所以他该怎么做?
“服从你的心,罗根,”查尔斯心知肚明他的苦恼,“顾虑使你犹豫,但你得拨开它们,然后你才能看清你想要的。”
心?
他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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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被色狼盯上了…
☆、第75章
威彻斯特是很安静很美的地方。
艾丽莎最喜欢的就是这种宁静, 小城镇总归没有大地方的危险和繁荣, 但这里很安静, 安静的让她略有躁动的内心也慢慢平缓了下来。
这是这里特有的,温柔而自由的味道,让人安心。
那些纷杂的胡思乱想渐渐被她放在脑后,没有罗根在, 她渐渐也减少了想起这个人的次数,渐渐沉浸在这样温柔的时间里。
所以斯芬克的存在,绝对算的上是她刻意隐居之后碰上的最大的一个意外。
艾丽莎的背后没有长眼, 也没有什么预知的能力, 她会发现完全只是因为斯芬克做事太张扬,她不止一次看到在自己的小店外面徘徊的墨镜男人, 而她向来是很警惕的性格,所以她很果断的查了查对方的资料。
在脑海里回忆着那个人的长相,她比对着网络上显示出的照片库, 很快就找出了, 对方是帮某个人专门做坏事的保镖。
还是无恶不作的那种。
如果她再年轻些,或许会有年少轻狂惩恶扬善的心力, 但现在她已经过了这个心理的年纪,尤其是她如今还想要隐姓埋名, 不想被罗根发现她如今在哪里。
可以说,她整个人基本提前进入了养老状态。
而且她身份摆在那里,总不好用变种人的方式解决问题吧?
她可不想才逃走就被教授发现了踪迹。
毕竟使用能力实在是太容易暴露她的存在了,如果就因为这样一个人渣暴露了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 隐藏自己的小地方,那就太可惜了。
而且就算不用变种能力,她本身的能力也已经足够她装逼。
毕竟一直以来,她依靠的根本就不是那弱小的外在能力,而是她的思考力。
在这部系列电影里出现过的人类反派之所以能够和变种人抗争,不就是因为他们的智慧以及他们所掌握的科技么?
而斯芬克的计划虽然看起来周密,但架不住艾丽莎黑客能力不错,早早就知道了他的计划。所以自从他暗搓搓地在小巷埋伏下以后,艾丽莎就再也没去过那里。
从回馈来的监听上看,似乎是有个老人提醒她,拆迁中的房子可能会突然地垮塌,所以希望她尽量不要往那边走。
她听进去了。
从此绕了远路。
这种事只能说是意外,斯芬克没从中看出任何问题,而一击不得,他更是心里痒痒,那份想要得到对方的欲望更重了。
而很快,他就从属下查出来的消息里得到了新的办法。
花店是接受外送的。
虽然说大多数时候店里都是叫了快递小哥送花上门,但是店里生意实在冷清的时候,她偶尔也会亲自送花。
这种事发生的概率不高,但是时间久了,这也算是一种特色。
再加上艾丽莎稚嫩的外表,又是生的足够的漂亮可爱,是以许多老顾客在享受过一次上门的服务过后,就记住了这个人美声甜的小女孩。
尤其她还是这家花店的老板。
而斯芬克就是想要利用这一点。
他在郊外有别墅,那儿人烟稀少,但视线处总有住房,不会让人觉得空荡,而且那儿距离确实不算太远,撞上她外送的概率还是有的。
再加上之前她之前就往这片送过,所以再来一份订单,想来她也不会怀疑。
他做的很有技巧,还特别调查了她的客流量,甄选了好几个特别的时间段下了订单,在连续两三次的失败过后,幸运之神终于降临到了他的头上。
艾丽莎选择了他。
他的心里莫名的有些激动。
他并不是第一次对女孩这样“一见钟情”,但他却是第一次这样花费心力。
能在闹市拿下一家铺子,就算她无亲无故,背后肯定也有些势力。
所以最稳妥的办法,还是一场意外。
他那天订的是蔷薇花,他知道这花象征着美好的爱情,他为自己的浪漫而陶醉,却不知道那天出门之前,艾丽莎细心地将那一大捧的蔷薇的纯洁颜色,一朵朵地染成了漆黑。
而黑色的蔷薇象征着的,是永远的死。
当然了,她并不想想要行侠仗义,亦或是替天行道杀死斯芬克。
艾丽莎很清楚明白,她从来都不是那种善良的人。
她所做的很多事,都是为了活下来。
不过为求心安,她也不会主动为恶。
而她会把目标放到斯芬克的头上的唯一一个原因就是——斯芬克是个变种人。
而且还是属性十分少见的那种。
他的能力是治疗,但与游戏里奶妈那种治疗不同,他的变种能力,是牺牲自己来为他人恢复健康。
所以为什么他的家族能够纵容他有限范围内的过分?
为什么他做了那么多次坏事还能好好的活到现在?
就是因为他的这层身份。
当然的,这件事只有他的父母知道,而与这世上许多人对变种人怀着恐惧的态度不同,斯芬克的父亲更像是个商人。
从知道他的孩子的能力的那一刻起起他就知道有利可图。
所以他养坏了斯芬克,他的亲生儿子,他一力地溺爱他,成功的让对方成为了他手中听话的棋子。
他把斯芬克当做是奇货可居的商品,而不是亲爱的孩子,他对他的感情来源于对方能够为他带来的利益。
艾丽莎并不同情他,毕竟就算他受制于人,但坏事的执行者的的确确是斯芬克。
但是她也不得不承认,治疗是种很特别的变种能力。
至少她一路旅行过来,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存在。
当然,艾丽莎本人并不想主动出击,毕竟她觉得治疗的能力再厉害,也治不好她的“精神疾病”,但既然斯芬克已经犯到了她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