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自家种的,再不摘也得被晒蔫儿了。”摊主热情地说。
在罗勒家族中,比较出名的有两种,一种是九重塔,闻起来像八角;另一种则是泰国罗勒,叫嘎抛叶,嚼起来有些甜,味道也没有九重塔那么冲,这种叶子一般到了季节都要卖50块一斤。
而摊主送的这种罗勒就挺像嘎抛叶。
“赚大发了。”叶晚美滋滋地想,而后被罗勒的香气刺激地狠狠打了几个喷嚏。
为了做出正宗的打抛饭,叶晚第二天一早就去了集市,买了不少新鲜的猪肉碎还有一瓶类似鱼露的调料。
回来的路上路过面包坊,她准备再买点吐司备着。
吐司把边切掉可以做各种美味的三明治,而切掉的边也不要浪费,抹一层加了蒜蓉小葱的蛋液,放到油锅里油炸,再撒一层粗盐粒子。
刚出锅的油炸吐司边是焦焦脆脆的,咸香的盐粒子与吐司原有的醇厚黄油非常搭配,蒜香与黄油奶香交融,是非常适合配啤酒的快手下酒菜。
“留些吐司边给你当甜点好不好?”叶晚问松饼,松饼趴在她肩头用力点点头。
蜂蜜巷只有一个面包坊,坊主雷恩是个慈祥的、成天围着黑围裙的老爷爷,他家的面包全部是窑烤,除了简单的吐司片、法棍以外,还有非常好吃的黑醋栗蓝莓洛代夫、玉米浓汤司康、腰果布里欧……
偶尔雷恩爷爷还会煮一些咖啡,这些咖啡不要钱,进店就给免费喝,店里的面包香和咖啡香一直能传到巷外。
叶晚带着松饼兴高采烈地踏进了面包坊,这是个圆顶石屋,因为石窑的温度常年都是暖烘烘的。
想象中扑鼻的面包香没有袭来,叶晚只闻到了一股巨大的糊掉的味道。
以往货架上满满的面包也没有了,只有柜台上一个随意扔着的烤盘里头放着烤焦的几个牛角包,看着很粗糙跟石头一样硬。
叶晚有些担心,去按柜台上的铃:“雷恩在吗?”
有人撩开帘子出来,一脸凶神恶煞,声音也粗犷:“雷恩回老家了,今天不营业!”
是个中年男人,稻草般凌乱的头发,强壮的身形,脸上的疤痕从额头蜿蜒到嘴角。
叶晚认出来了,是那个接了捉龙蜥任务的可怕大叔。
松饼当场就炸了毛。
那人看叶晚一眼,又看松饼一眼:“我记得你,东方来的小姑娘和她的老鼠。”
叶晚不高兴理他,拔腿就走了,松饼又被那句“老鼠”气到炸毛,坐在叶晚肩膀抱着爪子生闷气。
“不要生气啦。”叶晚蹲在厨房摘豆角:“快点来帮忙,虽然吐司边边没有了,不过回头可以请你吃橘子糖。”
松饼这才不情不愿地走过来,一屁股坐下看着炉子上的火。
叶晚往锅里倒油,把新鲜半肥瘦肉沫的水份炒干,很快肉沫在高温下蜷缩成褐色,往里头加入大量蒜末和小米辣爆香,油爆香气就从锅里冒了出来。
没买到现成的调料,叶晚就只加了酱油和鱼露,再加入豆角和罗勒叶子翻炒,大火收汁,别忘了最后要煎一个半熟的溏心太阳蛋卧进去。
门上的风铃又在叮咚作响。
叶晚打开厨房门,看到了隔壁糖果店的桃乐丝、裁缝店的佩妮,两人看上去都有些不高兴。
“两位淑女,来一份泰式打抛猪肉饭吗?”
显然两人进来找她的原因并不是为了吃午饭,但是叶晚手上那盘饭散发出极其诱人的香气,肉沫和豆角泡在浓稠汤汁里散发出油亮的光泽,溏心蛋随着叶晚的动作微微颤抖。
“那来一份吧。”
首先用勺子把溏心煎蛋戳破,让黄色的流心跟浓稠汤汁混合,而后搅拌开来,要充分裹挟住豆角肉沫和米饭,然后一口吃下去,能感受到调料的酸辣咸香、鸡蛋流心的醇厚爽滑、肉沫的油脂肉香还有罗勒展现出的异国风情。
两位淑女越吃越上瘾,挥舞勺子的动作也越来越快,最后她们把盘子里的米饭吃得精光,没留下一粒饭。
叶晚体贴地送上两杯泰式青柠茶,只加了柠檬和蜂蜜,喝起来很清爽,还能解辣。
“这是我吃过最美味的饭了!”佩妮擦擦脸上的汗,她是个胖胖的中年妇女,一个手艺精湛的裁缝,脖子上常年挂着软尺,出门也不摘。
桃乐丝自觉刚刚有些失态,动作优雅的掏出手绢,擦擦额头上的细汗:“得啦,现在我们来谈谈正事。”
她换上一副严肃表情。
可没等她说话,门上的风铃又响了起来,卡佳婆婆一脸不安的走了进来。
叶晚也给她递上一杯青柠茶:“吃午饭了吗婆婆?”
卡佳婆婆点点头。
桃乐丝清了清嗓子:“那么,我们就开始蜂蜜巷第231次联合会议好了,叶晚,有纸笔吗?”
叶晚找了半天,从菜单上撕了一张白纸,又拿出原子笔。
“会议的主题是关于面包坊那个新来的男人。”桃乐丝抽动一下鼻子,就好像底下有什么苍蝇。
能看出她比叶晚还不喜欢那个男人。
“一个看上去十分危险的男人,一个坐过牢的危险份子,竟然要在蜂蜜巷里开店!”
叶晚很快问道:“你怎么知道他坐过牢?”
店主雷恩的孙女刚刚生了孩子,寄了信来希望爷爷前去住一段时间,雷恩把店交给了自己远房侄子,也就是这个脸上有可怖刀疤的男人来看着店。
临走时雷恩跟佩妮聊了几句,说自己家的侄子虽然因为某些原因住过牢,但其实是个很好的人,希望周边邻居能多关照,还给大家送了一些菠萝包。
佩妮拿出叶晚的份:“这是你的。”
叶晚欢天喜地接过了菠萝包,桃乐丝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我不需要雷恩的礼物,我可不能容忍一个又坐过牢的犯罪份子住在蜂蜜巷子里,我想我得给相关部门写写信。”
“相关部门应该不会管这种事情的吧。”叶晚嘴里塞得满满的面包。
桃乐丝瞪她:“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话,这是基本的礼仪,小姑娘!”
说完桃乐丝露出信心满满的表情:“我们只要写联合投诉信,就一定能把这个潜在的犯罪份子赶走。”
“我拒绝。”卡佳婆婆说。
大家都大吃一惊。
卡佳婆婆是个温柔的烂好人,她从不抹人面子,对于别人的请求尽量都会答应,答应不了创造条件也要答应,而且每个周末都会去教堂做礼拜,再去孤儿院捐钱和果酱,所以她的衣服总是各种补丁,因为存不下什么钱来。
桃乐丝也没想到她会拒绝,看上去很吃惊,因此说话也有些结结巴巴:“可是……卡佳,你要想清楚。”
“我觉得你对人家有偏见,坐过牢的不一定是坏人,人活着总有为难的事情,或许我们应该给他一个机会。”卡佳婆婆忧伤的说。
叶晚对这句话不置可否,但是她悄悄地想,坐过牢的人大部分应该都是坏蛋。
卡佳婆婆还是有些过于仁善了。
显然桃乐丝也这么想,她的话带上了些嘲讽:“你可真是圣母心肠。”
在桃乐丝看来,卡佳婆婆应该立刻坐上人鱼号城际公交,从市中心站下车,跟着人流,或者沿着爱丽丝花房的指示牌走,大概步行15分钟到白雪公主广场,然后跟着广场上的队伍排队,一小时后进遗忘之泪教堂,二楼的玫瑰花窗边挂了一幅圣母爱世人像。
卡佳婆婆应该把那幅画摘下来,再挂上自己的自拍照。
一个坚决要赶人走,一个坚决不肯赶人走,叶晚年纪最小,她不太喜欢那个男人,却也没说非要赶人走,那唯一一个能做决定的只剩下裁缝铺的佩妮了。
佩妮想了想:“我觉得我们要再观察一下。”
桃乐丝激动道:“还要观察?那明显是个坏蛋,你看他脸上那道可怕的疤痕。”
佩妮看她一眼:“那个人刚刚捕捉到一只龙蜥,在很多人的注视下到了冒险者公会领取了1000银币的赏金。我觉得……你表现出很讨厌他的样子是不明智的。”
桃乐丝脸白了一下。
这个人在没有别人帮助的情况下,在短时间内很轻易的杀死一只巨大的、会喷火的龙蜥。
“那我也不想轻易得罪他。”叶晚很快说。
桃乐丝叹了口气。
饭馆内难得沉默了下来。
最后还是卡佳婆婆劝说道:“相信我,从我的直觉来看,那人应该是个好人,请大家不要被外表所蒙蔽。”
她的声音甚至带上了一丝祈求,叶晚完全受不了一位年长婆婆如此的恳求,第一个点头答应了。
桃乐丝又叹了一口气:“既然你们坚持,那也只能这样了。”
但她看上去还是很不高兴,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一条,站起来背挺得笔直,一句话不说就走了。
卡佳婆婆那双紫色眼睛里充满了忧伤,叶晚和佩妮劝了她好一会儿,她才勉强露出一个笑容。
很快有食客进了小饭馆,两人起来跟叶晚告别,也离开了。
叶晚忙了半日,发现家里的盐用完了,准备出门去买,蜂蜜巷是一条笔直的巷子,即便她再不情愿,也只好路过面包坊。
店门口还是一股子烤焦的糊味。
她看到卡佳婆婆拎着一个竹篮子,蹒跚着进了面包坊。
竹篮子里放着好几罐晶莹剔透的果酱。
叶晚怕那个刀疤脸做出什么欺负老人的坏事,赶忙躲到面包坊门口的招牌后头,偷偷把耳朵凑近听。
果然听到那个男人带着金属音、低沉又不耐烦的声音:“听着老太太,我从来没有在哪里见过你,你又不是牧师,少来对我讲圣母爱世人那套话,我已经听腻了。”
卡佳婆婆声音很小,她还在絮絮叨叨什么。
叶晚撇了撇嘴,心想:“对老人就这种态度,果然不是什么好人!”
店里的声音突然停了。
叶晚还在疑惑时,巨大的阴影笼罩过来,一只大手突然有力地抽走了她面前的招牌。
世界突然变得好安静,只有叶晚尴尬到双脚抠地抠出一栋城堡的声音。
她应该当场表演个昏厥过去,或者尖叫着跑开,最好的选择是一下子吊死在面包房门口。
最后在对方极具压迫力的眼神中,叶晚缓缓开口。
“我来拜访一下新的邻居,听说你接管了雷恩的面包坊。”叶晚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很轻松:“我叫叶晚。”
“偷听是件很不礼貌的行为,小姑娘。”男人眯着眼睛打量她。
叶晚维持着半蹲的姿势,她很快注意到男人腰间的佩剑上有一大块磨损的痕迹,就好像在故意遮盖什么花纹。
那人反应很快,立刻把剑挪到了身后。
幸好卡佳婆婆很快出来打了圆场,一下拉过叶晚的胳膊:“她是来接我的,请不要对每个人都抱着怀疑的态度,雷奥纳德。”
叶晚问道:“怀疑什么?”
卡佳婆婆不答,只拉着叶晚从面包店出来,一路回到了自己的果酱店。
她戴了碎花头巾,手握着长柄木勺去搅拌铜锅里亮晶晶的糖浆,桌上有几个干干净净的玻璃罐子。
卡佳婆婆的手看上去很苍老,不过收拾的干干净净,指甲也短短的。
“刚熬煮的蜂蜜柚子酱,尝一点吧,小晚,可以这么叫你吗?”
“当然当然。”叶晚忙不迭得回应道。
卡佳婆婆拿出新鲜的蜂蜜柚子酱,挖一勺放进白瓷杯,又从火炉上拎起一壶滚水,给叶晚冲了一杯茶。
“谢谢婆婆。”
叶晚很快闻到新鲜柚子皮被划破时迸发在空气中的清新气息,带着点微微苦涩,但是很快被蜂蜜的甜润给包裹了起来。
叶晚接过茶杯解释道:“对不起卡佳婆婆,我不是有意探听你们的隐私,我蹲在面包房外面,只是担心那个粗鲁的男人对你不利……”
卡佳婆婆显然被感动到,望着她的紫色眼睛忧郁而哀伤:“小晚,哦,我这么说不合适,如果我女儿能活下来的话,她应该跟你差不多大,我四十多岁才怀上她……如果她活着,也会像你这样担心我的。”
叶晚尴尬又有点难过,只好对着卡佳婆婆一通安慰,到了快饭点的时候才回到饭馆。
艾玛已经在饭馆里等着了,她跟松饼玩了好一会儿,直到耐心耗尽,叶晚这才回到了家。
“你去哪儿了?”
叶晚把事情跟她一讲。
“这可真糟糕,巷子里来了个潜在的危险份子,或许可以拜托卫兵们多在蜂蜜巷巡逻几圈。”艾玛异想天开的说。
叶晚已经围好了围裙:“这真是个好主意,等我当了国王,我第一时间下这道命令。”
她忙着把生姜洋葱磨成泥,再跟白酒、酱油、味增等调料搅和在一起,最后把切好的猪肉片下酱料腌制。
叶晚前两天终于在旧货市场淘到了一袋腌梅子和味增,商人说是从东边的扶桑岛运来,正巧她还在海港买到了银鱼干,就想试试生姜猪肉烧和干烧饭。
很快门上风铃发出清脆响声,有人进了门,是卫兵贾斯丁和奥里昂,还带了个前辈过来。
贾斯丁这位前辈橘色头发,方圆脸,看上去甚是稳重。
两人热情介绍道:“这位是我们的前辈莱森,之前也是卫兵,现在已经晋升到了执法者了!”
奥森纳王国的体系很有趣,最低层的是卫兵,他们的武器是做成法棍面包形状的棍子,逮捕坏人时,棍子上会冒出安神香草的香气来迷晕敌人。
再上一层是执法者,一队卫兵配有一个执法者,他们的武器是冰雪剑,取材自隔壁的冰雪大陆,这剑可以将坏人冻住,不过轻易不展示出来。
最高阶的是圣骑士团,只有在王国出现紧急情况时才会出现,比如面对失控的龙蜥、或者逮捕独角兽……
艾玛很好奇:“圣骑士团的人长什么样。”
莱森摇摇头:“只知道圣骑士团的徽章是紫色的鸢尾,并且进团的条件很苛刻,但那是无上的荣耀,会由国王亲自赏赐佩剑,因此全国的勇者都以进骑士团为梦想。”
叶晚给三人端上一杯啤酒,又给艾玛一杯橙汁:“试试生姜猪肉烧套餐吗各位?跟啤酒很搭配。”
大家都点头表示同意。
铁盘已经预热好,叶晚倒上油,把已经在酱汁里腌入味的厚切五花肉夹到锅里,很快带着香气的油花四处溅开,粉白相间的五花肉在油中蜷曲成波浪状。
叶晚注意到肉的边缘开始凝成焦脆的外壳,她用夹子轻轻按压一下肉,汁水涌出来,与油脂一起化开在肉边上形成细密的油泡,炙烤猪肉的焦香气弥漫在房间。
垫在肉下的生姜丝和洋葱丝在混合了油脂后,被高温烘烤的焦糖化,很适合和猪肉一起吃。
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下,叶晚很快把四人份的猪肉生姜烧端出来。
莱森一直听卫兵团的众人说这家小饭馆味道好,因为工作忙,今天终于有时间来了,很好奇夹起一块五花肉,那裹满酱汁的肉在他筷子间轻轻颤动,他咽了咽口水,然后咬了一口。
恍惚间莱森觉得自己跌进了五花肉的游乐场,有无数五花肉排队拿着啤酒请他品尝。
这五花肉散发着醇厚浓郁的肉香,外层焦脆,里头的肉质鲜嫩,而姜汁和洋葱则很好的解除了肥肉部分带来的油腻感,酱汁则是甜咸交织,味道很好,很适合配啤酒。
这时候再猛猛灌上一大杯冰镇啤酒,麦芽香气一下冲走了肉的醇厚,大量绵密气泡带来的酥麻感让人忍不住想长舒一口气。
工作所有的疲惫都消失了,彷佛把夏日的燥热也给全部压下去了,只剩清冽酒液带来的舒适感。
叶晚问道:“再来碗干烧饭吗?跟生姜猪肉烧也很搭配。”
用隔夜的米饭加鸡蛋、梅子碎和银鱼干一起炒,银鱼鲜美,鸡蛋滑嫩,酸味梅子碎可以让人开胃。
莱森接过装满米饭的粗瓷碗,再夹一片肉,在叶晚的建议下又浇了些热气腾腾的酱汁,那些诱人的、黏糊的浓郁汤汁很快覆盖在米饭上,用勺子舀一大口,能吃到扎实美味的厚切五花肉,姜丝的辛辣,再加下底下刺激食欲的酸酸梅子碎,一不留神就吃下一大碗。
三位卫兵对这顿饭赞不绝口,结账的时候艾玛趁机提出了面包房新来的奇怪男人,莱森拍拍胸口给她们保证,卫兵在巡逻蜂蜜巷时会额外注意。
叶晚这才松了口气。
当下夜色已浓,她送艾玛回家,艾玛拿着出行扫帚,直嚷着吃撑,非要拉着叶晚在蜂蜜巷里走走。
叶晚提了一盏小夜灯,这灯也是集市买的,灯柄是月光藤,藤蔓末端是个发亮的类似南瓜的大果实,据摊主说是在月光森林采摘的,到了夜晚会一直亮,可以持续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