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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朝堂皆是我弟子(月月捣药)


想着,他终于还是忍不住站起身,往外走去。
汪启元直接挡在他的身前,将其拦下。
“你要去哪里?”
“营救山长。”
“就凭你?”汪启元不屑的冷哼一声,“我知道你也担忧山长,可这个时候,任何人都能去,唯独不能去的便是咱们!你忘了河南府之事了?明年就要参加乡试了,多少双眼睛盯着你,若是你前往环县出了什么事,只会令山长更加分神!你还是少添些乱吧,我已经让父亲和全胜镖局的人带队前往环县,照顾山长,剩下的,咱们只能等。”
旁边的刘卜温也点头称是,“没错,如果咱们去了,只会让朝廷更加怀疑山长的目的,如今之计,只有想办法努力在明年考中进士,只有咱们真的入了朝堂,才能真正的帮到山长!”
吴韧咬紧了牙,握住自己的拳头。
他知晓汪启元说得对,就连一贯冲动的常仕进此刻都比他要更加理智。
读书,当官,在这一刻开始变得具有实质性。
他只有爬的最高,才能报答山长的恩情。
一瞬间,整个二年级教室内只剩下快速的翻书声,清虚子站在后门处,欣赏的点了点头,悄然退去。
可他们不动,不意味着就没有人动。
华夏书院内什么都缺,就是不缺蠢蠢欲动的学生。
及至半夜,安保队的防卫系统再次被人悄然关闭,谢君仪、柳三变以及小侯爷沈亦包袱款款,沿着乡间小路,便直接出了城,连潘阆都没有拦住。
谢君仪出身世家,钱最多,他出钱;小侯爷沈亦背靠侯府,他搞定的路引;而柳三变则是提前找好马车,顺带着拉上了医科班的王小花,以备不时之需。
万一山长受了伤,无人照料呢?他们总得带一个“奶妈”回血吧?
谢君仪和沈亦一脸的惊讶,“你怎么会认识王小花?她不是隔壁医科的吗?咱们读书都不在一栋楼里的,你如何见的面?”
柳三变一脸嘚瑟道。
“那是你们没有门路,况且,你们多大,我多大?我还没到男女大防的时候呢,所以她们并不避讳我。隔壁整个医科班的姐姐们我都认识,她们经常给我带好吃的,上个月的那个山楂丸,便是王姐姐给我的。”
啊……怪不得,他们就说哪里来的山楂丸,也没见到食堂有卖的啊,原来
是隔壁医科的!
很少和女孩子单独相处,谢君仪和沈亦均有些不太适应,尤其是以往他们遇到的女性不是长辈就是丫鬟,几乎很少平等的对话过,猛地身处同一个马车内,顿时连手脚都不知道该放到哪里去了。
倒是王小花十分的自然,一路上不仅准备了茶水吃食,还带了专门的各类草药及医科工具。
“这是新研究出来的晕车丸药,如果不舒服可以提前吃一粒。”
她从挎包里掏出几颗黑乎乎的丸子递给几人。
似乎半点没有把他们当成男人,只纯粹的视作了病患。
谢君仪与沈亦愣愣接过,一旁的柳三变则侧过身,低头小声询问向王小花,道。
“你走了,那曹时序怎么办,他腿上不是还有伤?”
因着人缘好,柳三变消息最是灵通,自然也知晓童启去环县的真正目的,以及曹家的事情。
王小花小心翼翼抬眸瞅了一眼其他两人,压低了声音道,“放心,他们我交给了虎妞去照顾,反正只要静静修养换药就行,山长已经处理的差不多了,没什么大碍。”
若是早知道山长会在环县动刀,她就应该无论如何请求对方带她一起上路的!
啧,凭白错过山长第一次手术的画面,这令她遗憾不已。
因此一听说柳三变等人要前往环县,她立马便跟了上来,要求同行。
四个人就这么水灵灵前往了西北之地,小小年纪,便勇敢跨越了半个大奉朝,去经历第一次的冒险之旅。
当然,他们走时也没忘留书一封,告诉潘阆先生。
直接将对方气的要死,连带着把书院的安保部门又训斥了一顿,提升了好几个等级,这才勉强罢休。
且说童启住在牢房内,每日悠闲,但也并非一无所获。
他收了两个编外的学生,没错,正是学生!
一个是狱卒许明奕,对方乃是华夏书院的铁杆粉丝,尤其喜欢各种探案集,在童启入狱之前,便读过华夏书院所有的校刊。
初次见面,他便像是请求夸奖的小孩子般,将所有校刊一一罗列在童启面前,兴奋说道。
“除了前两次,实在是抢不到,后期所有出的,我都托人收集起来了!您写的那些探案故事,简直绝了,我反复看了好多遍,实在是喜欢不已,简直就像是……就像是给我的人生指明了方向,令我打开了新的世界!您明白吗?”
童启局促不已,听着许明奕滔滔不绝讲述自己的故事。
也觉得十分神奇。
说来也怪,这许明奕家境不错,父母乃是环县出了名的马贩子,世世代代以贩马养马为生,与槽帮那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怎么也算是当地一个豪绅之家了,可偏偏养出来的亲儿子却对马半点不感兴趣,只喜欢那些打打杀杀,残酷狠厉的事情,尤其对案件之类十分钟爱。
父母担心其走歪,于是死缠烂打之下,托人谋了个缺,让其当上了环县的狱吏。每日就是泡在牢房里和犯人闲聊,商讨着案件里的细节,而童启开始连载起探案集之后,他便彻底入了迷,立志要当一名侦探。
不仅想办法混入了牢房里,还积极争取到了童启的负责权。
那什么棉被、锦缎便是他拿过来的。
每日三餐,也几乎是换着花样,如同供奉一般殷勤。
童启听他谈吐,也不是没有读过书的,四书五经倒背如流,只是对科举文章不大感冒,一心研究案件,便知道估摸着是个天赋开在单项点上的神人。
刻意指点之下,对方进步神速,不到一周的时间,便破获了环县大部分的悬案,连同十年前的档案都差点翻了出来,令整个衙门风气为之一肃。
的的确确是个有天分的。
童启惜才,不忍其这个天赋被丢失,于是便收了他为俗家弟子,编入华夏书院学生档案中,算作明年入学,但不强行要求对方一定要来上学。
特事特例,以后私下授课,就在信中进行即可。
许明奕大喜,没有想到自己竟还能有如此造化,当即第二日便在牢房里摆了谢师宴,规规矩矩的磕了三个头。
童启没什么可给的,便只能将藏书阁里的木牌赠与他,表示其今后乃是华夏书院一员,可随意借阅书籍,享有每个学生应有的权力。
而另一个学生,就有点不大好说了,乃是个神偷,叫做苍蝇。
其实他原名叫做神影手来着的,可是因为影字和蝇字读音相似,做的又是这种暗活,因此便被人戏称为苍蝇。
这小子多少有点反骨在身上,虽和童庆安出生一样,无父无母,可却不想伸手要饭,而是学会了偷。
只要他盯上的,便几乎没有偷不到的。
滑不溜秋的很。
原本环县县衙是怎么也抓不到,可自从对方听说童启被抓进了牢里,便直接上门自首了,非要关进和童启同一间牢房中。
不少人还以为他也是童启的迷弟,可谁知对方一见面却表示。
“我听说你身上有点邪乎,会各种的术法,能够让雷电之力给自己使用,所以很好奇。咱俩打个赌,若是我能够从你身上顺利偷走三样东西,而不被抓到,那你就得教我这个术法!相反,若是我暴露了,那以后便是你的人了,你让我往哪里我就往哪里,让我做什么,我便做什么,如何?”
童启:……
这话说的怎么如此暧昧?什么你的人我的人,我没说想要啊!!
然而,小小的年纪,正是中二十足的时候,并非童启说拒绝就能拒绝的。
于是一场没人喊开始的比赛悄然发生,正吃着饭呢,他一把拉住了伸进自己兜里的手。
好家伙,这娃来真的?差点就将他身上的电动剃须刀偷走了?
那可是花费了他一张高级抽奖券才得到的啊!
要不是系统提醒,他就丢了!
童启一脸防范,捂住自己的兜,道,“你输了。”
刚开始便立马结束,苍蝇呆愣在原地,久久没有缓过神来。
他想不通怎么会被发现的,明明一开始对方压根没感觉啊?虽不大清楚那东西是干什么的,但看童启一脸心痛珍惜的样子,便知道应该是个值钱的。
苍蝇泄气不已,但愿赌服输,见许明奕拜了师,便也死皮赖脸跟上了童启。
一口一个师父、山长的。
就这么被强买强卖,收了两个徒弟,童启无语至极,但见到对方拜师后乖乖巧巧,再也不乱偷东西,便索性也不管了,就当是扶危济困,日行一善,劝人归正吧。
而靠着这两个徒弟,童启在牢狱里的生活,也空前绝后热闹了起来。
直到枢密使大人召见审问。
对方叫做齐承胤,乃是内阁一位退休的首辅大人长子。
年纪四十岁上下,八字胡,吊梢眼,大蒜鼻,甫一见面,便一副趾高气昂的模样,看起来十分阴险。
“你便是童启?那个煽动民心,挑唆我大奉朝和西夏友好关系的人?”
童启站在牢中,借着昏暗的灯火,看到对方手里拿着的和书。
只一面,便迅速清晰了对方的政治立场。

环县的牢房乃之字形设计,越往里,便越是阴暗湿冷。
为了恐吓折磨犯人,令他们早□□供,所以审讯室一直设计在最里端。
童启大半夜被从牢房里提溜出来,按坐在椅子上,本能的挣扎了一下。
湿漉漉的地面黏黏糊糊不知道沾着什么东西,煤油灯分挂两旁,映照出墙上的斑斑琢迹。
空气中一股发霉的味道,枢密使齐大人十指纤长,拿起旁边桌子上的东西,温柔把玩着,就如同在抚摸爱人一般。
借着光,童启才发现,那些竟然都是刑具。
“这个东西,童山长应该不认识吧?乃是女刑犯常用的拶子,只要将手指夹入其中,轻轻拉扯,便会瞬间收紧,造成剧烈的疼痛。我曾有幸见过一次,眼睁睁看着对方的十指被齐
齐夹断,痛不欲生。不过我觉得那还是比较干脆的,像是这颗铁钉,就比较折磨了,据说插入甲缝之中,可以将人所有的指甲全部剥落,但却不截断,造成甲壳与肉分离,但却共存的神奇场面,伴随着每一次新肉的长出,那旧旧的甲壳就会被顶开,反复摩擦,就连武将都难以承受几次这种折磨。不过童山长是文人,手又白嫩,想来应该不会那么麻烦?”
他绘声绘色的与童启讲解着。
放下那铁钉后,又缓缓拿起一旁的铁鞭,那鞭子上密密麻麻皆是倒刺,还沾染着一些不知道从哪里剥离下来的肉,血呼啦,看的人分外恶心。
童启忍不住咽了口唾沫,稍稍后仰了一下脑袋。
讲实话,他有些慌了。
浪是浪,作是作,笃定皇上应该不会杀他,可万一这大奉朝妖魔鬼怪不安套路出牌,真给他上点“干货”,以童启如今的身份,也是真的阻拦不了什么。
应该……不会这么倒霉吧?
他强撑着,硬着头皮讲道。
“按照大奉朝律法,刑不上大夫,我没有定罪,此时应该是不能被上刑的吧?”
枢密使笑盈盈放下手中的东西,表情幽暗。
“是啊,但是你若亲口承认自己别有居心,那就不一样了。”
他故意趁着大半夜,一个人没有通知,拉着童启出来审讯,不就是想营造这样一种吓人的气场,逼迫对方就范的吗?毕竟不过一个十一岁的孩子罢了,还是个文人,前程远大,何必要咬死了牙,坚持己见呢?
一旁的许明奕头皮发麻,见状,悄然退了出去,忙往外通风报信。
齐大人瞥了一眼,没有在意。
反正今日夜还很长。
他绕着童启慢悠悠转了一圈,好奇的俯下身,将他的脸颊微微抬起,审视着。
似乎在估量就这么个小个子竟然能够射伤西夏王子?实在是神奇无比。
“嗯,倒的确有点年轻气盛的样子,可惜,过于愚蠢,难免遮挡了狭窄的视野。”
他拨开童启的脸颊肉,掏出手帕,擦了擦手,一脸的不屑。
“以文人之姿射杀西夏王子,很骄傲吧?三年前,柏大将军还在环县驻扎的时候,光是每年阻挡西夏人的进攻,便挡下过上百次,救下不知多少黎明百姓、马匹粮草,被当地人称赞为绝世英雄。可不过才三年而已,还有谁,记得他的存在?是,你是痛快了,现在外面的人可都叫你大英雄呢,可你知道,朝廷这次要因为你,造成多大的损失吗?听闻你是个有名的词人,写的一手好文章,那不知你俗物如何,可能分得清基本的好赖?”
他嘲讽的将旁边的和书一把扔给童启,令他查看着。
“这是朝廷内十年的军需报表,你想战?好,那我便让你看看战的后果是什么。柏将军驻守环县二十年,每年的嚼用粮草,高达1500多万贯,这还不包括他们的武器、盔甲、马匹、战损、抚恤金,若是哪一年修筑了城池堡垒,冬夏多发了两件衣服,这个数字,便还要再往上翻个两番……”
而这还只是一条战线罢了。
东北部的契丹族、南部的交趾、新晋崛起的女真,再加上守着沿海地区的蛮子军……
怪不得朝廷中人人不想打仗,这不战,每年的军费花销便已经足够惊人了,若是开打,那损失的钱又要从哪里来?
增税吗?百姓不叛乱才怪!
原本内阁与西夏皇室商量好的“岁贡”一年是10万两银,20万匹绢,可如今童启射了一箭,这个数字便要再往上增一倍之多。这还是西夏王室愿意既往不咎的情况,若对方执意要打,八成还会是柏大将军率军出击,就算按照平日驻军的四倍花销来算,那金额就已经高达6500万两白银,可即便赢了,又能如何呢?最多也不过是出一口气,抢过来一个州大小的地盘,占据的,却是一整年税收的百分之七十!
但凡一个会算账的,都能得出两者之间的优劣。
因此朝廷对吴县令的要求一直是,只要能稳住西夏人不犯边即可,至于杀没杀几个百姓,抢没抢几个妇女,比起这天价的军需来说,那都是小事。
“所以,你以为就你一个聪明人,别人都是傻子?热血,呵,可这份热血背后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呢,谁来承担,你能来承担吗?自以为是,自作聪明!蠢材!就这,还教书育人呢?只是看到你,我就能知道你这书院教出来的学生,是个什么模样了,不过都是写口中念着之乎者也的庸人罢了!”
童启微微皱起了一点眉头,无语的笑出声来。
账不是这么算的,对方明显是在偷换概念。
他低头快速估量着,很快便得出了如今大奉朝记录在册的士兵数量,竟然有八十多万人!
看来历史上北宋初期的雏形模式,已经渐渐显现。
冗兵、冗军、冗费,已然成为了拖垮整个朝廷的大问题。
见到童启冷笑,齐大人挑了挑眉。
“笑?怎么,你至今还觉得你那一箭,是好的吗?”
“我从未觉得我那一箭是好的。”
童启乖巧的坐在椅子上,看了眼旁边桌子上的刑具,半点没有慌张的样子,仿佛只是在讲一个人人皆知的道理一般。
“我承认,当时我射出那一箭,有些冲动的成分,但我相信但凡任何一个大奉朝的子民在面对那样的场面时,都不可能忍得下来。齐大人,我理解你的出发点,但我并不赞同你的逻辑。按你所说的意思,我们求和乃是为了避免消耗更多,可对于一个山贼来说,初期对方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是最好打的,若等他做大变强,成为一只百人队伍,那我们需要付出的力量就得乘以百倍。一时的割肉喂鹰,或许能够暂时让西夏停止进犯,但当那只鹰吃饱喝足,变得庞大,亦或者叫过来了隔壁的狼群,一同求食呢?你还会觉得,自己能够抵抗吗?”
“曾有一个伟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一味的退让并不会让你的敌人变得仁慈,只会让他们更加贪婪。”
旁边的烛火猛地炸开,发出急促的噼啪声。
齐大人阴沉着脸色,俯视着童启,质问道。
“所以,你是觉得,即便倾家荡产,战也比不战要好?”
“不,”童启解释道,“我只是觉得,事情都不是绝对的,有其他的方式可以解决军费的问题,但西夏的野心,必须压制!这不是死几个老百姓装作视而不见,就能够化解的,而是得告诉他们,我大奉朝不容冒犯,即便家中的一根稻草,也不能随意夺取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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