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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靠超市喜提躺平人生(糖堆儿和冰淇淋)


完全没有想到,林歆欢不是他们世界的人。
摸了摸长须:也对,我都死了几千年,发生一些变化也不奇怪。
“我的?”林歆欢疑惑的指了指自己。
“这是本仙的浩渺洞府,本仙名号浩渺仙君,平生最爱的就是书籍,不管是寻常的山水游记,还是历史辛秘,人物小传......都能让我在其中找到乐趣。”
还没踏入修仙开始,他书卷不离手,踏入修仙界后,更是获得了书痴的名头。
在疯狂卷修为,以飞升成仙的修仙界中,无心修炼,只顾读书的他分外突出,与修仙界众人格格不入。
也是想到成为仙人,可以拥有无尽的生命,有更多的时间找书、阅读书籍,才将注意力分到修炼上。
令众人意外的是,最有潜力成仙的修炼狂魔陨落了,修仙界有名的书痴飞升成仙。
他到仙界后,给自己取名叫浩渺仙君。
书籍里拥有一个广阔的空间,他只不过是其中一小粒尘埃罢了。
在得知仙人并不是永恒存在,还是有寿命期限时,他便将自己的时间全投入给了书籍,每天都是在寻找珍奇故事,阅读文字。
看得特别广,并不拘泥于某一个类型,人人所追捧向往的仙术秘法,只不过是他顺便收集的一小部分,自认为最不挂齿的存在。
所有不受重视的书籍,放在最角落,最让人注意不到的地方。
渐渐得书籍不止有万卷,堆积而成占据的面积可比一个小国家的领土。
林歆欢望不到顶的书屋,其实是浩渺秘境设计最精妙的地方,叠加了几套的空间阵法,才设计而出。
谁能想到,仙界最厉害的空间法术,创造者只是想拿它来装书呢。
浩渺仙君在生命的尽头,发觉:“不行啊,我死了,那我这么宝贝书籍怎么办!它们会被不懂得欣赏的人践踏!被撕毁!被丢弃!”
一想到其中一种可能,心痛得无法呼吸,心脏就像被一只手狠狠捏住。
从没收过徒弟的他,想要传承人的想法分外强烈!
在最后一段时间,终于放下了书本,布置起浩渺洞府,为未来的徒弟准备一份最好的礼物。
当然得通过他的考验,才能成为他的徒弟,得到他的传承。
那最后的一丝魂魄带着浩渺洞府,回到了他最开始的地方,破云大陆。
于是破云大陆上,各个宗派的精英弟子为了传承涌入新秘境。
而林歆欢就是那么巧,光门与浩渺洞府连接,从光门进入浩渺洞府的中心地。
这可是外界修仙者,经历过千难万险才进入的地方,最终还是不得其法,没能找到传承。
气得浩渺仙君开口破骂:“你们这群蠢蛋。”
无法,为保存最后的魂力不消散,陷入沉睡,自然秘境也消失隐藏。
到魂力支撑不住,浩渺洞府波动,才重新显现。
“而你就是唯一一个通过我试炼的人,浩渺洞府的传承者,本君唯一的亲传弟子!”
浩渺仙君狂热看着林歆欢就像是,他最爱的那些书。
“什么试炼?”
她可什么都没做?怎么就通过试炼了?
这个仙人不会是在框我吧,正所谓“天上不会掉馅饼”“便宜没好货”,老祖宗说的话,是经过万万亿人的验证,不会出错。
“只有你一个人打扫干净书屋,我的徒弟怎么能不爱书呢?!”
与林歆欢第一次见面,她就是在看书,虽然姿势过于悠闲。
一看就是他命中注定的弟子,浩渺仙君对林歆欢非常满意。
“......”
虽然很想说,还是不说了,别给老人家气散了。
谁会无缘无故打扫一间陌生的房间,还是一间只有闲书的书屋。
在经历过生与死,终于找到传承之地的修仙者,更不会放松心神来大扫除。
只有她灵力多得无处发,为了实验灵力与清洁魔法阵的结合,顺便将书屋清洁一新。
“我的书籍、我的洞府、我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的!”
他没注意到,自己的腿部晃动得消散加快。
“等等,其实我有师父了。”林歆欢打断浩渺仙君的激情发言,眼里闪过一丝遗憾。
听起来很不错,活了几千年的仙君,存货一定很多吧,对标德斯索大陆大黑龙。
但是她不能背着良心,欺骗孤寡老人,看他的岁数,可以说是孤寡老人中的寡王。
林歆欢偶尔还是会捡起良心的。
“什么!”处事不惊的表情立马破功。

林歆欢的形象渐渐飘远。
破云大陆有一徒不拜两师,此生只入一宗门的说法,所以师父和宗门对个人来说极其重要。
浩渺仙君又消失了半边衣袍。
他看着整洁书籍,自己消失的部位,一咬牙,一跺脚(哦,已经消失了)。
“容许你师父与我平齐,不过我要当大师父,他只能当小师父。”
大小老婆吗?林歆欢被浩渺仙君的脑洞逗笑了。
“不行!我师父比你来得早,要这样说的话,他才是大师父。”
林歆欢才不惯浩渺仙君的臭脾气,传承她还不要了呢。
“哎呦,同等,同等,这下你可以拜师了吧。”
可不能失去这个徒弟了,他无法,只好妥协。
说完,林歆欢跪地,扎扎实实给他行了拜师礼。
“师父!”
中气十足。
一声师父,得传承,不亏,相信我师父知道这件事,一定会夸奖我。
需要千两黄金才能请出山的神医——林歆欢师父。
从小教育林歆欢:“欢欢啊,金钱乃是俗物,咱们不能把金钱看得太重。”
当时林歆欢就想着,这就是所谓的医者仁心,正为她师父的大义所感动。
师父又说:“咱们做医者的,面对世人一视同仁,不能因为富人家俗气,歧视他们有钱,而不救他们。”
“钱真是个俗气的东西,我不喜欢,真不喜欢。”
她瞪大双眼,望着师父甩袖离开的背影。
身后还跟着数十个小厮,抬着一箱箱金银珠宝,这正是千里迢迢赶来看病的富商所带来。
师兄们淡定的拍了拍林歆欢的肩膀,眼神向下一瞥,与她一对视:常规操作,师父发疯呢。
逢祸乱,林歆欢与师兄弟们出谷救人,一路上可能缺水缺粮,就是不缺银子黄金。
那声师父,可把浩渺仙君叫得一个顺畅,手指一点,戴在林歆欢手上的空间戒指亮了一下。
“这件是空间介质吧,低级太低了,不过用来作为浩渺秘境的载体已经足够。
浩渺秘境是为师送给你的礼物,此后与你灵魂绑定,追随你到任何地方。”
大黑龙:拉踩是吧,有本事打一架!
浩渺仙君轻飘飘看一眼:哦~听说龙肉味道还不错呢~
林歆欢觉得他的声音变得十分空灵,像是从远方传来,还带着回音。
进入了玄之又玄的境界,戒指化为了她身体中的一部分,一念想,消失于手指,一念,又重新出现。
又像是将灵魂化在浩渺秘境各处,那一花一树,一草一木都是她的眼睛。
原本晴朗的秘境,一秒飘起了雪花,盐粒大小到鹅毛大雪,气温骤降三十多度。
而她现在就在戒指里,浩渺秘境已经存在于大黑龙送的空间戒指。
“神奇!太神奇了!”林歆欢从未有过这样的感受。
像是万物的主宰,自己在这方小世界就是创世神!
“待你成为神君,传说中的圣君,秘境会随着你升级,愿意的话,高等级妖兽在秘境中生活,将会听从你的命令。
乖乖徒儿,在等级低的时候,能苟就苟,不要与高阶对手正面冲突。”
这是浩渺仙君的生存之道,传授给乖乖徒儿。
他修为是高,但是都没有将心思放在修炼攻击力上,练就一身龟缩的本领,只要往秘境里一躲,谁都找不到他。
“在秘境里,只要没到渡劫期的修仙者,都不是你的对手。依照你现在的等级,千万别把仙君级别放入秘境。”
他就设置秘境只能元婴及元婴以下的人进入,这就是各大宗门长老、掌门没出现在秘境的原因。
现在林歆欢氏秘境的主人,可以随意更改设置。
他就这么一个徒弟,不叮嘱她叮嘱谁,像个老妈子一样提醒她要注意的事项。
千万别被嘎了,不然他这一屋子的书要随之消散了!
“乖乖徒弟,要好好照顾为师的书啊!”说完连最后一点灵魂消散在秘境中。
秘境雪融化了,天上下起淅淅沥沥小雨,每一滴都蕴含着灵气。
林歆欢感受秘境中的灵气更加浓厚。
对着浩渺仙君离开的地方恭敬叩拜:“师父走好。”
在神山镇。
林歆欢后来并没有将秘境收走,想看看秘境到底是怎么样运作的。
哎~有点想念轩辕文琴了呢,可以从他嘴里了解更多新世界。
他知道自己是从浩渺秘境来到超市的吗?如果他再次进入浩渺秘境能进入超市吗?
“鹅,你是想着轩辕文琴的谢礼吧。”
白毛斜视一眼,完全看透林歆欢内心所想。
真不知道,两个小眼睛怎么做出斜视的动作。
林歆欢在内心吐槽白毛的懂得越来越多:“你懂就好,别拆穿。”
狠狠揉了一下他修长的脖子,一只手就能圈起来:“小心被灭口啊。”
“那小子根本没说怎么来超市,怎么联系到他,要是真的不来,我们也找不到他啊。”
懊悔一拍大腿:“哎!真的亏了亏了。”
当时怎么色迷心窍,觉得长得好看的人不会骗人呢。
“嗷~~”
“鱼丸你也觉得亏本了是吧。”
“嘶~主人你拍的是我的腿!”
林歆欢看着鱼丸毛陷进去的手掌印,尴尬一笑,忙给鱼丸梳顺,消灭罪证。
这倒是冤枉了轩辕文琴,他根本不敢想,知道仙界所在,等着仙人再次召唤他呢。
离开超市的轩辕文琴,眼睛一花,就出现在他自爆的地方。
正好赶上秘境快关闭的时间,轩辕文琴赶紧离开秘境。
“歆欢结账。”
“呦,白老师你们今天挣了不少钱呢,能买得起羊排了?”
林歆欢调侃白成衣他们,一边计算他们所买的价格。
【欢欢!好久不见!怎么又变好看了!】
【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吗,欢欢五官都精致了不少】
【求求欢欢用的产品!不管是不是广告我都买!】
【朋友啊,朋友,别想了,别人一火就开始带货。林歆欢一火,就失踪,她的品牌跟她各火各的。我猜测她用的护肤品,都是自己手工做的】
【这题我会!听影后姐姐说过她们的护肤品都是欢欢亲手做的,全天然无添加,效果贼拉好~】

【求生产!几万块姐都买,姐不差钱】
【好家伙,我刚想说这位网友说大话,舌头不怕被风折了。结果点开主页一看都是跑车、奢侈品的合照,富婆姐姐贴贴~】
【白氏集团:大家可以看看白氏护肤品,最新出的一个系列自然物语,所用的中药和植物,都是神山镇采购的哦】
【再见(微笑挥手)】
【好家伙,刚上网就花了几千块钱,直呼好家伙】
白成衣:“你知道的,节目组哪有那么好心,我们可是捞了快一百斤的鱼,导演组才给我们八百块钱。”
别看他们现在身上干净,因为已经在家里洗过澡了,换下来的衣服全是泥点子,手洗了几遍,才敢放进洗衣机里。
“歆欢,节目组可坏了呢,现在我的手还抬不起来~”
吴畏捏着手臂,朝林歆欢撒娇。
引起网友狼叫,狂打【给我狠狠亲他!】
鱼丸:?
他们已经谈开了,当不成恋人,还可以当朋友。
林歆欢身上就是有一种魔力,能让人放松心神,特别是他们在娱乐圈里的人,随时都紧绷着一根弦,在她身边完全想做自己。
导演的恶趣味她当然知道,在《妈游》的时候,几个女明星和孩子都被他赶去下地,累得杨玉洁根本没时间感怀伤悲。
阮婉清那么会偷懒的一个人,只有第一天导演没摸清她的套路,让她逃过一劫。
后来的日子里,让她几十万精心养护的皮肤,直接晒黑四五度。
现在逮到几个壮小伙,可不得狠狠造吗?
“给你捏捏,看你这小胳膊小腿,明明饭没少吃,怎么还不长肉呢。”
吴畏笑笑,林歆欢这里的食材简直是为娱乐圈量身定制的,不管吃多少都不会胖,完全不用忌口。
回想当初吃草,节食减肥的日子,他怎么挺过来的?
故意在朋友圈里晒每日三餐,以前潜水、不看朋友圈的人全都给炸出来了。
【吴畏你参加什么节目啊?那么大胆?经纪人不管你?吴哥可不是这样的人】
(吴哥,吴畏的经纪人,对他身材管得超严格,餐饮严格把控)
【肉肉肉!我已经十天没吃肉了!看起来超级美味】
【最近粉丝又说我长胖了,做明星就要管理身材,最近连水都不敢喝】
【兄弟!你想吃拳头吗!等你回来完蛋了!】
【不看了,不看了,根本不能吃】
结果说“不看”的这位仁兄,一餐不落等着吴畏晒图。
晚发一秒,立马发信息催促吴畏。
【吴畏:哥,说好的不看我晒图呢,你来得比我吃饭还准时呢】
【流行歌曲天王:没办法啊,水煮菜一点味道都没有,只能就着你的图片配下去了。
天知道,我一个唱歌的,为什么要管理身材!我粉丝管得太多啦!】
说是这样说,嘴里吐槽着自己的粉丝,但还是很爱他们的,不然也不会一个靠实力吃饭的人,几首歌的版权就能养活自己一辈子,为了粉丝高兴,而管理身材。
导演一听说这件事,小眼睛一转,嘿嘿~~~
“天王,你想尝尝小吴朋友圈里的菜吗?好吃又不长胖,只要你来我节目,可以品尝到哦~”
“写歌暂停!我马上来!”
天王挂断电话,直接飞到神山镇,一秒犹豫都没有。
天王参加《漫游》的消息一下炸开了,他是谁?
他可是80年代、90年代、00年代最受欢迎的金歌天王,自从年纪大了,虽然没有宣布退圈,渐渐退出大众视野,默默在幕后写歌。
从来都没有参加过综艺节目的他,《慢游》是他的综艺首秀,让多少喜欢他的中年歌迷蜂拥进《漫游》。
上市公司老总、打工社畜、中年大叔、家庭主妇等等,为了看他们家哥哥,全都来了。
导演看着又爆表一次的高峰流量,笑得不见眼睛。
林歆欢真是我的命中贵人,果然算命先生给我算的没错,到中年时候,只要遇到命中的贵人一定会飞黄腾达。
某个天桥下戴墨镜的算命先生:“啊气!谁念叨我!”
一抬眼就看到一个小胖墩,揉捏山羊胡:这不生意就来了嘛。
“小少年,我看你天生富贵命啊,只不过年少经历坎坷,等到中年,只要遇到命中的贵人一定会飞黄腾达。”
心中想着:等你到中年,还找得到我?而且我可没骗你,只要遇上贵人,什么是贵人?当然能带你飞黄腾达的是贵人了。
当代废话文学坛,一定得有他的地位。
林歆欢手掌划过,每次一按就是一个穴位。
吴畏只是想撒娇,没想道林歆欢是有真功夫,疼得他呲牙咧嘴。
“哎呦!疼疼疼疼。”
“疼就对了,你现在再感受下。”
林歆欢哭笑不得,拍了一巴掌他的手臂。
吴畏听闻甩了甩手,惊奇:“真的一点都不酸痛了!歆欢你也太神了,这是什么手啊,被神抚摸过的吗!”
那池塘里的鱼,可不是导演组从市场里买来,平时打过药水的鱼。
都是农家自己野养的,放生让它自由生长的鱼,可能因为神山镇水好,吃得也好,听说神山镇的鱼都是吃药材长得的,一条条生龙活虎,精神得很。
当时几人没经验,以为是节目组买来做做样子。
刚摸到鱼身,鱼一翻身,鱼尾打了吴畏脸颊一巴掌,跃入水中。
吴畏都傻眼,不可置信摸着脸颊,他就这样被鱼打脸了???
这并不是故事结局,而是被打脸的开始。
对方太强大,己方正营太菜鸡,众人接连被打脸,特别是吴畏,不知道为什么鱼喜欢从他脸上蹦跶一下,再飞出去,现在在超市,他脸上还有淡淡的粉色印子。
要不是节目组请来专业人员帮忙,大概他们忙到天黑,连一片鱼鳞都带不走。
【哈哈哈哈哈哈哈,鱼鱼说:让我亲亲帅哥哥~】
【吴畏在鱼的眼里,也是顶级容貌啊】
【感谢吴大兄弟贡献的表情包(惊吓!)(我在做梦?)(面带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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