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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靠超市喜提躺平人生(糖堆儿和冰淇淋)


自己也不用一直跟兽人界交换了,不是她不愿意跟熊大宝交换。
只是林歆欢一直奉行的是,只有握在手里的东西才是自己的。
不会被任何人,用任何东西所掌控。
还有大萝卜似的人参,怕失去药性她得赶紧炮制。
但是......
她还没炮制过那么大的人参,怎么弄?
捧着人参左看右看,最后从厨房拿出一把刀。
就这样...把人参...像是切萝卜一样...切片了。
刚下楼的吴秀丽见到林歆欢,坐在小马扎上忙活:“欢欢,妈妈帮你切萝卜吧,是要做腌萝卜吗?”
林歆欢一笑,没有回答,只是说:“妈,我自己来弄吧。哦,篮子里还有两根萝卜和笋子,晚上让爸爸煮了吃。”
“哎,好~”
吴秀丽见着切萝卜也不会辛苦,便去看林歆欢所说的篮子。
林歆欢听到了后厨传来惊叹的声音:“天哪!那么大的笋子!”
手下的动作不停,一下子就把人参切好,然后烧火让它烘干。
要是让师父看到自己这样霍霍人参,肯定气得棺材板掀起来。
林歆欢想到小老头吹胡子瞪眼的模样,捂嘴笑了起来。
而又眉头微蹙回忆起前一世,疫乱已经被自己解决,众师兄弟们应该回到了医谷里吧。
希望他们都能回去......
但是她知道希望太过于渺茫,一路上兵荒马乱,生机甚少。
或战死、或饿死、或病死,她这一群风华绝代的同门啊~
不过,这也是他们的志向所在。
在出谷的那一天,医谷众人全部聚在一起吃肉喝酒,谈天说地。
连一向清冷如月的大师兄,破天荒的手抓羊腿,朝着月亮述说他的抱负。
能者,自是希望他们的威名能传遍各处,在史书上留下他们浓重的一笔。
为名、为人,都是他们出谷的理由。
每一个医者都以治病救人为己任,心怀天下的他们,怎么能放任百姓们不管呢。
但自私的林歆欢,自然是不喜欢自己在乎的人受伤害。
秉承着,宁负天下人,也不愿天下人负她。
一遍遍强调,一定要先保护好自己,才能治病救人。
师兄弟们只是笑道:“一定会尽量的!”
即使再不舍,大家还是分开了,各自选择自己要走的道路,出发。
现在她突然想到,当时他们选择的路,何尝不是人生的命运之路呢。
其实当时她并不想进疫城的,疫病的感染性很强,她很有可能感染上疫情,死亡。
如果没有人解决疫病,就会有人解决患上疫病的人。
那城的百姓,被封存在城里,过不久,等待他们的将是一只一只染上油的火箭。
但是她看到了一双跟小师弟一样的眼睛,小小的乡土大夫,也想为百姓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依然决然,走进了那座吃人的城门。
林歆欢摇头叹息,最后一笑:“真耀眼。”
一挥衣袖,背着自己的药箱,入城。
最后成了所有故事里,牺牲为民的大英雄,不知史书该如何记载自己,又或者被遗忘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闺女,你这草有什么用?”
一下子唤回在黑暗里的林歆欢,听到声音,不由自主扬起笑脸。
吴秀丽发现了一堆带着泥土的狗尾巴草,难道是拿来种的?

第20章 一口又大又重的黑锅
可是就算是狗尾巴草长得再粗壮,也只不过是狗尾巴草罢了,还没有鲜花好看呢。
“妈,这是我拿来种的,我看家里不是有块空地吗?没有计划的话,就留给我种吧。”
处理好人参,林歆欢进厨房,眼睛亮亮的看着吴秀丽。
让吴秀丽心一下就软了,自己闺女长得那么好看呦,怎么忍心拒绝她呢。
虽然不敢苟同林歆欢的审美,还是帮她把“狗尾巴草”种了下去。
看着林歆欢熟练的挖坑,吴秀丽不知补脑了什么画面,眼睛红了。
“闺女,你在外面受苦了,晚上让你爸爸给你炖大骨头汤喝。”
“好!”
林歆欢被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搞懵了。
但是有好吃的,怎么能说不。
完全没想到在古代侍弄药田的技能,让养父家背了黑锅。
吴秀丽还以为豪门连买菜的钱都舍不得,还要让林歆欢种地供给一大家子。
要是林歆欢知道吴秀丽的脑洞,肯定笑疯了。
对对对对,就是这样,纯纯的压榨。
剩下的萝卜被林庄成切成细丝,入锅里轻轻焯了一下,铺垫在碗底。
一指节的小海虾,在滚水中马上变红,盖在萝卜丝的上方。
嫩嫩的竹笋,一半做成竹笋红烧肉,一半用来煮笋汤。
汤里什么都没放,只是加了一些味精和盐,把笋的甜味立马就调动出来。
整整煮了三个大铁盆子,林歆欢看家里三口人也吃不完,便提议给大伯家送上一些。
林歆欢的爷爷奶奶,已经去世,小姑姑也嫁到了另外一个镇上。
在神山镇里比较亲近的就是大伯家,她跟大伯一家见过几面。
林歆欢对话痨的壮壮哥,憨厚的大伯,和善的大伯母,好感度还不错。
有好吃的也愿意分享给对方。
在越小的地方,越要注重人际关系,说不定啥时候,有让人搭把手的事情。
林庄成惊喜,他们兄弟从小就感情好。
结婚后,还是住在附近,不管谁家有什么事情,都会搭把手。
家里有好吃的,好用的东西,都会分一些,给对方送过去。
但是林露露经常会抱怨,大伯一直占家里便宜,每次都对送东西过去不乐意。
说话的时候,还吃着林壮壮给她从县里带回来的车厘子。
车厘子贵,林壮壮也只买了两斤,就送了一斤给林露露吃。
到最后,还得到个来打秋风的评价。
这次是欢欢朋友送来的,他可不敢自作主张把东西送出去。
没想到还是孩子孝顺,有什么都想着家里人。
“好~让生生给大伯送过去~”
林生生应了一声,一拐一拐的走来。
林歆欢看着三个大海碗和林生生两只小手臂。
即使已经养胖了不少,还是细细的一圈,大拇子和食指一包,还有缝隙。
“我去送吧。”拿了一个托盘,把碗放上去。
林庄成笑得挤作一团,在围裙上擦干净手,连连应好。
“生生,你给姐姐带路。”
“姐姐,跟生生走。”林生生就像条小尾巴似的围着林歆欢。
眼里满满都是崇拜。
他的心完全被林歆欢笼络过来了。
他的姐姐是开超市的哎~
他的姐姐还会煮甜甜的药~
他的姐姐还会开车~
他的姐姐吃饭超级香~
姐姐吹已经初显端倪。
小孩的快乐超级简单,自从林歆欢开了超市后,林生生从来就没有缺过零食。
原本家里的零食都是林露露专属,自己连一块钱的辣条,都只能吃她剩下的。
以前超级羡慕的就是,口袋里随时能掏出干脆面的人。
但是他现在已经成为了自己最羡慕的人,姐姐见自己喜欢吃干脆面,直接搬了一箱到他房间里。
天哪!他连做梦都是干脆面的味道。
等她和林生生回来的时候,原来的三个碗里装上了一条香煎小黄鱼、冬瓜鸭肉、咸菜炒大肠。
林庄成了然一笑,招呼两个小的吃饭。
林歆欢听到能入座,筷子挥出了残影。
动作迅速,但丝毫不见粗鲁。
往常觉得萝卜有股臭味的林生生,往萝卜煮虾的碗里,夹了好几次。
头一回觉得萝卜那么好吃,一股子清甜味。
吴秀丽止不住赞叹:“欢欢朋友送来的大萝卜就是好吃,比我们自家种的要甜不少哩。”
“而且那个头又大,乍一看还以为是萝卜成精,看不住就要化成小娃娃了。”
她在家里也会种些蔬菜,从来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萝卜。
“汁水也很充足,用指甲盖轻轻一掐,水就溅出来了,我看生吃也好吃。还有一根,我用来做腌萝卜怎么样?”
林庄成又是夹了一筷子在碗里。
“欢欢,不是想做腌萝卜吗?”吴秀丽想起了林歆欢拿着刀切萝卜样子。
沉浸在美食里的林歆欢,听到有人q自己,赶紧咽下红烧肉。
油亮亮的肉,让她嘴唇糊上了一层油。
“妈,那是我又另外的用处。爸,你给我腌甜口的吧,我喜欢吃甜口的。”
要是拿人参当萝卜吃,怕你们喷血而亡。
用醋、白糖腌起来脆脆的萝卜,在放冰箱里冰一下,甜丝丝,哎呦~拿叫作一个好吃。
不过...放上小米辣,火辣的口感也不错...
两种味道,林歆欢难以取舍。
甜?辣?甜?辣?
算了!我都是成年人了,不做选择,两种都要!
林庄成哪里会不答应,乐呵呵的说,吃饱饭马上做。
反正萝卜那么大一条,做成两份,分量也不少。
最恐怖的还属那竹笋了,比一个篮球还大,要是让它发展成竹子,肯定是竹中之王!
削了半天的竹笋,做了两道菜,也不过是缩小了一圈。
嗯~还是拿来吃吧,竹中之王算什么,都比不上这一碗竹笋红烧肉强。
香!真的太香了!
都说煮饭的人,对吃不敢兴趣。
因为煮的时候,味道都闻饱了。
林庄成差不多也是如此,到吃饭的时候,都没胃口,只是为了填饱肚子。
但今天,他等笋下锅之后,闻着味道罕见的饿了。
满脑子叫嚣着:来一口~来一口~
借着尝味道,吃了一块笋子,哎呦!嫩得都不敢咬,刺溜一下就滑到胃里去。
要不是自己意志力强,还能让菜上桌?

如今吸饱肉汁的笋子,味道更是好,让林庄成一口能吃一碗饭!
平日里林家最爱吃的肉,无人争抢,都在碗里挑着竹笋吃。
那笋汤更是林歆欢的最爱,清清淡淡的甜味,越喝越上头。
幸好,林庄成只是煮了一铁盆,要是再多煮一些,林歆欢的肚子都要爆炸了。
一家人捂着肚子,躺在椅子上,脸上带着心满意足的笑容。
林庄成:“我好久没吃过那么爽了。”
美食带给人的快乐,能忘掉一切烦恼。
吴秀丽:“欢欢,你朋友在哪买的,我也去买一些。”
她看家里人那么爱吃,即使多花钱也无所谓。
林生生偷偷拉松裤头,揉着小肚子,耳朵竖起。
“我朋友是农学院的,经常会培育出新型种子,现在市面上还没卖。要不,我向他要一些来种?”
也不知道,种在地球的土地上跟种在兽人大陆有什么不同。
拉一个莫须有的朋友出来,以后各种植物都有理由出现了。
他们统称为背锅侠!
“真的吗!你朋友愿意拿出种子吗?”
林庄成惊喜,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握紧双手等待林歆欢的回答。
他知道种子对于农民是有多重要,好的种子才能种出好的作物。
不然国家集合无数的人才,一代一代改良种子做什么。
品质好的作物,能卖不少钱呢。
对于一个靠种田吃饭的农民来说,无异于天上掉馅饼。
林家两兄弟种的都是最普通的作物,西红柿、豆角、黄瓜、青菜......
还有一片瓜地。
可以维持温饱,但也挣不到大钱。
平时林庄成和林庄国还会接一些临工,砸墙、修电路、抹水泥,什么活都干。
“嗯嗯,可以,但他们也可能是因为地域的原因,才长那么大,不知道种在我们这里是什么情况。
种子还在研究阶段,一切都不好说。”
林歆欢不敢保证,只好先给林庄成打预防针。
林庄成点点头:“没关系,已经够好的了,反正家里都要种,总要试试才知道。”
要是成功种出同样的萝卜,可以卖个好价钱。
多攒些钱,给孩子出出力。
虽然现在林歆欢一个人的存款,比家里多好几倍,不需要他帮忙。
但是别人家孩子有的,欢欢和生生都不能少。
现在他最大的愿望,就是给两孩子在县城,一人买一套房子。
要是种不出来,也没损失,只是占了一块地而已。
他最不缺的就是土地了。
“好~”
林歆欢从人参的乌龙里,就看出兽界大陆对植物的了解甚少。
也许不止有萝卜、竹笋和人参。
说不定还有更多地球上的植物,或者是地球上灭绝的植物!
很有可能有她想要的药材!
但是...她不能去兽界大陆,看不到对面到底有那些植物。
突然林歆欢灵光一现,又在淘宝上下单了相机。
晚上拿了一个高木桶,扔上一包自制的泡脚包,倒上开水。
水渐渐变成黑色,林歆欢掺了一些冷水,用手试了试水温。
等到水温合适,才把脚放进木桶里。
温热的水将药力,从脚底向上输送,加速血液循环。
林歆欢脸上出现了诱人的红晕,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养,手术后的亏损完全补回来了。
皮肤越来越白皙,嫩滑,好似刚从水里捞出来的嫩豆腐。
气血充足,白里透着红润。
原来的脸上的粉刺和暗沉的痘印消失一空,像是一颗粉嫩的水蜜桃。
手指随意的刷新着朋友圈,她不用看就能猜到他们所发的内容。
不外乎今天买了哪家的包包,买了一辆豪车。
跟谁去吃了下午茶,又去哪个国家旅游了。
多么朴实无华的豪门生活啊~
林歆欢只是感叹一下,就抛到脑后。
她对于现在的生活非常满意,只要有网,躺哪里不是躺呢。
豪门生活,太废心眼子了,就让林露露去好好享受一把吧。
突然一条内容吸引她的注意力:
【路氏珠宝大小姐-路欣然】
重金求参!!!
本人求百年人参,价格好商量,路家不差钱!
请手里有参的尽快联系我!
【老子最**:百年人参,谁家不是收着救命用的,拿出来换钱还不得被家里打断腿?】
【酒吧小王子:看来黄少,是深有体会了(微笑)】
【美女看过来:你不知道前不久,黄少被黄老爷子打到下不了床呢】
【酒吧小王子:wc,什么事情展开说说】
【老子最**:@美女看过来@酒吧小王子,滚!你们还在我面前演双簧?!下次别让我见着,见一次打一次!】
【酒吧小王子:还指不定是谁打谁呢,缩头乌龟~】
某个豪宅内,穿着粉色衬衫的男子,摆弄着手机,趴在真皮沙发上。
被气得哇哇大叫,一不小心牵动了大腿的伤后,像蛇一样呲呲吐舌头。
他最是懂得,拿了家里长辈心头爱的后果了。
前不久跟朋友打了一个赌,把自家老爷子收藏的八十年份的人参抵了出去。
本以为十拿九稳的事情,最后没成想,输了!
意识到自己闯了祸,连忙拉黑他们,躲在家里一步不出。
没想到那几个人,竟然去老爷子面前亲自讨要。
还是老爷子拿出人参,替自己平了赌约。
这件事被闹得人尽皆知,都说黄家大少是缩头乌龟,赌输了还不敢承认。
黄家因为自己被嘲笑,黄老爷子也失去了用来保命的人参。
到了他们这个身份的人,对钱已经不看在眼里。
有钱没命花,钱再多有什么用。
所以黄老爷子对收集珍贵药材非常在意,前不久让他收到了一只八十年品相非常好的野山参。
让他感觉非常有生命安全感,每天都要拿出来欣赏一番。
那保存的盒子,被擦得噌亮亮。
没想才到手几天,还没热乎,就被家里的倒霉孙子赌了出去。
不履行赌约,对他们家的名声损伤特别大,即使再不愿,也要把人参送出去。
气得黄老爷子拿起棍子,就往他身上抽。

这事情越琢磨越不对劲,最后被大哥的一句话点醒。
好嘛,我拿他们当兄弟,他们拿我当冤大头!
原以为是狐朋狗友三人组,没想到只有自己是傻逼。
现在撕破脸皮了,在朋友圈里到处阴阳他。
于是三人在【重金求参】的下面吵了起来。
等黄大少编辑好文字后,发送时却发现感叹号。
被拉黑了!
脸上闪过些不自然,自己在别人评论下面吵架是有些不对哈。
连忙给路欣然发送好友验证,道歉。
而后又把那两个人拉出来骂,最后嫌弃转换聊天界面吵得不过瘾。
三个人重新拉了一个吵架群,接着吵。
路欣然看着清净不少的页面,吐了一口气。
翻看评论,紧张的眉头一直没放开。
她知道这三人之间的官司,在他们圈子里,哪还藏得住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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