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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靠超市喜提躺平人生(糖堆儿和冰淇淋)


听到众人的夸奖,白毛舞得更起劲,差一点要变出原型,展翅高飞,还是鱼丸靠谱,一个扑身,叼着白毛的脖子,往家里赶,打断施法。
不然网上的热搜不是#大鹅跳天鹅湖,而是#建国后出现妖精。
后来还有y皇家歌剧院官方账号@白毛专属账号,希望能跟白毛合作,将他跳舞的视频作为官方宣传视频。
这不,林歆欢上手给白毛录视频呢。
“嗷呜,幸好我不会跳舞,被人拍到怪不好意思的。”社恐小狼松了一口气,他想不明白为什么白毛能在那么多双眼睛底下,镇定自若。
白毛也不明白,鱼丸为什么在外人面前跟变了一头狼似的,明明是头话痨狼,在外装安静狼。
这就是i狼和e鹅之间的壁垒吧。
“请问这是哪里?”
听见陌生的声音,转头一看。
从光门中走出了一位古代仕女,但看她的情况不容乐观。
原本梳起,规规整整的头发,一只发簪倔强勾在发尾,要掉不掉,发丝毛躁飞扬,其中还夹杂着泥土和叶子,当然衣服上更是沾染上,像是从泥土里打滚回来的小泥人。
一半的下摆消失不见,结尾非常利落,像是用刀弄出的切口,露出里面的白色裤子。
在古代生活过的林歆欢知道,这样相当于下身裸奔,能让一个世家淑女狼狈成这副模样,一定是遇到大事。
心念道:第四个位面出现了,是战乱的古代吗?
心颤抖,会是她生活过的古代吗?师父,师兄师姐,医谷的大家怎么样了。
“你是哪个朝代来的?”
不由放轻呼吸。
“朝代?这里不是庆国吗?”祝琳琅飞快的扫过周围的场景:怎么突然变到屋内,墙壁怎会如此雪白,明明没有蜡烛,屋顶上会发光的是什么?花花绿绿的东西好奇特。
眼前的女子穿着跟他们朝代完全不同,难道是西域人?我不是在逃命吗?像是瞬间变了一个地方。
眉头紧蹙,神情惶恐,回想起变化场景前的那一幕。
对方的目光太温柔,给了她安全感,跟林歆欢他们讲述了她的经历。
“我是庆国人,今年是庆信十二年。”
“你可知庆元帝!”庆国人!林歆欢上一世也是庆国人,难道.......
“庆元帝逝世已经五十年之久,如今是他的第三代,庆信帝即位。”这女郎是何人,知道庆元帝,却不知道庆信帝。
“第三代,所以当时是庆国胜了!好,真好。”说罢,一颗泪珠毫无征兆落下,眼神又恢复清明。
林歆欢死的时候,正是外敌入侵庆国,一举合并,庆元帝带领庆国将士们奋力抵抗,他在位清明,深受百姓们爱戴。
在民不聊生,时态动荡,医谷的人虽不会拿起武器与敌人斗争,但治病救人可是他们的拿手绝活,奔走在各个城池,贡献自己的力量。
从祝琳琅口中,林歆欢死后的第三年,把外敌赶出庆国,取得全面胜利,后继位于庆元帝大儿子,如今是庆元帝的孙子继位。
庆元帝大儿子,林歆欢有所耳闻,是位宅心仁厚的继承者,但她师父评价道;“仁有余,治不足。”
作为君王过于仁厚,没有强硬的治国手段,守国家够用。
庆信帝她倒是不了解,从祝琳琅只言片语的表述中,情况不妙。
言语字间都是尊称,但语气中她感受到了祝琳琅对庆信帝不屑一顾。
同时看出祝琳琅对他们的警惕心,恐怕她不是庆国人那么简单,身份不一般,不像是平常百姓,倒像是独占一方的世家大族培养出来的。
到底是哪个世家,能培养出如此智慧的女郎?
即使对他们有所隐瞒,林歆欢还是对祝琳琅处事大加赞赏。
“你也是庆国人?”
“庆国百姓,生于庆元帝十四年,如你所见,我多了一场奇遇,欢迎你来到异世界。”
能在现代见到,上一世的同国人,显得格外亲切,在林歆欢眼里,她头上的碎叶好似点缀在发间的珍贵发饰。
“庆元帝十四年!”岂不是跟她阿祖是一个辈分的!看着林歆欢婴儿般的皮肤,她真喊不出大娘。
“你怎么到这里来的?”
第一位面光门连接山洞,第二位面光门是朵云彩,第三位面竟然在秘境的书屋里,这第四个位面会出现在哪里呢?
很好,光门你引起了我的兴趣,咳咳咳,不好意思,最近霸道总裁文看多了,脑子窜频道。
林歆欢收起了油腻腻的笑容。
“啊,我的护卫都还在外面对抗怪物。”瞬间变幻场景的惊讶,一时让她忘记了护卫的存在,如今对不知在何处的护卫很是担忧。
“怪物?”林歆欢疑惑,古代怎么会出现怪物呢,难道是外来物种?
比如在以前小龙虾也被称为怪物,到了现代,发掘出它的美味,身价暴涨,一斤就要百八十块,在夏天,仍然是夜市王者。
“回乡途中,车夫突然皮肤腐烂,扑上前,怒吼,一个护卫没注意被他抓住,车夫竟然想吃人,即便护卫武功在身,面对爆增力量的车夫,几招之后才制服。
我看车夫的瞳孔全变成白色,指甲变得又黑又长,还残留着护卫的碎肉,本想捆起来,带到下一个城池,让医者看看,结果被抓伤的护卫,也变成吃人的怪物。
无奈之下,剩余的护卫护着我逃跑,都怪我腿脚没力气,跑不快,被石子绊倒了,就出现在这里。”
她还让林歆欢看她手上被蹭伤的血痕。
“鹅鹅鹅,吃人的怪物。”
“抓伤同时会变成怪物,那不就是丧尸吗?”

第312章 请记得关门......
两小只一唱一和,他们懂,前不久还看过丧尸大逃杀呢,男女主真是有病,进门都不会关门,直接被丧尸堵在房间里,又死一堆炮灰。
男女主脑子上的坑,都得其他人的命来填。
林歆欢听懂了,眉头一跳,古代会有丧尸吗?又不是末世逃生模式,要是在穿越之前,咬人的症状,她肯定会认为他们患上某种癔症,如今现代都能踩着扫把上班,古代出现丧尸也不是百分百发生不了。
打算跟祝琳琅去古代位面看看,结果拉着她的手,光门竟失去作用,还是一堵墙。
放开祝琳琅的手想着去往古代位面,林新华掌心下丝毫没变化。
“不可能,难道光门消失了?”
林歆欢为确认,换了一个地点,熟悉的入水感出现了,林歆欢出现在书屋之中。
回身,又回到超市之中。
这一幕对古代人来说过于冲击,腿一弯:“仙子!”
膝盖还没接触到地面,就被林歆欢双手托住上半身,无论用多大的力气,都跪不下去。
林歆欢想说:这一幕我熟,一个眼神,她都能预判到下一步。
“我不是仙子,这些都是未来的小伎俩罢了,人人都会。”
“我们就静静听你编。”白毛如此小的眼睛,都能看出明晃晃的鄙视。
祝琳琅勉强点点头。
“你再好好想想,出现前发生什么事情。”
光门没有问题,那所以关键点就在祝琳琅身上。
祝琳琅紧张拽住残破的衣摆,内心焦灼:我回不了家了吗?难道跟这位仙人一起,永远留在这里,阿祖,阿爹,阿娘,阿姐,小弟!
怕再也见不到亲人,疯狂回想。
当时场面混乱,为了行动快点,第一反应是用匕首割断裙摆,这时候顾不上世家淑女风范,护卫们护着她逃命。
她摔了,怀里的玉佩甩出来,那可是他们祝家的传家宝,阿祖一直宝贝得很,最后传给她:“玉在人在,琳琅,玉佩会代替阿祖保护你。”
挣扎着手紧拽住玉佩,然后就......
“是玉佩,是玉佩带我来的。”
祝琳琅拿出保护在怀里的玉佩,林歆欢眼神一凝,这玉佩的花纹好眼熟,自己好像有过一块,当时是第一个病人给自己的医药费,她看样式好看,又非常有意义便一直佩戴在腰间。
我的那枚玉佩呢?前世的记忆渐渐消退,好像是送给某个孩子。
世间玉佩那么多,可能是相似的吧,祝琳琅手里这一块,更温润些,品质更好。
“你再试试看,想着要回去。”
别管,林歆欢其实也是瞎猜的,结果那么大一个人消失在超市中。
“小姐!”
又从光门冲出了数个护卫,一下子,超市变拥挤不少。
气氛停滞,陷入紧张。
“等等,他们是人。”
祝琳琅又从光门跑进来,见护卫们举着刀对着林歆欢,连忙制止。
护卫们拿着沾血的刀,眼神狠厉,将小姐保护严实,周身的气场,无一不告诉林歆欢他们手上沾染过人命。
护卫们仔细观察,林歆欢脸色红润,呼吸顺畅,眼睛明亮,紧握着刀的手才渐渐松懈下来。
“不好意思这位小姐,我们还以为是那群怪物呢,它们,我们已经失去了太多兄弟了。”几个大男人听闻,红了眼眶。
出发时,祝琳琅带了两位侍女,三十六个护卫,一天没到的时间里,只剩下十六人,最残酷的战争都不及给他们造成的心理伤害大。
作为世家培养的护卫,他们什么残酷没见过,这次却被不人不鬼的妖怪吓到。
自家小姐突然消失的那段时间,他们连自己的死法都想好了,主人家死了,他们也不独活,他们相当于世家死士,将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世家。
“咕噜噜噜。”
肚子发出鸣叫的主人,不好意思的捂住肚子,另一只手很是羞涩的捂着半边脸,侧头不敢看对方。
一唱不要紧,超市里响起了大合唱,一声又一声,都在较劲唱得响亮。
“要不来吃点。”林歆欢虽然是询问,已经伸手拿出好几桶泡面。
不好意思今天家长不在家,林歆欢懒癌发作,今天的午饭就是泡面,而且汪汪队、神之眼及陈东哥他们的伙食也是如此。
陈东哥吸溜着泡面,内心早已泪流满面:林叔你们可要早点回来啊。
不止他是这样想的,陈东哥与抱着食盆的狗子对视一眼,这一刻,不同物种间,心灵相通。
路欣然是早已回家,听说再不回家,家里就要改开茶馆了。
“???”
某位凭借着十级茶言茶语,哄得路家老少的心,全偏到他身上。
“香辣、牛肉、番茄、酸菜、鸡汤各种味道都有,你们想吃哪种。”
“啊?”
名门淑女,这一刻歪头,格外呆萌。
护卫们也被花花绿绿的包装吸引住视线,那是吃食?脑子接收到信号,眼睛比夜晚中鱼丸的眼睛还要亮。
他们的情况比祝琳琅还要糟糕,浑身血迹,有红色也有黑色,脸上还遗留着疲惫、惊恐、戒备,这一天经历过的事情,比前半生所有事情还要曲折。
“女郎,我们带的粮食和金银都遗失在路上。”直白点就是说他们的钱全部没了。
从来没缺过银子的祝琳琅哽咽住了,此刻望着食物不能吃,体会到囊中羞涩。
“前...”
“叫我歆欢。”
“歆欢,我们能赊账吗?先拿这簪花抵债,要是不够,等我回家再拿。我是上虞祝氏直系二房嫡次女,一定会把钱送来的。”
这簪花可是京城最大金银楼的新品,可要一百多两银子,祝琳琅担心不够付林歆欢手里,圆筒状吃食。
林歆欢摸摸耳朵,这句话也好熟悉哦,上一个说这句话的人,现在已经卖身还债。
几桶泡面进货价才几块钱,请他们吃也不亏,她接过簪子,那细致雕花,蝴蝶翅膀薄如蝉翼,翅膀随着动作,颤动,乍看像是在空中飞舞。
如果说希图亚他们的珠宝是大自然的馈赠,那祝琳琅的这个簪子就是能工巧匠,尽显工匠审美与智慧。

第313章 一口一个小朋友
林歆欢也是庆国人,对于首饰的价格略有所知,毕竟上头有一个非常爱打扮的师姐,从小将她当作布娃娃摆弄,衣服首饰不用操心,师姐一手包办。
师父都对师姐爱美的性格连连叹气,看诊的钱都拿来买衣服首饰了,等以后意外发生怎么办。
师姐满不在乎:“要是不让我买美丽的衣服,画美美的妆容,那我还不如吃一副毒药了却自己,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师父你就别操心那么多了,你看咱们小歆欢可爱吗?”
将最后一小珠花插入林歆欢发间,兴致冲冲将自己得意之作展示给师父看。
师父被萌出一脸血,不得不赞同自己徒弟的手艺就是好。
被师姐掐着小脸的林歆欢,口齿不清开口道:“师姐不怕,歆欢挣钱养你。”
“哎,真是我的好师妹,师姐亲亲。”
嘟起嘴巴,一口咬下脸颊旁的软肉,还好林歆欢不是真的小孩子,师姐这副吃小孩的架势能吓哭一堆小孩。
“小歆欢千万别让师姐赖上,你不知道她一块手帕都要几十两,你挣钱都要累坏了。”
二师兄依靠在门口,挤眉弄眼,最后被师姐揪着头发,打得哇哇哭。
林歆欢摇摇头,二师兄就是不长记性,比她还像小孩子,只有大师姐“爱的教育”才能让他安静下来。
只要是庆国流行的款式,第二天就出现在大师姐的梳妆柜上,见多识广,她一眼就看出这只发簪的价值。
林歆欢接过发簪,马上装了满满一推车的泡面:“不用赊账,你们想吃多少泡面尽管吃!”
手把手教他们撕开包装袋,有护卫饿得受不了,一闻到充满麦香的面饼,迫不及待地一口咬下去。
“好香!好脆!”即使腮帮子疼都不愿松开,这是他这一生吃到过最好吃的食物。
然而这句话说得太早,原来泡面不是咬着吃,而是滚水泡着吃。
随着热气上升,小麦香变成了各种美食的香味,原本一团坚硬如石的黄块块,化成一条条弯曲,充满弹性的面条。
“刺溜刺溜。”
“为什么硬块会变得如此有劲道。”
“我热水竟然喝出了鸡汤味,比我娘熬了几个时辰的鸡汤还要好喝。”
“斯哈,我这泡面辣得太过瘾了,好久没吃到如此正宗的辣味!”
“嗝,怎么就吃完了,我还没饱呢。”
护卫们对泡面那是赞不绝口,刚才心急的护卫,少吃了一半的泡面,舔着空碗,泪流满面:果然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的泡面啊。
“大家敞开肚子吃,我这里还有好多,你们家小姐的簪子够买下超市里所有泡面了。”
正沉浸在酸爽泡菜中的祝琳琅听到有人喊自己,抬头时嘴里的泡面还没咽下,狠狠点头,配合符合林歆欢的话。
“小姐~”感动得护卫们泪眼汪汪,他们没保护好小姐,还让小姐为他们破费,还当掉自己身上唯一的首饰,他们哪怕付出生命也要保护好小姐!
护卫们又续上了泡面。
祝琳琅所有的恐惧都在这一桶泡面中消失殆尽,美食果然是最治愈人心,她敢保证,京城里号称天下第一面馆的招牌面,都没有她手里的酸菜泡面好吃。
酸酸辣辣,让人一口接着一口,根本停不下来,此时舌尖尝到味道,根本顾不得表面的大家风范,嘴巴大得可以塞下一个拳头,现在里面满满都是面条和酸菜,一起咀嚼,超级满足。
祝琳琅嘴巴没闲着,脑子也没闲着,暗暗惊叹:这面条是压缩成一块面饼,可以方便储存和携带。
这鲜美的汤汁,应该是小袋子里的褐色酱块,最神奇的是皱皱巴巴的一团小渣滓,竟然能变成新鲜蔬菜。
这简直是完美的行军粮,要是他们庆国的将士能吃上泡面,吃饱喝足上战场,一定士气俱增。
她阿爹就是庆国的将军,每次大战回来都会消瘦一圈,她尝过军粮,要不是为了储蓄时间长而做得咸货,又咸又费水,在行军过程中,能饮用的淡水也是极其珍贵。
还有就是硬邦邦没有水分的大饼,跟石头硬碰硬指不定谁裂开呢,放在口中,口水都吸收光,饼子还没泡软。
最好的餐食是,偶尔停歇在路上,用粮食制作的正常饭菜,但在野外哪有那么好的条件,时间紧急再加上少油少调味料,能吃饱就已经是很不错的一餐。
每次她都心疼得不得了,费心思研究一些好吃又耐放的餐食,最长的时间不过十天。
“这名叫泡面的东西,能放多少时间。”
“我看看哦。”林歆欢还真没注意,一般进货过来,没两三天就销售出去,根本不用担心过保质期。
“可以放六个月。”
“六个月!!!”
这是何等神物,竟然能放那么长时间,祝琳琅像是面对一堆宝藏,有心无力的感觉。
她的发簪真的够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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