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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六零小知青,被痞帅糙汉娇宠了(红鱼籽)


张月芳连忙将钱和票都拿了出来,程巧在县城的医院里,去买肉要比他们方便的多,如果能买到,还真的能改善伙食呢。
小芳,还有小萍和小琴也跟着掏出了钱和票,如果买不到猪肉,哪怕买根骨头回去也是好的,当然,能买到大肉包子更好。
程巧看着手里的钱和票,心里笑开了花,她终于能正大光明的将肉给拿出来了,嗯,也不能多拿,就按照肉票上的分量拿吧。
钱隆坤也将钱和票给了程巧,他心里明白,即使程巧买不来肉,李欢也一定能弄回来,别看李欢在村里的表现是又懒又烂,其实还真的有点本事的。
“程巧,你先吃个苹果,我出去一趟,给你买好吃的去。”
“你哪里来的苹果?”
“我看到一个护士手里拿着苹果,跟她买的。”
“谢谢你,你有事就出去吧,不用管我了。”
二流子笑着点点头离开了,他刚刚才知道陈春花居然暗地里喜欢自己,这怎么可以,他不愿意让陈春花破坏他与程巧的婚姻。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陈春花给嫁出去,如果这件事情成了的话,那他们陈家赔了钱,嫁了人,他还能放陈春花一马,不然可别怪自己不客气了。
病房一下子安静了下来,程巧头疼的厉害,好在医生刚才开的药里有止痛药,连忙吃了一颗躺了下来。
不知不觉中程巧睡着了,等她醒过来,已经是大中午了,忽然看到自己病床前坐了一个女人,不由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李欢的娘来了。
“闺女,你醒了,头还疼吗。”
“婶子,你怎么来了。”
程巧看到李母,眼睛瞬间湿润,就是她,在自己走投无路的时候,拿出了所有的棺材本,摸黑送自己出了村,让她永远不要回来。
后来自己掐死了许来弟,跳崖前想再看她最后一眼,可人早就化成了灰,长眠于后山,自己就在山崖边给她磕了几个头,然后跳了下去。
“闺女,委屈你了,如果你不想嫁给我儿子也没有关系,村里这些人我去说,你不用担心。”
“婶子,我…”
程巧一时不知道如何说话了,说想嫁吧,不够矜持,想说不嫁吧,又违背自己的心愿。
“闺女,别着急,你听我说,如果你愿意嫁给我儿子,我真的很高兴。”
李母左右看了一眼,见整个病房就程巧一个人,就从衣服内袋里拿出一个用红布包着的东西塞给了程巧。
程巧不用看就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这是一个金镯子,是李母当年的陪嫁,原本打算给她闺女做陪嫁的,现在却拿了出来给自己。
“闺女,别打开,这东西现在见不得光,但我知道是值点钱的,如果你喜欢,就藏好了,算是,算是定亲的信物了。”
“婶子,这个我可不能要。”
“拿着,我家李欢不是坏人,你时间长了就知道了。”
“婶子,我…”
“听话,你收下就算是我家的儿媳妇了,对了,刚才陈会计和村长来找我了,跟我商量能不能先给你五百块现金,再打个欠条给你。”
“婶子,我听李欢的,他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闺女,你…”
李母看向程巧的眼睛忽然亮了起来,自己儿子心里有多喜欢程巧,她可是知道得一清二楚,可程巧从来就没有正眼看过他。
今天儿子终于掌握了机会,所以她听了后就找出家里唯一值钱的金手镯,只要程巧愿意接,那这桩婚事也算成了大半。
没想到程巧虽然不要金手镯,但却已经愿意嫁给自己儿子了,真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啊。
“闺女,把家里情况跟你说一下吧,我大儿子参军去了,每个月都会寄一点钱回来,还有一个小闺女,今年十六岁,也是能养活自己的,李欢虽然不下地,可他有谋生的本事,你嫁过来不会让你吃苦的。”

“嗯,知道了婶子。”
程巧还是收下了金手镯,这东西放在李母这里也危险,还不如放在自己的空间里,等李欢的妹妹李乐出嫁的时候再拿出来也不迟。
“还有彩礼我多的拿不出,但二百块钱还是有的,所以等你出院了,我就让王家婶子来说亲,过两天就送彩礼,等秋收后你和李欢完婚。”
李母看到程巧收下了金手镯,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连忙把说媒和彩礼的时间给安排上,这叫乘胜追击。
听到李母说的两百块钱,程巧心里更是暖,她上一世就知道,李母的手里总共才三百来块钱,最后还是把这些钱都给了自己。
“好的,婶子,你早些回去吧,明天就要秋收了,得做些好吃的,再好好休息休息,不然明天会没有精神的。”
“哎,那我走了,你一个人注意安全。”
“没关系的,这里是医院,不会有事的。”
李母离开了,程巧连忙拿出一个大白馒头吃了起来,今天从早上到现在,就吃了一个苹果,可饿死她了。
“程巧,我给你打饭来了。”
门口出现李欢的声音,最后一口大白馒头活活卡在程巧的喉咙口,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难受的直翻白眼。
李欢连忙放下手里的饭盒,一手揽住程巧,另一只手在她的后背用力的拍了几下,可程巧还是难受的不行。
李欢又拿过茶缸,还好茶缸里有水,连忙递给程巧,程巧喝了一大口,猛地灌了下去,还好白面馒头是细面粉做的,柔软度不错,终于还是咽了下去。
“程巧,你在吃什么东西啊,怎么会卡喉咙,我知道了,是不是我娘来过了。”
李换吓得额头上都是汗,暗恨自己刚才太鲁莽,吓着了程巧,差点让程巧没有被牛踩死死,反而噎死在自己手里。
“你娘给了我这个。”
缓过气来的程巧从枕头下拿出了一个红布包,想以此来转移李欢的注意力,果然,李欢一看就知道是什么了。
连忙跑到门口朝外看了一眼,见没人过来,才笑嘻嘻的让程巧藏好,真好,程巧收下娘的金手镯了,以后就是自己的未婚妻了。
“你去哪里了?”
“我去给你打饭了,你看,今天食堂的饭菜不错,有红烧鲫鱼,韭菜炒肉,还有窝窝头,你把韭菜炒肉放在窝窝头里吃,味道很好的。”
程巧疑惑的看了眼饭菜,打饭需要这么久吗,但也没说什么,刚想动手,李欢已经拿出筷子,将韭菜炒肉夹进了窝窝头,然后递给了程巧,又拿起茶缸去打开水了。
“你也快些吃,吃完回去吧,明天秋收,别把你娘和你妹妹给累坏了。”
程巧看到李欢回来,将剩下的窝窝头和菜都往李欢这里推,她吃了一个窝窝头就够了,谁让自己刚才偷吃了大白馒头呢,至于红烧鲫鱼,她嫌弃刺太多。
“你吃得太少了,瞧把你给瘦的,再吃一点,不为你自己想,也要为这里的宝贝想想啊。”
李欢后面的声音极轻,但脸上却带着满足和希望,一双眼睛亮晶晶的,让程巧有些眼红心热起来。
“医生查房”
门口出现两个人,一个是医生,一个是护士,李欢连忙站了起来,让开了病床前的位置。
“程巧,现在受伤的地方怎么样,有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
“医生你好,我有些头晕,有些犯恶心,还有些迷糊。”
“这应该是受伤后的轻微脑震荡,好好休息两天就没事了,如果实在感觉不舒服,就来叫我,我今晚值班。”
“那我晚上留下来陪夜吧,不然万一哪里不舒服,这个病房就我未婚妻一个人,我也不放心。”
“陪夜可以,但门不能关,不然被人举报了你可要倒大霉了,不要说未婚妻,夫妻也不行的。”
医生对李欢的印象很好,农村人没几个男人愿意在农忙时节放弃赚公分来陪女人的,何况还是未婚妻。
李欢送医生出去了,顺手在医生的口袋里塞了一包香烟,不要问李欢怎么知道这个医生抽烟,看他有些蜡黄的手指头就知道了。
医生摸了摸自己白大褂的口袋,心领神会的笑了笑,他也知道这个家伙的打算,明天如果需要的话,他会为这个家伙说两句话的。
“程巧,我出去看看有没有肉买,下午回村里一趟,看看陈家的动静,你等我晚上回来帮你打饭。”
“哦,好的,你去吧。”
李欢迅速了离开了,程巧也顺势躺下,她的头真的很疼,哪怕吃了止疼药,但止疼药是有时间的,时间一过,该疼的还是要疼。
李欢踩着自行车来到了县城偏僻处的一座民宅,拿出钥匙打开了门,这是一处二进的宅子,外面一进看上去破破烂烂的,连墙体都快要倒了。
后面一进的大门还有一道锁,李欢又拿出钥匙开了门,第二进的院子结构很简单,中间是堂屋,两边各有一个房间,堂屋还有后门,走出后门就是这座宅子的后院。
李欢进入右边的房间,房间里放了很多自制的木头支架,支架上放了几十袋用尿素袋子装着的大米和白面,一袋五十公斤。
靠墙的地方也悬挂着一条一条的五花肉,大概有五六十条这么多,看成色应该是刚刚宰杀不久的货,李欢挑挑拣拣的拿了十条下来。
又搬了一袋大米,一袋面粉出来,绑在了自行车的后架子上,然后把挑选出来的肉装进一个破袋子里,绑在了前档上。
想了想又搬出粮袋米面和几条猪肉放在左边的房间里,然后李欢就坐在门槛上,拿出一包烟,抽出一根叼在嘴上,却没有点火,等会瘦猴会带人来买米买肉,他得等在这里。
果然,等了没多久,大门传来了敲门声,是刚换的暗号,一长五短,李换站了起来,走到大门口,从门的缝隙里往外一看,果然是瘦猴,身后还跟着两男一女。
“来了,进来吧。”
李欢很相信瘦猴,这个家伙看上去有些孱弱,实际上根骨都很强健,而且非常的精明,无论是暗条还是其他黑市的人都躲不过他的那双眼睛。

“欢哥,今天有大鱼。”
李欢闻言眼睛一亮,大鱼,那就说明后面的这三个人胃口很大,能吃下很多货,不过想想今天的日子,他也基本上明白了。
马上要秋收了,无论是供销社、粮站、还是菜市场,正规路子的米面粮油和猪肉等好东西几乎都被抢购一空,所以,下午和晚上才是黑市开张的好时间。
“去吧。”
半个小时的时间,三人搬空了整个西屋的粮油米面,特别是猪肉,一条都不剩,李欢暗道还好自己先留了一部分,不然连彩礼都凑不齐。
一沓子的钱进入了李欢的手里,李欢数了一遍,然后抽出百分之二十的钱递给了瘦猴,又从东屋里拿出二袋米面和两条猪肉,把个瘦猴高兴的,跟着欢哥有饭吃。
“这段时间我们休息,因为秋收后家家户户都会分粮,所以我们以收细粮食为主,这些钱你拿着,有细粮就收,等到过年时再做一次大的。”
“好的欢哥,那我先走了。”
瘦猴接过钱就离开了,李欢又仔细检查了一遍,然后也推着自行车,锁上房门,马不停蹄的往向阳村骑去。
他先回了趟家,刚把自行车推进院子,李乐高兴的跑了出来:“二哥,你真的要娶程巧做媳妇了。”
“是啊,你不喜欢她吗?”
“二哥,我蛮喜欢她的,白白净净的看了很舒服,跟你也很配,只是我担心她不喜欢我,不喜欢我们家。”
“嗯,我们这个家的确有些破,等娶程巧过门,我们就去申请后面的那块地,到时候造一个新屋子,这里推倒重建。”
“二哥,你是不是想要分家。”
李乐一听李欢的话,不由的着急起来,大哥还未结婚,她也没有嫁出去,如果二哥分家了,以后自己说婆家就难了。
“这个要看程巧,如果她执意要分家,那就分呗,反正就在后面,招呼一声也方便。”
“二哥,你真是…”
“娶了媳妇忘了娘是不,没办法,等你找到心里喜欢的人,你也会为他着想的,不过我肯定不会亏待亲娘的。”
“李欢,你咋回来了,不在医院好好陪陪你媳妇。”
李母听到声音走了出来,刚好听到李欢最后一句话,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是该这样,当初李欢的爹也是这样说的,可惜老头子去得太早了,留下她一个人总会在夜里默默的思念。
“娘,这两袋子里装的是大米和白面,你留一半我们自家吃,一半给程巧做聘礼,这里的猪肉你今晚煮个红烧肉吃,我看李乐开始馋肉了。”
“谁馋肉了,你才馋肉呢。”
李乐一边解绳子,一边红着脸嘟囔着,心里却高兴不已,今天晚上不但有大米饭吃,还有红烧肉吃呢。
“你急不急,不急的话娘去弄一些饺子,你带到医院给程巧吃。”
“不急的,娘,我还要把这些肉给知青点送去,这是他们托我买的,还有我要去陈家看看,有没有闹什么幺蛾子。”
“去吧,别跟人吵架。”
李母的话音刚落,李欢已经提着两条肉往知青点的方向走去,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入眼到处都是金灿灿的庄稼迎风飘扬,看上去颇为壮观。
“钱隆坤,开门。”
知青点里叽叽喳喳的,李欢站在外面就能听到里面的声音,只是等李欢叫门时,里面忽然安静了下来。
许来弟吓得脸色一白,刚才她可是说了很多程巧和二流子的坏话,明里暗里都在说二流子和程巧肯定早就有一手了,不然怎么会这么巧救了程巧。
韩春梅当然要反驳,但她说不过许来弟,反而被许来弟讽刺了几句,无非是自己脱下来的衣服穿在了韩春梅身上,所以说话都向着人家了。
韩春梅脸色绯红,结果张月芳怒了,张嘴怼了起来,几句话就让许来弟说不出话来,小芳白了许来弟一眼,上前安慰韩春梅,说许来弟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
刚好李欢敲门,蒋光荣摇摇头去开门了,女人就是这么麻烦,不过看来现在的麻烦精是许来弟,如果他们知青点没这个人就好了,天下太平。
“二流子,不,李欢,你买到肉了。”
蒋光荣一眼就看到李欢手里的两条肉,高兴的伸手就要去接,可李欢就给了他一条,他们给的钱和票买一条肉还不够呢,得补钱。
钱隆坤听到肉字,也跑了出来,看着李欢手里的肉,笑眯眯的问还要补多少钱,李欢摇摇头,说程巧已经替他们给了钱,多少钱他也不知道。
哦,原来李欢只不过是个送货的,两人寒暄了几句,就分开了,韩春梅连忙接过肉,大声宣布今晚他们要做红烧肉吃,有细粮的全部给拿出来。
知青点刚才剑拔弩张的气焰一下子被红烧肉三个字给浇灭了,大家都手忙脚乱的动了起来,当然除了许来弟和柴建民。
“点长,我能不能先欠着,等秋收后还给你们。”
柴建民找到蒋光荣,小声的问道,蒋光荣摇摇头:“我一个人做不了决定,得大伙同意才行。”
结果当然是不同意,就这么一条两斤都不到的五花肉,切成块也不过十几块,可知青点男知青除了柴建民,还有蒋光荣、钱隆坤和赵小宝三个人。
女知青除了许来弟和程巧,还有韩春梅、张月芳、小芳、小琴和小萍一对姐妹花共五个人,而且程巧虽然不在,可人家也是出了钱和票,她的份额还是要留着的。
这样算起来,每个人能吃到两块红烧肉已经很不错了,哪能再添加两个人来分他们的红烧肉。
许来弟和柴建民气得眼珠子都要翻白了,但整个知青点根本就没有人鸟他们两个,连赵小宝也抓紧时间洗脸刷牙,坐等红烧肉吃。
李欢提着剩下了一条肉走进了村长陈为党的家里,村长媳妇一见是二流子,脸色立马沉了下来。
可她看到李欢手里的那条肥的白森森的五花肉,又想给他一个好脸色,一时间表情控制有些过了头,尴尬极了。
“婶子,今天都没买到肉吧,我可是托朋友给我留着的,来,拿着。”

第二十章 吵翻了天
“你个二流子,总是不做好事,你还不知道吧,招娣家已经闹翻天了,再吵下去都快要离婚了。”翠花一把抢过肉,脸上终于露出了正常的表情。
“吵翻了天,到底是怎么回事。”
翠花看着李欢明知故问,心头的火一下子就窜了起来,先把五花肉给藏进了屋子,然后拿着一把笤帚就往李欢的身上抽去。
李欢也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翠花婶子是个非常有眼力劲的人,而且虽然说不上知书达理,但非常的讲道理,能明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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