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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三]庄花喜当爹 (奇奇猫)



你这就去镇上问问当铺小伙计元宝儿,看看最近有什么陌生人或者可疑的人去当铺典当东西。”

金水镇的当铺也算一处热闹之地,叶星天虽然没当过东西,但由于距离颇近,与当铺的小伙计元宝也算比较熟悉……







……好吧,他承认,他其实也当过东西的→_→。

之前说了,他的神秘空间里有时会莫名的出现一些首饰布料什么的,布料可以直接送给侍女雪落的裁缝店,首饰呢?

日积月累时间长了就多了,戴不完又占地方,别人问起来历也不好说清。拆成萤石碎片或者其他宝石又觉得有些东西做工精致不舍的毁掉……不如整个当了。

不过,典当东西有落魄败家的说话,在要脸面的大家族中是一件非常忌讳的事情,藏剑叶家作为江南带举世皆知的富贵人家,当然也是如此。因此,小公子每次来都是偷偷摸摸的当。

……所以,他跟当铺的小伙计元宝,其实还挺熟悉的→_→。

熟人小叶公子来了,元宝小哥儿连招呼都没招呼,自顾自的抹眼泪。

叶星天从马上跳下来,奇道,“你今天这是怎么了?谁欺负你了?”

小元宝泣不成声,“老,老板打的……”

叶星天惊讶道,“老板打的?你们老板打你干嘛?”

说起自己挨揍的伤心事,元宝更加伤心了。

“还能为了什么,我给人骗了,给老板赔钱了呗!”元宝伤心的抹着眼泪说,“唉,别提了,最近我可真倒霉,碰上了这样的骗子,我这半年的工钱都没了!”

可心里再怎么委屈,客人上门他也不能只顾着哭,该接待的还是得接待。元宝擦擦眼泪,红肿的眼睛望着叶星天哽咽道,“小叶公子里面请。

叶公子这次来,是有什么生意要给我做吗?”

“也算是吧。”叶星天说,兴致勃勃地询问道,“你们当铺最近有没有收到什么有意思的东西呀?”

元宝一愣,“叶公子是来买东西的?”

藏剑的小叶公子是个真•土豪,花钱向来十分豪爽,但……他也是一个非常奇葩的土豪。

在其他土豪喜欢往自己家里捣鼓宝贝收藏的时候,小叶公子喜欢往外当东西。

元宝跟他打了不少交道,但一直以来都是从他手里收宝贝从来没在他手里卖出过一样过。

这忽然说要买东西,简直就像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一样奇怪。

叶星天笑了下,说,“本少爷虽然喜欢当东西,但那都是我厌倦了的。真正的好宝贝,我可向来都是收在自己手里的。

我接到一条消息,说最近黑市上有一件宝贝流入了金水镇一带,但具体下落却不得而知。

少爷我对这件所谓的宝贝挺感兴趣,所以想问问你——”

他凑到元宝面前,白里透红的精致面庞毫无瑕疵,微眯着眼睛意味深长的问道:“——你们最近有没有收到什么有意思东西呀?”

元宝紧紧靠在柜台上仰着身子,望着近在咫尺完美无瑕的容颜情不自禁的屏住了呼吸,一种慌乱无措窘迫油然而生。

他反应过来不禁面红耳赤,慌张的大声的夸张掩饰道:“啊!别提了,最近运气可背了!前几日才从乞丐手里收了一颗夜明珠,可又给抢了去,害了我被掌柜的打了一顿不说,还被罚了半年工钱!”

叶星天不禁抽了下唇角,无语的看着他道,“夜明珠?乞丐?你在逗我?”


作者有话要说:
曾和媳妇说她成为极道魔尊的时候,小叶子就离开金水镇了。如今,媳妇儿成极道魔尊了,我望着金水镇里的小叶子一脸懵逼……
#小剧场之光环#
某人:连个路人甲你也用美人计,要脸吗?
小叶子:……
小叶子:首先先声明一下我从未使用过美人计。只不过是被少爷颜值太高。做什么都像是美人计。人帅,没办法。
小叶子:其次,本少爷只不过是一视同仁。像某些把主角颜值描写逆天重要配角看一个呆一个偏偏路人无知无觉视而不见的才更奇怪吧?还是那句话——人帅,没办法!
某人:……





第187章 快意恩仇

“你有所不知,”元宝苦哈哈的说,“前两日常在街头的那个老乞丐送来一颗夜明珠,我琢磨着这乞丐怎么会有这么贵重的东西?不是抢来的,大约就是偷来的。

我便死活不肯收。

不想,后来出来一个女子,哭哭啼啼的说,她本来要被卖进青楼,多亏那乞丐救了她。为了感谢救命恩人便把母亲留下的夜明珠送给了老乞丐,给他拿去当了治病用。

小叶公子是藏剑弟子,一向行侠仗义在咱们金水镇方圆百里都是颇有盛名。那老乞丐是丐帮弟子,如小叶公子这般有些武功救人的事儿也不是没有可能啊,况且我看女子长得清清秀秀说话也诚诚恳恳也便相信了她。

——可没想到还是给他们骗了去!”

元宝愤怒的捏紧了拳头。

“怎么骗得?”叶星天挑眉问。

他这语气看上去有几分幸灾乐祸的意思,若是常人这么做,被看笑话的人定是要生气的,可偏偏他模样长得实在俊俏可爱比花儿还有好看几分,看着他的笑模样,心里就什么火气都没了。

直让人晕晕乎乎的觉得想让他更多笑一笑才好。


元宝挠了挠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那夜明珠原来是金水镇名妓如花的心爱之物。这心爱之物还不打紧,更重要的是这是县太爷送给如花的。”

叶星天:“……”

元宝继续说,“那夜明珠丢了之后,如花哭哭啼啼闹了一天一夜,县太爷无奈只得派人去查。究竟是被谁偷的没查出来,反倒查出来那夜明珠现在就在我们当铺手上,于是便派人来抢了去。

还把我打伤了许多处,你看看疼死我了,咱穷人家还没钱看大夫!唉。

就为这事儿,我差点被掌柜的解雇了,还好老板娘为我求情掌柜的才饶了我这次。”

叶星天与楚云萝对视一眼,拿出一瓶药散来,“我这里倒是有一些化瘀的通络散,先送给你了。你回头去隐星居找雪落给你看一看——她是我的大侍女,会一些医术。”

……

叶星天的身体异于常人,无论是什么样的伤势,打个坐基本就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可这样怪物一样诡异的身体除了叶星天自己,他没给任何人知道。

像行走江湖的人身上常备的补血通络的药物,他也全都带在身上掩人耳目——且都是上等的好药。

有药房卖的,也有他自己做的。

叶星天会制造药散的事谁也不知道,做药又快又好,但他却很怕制药。

——有很多东西他似乎天生就会,如雕刻,演奏,识字,制药,甚至是缝纫。

你见过第一次做药就像做过千百次熟门熟路的吗?你见过没学过针法却能自己将衣服补得看不出来、绣花绣得栩栩如生的吗?你见过无论什么乐器只要拿到手里本能就能奏响的人吗?

叶星天就见过。

他不了解药物的药性,甚至分量都很笼统,可偏偏……他制作的药物成功率高的可怕,效果也好的出奇。

……正常人大概很难理解那种脊背发凉细思恐极的感觉。

所以他从不为自己的“多才多艺”感到骄傲,反倒一直藏着掖着。

……

叶星天在金水镇自带好人光环,他赠送的东西,元宝十分感激感动开开心心的收下了。

于是叶星天接着问道,“这么说来,他们骗了你?”

提起那两个骗子,元宝气就不打一出来,愤愤道,“可不是吗!他们俩根本就是一伙儿的!串通起来骗我,太可恨了!”

叶星天皱眉道,“那你们掌柜的为什么不去找他们算账?丐帮乃是名门大派,有名的侠义江湖,为人大多十分讲义气,应该不会赖账。”

“我怎么找?”元宝气鼓鼓的说,“他们都是丐帮的人,武功高强,我哪里惹得起丐帮啊!算了,算我倒霉。以后遇上乞丐典当东西,我可绝对不敢收了。”

叶星天与楚云萝对视一眼,叶星天问道,“那个女子又到哪里去了?”

“我哪儿知道啊!”元宝说,“你要想知道就去问那老乞丐去,总之我再也不想见到那个女人了,我自认倒倒霉!”

……

离开了当铺,楚云萝坐在马背上抱着叶星天的腰,可爱的皱着小鼻子道,“本听行捕头说‘劫富济贫’还以为是个爱好行侠仗义的侠盗,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人。”

“行侠仗义?”叶星天是个极为情绪化的人,对自己不喜欢的人,他从来不吝于从恶意猜测——比如说,卫栖梧师徒俩。

叶星天勾了勾唇不无讽刺地说,“也许相对于所谓的行侠仗义,他们更喜欢快意恩仇。”

假如卫栖梧真的是个大好人,又怎么可能不声不响的带走藏剑山庄的大小姐却不使人来报声平安,害得整个藏剑山庄着急的人仰马翻?他们两人郎情妾意比翼江湖自然堪比神仙眷侣,可曾想过那叶婧衣的哥哥们还在苦苦寻找?

行侠仗义,自然是心存正直侠义,自我约束要求颇高,而快意恩仇就不是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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