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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宝的七零小日子(林芷筠)


吴春红从小体质就跟一般人不一样,哪怕她一个晚上不睡觉,第二天都能保持良好的状态,在安排她们两住一间房的时候,吴春红就想到了这个法子。
看唐宝儿这下还怎么有精力做试题。
唐宝儿将一碗热粥喝完,又塞了一个包子,收拾好之后,胡老师就送她们进去参加考试了。
肚子里有了热食,又迎面吹了不少凉风,唐宝儿觉得自己的精力已经恢复了不少了。
唐宝儿分到的考场在204,巧了吴春红也在这一间,两人隔着一列的位置,唐宝儿在第一列,吴春红在第三列。
一路上吴春红都信心满满,可看到发下来的试卷后,她却傻眼了,这都是什么东西?
确定是小学生数学竞赛?
这难度比初中还难了吧!
吴春红咬着笔头,盯着那试卷望了半天,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半个答案,觉得脑海一片空白。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她扭头看向唐宝儿,唐宝儿低头写着试卷,仿佛周围的动静都跟她无关。
眼看着只有不到一个小时了,吴春红看着手上还是一片空白的试卷,掌心不断往外冒汗,她擦了把额头的冷汗,硬着头皮写了上去。
交卷时唐宝儿走在她的前排,吴春红瞥了一眼她的答案,跟自己的完全不一样。
说不定唐宝儿的答案才是错的。吴春红心里想。
考完试后,成绩还不会很快出来,他们就回招待所收拾好了各自的东西,坐上了回绿水村的长途汽车。
在坐上车时,吴春红恋恋不舍的看了眼大城市。
但想到过几天她就能再来S市领奖了,心里又有种说不出的高兴和得意。
唐实看见唐宝儿回来了,可算是高兴坏了,本来说想带闺女去镇上下馆子,但唐宝儿回到家简单说了几句话,就回屋睡觉了,可困死她了。
昨晚一夜没睡,强撑着精力考了试,还坐了五个小时的长途汽车。
她现在是一点力气都没有了,脑袋昏沉沉的,腿像灌了铅块一样沉。
这一觉就是睡到了第二天早上,今天是周六不用去上课,唐实一大早就去厨房煮了又香又稠的鸡丝粥,那鸡丝粥是用大米加上煮熟的鸡肉撕碎了一起煮的,加上鲜笋,又撒上一点葱花,唐宝儿还在屋里睡觉就闻到了鸡丝粥的香味。
还整了白白胖胖的花卷,一口下去,不仅能吃到葱肉的咸香,还有小麦粉的香甜混合在一起。
唐宝儿身上还穿着睡衣,唐实揉了揉孩子脑袋,“快去洗漱吃早饭吧。”
唐宝儿在院子里洗漱完回来时,她爹已经给她盛好了一碗粥,上边堆着满满的鸡丝。
一口鸡丝粥下肚,鸡丝粥的鲜味很快就在舌尖弥漫,唐宝儿感觉幸福得都快要哭出来了。

第42章 唐实去首都看姚秋月
大概过了十几天,胡老师当众宣布了一个好消息,他们班的唐宝儿同学,在这次小学生数学竞赛中拿了第一名,这个消息很快就在教室里沸腾了起来,要好的同学都围在唐宝儿的身边恭喜她。
吴春红听到这个消息,脸色白了又白。
胡老师也很意外,考试那天唐宝儿的状态很差,他以为不会发挥得很好,没想到唐宝儿还是拿了第一名。
下课后,吴春红在教师办公室找到了胡老师。
“胡老师,我的考试成绩怎么样?获奖名单上面没有我的名字吗?”吴春红着急的问道,脸上充满了不可置信的表情。
胡老师看着吴春红,叹了口气,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成绩单,“这是这次小学生数学竞赛的成绩公布,你看一下吧。”
吴春红看到上面有好几十个人的名字,她先在前排找了一遍,没有看到自己的名字,最后在倒数一行看见了“吴春红”三个字,上边的成绩赫然写着一个40分,排名垫底。
“怎么会,怎么会这样……”她难以置信的呢喃自语道,不可能,这不可能。
她好歹也是初中生,怎么会连唐宝儿这个小学生都比不过呢?
吴春红像泄了气的皮球一般跌坐在地上,像是生了一场大病般虚弱,脸色有种不正常的死白,她成为万元户的梦碎了,数学竞赛也没有拿到奖。
尽管如此,胡老师还是安慰的说道,“都过去了,只是一次考试而已,你先回去好好学习吧。”
“这不止是一次考试,这不是一次考试……过不去,这辈子都过不去了……”吴春红像是陷入了自己固执的思维里。
吴春红睁着眼睛,豆大的泪珠从眼眶掉落,她身上透着一股像是行将就木的老人才会有的枯糜气息,“老天爷,你明明重新给了我一次机会,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这不公平啊……”
这一次考试就像是一次命运对她的宣判,意味着她败局已定,从今往后她只能活在唐宝儿的阴影之下。
胡老师让唐宝儿下周六去S市领奖,唐宝儿回家后把这件事跟她爹商量了一下,唐实考虑过后,决定亲自陪闺女去S市领奖,这次宝儿获奖对于他们一家来说无疑是巨大的喜事。
唐宝儿就在周六的时候跟她爹去S市领了奖,不仅有奖状还有金色的奖杯,还有一百元的奖金,一支质量很好的新钢笔,一本大红皮的笔记本。
颁奖的现场人很多,还有记者也来到了现场,唐宝儿还跟一个据说是市教育局局长、主办方的负责人还有星宇小学的校长合了张照片,她手里捧着鲜花和奖杯,闪光灯咔咔的响。
等颁奖典礼结束后,唐宝儿让摄影师帮忙也给她跟她爹拍了一张合照,唐实接过主办方送给他闺女的鲜花,与有荣焉的拍下了这张照片。
十月底的首都已经降温了,姚秋月从教学楼出来,手里捧着一本《西方经济史》,她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编织毛衣,穿着棕色的灯芯绒裤子,脖子上系着一条清新淡雅的蓝色围巾,长发编成一条大辫子垂在胸前,简单休闲的打扮却有种朴素高雅的美感。
今年已经二十八岁的姚秋月看起来像是二十四五的模样,谁能想到,在半年多以前,她还是个扛着锄头锄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妇女呢。
晚上已经没有课,姚秋月打算等会先去食堂吃饭,再回宿舍后就把积下来的几件衣服给洗了。
“姚秋月同学,你等一下。”一道男声叫住了她。
傅胜明刚开学不久,就靠着成熟稳重,风度翩翩的性格,当仁不让的被选中成为了他们班的班长,他也是他们班上年纪最大的。
“班长,有什么事吗?”
“姚秋月同学,刚才老师说的问题,我有一些疑惑想再和你探讨一下,你是打算去食堂吗?我们可以边吃边探讨。”
姚秋月平日里跟他并不算很熟,但既然是学习上面的探讨,她没必要拒绝,便点了点头,说:“那好吧。”
于是两人就并排往食堂的方向走了,傅胜明不愧是被众人推选出来的班长,他说话很幽默风趣,又不会招人反感,很快两人就能有说有笑了。
姚秋月脚步突然停顿了一下。
“怎么不走了?”傅胜明询问道。
姚秋月的目光落在不远处的男人身上,他穿着一身灰色的棉衣,脚上一双老布鞋,一个麻袋就搁在他的脚边,风尘仆仆,一看就是赶了很远的路才来到这里。
姚秋月已经听不清傅胜明在跟她说什么,她眼眶里很快就蓄满了泪水,她飞奔的朝着眼前的男人扑过去。
“唐实,唐实……”姚秋月抱着他的脖子,反复的叫他的名字。
榆树荫下人来人往,姚秋月已经顾不得众人的目光,她只想抱住自己那个勤劳朴实的丈夫。
“我猜你肯定饿了,我们现在去食堂吃饭。”姚秋月将眼角的泪水擦干,笑着对他说道。
姚秋月说着就要去帮他拿地上的麻袋,唐实忙拦住了她,把手里的挂包递给她,“这个麻袋你拿不动,我来拿,你帮我拿着挂包。”
“行。”
姚秋月要拉唐实的手,唐实还有点别扭,在大庭广众下拉手还挺不习惯的,但是他的心里却美滋滋的。
说实话,刚踏入这所矗立百年的大学校园时,唐实心里是有一点自卑的,他只念过初中,但在看到他媳妇的那一瞬间,所有的自卑都烟消云散了。
还有一种说不出的骄傲感,他是农民又咋了,这样优秀的女子是他的媳妇,这是多少人都羡慕不来的。
首都大学食堂的饭菜不仅卫生干净,菜色足,味道也好,姚秋月找了个位置让唐实先坐下,她则飞奔到了窗口买菜,看着眼前各种各样的菜色,姚秋月要了一份红烧排骨、干锅花菜、蒜薹回锅肉、萝卜牛肉还有一份西红柿炒鸡蛋。
平日姚秋月一般就是买一份素菜或者一荤一素,她主要是想让唐实多尝一点他们学校食堂的饭菜。
这菜摆满了眼前的小桌子,唐实一下子都不知道吃什么了,啃了一口柔软香甜的馒头,他媳妇还在不断的往他小碗里夹菜。
“怎么突然想到来看我了?”姚秋月一边给唐实夹菜,“这真是我整个十月最高兴的事……你住下了吗?”
“我已经在你们学校门口的招待所订下了一个房间。”唐实露出一口白牙笑,“本来打算暑假的时候就过来看你,但是暑假太忙了,就没顾得上,九月份的时候宝儿要参加小学生数学竞赛,一直忙到了十月底,才有空过来。”
唐实心里也惦记他媳妇惦记得狠了,自打结婚后他们就没有分开过这么长一段时间。
唐实在信上已经跟姚秋月提到过唐宝儿获得了S市小学生数学竞赛冠军的事情,他从怀里掏出跟唐宝儿站在颁奖台上的那张合照给她看,不过才半年,宝儿看起来就长高了不少,她抚摸着孩子的脸庞,忍不住感叹道,“咱们闺女真优秀。”
唐宝儿要上学,所以没办法跟唐实一块来首都。
唐实出门前已经跟三哥三嫂一家沟通过了,这几天就让宝儿在他们家吃饭,他已经提前给了一笔伙食费,尽管唐老三两口子死活不肯收,但唐实还是硬塞给他们了。
唐实把暑假里的趣事都跟姚秋月说了个遍,他们父女俩是怎么去S市进货,唐宝儿怎么想到要卖红裙子的,还给涤纶上衣和红裙子分别写了广告语,他们的生意是搞得怎样的红火,姚秋月听得是滋滋有味,眼泪都快笑出来了。
提到恢复生产责任制,两人都不免有些感慨,终于不用再过整个大队的人搅和在一起,辛苦劳作一年却还是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了。
甚至他们现在手里已经有了不少闲钱。
吃完饭后,唐实打算送姚秋月回宿舍了,深秋的晚风席卷着落叶,颇有一丝秋风萧瑟的意味,但唐实握着他媳妇的手,感觉像是偎在火炉边暖呼呼的。
不远处传来手风琴的声音,姚秋月拉着唐实的手,还时不时往他肩头靠,明明从食堂到她们宿舍楼下的距离不短,他却感觉还是太快了。
终于到她们宿舍楼下,他把那一麻袋的东西递给姚秋月,“都是一些山货,山核桃、炒花生、干红枣、柿子饼……我从老家带过来的,你拿回去跟你的室友们分一分,你平时也要注意身体。”
“这是我给你买的两件衣服,你到时候回去看看合不合适。”唐实从提包里拿出两件衣服,这是一件蓝色的毛衣和一件红色的线衣,他怕老家的衣服跟不上首都的潮流,都是他到首都后买的,这蓝色的毛衣花了十八元,红色的线衣花了二十元,都不算便宜。
姚秋月一眼就看出了他的心思,如水的眼眸落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唐实的手心十分炽热,她眉眼带了丝调笑,“我回去了,可就不下来了。”
唐实闻言,心里虽然有点遗憾,他摸了摸她的耳朵,“那好吧,晚上早点休息,明天我再来找你。”
眼看四下无人,姚秋月伸手搂住了他的脖子,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音量小声道,“你真的舍得我就这样回去吗?我去跟宿管请个假,今晚不回宿舍了,我们有一整个晚上的时间。”
唐实的目光落在她秀丽柔美的脸上,仿佛能听到自己胸口跳动的声音,他咽了咽喉咙,“可以吗?”
姚秋月看着四下里无人,踮起脚尖在他脸上亲了一下,“当然可以。”
“你在这里等我。”说完,姚秋月就接过他手里的东西朝宿舍走去了。
不到十五分钟,姚秋月就下来了,她已经换上了唐实给她买的那一件蓝色的毛衣,看着十分温婉动人。

姚秋月来到唐实住的招待所房间,深吸了一口气,就躺到了他的床铺上。
“好久没有这种踏实的感觉了。”
唐实刚将提包放好,目光落在她娇艳的嘴唇上,情不自禁地吻住了姚秋月。
“想我了吗?”唐实问。
“想,每天都在想,想你抱我的温度,想你吻我时的样子……”姚秋月眼角流出喜悦的泪水。
两口子忘情地搂抱亲吻,在这个安静的空间里,不会有任何人打扰他们,哪怕天荒地老。
姚秋月曾经说过,嫁给唐实是她这辈子最不后悔的决定。
但在唐实眼里,她愿意嫁给自己,才是天上的仙女对凡夫俗子的施舍。
唐实小时候家境还不错,他爹唐福海年轻的时候去给人家拉货,用一口大青骡子帮人家把瓷器给拉到山西去,这也为他们家挣下了第一份家业,在绿水村村子里建起了这一座共有九间宽敞屋子的唐家大院。
但好景不长,唐实五岁那年,他爹唐福海上山打猎,却意外撞见了一只老虎,那时候的山里还是有不少的猛兽,虽然捡回来了一条命,但身上受了伤,加上惊恐过度又吹了风,回来之后就病倒了,这一病就是好几个月,最终还是撒手人寰了。
唐福海跟陈凤篱夫妻俩前前后后一共生养了七个儿女,唐福海这一死,就如同唐家的天塌了,撇下妻子陈凤篱还有七个儿女们,家里的重担都落到了陈凤篱的头上。
唐福海去世时,唐老大已经十二岁,歪好能帮扶着家里干一点活,家里还剩下一点钱,就供着唐老大上了初中。
唐老二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就辍学回家了,唐老三还算好点,起码念完了小学。
至于三个女儿,大姐唐国霞,二姐唐军霞,三姐唐民霞,都是连书都没去念的,帮着家里干了许多年活,陈老太给她们各自准备了一份嫁妆,就嫁出去了,因为嫁得远,所以平日里走动也不多。
唐实比几个哥哥姐姐差了七八岁,到他开始读书时,唐老大已经初中毕业了,虽然家里条件还是很差,年年闹饥荒,但好歹已经能缓一口气,唐实自己也争气,在小升初考试中考到了全县前三,所以陈老太就送着唐实去县里上了初中。
那个时候芦花溪公社还没有成立初中,要上初中只能去到县里的初中。
每次上学的时候就背半口袋的黑高粱和土豆交到学校灶上,陈老太就从自己单薄的棉衣袋里掏出几毛一分钱,塞进唐实皱巴巴的口袋里,叮嘱他要好好读书。
在那个一件衣服要穿三代人的年代,做衣服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很多人哪怕是结婚这样的人生大事,都没办法穿上一件新衣裳,唐实只能穿着几个哥哥穿剩的旧衣服,膝盖肩膀处缀满了补丁,裤腿早已经短了一大截,脚上穿着一双早已经磨损得看不出原本模样的黄胶鞋。
加上粮食也吃不饱,那半口袋高粱和土豆交上去,只能一天吃不到200g的粗粮,这对于他这样一个长身体的男性来说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哪怕班级上的其他人家庭再差,也鲜有人能过得像他这样的恓惶。
所以唐实当时整日罗着腰,降低身体因为活动需要消耗的能量,他这样一副形象,他也不愿意坐到前边让众人议论他的贫穷,就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
那个时候班上的男生都喜欢姚秋月,唐实也不另外,尽管这种想法不亚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他也不是要吃天鹅肉,他这只癞蛤蟆,只要远远的能看上一眼天鹅就足够了。
姚秋月家里显然光景还不错,听说她爹是手艺人,家里还有三个哥哥,穿着崭新的花衣裳,梳着两条黑亮亮的长长的辫子,一看就是在家备受宠爱的小女儿,她学习成绩好,文思敏捷,任课的所有的老师都喜欢她。
她在班级上担任副班长的职位,对所有人都很温柔礼貌,哪怕是像唐实这样一个叫花子形象的年轻人。
当时学校里实行的是半天学习半天劳动的制度,唐实被分配到了后面的河沟里铲土,刚用铲子挑起一铲子土运到斗车上,唐实就觉得眼冒金星,手脚发抖,他虚弱的捂住了疼痛的胃部,嘴唇上半点血色也没有,他的手撑在铲子的平柄上,生怕别人发现自己的异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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