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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女配生存指南(一餐吃五碗)


他可不信是王川泽送的,因为他了解自家妹子,这两人在他来之前关系并没有什么过界的地方,她不可能收人这么贵重的礼。
孟笙笙随口应道,“攒的。”
孟卫国笑的一脸谄媚,“嘿嘿,妹子,你知道的,你哥我从小到大都没戴过手表,不知道戴手表是啥滋味……”
孟笙笙无奈,“你要是能弄到坏了的表,和里面完好的零件,我帮你弄出来一块完好的表,行了吧。”
这时候她暂时没空去维修店里攒手表,资料收到了,她得复习,还要找棉花做衣服,收了王川泽这么多东西,她也得想想给对方的回礼……事情多着呢。
两人排了两个多小时的队,终于到他们了,这时候肉联厂的可选的肉已经不多了,孟笙笙选了一块偏瘦的五花肉,还要了一块全肥的猪肉。
孟笙笙大手大脚惯了,学不会这时候婶子们的那种节约法子,每天炒菜就用一根筷子沾几滴油在锅里搅和,这不叫炒菜,这叫水煮菜。
所以她每个月的油票都不够用,还得另想办法。
她倒是想买猪板油榨油,但是她来的迟,猪板油早被买走了,连肥肉都只剩下最后两块,她还不能全买走,因为限购……
最后那两块肥肉,她和他哥一人一块,另外还买了一块五花肉,一个猪脚,还有一斤排骨……
反正两人能买多少买多少,买到限购为止。
后面的人看着两人买走了小半背篓的肉和骨头,看两人的目光都带着刀子……
孟笙笙把东西扔给了孟卫国,“你背回去,我得去供销社一趟,看看这个月的布来了没有。”
孟笙笙一进供销社的门,齐艳红就过来打招呼了。
她家孩子现在已经能满地爬了,她又是个奶水不旺的,家里买的奶粉也不够喝,平时就熬些米油米汤喂给孩子,自从孟笙笙进了粮站,她买细粮大部分都是通过孟笙笙买,如今看到了她,真就是像看到亲姐妹似的。
“今天咋有空来我这里了?”
孟笙笙笑嘻嘻的,“没事我就不能来找你唠嗑了?”
齐艳红笑的牙花子都露出来了,“你要是隔个几天来我这里说这话我信,今天来我可不信。”
谁不知道今天就是各家各户大采购的日子,她家她和她男人没空,婆婆要带娃,只能把户口簿和粮油本给公公,让老人家一趟一趟的来回跑。
齐艳红拉着孟笙笙的手,“你今儿来的正是时候,今儿刚来了一批布,花色好看,还没开始卖,限购三尺,咱们内部的人正在里面瞧呢,下头还积压了一小半的瑕疵布,限购五尺,我瞧着就是染布的时候,沾了几点其他颜色,看不清楚,买回去和新的也没差,你要多少?我帮你拿。”
孟笙笙笑出了一口大白牙,“姐,你就是我亲姐,两种我都要,越多越好,最好颜色暗一点。”
才七一年,离运动结束还得好些年呢,暗一些的颜色安全。
“姐,你这里能不能弄到棉花?冬天了,我想做两身棉衣。”
齐艳红沉吟片刻,“供销社里的棉花有是有,但是不多,你要是做棉衣,根本就不够,我给你另想办法,一个星期之后,你直接到我家来找我。”
孟笙笙应了,说完话,等到了齐艳红公公,拿到了齐艳红她家粮本和户口簿,去公社买了粮食,还另外多弄了几斤细粮送了过去。
回家之后,孟笙笙拆开包裹,看了看齐艳红给她的布,两种颜色不同的布料,一种尺寸小,一种尺寸大,她用眼睛量了量尺寸,两块布加起来这可远远不止十尺,到时候把棉花弄回来,她就能做棉衣了。
下次去人家家里,得在村里买些鸡蛋谢谢人家。
孟笙笙上班也不怎么忙,便把王川泽给她的资料带到了办公室复习,资料上头弄个语录盖住,反正谁都能背下来,不稀罕翻这玩意儿。
上辈子孟笙笙上学的时候,精力很大一部分被兼职分散了,最后还能考上一所不错的大学,全靠她的一股子不能辍学生孩子的信念和她那聪明的脑瓜子。
现在在翻看复习题的时候,她觉得自己恍恍惚惚还有些印象,再把工具书看个一两遍,大概就能全想起来了,做题也都会,意识到她这辈子的脑子完全不逊色于上辈子的脑子,都属于聪明的脑瓜子。
孟笙笙:感谢穿越大神。
到了约好的日子,拼拼凑凑的,凑了二十多个鸡蛋,孟笙笙就上门了。
齐艳红高兴的收了这二十多个鸡蛋,这么多鸡蛋,都能给她家儿子吃一两个月了。
“这些棉花是我家大志去了一趟北边,农场里的人偷偷弄出来的,大志运气好,那伙人胆子大卖的多,大志全收了,你看看,要多少?”
孟笙笙合计了一下,一件军大衣大概需要五斤左右的棉花,她做的棉衣没那么大,大概五斤能做一身,拿个十五斤左右的棉花,省省能做三件衣服。
“十五斤能拿的出来不?”
齐艳红算了算,原本她还打算给娘家送几斤去,如果给孟笙笙匀出来十五斤,娘家那边就只能少一点了。
“没问题。”
这时候送礼物,只有送吃的,特别是肉,接收礼物的人家才是真高兴。
孟笙笙把她月初抢到的猪蹄送给了齐艳红,“不说啥客气话了,这东西放姐家里,炖了补一补,吃点好的,孩子也能跟着享福。”
另外还给了齐艳红五块钱,孟笙笙才提着十五斤的一大包棉花走了。
孟笙笙不会做衣服,但是村里有会做衣服的人,孟笙笙找了程秀婶子,说好了,只要做好了三身衣裳裤子,剩下的布头都归对方。
程秀一听这话,牟足了劲加班加点就给孟笙笙做她那三身新衣裳。
这时候女人,收集布票不容易,省布料是省出了经验的,一点碎布头都舍不得扔掉,都要放针线筐里存着,说没准衣服破了还要这些边角料来缝补。
孟笙笙提供的那些布料,程秀婶子不仅给做出来三套衣裳裤子,还剩了小半尺的布,再把她以前存的布拿出来拼一拼,就能给家里的小孙女做一身新衣服了。
程秀婶子把衣裳给了孟笙笙,“那些棉花我全塞进衣裳裤子里了,摸着还有些薄,所以我把我家不要了的的旧棉被里的棉花匀了一点,也给塞进去了,新的棉花多,旧的少,穿着一样暖和。”
孟笙笙给了三块钱的工钱,程秀婶子收的也不心虚,还当着孟笙笙的面给她称了称重,表示她确实没昧下她拿来的新棉花。
孟笙笙拿着新衣服回了家,尺寸最小的一套是她的,最大的一套是王川泽的,中间那套是她给她哥准备的。
试穿了那件浅灰色的棉衣,穿着确实非常暖和,孟笙笙满意了,脱下来放好。这件衣服得等到深冬的时候再穿,这时候穿单位发的薄袄就行。
把衣裳裤子给了孟卫国,他一脸神秘的把兜里的一个黑布包递给了孟笙笙。
孟笙笙一模,就知道这是他攒的手表。
“哪儿弄的?”
看样子零件还不少。
“你别管。”
“行。”
不管就不管。
孟笙笙把东西往兜里一揣就离开了。
没过几天,孟笙笙就听说周丽慧要和钱元宝结婚了。???
她是不是错过了什么?怎么女主突然就要嫁给村里的一个背景板路人了?
孟笙笙拉着雷雨青,“怎么回事?怎么这么突然啊?”
她真正想问的确是,周丽慧是不是又在闹什么幺蛾子?
她还真没猜错,这次事情起因就在周丽慧自己身上,婚事是周丽慧她爸给定下的。
沈爱华瞅了瞅四周,看见黎镇没在,才敢放心说话。
齐磊嘴里叼了跟枯黄的野菜根子,“别看了,黎镇人被隔壁大队借去修脱粒机去了,还没回来呢。”
“你这阵子在忙啥呢,怎么这么大的事,你一点风声都没听见?”
孟笙笙摇摇头,这阵子确实忙的昏了头,没注意村里又有啥大事要发生了。
“前阵子村里人不都去应聘临时工嘛,周丽慧她爸和钱寡妇她儿子也去了,两人都挑着工资高的架线工报的名,正好一前一后的,两人被分到了一组。”
“钱元宝那憨货,喜欢周丽慧喜欢的整个村里的人都知道,对她爸,当然也是实心眼的好。所以每次抬电线杆的时候,他都争着抢着要上。谁知道那天,正好碰见了周丽慧,人钱元宝还架着电线杆呢,周丽慧死活要拉着她爸去说话,还让钱元宝把电线杆先放下来。
可是那东西是一个人能说放就放、说竖起来就竖起来的?结果周丽慧刚把人拉走,那电线杆就倒了下去,砸到钱元宝脚上了,在医院住了半个多月,幸好这算工伤,单位承担大部分医疗费,否则就那医疗费,就能把钱家拖垮。”
“不过钱元宝虽然出院了,但是脚却跛了。”
“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何况这次真是他们周家人的错,周家两口子觉得愧对钱家。毕竟人可是钱家的顶梁柱,一个年轻小伙子,还没结婚呢,就这么跛了,多可惜,以后说亲都不好说。
钱寡妇天天也不上工了,就在周家门口堵着骂人,又骂又哭的,村里谁都不去劝。毕竟钱寡妇心里苦,大家伙儿都懂。
周家人可能真觉得心里有愧,给钱家补偿费,钱家不收,于是周家就逼着让周丽慧嫁给钱元宝,给周家赔个媳妇儿。
周丽慧那人多心高气傲的人啊,当初让嫁给县里当官的都不同意,这次换了个更差的,当然也不同意,就被周家人关在了家里。
周丽慧中途还跑了出来,想找黎镇私奔,黎镇脑子又没坑,没介绍信没工作,他们能跑去哪?所以没答应,周丽慧就又被周家人抓回去了。
现在婚讯都出来了,周丽慧大概自己也同意了吧。”
“黎镇没去周家?他和周丽慧不是在谈恋爱吗?”
沈爱华撇嘴,“一两个月了,一直在闹矛盾呢,也不知道黎镇那小子有本事有相貌的,找这种女人干啥,给自己添堵?不过我估计这次黎镇是真生气了,上次那姓周的女人来了之后,黎镇全程冷着脸,一个笑都没有,看样子两人应该已经掰了。”
孟笙笙摇摇头,也不知道这女主到底是咋混的,怎么弄的人嫌狗憎的,原本的官配男配都不待见她了,连她的舔狗都被她弄残了,杀伤力真恐怖。
钱家人和她关系一般,所以她也没准备送啥重礼,准备到时候直接送个两三毛钱就行。
回去的路上,碰到了周丽丽和钱小美。
“你哥娶媳妇家里准备了些啥?”
钱小美可不喜欢她这新嫂子,“准备啥啊,直接一卷被子就进门过日子了呗,就她那惹事精,配啥好东西?进了门别给我们找事就成。”
孟笙笙看着钱小美手里提着的一大包瓜子,应该是刚买回来,给婚礼准备的。
自从穿到了这里,孟笙笙已经见证了好几场婚礼了,不得不感叹,这时候娶媳妇儿的成本是真低,不需要买房、不需要买车,像这样直接光条条的,就娶进来一个媳妇儿的人大有人在,餐桌上看见点油星子都称得上豪华盛宴了,简朴是真简朴。
到了结婚正日子的那天,孟笙笙特意请了假,睡了个懒觉,慢悠悠的起床收拾好自己,早饭都没吃,准备到钱家婚宴上吃顿好的。
到了地方,她一眼就看到了已经出嫁了的周慧,她正抱着一个胖娃娃,身边还站着一个大腿根高的小男孩,攥着周慧的衣角,兴致勃勃的看着远处一群玩闹的孩子。
周慧笑容满面的和村里人说着话,时不时逗弄逗弄怀里的孩子,抓一把瓜子和花生给旁边站着的小男孩,看起来过的不错。
同样是回来喝喜酒的,周月月的精气神看着就不对劲,脸上也看不到个笑,才半年,周月月眼角就有了些苦相。
稍稍走近一些,还能听见林小丫教训周月月的声音,“怎么嫁了半年多了,肚子还不见有动静?是不是上次我给你的那符纸你没喝?”
周月月不耐烦,“那东西喝了有啥用?”
林小丫气的心口痛,“怎么没用?我的话你不听,总得去医院检查一下吧,平时对姑爷好一点,孩子自然而来就来了……我说了你不听,吃亏的是你,嫁了那么好的人家,周围谁不羡慕你?还给我摆脸子,我这是为了谁?”
周月月冷笑一声,“好?别说生孩子了,那男人我看一眼都倒胃口,没那闲工夫伺候那丑八怪。”
林小丫对这家这孽障没办法,自从嫁了人之后,翅膀是越来越硬了,她说啥周月月都不听,看的她急在心里,偏偏一点办法都没有。
吵吵嚷嚷的,一会儿就到了中午,钱元宝穿着一身整齐的列宁装出来了。
孟笙笙能感觉到他的高兴,周身洋溢的快乐能感染到身边的人。
看到钱元宝走路的时候,确实有些小毛病,慢慢走就看不太出来钱元宝脚上的问题,但是稍微走快一点就能看出来他走路的不自然。
孟笙笙没跟着去接亲,坐在桌上等开饭。
但是左等右等都没见钱元宝把周丽慧接回来。
沈爱华悄悄的过来对着雷雨青和孟笙笙使了个眼色。
她站起身,跟着沈爱华走了。
“周丽慧逃婚了。”
孟笙笙:……
她竟然一点也不意外,周丽慧那性子,不可能会安心嫁给钱元宝这样一个男人,齐大非偶,就算今天这婚结成了,钱元宝也守不住周丽慧那样一个女人。
今天这顿饭最终也没吃成,钱家和周家是彻底结仇了。
钱寡妇也没在周家门口骂人了,在村里就当作没这么一户人家存在,看见了就当空气似的。
周家人也觉得抬不起头,只觉得他们太过纵容,把周丽慧这丫头养坏了,直说以后不会再认这个女儿,这个家也不会再让周丽慧进门。
说完这话,周家的人往后真的就没再提过周丽慧一句。
农历进入十月,天气越来越冷了。
南方没有炕这种东西,乡下人家除了靠身上的一身正气过冬,剩下的大部分人家里都有火炉,觉得冷的厉害了,就把火炉烧起来,火炉上头就是家里男人偷摸着上山逮回来的野兔野鸡,被青烟一熏,就能存上好几个月。
孟笙笙家里的柴火准备的足,她整天在家生火烤火都行,但是孟卫国不行,他早已经习惯老家平城的天气,现在这种靠硬抗的天气,他真不行。
只要一放假,就跟个小尾巴似的,颠颠的跟着孟笙笙回来生火,在火炉边就不动了。
“你整天在桌前写啥呢。”
孟笙笙头都没抬,“物理。”
不愧是省里的厂子招人,前几年招人的考试,考题虽然不怎么高深,但是绝对称不上简单,像是现在流行的标语啥的,只有一两道,其他的,全都要一定的文化基础才能答对。
孟笙笙不得不认真把初中高中的物理数学又认真学了一遍,加上上辈子大学学的那些知识,她面对这些考题才不怯场。
“学这劳什子干嘛?”
孟笙笙随口说道,“明年八三一厂招工,我准备去试试。”
孟卫国眼睛一亮,“真的?”
“王川泽说的,不过你别到处嚷嚷,这消息应该没几个人知道。”
孟卫国终于从火炉旁起身了,把孟笙笙桌子上的书拿起来看了看,眼里的光又灭了,“我又不傻……这写的啥啊?妹子,你能看懂?”
“都是高中教的知识,有啥看不懂的。”
孟卫国叹息一声,“算了,大概我这辈子就是在乡下呆着的命。”

第43章 第43章
过了十一月,回城探亲的知青不少,大河村的知青走了大半部分,就留下沈爱华一个人留守。
孟笙笙也想回家一趟,见见原主的爸妈,但是年底了,粮站工作忙了起来,盘账的工作虽然不难,但是很繁琐,每天的工作量不大,但是每天都会有新工作分配下来,一时间想请假还真有些困难。
孟卫国也想回家一趟,但是到了年底了,畜牧站倒是一反常态的忙了起来,不知道哪里来的一场传染病,大部分南河县的牲畜都遭殃了,病的吃不下饲料。
畜牧站的人整天忙的脚不沾地,孟卫国也在将近一个月的奔波中,成长了不少,至少最基础的兽医知识,他已经牢牢记住并掌握了,只要不是什么疑难杂症,他基本都能把病治好。
孟笙笙在家里猫冬,有天突然意识到,她要是去省城,还没有住的地方,真要是去住集体宿舍,她的东西可不好藏。而且现在的房子抢手的厉害,八三一厂更是省内大厂,厂里工作的人就有好几万,加上工人家属,几十万的人挤在厂里,有没有宿舍分给她都还不一定呢,更何况,有自己的房子不是更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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