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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回京认亲后,她成了白富美/七零:神医携百亿物资被国家团宠(忘尘酒)


钟婆婆的东西?
村长心中一跳,不对啊,他当初早就把钟婆婆屋里值钱的东西拿走了。
居然还有遗漏的?
他屏息,继续听着。
“娘,咱们买下钟婆婆的屋子,这里的一切都是咱家的,从地下挖出来的东西,当然也归咱家。”
叶清月不以为然的声音响起:“而且,我明年就要高考,到时考上大学去京城,都得花钱的。”
“这……娘会努力挣的。”
叶向红的声音慢慢没了底气。
“娘,你的工资,还是攒起来给阿枫看病吧。”
叶清月叹息一声:“我哪里不知道,卖掉钟婆婆的东西不好,可家里太缺钱了,阿枫看病要钱,我去京城也要钱,你那点工资哪够?这次的事,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哎……娘知道了。”
叶向红说完,又有些担心地问道:“那两样东西,你偷偷卖,千万别被人看到。”
“娘,你就放心吧,我一直防着呢。”
叶清月压低了声音,说道:“现在特殊时期刚过,我也怕,从床底下挖出来东西时,我都没敢藏家里,而是藏到了山上。”
“山上?”
叶向红松了口气,又问道:“山里那么大,你要是记错了地方,东西不就不见了?”
“娘,你也太小看你闺女的记性了吧?”
叶清月说道:“从咱家出门上山那条路,沿着走一百米,会看到草丛里有一棵不起眼的枣树,枣树旁有片松树林,我把东西埋在正对枣树的那棵松树下了,而且挖了将近一米的坑。”
“你记得住就好。”
叶向红不再纠结,她道:“那明天你去山上挖了东西,就带着大队长给的介绍信出发吧。”
“知道了,娘,你别再操心这个那个的了,早点睡吧,明天还要上班呢。”
叶清月道:“这几天正式工的事就能敲定了吧?你现在只用关系那个就行,至于卖东西的事,就交给我处理吧。”
母女俩聊着,堂屋的灯也晃动着,似乎被人拿到卧室去了。
与此同时,一直在门外偷听的村长,也没了踪影。
半小时后。
“哈啊……”
村长家,郑燕燕打着哈欠要出门尿尿,结果就看到一个鬼祟的身影,她正要尖叫,对方捂住了她的嘴。
“燕燕,是我。”
熟悉的声音,让郑燕燕一愣:“爹?”
“嗯,别声张。”
穿着黑布衫的村长松开了手,摘下帽子露出脸。
郑燕燕疑惑:“爹,你这是要去干啥?”
跟做强盗似的。
她第一次看到她爹这副打扮呢。
村长道:“上头给你爹派了秘密任务,我去处理一下,你可别多嘴啊。”
郑燕燕一听,连忙点头。
糊弄完女儿,村长就背着工具上山了。
提着手电筒照明,村长很快找到那棵松树,摸了摸树下的土,他确定了位置,直接开挖。
忙活一阵后,村长感觉铲子挖到了坚硬物品。
他立刻扔掉铲子,用手在土里扒拉。
很快,一个沉重的木盒,被他从土里挖出来。
打开一看,金色古朴的佛像,让村长眼睛都快冒绿光了。
好东西,好东西啊!
“我就知道,钟婆婆把好东西都藏起来了!”
村长冷笑,他家以前在钟婆婆家中做下人,哪里不晓得有钱人家心窟窿眼多?
这佛像,就是证明!
不仅如此,他还从木盒里,拿出一块雕琢精致的玉佩,料子也很好,一看就知不便宜。
村长强忍住大笑的欲望,将东西放回木盒盖好,又将土填回去,照原来的样子掩盖。
走到山脚,村长忍不住啐了一口,发出阴测测的低笑声:“真是多谢你帮我找到了好东西啊……叶清月!”
现在,都归他了!
村长背着篓子,匆匆回家,把东西埋在了自家院子里,又拿水缸掩盖了翻动的土面。
然而,他并不知道的是,在他离开山上没多久,原本安静的松树林内,出现几个黑影。
“他把东西带走了。”
“想不到这么容易就上钩了。”
“人为财死嘛,看到那么值钱的东西,他能忍得住?”
“通知其他人,这几天好好盯着郑侠,他一定会尽快把东西出手的,到时来个人赃并获!”
第二天,村长一夜没睡好,但满脸笑容地出门。
“哒哒哒——”
好巧不巧,一脸焦急的叶清月从远处跑来,似乎要去大队长家的方向。
村长拦住她,装作关心地问道:“清月丫头,你这是咋了?”
“我、我……”
叶清月张了张口,最后一咬牙:“我丢了东西……”
村长心中一跳,这丫头不怕死吗?
他以为,叶清月丢了古董,肯定不敢吱声。
可没想到,这死丫头要钱不要命,居然敢把事情说出去!
原本打算等风头过了,再把东西卖出去的村长,如今心里有了别的盘算。
“你丢了啥东西啊?”
村长带着和善的笑容,眼神却一片阴冷。
他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可如果叶清月妨碍了他,那他也只能对叶清月下手了!
清月丫头,别怪叔狠心,这都是你自找的啊!
“呃,那个……”
叶清月眼珠一转,她道:“人参,我从山上挖到了人参,但弄丢了,我想找大队长帮忙,把村民们叫过来问问。”
“清月丫头,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山上挖到的值钱东西,按理来说都属于村里,你却想私吞。”
村长板起脸,“王队长说,你找他要了介绍信去市里卖药,就是为了卖人参吧?”
叶清月脸上闪过一丝慌乱,她又道:“可是村长,就算是村里的东西,我也能分到一点吧?毕竟是我找到的,可现在人参丢了,我……”
“清月丫头,你还不明白吗?这事闹大了对你不好,听叔一句劝,别再追究了。”
村长摆摆手,把叶清月打发走了。
他看着叶清月一脸不甘的离开,想到这丫头最近的所作所为。
“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村长有些头疼,“还是早点联系那边,把东西交过去吧。”
他匆匆离开了村子。

“你这样太冒险了。”
陆爱党他们并不知道,叶清月会去刺激村长,“他如果觉得你有威胁,对你下手,怎么办?”
“放心吧,这点刺激,不会让村长狗急跳墙的。”
叶清月也考虑过这个可能,但被她排除了。
“他在村里经营多年,一直没暴露真面目,足以表明他做事很小心,我之前因为郑燕燕的事,就与他结了怨,可他也没有在暗地里对我下黑手。”
叶清月道:“这次,我只是稍微刺激一下他,只要我点到即止,他也不会对我下手。”
陆爱党见她有分寸,便不再说什么,只是道:“不管如何,要把自己的安全放在第一位,你娘和你弟弟那边,我已经派人暗中保护了,你真的不需要人保护吗?”
叶清月闻言,想了想,从屋里拿起拖把,然后——
“咔嚓!”
徒手将拖把结实的木棍给掰断了。
在众人呆滞的目光中,她笑眯眯地拿胶带把木棍缠回去。
边缠,她边说道:“派人跟着我,谁保护谁还不一定呢。”
“哈……”
陆爱党干笑一声,他真是多虑了。
也对,能徒手抓蛇的人,能弱到哪里去?
“接下来的事,就看各位的了。”
叶清月笑了笑,便离开了。
她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往供销社去,打算买些便宜的点心。
马上就要去医院报到了,给同事送点心吃,也能打好关系。
到了供销社,叶清月却遇见了熟人:“丁春?”
此时,丁春正跟一位与她长相有几分相似的中年男人说着什么。
让叶清月在意的是,丁春眼圈红红,十分焦急的样子。
“舅舅,我该怎么办啊……”
走近一些后,叶清月就听到丁春说道:“医院说治不了,娘非要出院,我这次根本拦不住,舅舅……我不想当没娘的孩子……”
中年男人叹息一声,想要安慰几句,就看到叶清月。
“小春,舅舅待会跟你说,有客人。”
中年男人拍拍丁春的肩膀。
丁春赶紧擦眼泪,正要走,发现是叶清月,她刚要打招呼,又想到两人是私下交易,便装作不认识,匆匆离开了。
叶清月买完点心,想了想,脚下一拐,去了丁春家里。
果不其然,丁春在家。
开门看到她,丁春还有些不自在,“姐姐,你听到我跟我舅舅说话了吗?”
“你娘在哪?”叶清月开门见山。
丁春一愣,刚要回答,屋内响起咳嗽声。
她顾不上叶清月,赶紧回屋:“娘,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叶清月跟了进去,就看到木板床上,靠着一个面容蜡黄消瘦的女人。
“我……没事……”
女人咳嗽了一会,抬头看到叶清月,目中闪过一丝诧异。
叶清月感觉她的反应有点奇怪,主动开口道:“你好,阿姨,我是小春的朋友。”
“你……”
女人盯着她看了一会,“你娘的眼角,是不是也有一颗红痣?”
叶清月一愣,有些诧异:“你认识我娘?”
没错,叶向红的眼角,也有一颗红痣,曾经有。
叶清月没见过,只是小时候听人说过。
叶向红刚被叶家买回来时,曾被人欺负,那颗红痣被人挖掉了,只剩一道伤疤。
“谈不上认识。”
女人又咳了几声,接着从枕头下,拿出一个小小的银手镯,“应该说,你娘有恩于我。”
叶清月走了过去,女人将手镯递给她。
“我小时候去乡下走亲戚,因为太贪玩,差点被人贩子拐了,是你娘救了我。”
女人说到这里,有些惭愧,“那时,我受惊过度,无意间把戴在你娘手上的银手镯拉走了。”
这镯子是开口式的,再加上很纤细,一不小心拉开,也是正常的。
“等我想把银镯子还给你娘时,我父母把镯子拿走,换了粮食。”
女人叹了口气,“很久以后,我才找到那户人家,把手镯赎了回来,可却找不到你娘了,听那个村子的人说,你娘被人买走当童养媳了。”
叶清月拿着镯子,沉默不语。
她一直知道,她娘的身世坎坷。
可大人不愿多说,她也不好多问,以免揭了她娘的伤疤。
今日只是从外人口中,听到了只字片语,叶清月就有些心酸。
她娘,被人卖来卖去,好像货物一样。
到底是怎样的父母,才能对孩子如此残忍啊?
可她却从未听过娘的抱怨。
“没想到你会认识我家小春。”
女人笑了笑,“这么多年了,我以为等我死了,都没机会把镯子还给你娘,没想到会有这样的缘分,我也没遗憾了。”
“怎么没有?”
丁春的声音突然响起,有些哽咽,带着愤怒:“娘,留下我一个人,你难道不会遗憾吗?!”
她抬高声音:“你为什么总一副坦然面对生死的样子啊,你难道忘了,你还有个女儿吗?!你难道就不能为了我,再挣扎一下吗?还是说……我不值得?”
说到最后一句话,丁春满是委屈,捂着脸跑出了屋子。
女人看着她的背影,张了张口,想要说点什么,最后却一言不发。
只是,女人的眼中,充满了悲伤与母亲对孩子的爱怜。
“现在装坏人已经来不及了。”
这时,旁边响起了叶清月的声音。
女人一愣,看向了她。
叶清月淡淡道:“你如果想假装没那么爱小春,让她减轻对你死亡的愧疚,这只是你的自我满足罢了。”
“你真要死了,小春会比现在痛苦百倍。”
叶清月语气中,多了一抹悲伤,“因为子女对母亲的爱,是母亲难以想象的。”
母亲是孩子的来处。
没了母亲,孩子只剩死亡这一归处。
许多小孩,就算被母亲责骂、殴打,可最后还是会哭着叫妈妈,投入母亲的怀抱中。
孩子的爱,不会因为母亲是坏人,就消失的。
“我……还能怎么做呢?”
女人声音哽咽,“医院说,我肚子里那个瘤子,他们取不出来,已经没救了,就算拿着大把钱票去市里,也希望渺茫……可小春那孩子,却还想为了那一线希望,去努力挣钱……”
越说下去,女人的声音越是颤抖,难以维持正常:“我怎么能忍心,为了苟活几日,就把我宝贝女儿的人生都搭进来啊……”

“小春的人生,该由她自己决定如何去做。”
叶清月说道:“你也该好好考虑,到底是继续跟小春唱反调,伤害她,还是与小春站在同一边,再努力一下。”
“努力?”
女人苦笑:“这种好听的话,也只有小春那种孩子会相信了,我的病,已经没救了……”
“如果我说,还有救呢?”
叶清月的话,让女人瞪大眼睛。
“你……不要开玩笑了。”
女人已经失望过很多次,她不敢轻易去相信希望了。
叶清月没有回答,只是上前拉过女人的手,定三关,诊脉。
“嗯,果然。”
叶清月松开手,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还有救。”
女人惊疑不定地看着她。
“之后记得好好喝药。”
叶清月没有解释什么,丢下这句话后,拿起桌上丁春的笔纸,就出门了。
她刚出去,就看到躲在巷子尽头角落偷偷哭的丁春。
“姐、姐姐……”
丁春看到她,赶紧擦眼泪,不好意思地说道:“你难得来找我,我却……”
“拿着。”
叶清月在纸上飞快写下了药方,递给丁春,“一天三次,坚持喝一个月。”
丁春一愣,接过纸条看了看,发现是药方,与熬制方法,她诧异:“姐姐,你是医生?”
“学过中医。”
叶清月道:“你娘的消化系统出了问题,这副药的主要作用,就是调节,除此之外,那颗肿瘤……”
她想了想,又道:“应该是良性。”
如果是恶性,丁春母亲的情况,会比现在严重很多。
不过,即便是良性,长那么大,也危及到了健康。
叶清月开的药,也能让肿瘤变小。
如果顺利,肿瘤小到可以开刀的程度,接下来的事就简单了。
丁春听不懂:“良性?”
“就是不幸中的万幸。”
叶清月直接给出结论:“还有救。”
丁春瞪大眼睛,立刻抓住了她的手:“真的吗?”
叶清月点头:“不过,先好好喝药观察吧,即便是良性,如果太大了,还是要考虑做手术。”
“需要多少钱?”丁春连忙问道。
叶清月道:“你只需要准备租借手术室的费用,和医疗器械使用费就好,应该不贵,这一个月你好好帮我卖东西,就能攒下钱。”
帮这个忙,不仅因为丁春是她第一个手下,能帮她持续挣钱。
还有她现在急缺功德值,像丁春母亲这样危及生命,但难度不高的患者,是非常好的选择。
从结果上来看,双赢。
丁春不敢相信,困扰自己这么久的事,会简单解决。
“姐姐,如果我娘真的能活下来,我愿意为你当牛做马,以后你让我往东,我绝不往西!”
丁春有些激动。
叶清月笑笑,让丁春冷静一些,又叮嘱了一些关于病人的注意事项,才离开。
晚上,等叶向红回家,叶清月把镯子给她看:“娘,你认识这个吗?”
经过多年风霜,纤细的小镯子外表已经泛黑,但仍掩盖不住它精致的造型。
叶向红看到镯子,先是一怔,随即接过,看着它发呆。
不知不觉,叶向红的眼圈微红。
“我以为那都只是一场梦……”叶向红轻声说道。
叶清月一愣:“梦?”
“镯子。”
叶向红抚摸着这已经戴不上的小镯子,说道:“从我六岁记事起,我就住在村子里,被一对夫妇当童养媳养着,这镯子到底是哪来的,我也不清楚,只是会在梦里,看到一个女人,她给我戴上这镯子,对我说生日快乐。”
“没过多久,镯子不见了,我的养父母说,我从来没有镯子,他们说久了,我也信了,以为一切都是我的幻想。”
“我只是被亲生父母丢弃,又被养父母捡回来当童养媳养的,没人要的孩子罢了。”
“养父母的儿子意外死后,他们要我陪葬,我害怕,就逃了出来,被你爹所救,可他为了救我,把腿摔断了,大家都说我是扫把星,晦气。”
“公公婆婆看你爹断腿,担心以后大概好不了,娶不上媳妇,便给了我养父母一点粮食,把我买回来,当你爹的童养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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