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回京认亲后,她成了白富美/七零:神医携百亿物资被国家团宠(忘尘酒)
过了好一会,盛母才消化完叶梅话中的信息量。
盛母不敢置信地说道:“你还是人吗你?你居然盼着知雾死?他死了对你有什么好处!你们不是都要结婚了吗?”
“我不是说了吗?”
叶梅道:“他死了,他的遗产就归我了,你说我有没有好处?”
盛母瞪圆了眼,看向盛知雾,指着叶梅说道:“你都听见了?这样你还想跟她结婚吗?”
盛知雾答得毫不犹豫:“想,无论她是什么样,我都喜欢她,都想跟她结婚!”
这话说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颇有一种有了媳妇不要娘更不要命的真挚。
叶梅听了脸上一热。
盛母听了脑子一热,差点翻白眼昏过去,她快疯了:“她盼着你死啊!你怎么会喜欢这种疯女人?这种疯女人有什么好喜欢的?!”
她又对叶梅吼道:“你别白日做梦!知雾要是死了,他的遗产也是归他爸,跟你有什么关系?”
“婆婆,你有没有听过一个词,叫遗嘱?”
叶梅从怀中拿出一张单子,双手递给盛母,笑吟吟地看着她:“知雾已经立下遗嘱,他要是死了,遗产都归我。”
盛母不敢置信地接下单子,匆匆扫了一眼,还在末尾看到盛知雾的签名,甚至还盖了章,做不得假!
她拿着遗嘱的手都在抖,“这是假的!”
说完,盛母就要装疯卖傻把遗嘱撕了。
谁料叶梅立刻从怀里拿出另一张一模一样的遗嘱,说道:“你撕吧,我这儿还有呢。”
盛母不动了,死死盯着叶梅,咬牙切齿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呢,目的也很简单。”
叶梅淡淡道:“只是想告诉你,别想再拿你的命威胁知雾了,你想死,我不拦你,知雾也不会拦你,你折磨他这么多年,也该清楚你儿子已经累了,你要是死了,他跟着你一起死,也不是没可能的。”
“你们都死了,遗产归我,你讨不到好,知雾讨不到好,至于那个提上裤子就走的渣男更讨不到好。”
叶梅说着,小心地将遗嘱折好放在自己怀里,拍拍胸口,对盛母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只有我,是最后的赢家。”
“你……!”
盛母气闷,捂着胸口,跌坐在沙发上。
下一秒,她眼泪涌了出来:“你这个疯女人!你是要害死我!害死知雾啊!”
“这话就有失偏颇了。”
叶梅上前,抽走盛母手里的水果刀和遗嘱,放到了一边,“害你的人不是我,是那个渣男,叫什么来着?”
她看向盛知雾。
盛知雾道:“盛海洋。”
盛母怒道:“是盛海峰!你怎么连你爸的名字都记不住?”
盛知雾道:“我不关心。”
“我也不关心,这都不重要。”
叶梅接过话茬,她道:“总而言之,你别想道德绑架我,我这个人没有道德,你要死要活,不过是为盛海峰那个渣男罢了,你死了,也是他的罪孽,等他死了下地狱去还债,与我无关。”
盛母被她这混不吝的样子气得没话说,盯着茶几上的遗嘱,心如死灰。
叶梅这一招,将了她的军,今天开始,她再想拿命去威胁盛知雾,是不可能了!
因为叶梅会在旁边煽风点火,鼓励她去死,还会给盛知雾扔一把刀,让盛知雾陪她去死,最后继承盛知雾的遗产,逍遥快活!
叶梅打破沉默,仿佛不死心一般,点了点茶几上,压着遗嘱的水果刀。
盛母发狠地看着叶梅:“我自杀前,也要先弄死你!”
不就是装疯吗?
她也会!
盛母就不信叶梅不怕死!
叶梅闻言,呵呵一笑,然后拿起茶几上的水果刀,一手握着刀柄,另一只手用两根手指夹着刀刃,在盛母逐渐惊恐的视线中,将水果刀凝成了麻花!
接着,叶梅将已经成麻花的水果刀塞进了盛母手中,轻声道:“你试试?”
说完,叶梅又起身,站在茶几边,一个高抬腿落下——
“砰!”
木质茶几裂成两半!
叶梅看着盛母逐渐呆滞的面庞,笑吟吟道:“你试试?”
说罢,叶梅转身抓起旁边的餐椅,举起来劈在抬起的腿上——
“咔嚓!”
木质餐椅碎了。
叶梅扔掉看不出形状的餐椅,拍拍身上的木头碎屑,坐回盛母身边,拉着她握着麻花水果刀的手,笑容绽开:“你试试?”
“啊!”
盛母尖叫一声,充满恐惧,她扔掉了麻花水果刀,哭了出来:“我不试!我不试!”
她怕了,她真的怕了!
“嘘,别叫了。”
叶梅揽过她的肩膀,刚才把水果刀拧成麻花,把餐椅劈碎的手轻抚盛母的背,她道:“大晚上的,吵到邻居就不好了。”
盛母瑟瑟发抖,立刻噤声,心里想你刚才劈断才茶几和餐椅的时候,可不是那么体贴邻居的人啊!
“真乖。”
叶梅见盛母安静下来,只觉得耳朵得到了解放,刚才真觉得自己要聋了。
她抓起盛母还在流血的手,叹了口气,“咱们做女人的,如果不自爱,怎么能指望别人爱自己?”
盛母愣了愣,脑子一时没转过弯来。
毕竟叶梅前一秒还像恶鬼一样毁了她家,后一秒突然这恶鬼突然给她灌鸡汤,是个人也不知道该不该喝啊。
“去医院吧。”
叶梅看向盛知雾:“给你妈拿件衣服。”
“嗯。”
盛知雾点头,回屋拿了件大衣。
把大衣递给叶梅时,盛知雾发现,比起叶梅身上的衣服,他妈这件衣服似乎很旧了。
是几年前,他刚挣钱时给他妈买的。
那时,他妈十分宝贝这件大衣,说穿在身上肯定好看。
一穿就是几年。
后来,盛知雾不是没给钱让他妈去买新衣服,或是直接买来新衣服给他妈。
这些钱与衣服,无一例外都便宜了盛海峰。
他妈却仍穿着几年前的旧衣服。
盛知雾心中发涩,如今他妈大概不会再自杀了,可什么时候才能不再围着那男人转,继续作践自己呢?
“怎么不挑件好看的?”
叶梅接过衣服,对上盛知雾晦涩的双眸,忽然抬高了声音,对衣服指指点点,“一看就知道是好几年的旧货吧?看着灰扑扑的,还土气!”
“谁说的?!”
盛母抢过衣服,抱在怀里,瞪着叶梅道:“我当初穿这件衣服的时候,人人都夸我好看!你这没眼力的……”
她想骂叶梅几句,可想到叶梅刚才凶悍的模样,很快闭上了嘴。
叶梅斜睨她道:“你也知道是当初啊?现在你穿这衣服,还有人夸你吗?”
盛母张了张口,想为自己辩驳,可仔细想想,这几年确实没人再夸她衣服好看,只能不甘心地闭嘴。
“知雾那么会挣钱,你把自己搞得这么掉价……”
叶梅说着,啧啧几声,不再多言。
可那意思也很明显了。
盛母被她说得,虚荣心刺痛。
第一次有人这么说她。
她当年也是院里一枝花呢!
盛知雾是随了她才长得这么好看。
她年轻时,总是买最好的衣服,编最好看的辫子,周围那些眼红她的女人,就算是骂她不正经,也会在第二天模仿她的穿搭。
盛母也一直觉得,她是活在别人羡慕嫉妒的眼神中的。
可现在,被叶梅这么一说,她看着怀中的衣服,也觉得灰扑扑、陈旧了。
这衣服穿了几年,确实过时了。
现在街上人穿的大衣,很多都是百货大楼的进口货,高档时尚。
一问价格,她其实也能买。
可她为什么没买?
哦,因为她把钱都给盛海峰了。
想到这里,盛母心中又是一阵刺痛,她瞪着叶梅,道:“你想说什么?”
这女人肯定是想挑拨她和盛海峰的感情,才特地这么说她吧?
叶梅道:“把衣服穿上,去医院。”
盛母:“……哦。”
她哪敢反驳。
叶梅就是个恶魔。
盛母乖乖穿上衣服,跟叶梅与盛知雾去了医院。
“清月,你给她看看。”
叶梅带盛母挂的急诊,今天正好是叶清月值班。
叶清月看到三人十分诧异,“这是怎么了?”
说完,她拉过盛母的手,看到那道还没凝固的伤口,与旁边深深浅浅的痕迹,眼中掠过一丝诧异。
在医院的强光下,叶梅也才发现,盛母手上居然有这么多自残的口子。
她不禁看了盛知雾一眼,忽然有些明白,盛知雾这些年为什么一次又一次妥协。
叶梅作为外人,在看到盛母身上的伤口时,都会心中一紧,更何况作为亲儿子的盛知雾?
“我去拿药。”
叶清月转身假意去拿药,实际上从空间里取了比较好的药,装进医院的药瓶里,再给盛母消毒涂抹,“最近五天内,每天来医院换一次药,保证之后不留疤。”
她看了看盛母胳膊上的口子,有一道很深,别的还好,便道:“我再给你开点祛疤的药吧,坚持涂个一两年,这些痕迹都能淡。”
“真的吗?!”
盛母不由得惊讶,她每次为了盛海峰找盛知雾要钱,不得不自残,留下丑陋的疤痕。
盛海峰一开始还会心疼,可随着时间过去,又嫌弃她伤疤难看。
到了夏天,盛母也不敢穿短袖,怕别人也用异样的眼神看自己,对此十分自卑。
叶清月道:“嗯,但要坚持每天涂。”
盛母忙道:“我会坚持的!”
叶清月看了眼患者的名字,道:“慕婉,对吧?我会跟科室的人打声招呼,之后你直接来医院拿药就行。”
“好的。”盛母连连点头,看叶清月的眼神也变得温和。
这姑娘可真不错,长得好看,人也善良,又有本事。
再看看一旁的叶梅,长得……
虽然也好看,但内里完全不是一回事!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可真是大!
盛母正想着,就听叶梅说道:“来医院拿药也挺麻烦的,你直接把药留在家里,我回头给她带过去。”
“什么?”盛母一呆,家里?
她下意识看向叶清月身上挂的牌子,想看医生的名字。
这时,叶清月道:“可你现在不是经常跑深城吗?也不好为了给人拿药,特地跑回来吧?你们什么关系啊?姐。”
在叶清月叫叶梅一声“姐”的时候,盛母也看清了叶清月身上牌子写的名字——
叶清月。
盛母白眼一翻,差点昏过去,她这是从大恶魔手里,换到了小恶魔手里啊!
第441章 送他最贵的酒】
在慕婉生无可恋,觉得自己被恶魔一家拿捏住,想要昏过去的时候,眼角余光瞥见叶梅正在挽袖子。
“把人打醒就好了吧?”叶梅如是说道。
慕婉立刻就不昏了,坐直了身体。
很快,叶清月给盛母包扎好了伤口,说道:“这几天注意别碰水,不然对恢复不好。”
接着,叶梅与盛知雾把慕婉送回家。
叶梅道:“在家好好休息,明天我有事找你。”
慕婉声音一颤:“你有什么事?”
她怕了叶梅了。
“明天你就知道了。”
叶梅说完,把盛知雾拉走了。
慕婉在一地狼藉的家里,忐忑地度过一晚。
另一边,叶梅把盛知雾带到她家,说道:“你今晚要是留在家里,你妈肯定会打探你和我的关系,明晚再回去吧。”
盛知雾问道:“明天会有什么变化吗?”
叶梅冲他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明天你就知道了,对了,你明天早点起来,去银行排队,多取点钱出来。”
“好。”
盛知雾没问她要钱干嘛,点头就应了。
第二天,盛知雾早早去银行取了钱,交给叶梅,叶梅揣着钱,把慕婉从家里拎了出来,转头就进了百货公司。
叶梅先带慕婉去了服装店,大手一挥:“把你们店里最贵最好的衣服拿出来看看!”
慕婉已经很久没来百货公司了,看着店里琳琅满目的衣服,眼睛都快黏上去了。
昨天叶梅说她衣服过时,还真没错!
如今的衣服,随便一件都比她的旧衣服光鲜亮丽啊!
“你带我来这里干嘛?看你买新衣服,嘲笑我?”
慕婉很烦,这些衣服再漂亮也没用,她又没钱买,干看着真是要她的命了!
这时,店员拿着衣服过来,叶梅一指旁边的慕婉,说道:“给她搭几套好看的,要是满意就全包下来。”
“好嘞!”
店员闻言,喜笑颜开。
慕婉则不敢置信地指着自己:“我?”
她以为自己听错了,“你是来给我买衣服的?”
“少废话!”
叶梅道:“去换衣服!”
“客人,您来这边,试衣间在这儿,我保证把您打扮得漂漂亮亮!”
在叶梅的催促,与店员的热情招待中,慕婉恍恍惚惚地换了好几套漂亮的衣服。
看着镜中脱下老土旧衣服,换上新衣的自己,慕婉想到了许多年前,那时她还年轻,也是这般光鲜亮丽。
她多久没照镜子,多久没好好看自己了呢?
自从遇见盛海峰后,她的目光都是注视着那个男人,只顾着那男人好不好,都挤不出时间看看自己。
现在才发现,她老了。
盛知雾都二十多了,她也年过四十了。
原本吹弹可破的肌肤,如今也有些暗沉,多了些皱纹。
慕婉向来骄傲自己天生丽质,即便是老,也比同龄人好。
可没想到换了新衣服,她好像还能更好一些。
慕婉想到年轻时自己打扮自己的那股高兴劲,心中微热。
之后不用店员帮她搭配,她自己亲自试了试,比店员弄得还好看。
店员不禁说道:“客人,您搭配的衣服可真好看,更衬您了呢!”
之前店员只是在说客套话夸奖慕婉,但现在是真心的。
慕婉骄傲道:“这些都是我年轻时玩剩下的了!”
这时,叶梅走了过来,大手一挥:“刚才试的那几套都给我包起来!”
说完,她从包里掏出一沓钞票。
店员看直了眼,笑得合不拢嘴:“这就帮您打包。”
慕婉忍不住道:“你、你给我买衣服?”
这恶魔有如此好心?
“这是你儿子的钱。”叶梅道。
慕婉:“……哦。”
羊毛出在羊身上啊。
慕婉拎着大包小包,手里都快拎不住了,就听叶梅给店员结账,那金额吓了她一跳:“这么贵?!”
叶梅淡淡道:“衣服好看吗?”
慕婉下意识道:“好看。”
叶梅道:“那不就行了,我们大女人买衣服,只管衣服好不好看,自己爽不爽,不用在意数字。”
慕婉:“……”等等你是花我儿子的钱吧?
接着,叶梅有待慕婉去买了护肤品与化妆品,还有漂亮的鞋子包包等等。
等出百货公司时,叶梅与慕婉手里都拎着大包小包,恨不得往脖子上再挂几个。
“给我吧。”
盛知雾在门口等着,上前拿走叶梅手里的袋子,放到车子的后备箱里。
慕婉咬牙,她呢?
“愣着干嘛?把东西放好,去吃饭了。”
叶梅一拍她,让她赶紧的。
慕婉不敢说话,去放了袋子,三人坐车到一家西餐厅。
餐厅里有人弹钢琴,环境优雅。
三人点了牛排,慕婉拿着刀叉不太会用,但她实在太喜欢这西餐厅的氛围,很上档次,也不想露怯,学着叶梅与盛知雾的样子,切牛排吃。
她还是第一次来这样好看的餐厅,尽管不太喜欢西餐的味道,但为了这环境,也值了!
下午,叶梅叫慕婉换上今天刚买的新衣服,化妆编头发,好好打扮一番。
看着镜中仿佛年轻了十岁的自己,慕婉呆住了。
“走了。”
叶梅拖着抱着镜子欣赏自己美貌的慕婉,坐上了车,给盛知雾说了个地址。
盛知雾闻言差点呛到:“你确定?”
那地方是京城最近开的歌舞厅,很热闹,请了一些年轻的帅哥美女,每天在台上唱歌跳舞。
不仅如此,只要你愿意花钱,那些帅哥美女还会陪你聊天喝酒,不过别的事不能做,那歌舞厅是做正经生意的。
不少谈生意的人,就爱把合作商往歌舞厅带。
盛知雾和叶梅自然知道这地方。
叶梅道:“确定,就去那里。”
盛知雾不明白叶梅带着他妈去歌舞厅干嘛,但还是把车开到地方。
“你别跟着,进去了离我们远点坐。”
叶梅叮嘱了一句,拉着慕婉开了个大卡座。
慕婉第一次来歌舞厅,当即被这儿的灯红酒绿吸引了目光,不由得看向台子上那名正在唱歌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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