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回京认亲后,她成了白富美/七零:神医携百亿物资被国家团宠(忘尘酒)
如果嫁给别的男人,少说也得几十块彩礼钱吧?
叶老头越想越觉得,不能在这种地方离了叶家和许闻书的心。
“小芳啊,钱的事,爷爷会想办法的,路费和生活费,一定给得足足的。”
叶老头咬咬牙,说道:“你回去后,让闻书别忘了咱家对他的这份恩啊!”
第35章 她死了,也是她活该】
叶芳闻言,这才露出笑容:“爷爷,我就知道你对我们最好了,我会跟闻书说的。”
“嗯。”
叶老头心疼自己的小金库要被掏空。
可一想到许闻书日后带他全家做城里人,吃香喝辣。
他又安慰自己,勒紧裤腰带只是暂时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相比之下,叶清月那死丫头一家,现在拿着他的钱潇洒,以后怕是要沦落到去讨饭!
“嘶……”
叶清月刚躺床板上,突然觉得腰被咯了一下。
她掀开床单一看,发现那里竟然放了一沓钱。
没有零碎小面额,全是十元大团结!
随意一数,竟有三十二张。
她一开始还以为,是叶向红把家里的钱藏这儿了。
可在家里各个角落一翻,就找出了分家的几十块,叶勇的三百块抚恤金,以及今天从叶家拿回来的三百。
加上她从床单下找到的三百二,一共九百五十二块七角三分。
看着床上堆起来的钱,叶枫揉了揉眼睛:“我已经睡着了?”这是在做梦?
在叶家被苛刻久了,叶枫从未想过,他还能见到这么多钱。
叶清月盯着那三百二,很快有了眉目:“是那个人留下来的吧。”
能在她家留下这么一大笔钱的人,除了霍清持,也没别的人了。
“你是说,那位恩人?”
叶枫惊讶,他猜到那个气质非凡的男人,来历肯定也不凡。
可没想到出手如此阔绰。
让叶家,甚至整个向阳村都眼红的巨款,霍清持随手就给了。
“嗯。”
叶清月点头,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在心里记下了这件事。
她正要把钱收起来,却见叶向红盯着这边看。
视线是看向那笔抚恤金的。
叶清月的心情陡然复杂起来,她将那三百块拿出来,递给叶向红,“娘,这钱你来保管吧。”
叶向红看着钱,没有说话,只是眼角有些红了。
过了好一会,她才动了动嘴唇:“不要钱。”
顿了顿,叶向红又重复了一遍:“我不想要。”
这是叶勇的买命钱。
她不想要。
叶清月鼻子一酸,她硬是把钱塞到了叶向红手里,沉声道:“不要也得要,这是爹留给你最后的东西了。”
“不要——”
叶向红想把钱甩开,却被叶清月死死拽住了手。
“娘,爹不会回来了。”
叶清月声音沙哑,夹杂着比以往都要复杂的情绪,“他不会再回来了!”
是啊,叶勇绝不会再回到她娘的身边了。
因为,按照事情发展的轨迹,此时此刻的叶勇,已经化名为秦勇,与一位千金大小姐,互生情愫了。
叶清月看着还想把钱扔出去的叶向红,只觉得心酸,还有……
娘,你知道吗?
你掏出心肝去喜欢的男人,已经背叛了你。
他再见到你的时候……
会杀了你!
这件事,是叶清月人生中,最痛苦,最无法磨灭的阴影。
她永远都不会忘记。
前世,叶清月考上医科大学,意外获得神医系统。
在系统的辅助下,叶清月学到了许多超前的医学知识,还能兑换一些黑科技物品。
她很快挣到了一笔钱,在帝都买了个小房子,将住在乡下的叶向红接了过来。
叶清月本打算在把娘接回来的第一天,就带她去下馆子,奢侈一把。
让吃苦大半辈子的娘,今后好好享福。
可没想到医院来了急诊,看重她的导师,临时把她叫上了手术台学习。
“娘,这钱你拿着,想吃什么自己买,我先去医院,晚上就回来,带你下馆子。”
叶清月给叶向红塞了钱,拎上包匆匆离开了家。
可等她出了手术室,迎接她的却是一位警察。
“你是叶向红的家属吧?”
警察说道:“今天中午有人报案,在菜市场附近的小树林里,发现了叶向红的尸体……”
后面的话,叶清月记不清了。
如今能想起的,只有脑子里刺耳的嗡鸣,震得她头痛欲裂。
接下来一段时间里,叶清月与活死人无异,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里。
大学那边因为她缺勤太多,差点将她开除。
最后是她的导师保下了她,带着撬锁师傅上门,把她家门撬开,狠狠给了她几巴掌。
“你娘是被人杀害的!”
年过五十的小老太,骂声中气十足,“你不振作起来,找到凶手给她报仇,反而把自己关在屋里,怎么着?是想饿死自己,告诉大家你有多爱你娘?”
“哎哟喂,你可真爱你娘嘞!”
“我要是凶手我得乐死!”
“杀的人的女儿是个废物,一点都不关心案情进展。”
“再往后拖一拖,等废物女儿死了,这案子无人问津,慢慢就悬了,凶手的日子也能继续逍遥快活!”
小老太快把叶清月的脑门戳出一个洞,语气刻薄地说道:“而一切都得益于你这废物!”
“我要是凶手,我一定会在你死后,去你和你娘的坟前上一炷香,多烧几把纸钱,表示感谢!”
导师的话,彻底骂醒了叶清月。
叶清月不再颓废,重新振作,去学校学习,去医院实习,一有空闲就跑派出所追问案情进展。
她行医救人,积攒功德点,换取黑科技物品,私下追查凶手。
那时,叶清月满脑子只有一个想法——
找到他,找到他!找到那个该死的凶手,然后……
杀了他!
最后,叶清月如愿以偿,找到了凶手。
可当看见凶手的脸庞时,叶清月呆住了。
“……爹?”
尽管阔别多年,男人已经不再是记忆中那个,穿着背心裤衩,皮肤被晒得黢黑的农家糙汉子。
而是换上了笔挺西装,养白了皮肤,气势沉稳,仿佛精英人士,高高在上。
可那熟悉的轮廓,依旧让叶清月一眼认出了他。
叶勇,她的亲生父亲。
此时,叶勇已经化名为秦勇,因为多年前救下一位白富美,与对方结婚。
在老丈人的扶持下,成为大公司的总经理,爱情事业双丰收。
对于杀死前妻的事,叶勇没有半点愧疚。
“我也不想事情发展到那一步。”
“可你娘见到我后,一直跟着我,我给她钱,让她假装不认识我,和以前一样当我死了,她却不要钱!”
“不要钱,是想要人?”
“真是个贪得无厌的女人!”
“我当初抗洪,所有人都以为我死了,市里还给她发了三百块。”
“那笔抚恤金,是我的买命钱,我留给她最后的东西,当大家好聚好散了。”
“既然当初拿了钱,现在为什么还要缠着我?”
“是她起了歪心思,想毁掉我如今的人生!”
“她死了,也是她活该!”
“我没有错!!!”
叶勇将全部责任推卸给叶向红,诉说着自己这些年的不容易。
“你娘已经死了,可我还活着,我是你爹啊,清月,你应该能理解我的苦吧?”
他打着感情牌,“死人是要给活人让路的,清月,别为了一个死掉的娘,把你亲爹也搭进去。”
“我活着,是可以给你很多帮助的。”
“清月,来,把证据给我。”
看着一脸假笑的叶勇,叶清月只觉得陌生、令人作呕。
“我爹……”
叶清月紧紧抓着证据袋,双目通红,“已经死了!”
“你不是我爹!”
在找到凶手前,叶清月只想杀了凶手再自杀。
这世上已经没有值得她留念的东西了。
可看着亲爹那丑恶的面孔时,叶清月忽然觉得,为了这么一个人渣,把自己的全部搭上去,不值得。
最终,叶勇被叶清月送入大牢,判了死刑。
那之后,叶清月摒弃了自己的感情,成为一台手术机器,一心为国。
她只想救下眼前的病人。
每个病人的背后,都代表着一个,甚至数个家庭。
她已经没有家了,所以希望这些人还能平安健康地回到自己的家里。
而这一切的不幸,便是从叶勇假死开始。
脑海中掠过前世种种。
叶清月再看眼前的叶向红,她轻声道:“娘,没了爹,你还有我们。”
所以,不要再想那个人渣了。
叶向红抹了抹眼角,小心收好了那笔抚恤金。
看着叶向红眼中浓浓的悲伤,叶清月心里轻叹,却没再说话。
她娘和她爹是少年夫妻,两人从小扶持长大,感情深厚。
即便是做儿女的,也无法体会。
除非现在就去把叶勇揪出来,告诉她娘,这家伙是个为了荣华富贵,抛弃妻女的死人渣。
不然,她娘还会继续为叶勇难过。
叶清月也想这么做,但条件不允许。
一来,她无法解释自己是怎么确定叶勇还活着这件事。
二来,她也不知道叶勇现在具体在哪。
在这个信息不发达的年代,如果没有人脉资源,想要去找一个有意隐藏身份的叶勇,是非常困难的。
她才刚分家,一堆事等着她去忙。
都没站稳,就想着跑,最终只会什么都做不好。
叶清月知道叶勇为了追求白富美,说服白富美的父母,可是花费了不少时间。
如今,八字还没一撇。
叶清月打算等一切稳定,就去找叶勇,让他鸡飞蛋打,算盘成空。
前世今生的账,她要翻倍收回来!
第二天,叶清月早起出门,去县城割了一刀肉,买了些菜。
这两天总麻烦钱芸家,叶清月打算做土豆烧肉送过去,表示感谢。
经过村头卫生所时,叶清月发现,以往早早开门的卫生所,天大亮了都紧闭着门,不禁疑惑。
正想着,有两个婶子路过,对卫生所指指点点。
“王医生要惹上麻烦咯。”
“惹上那家子,恐怕得大出血吧?”
“徐娟也是够晦气,谁对她好点,就得倒霉……”
婶子的声音逐渐远去。
叶清月一头雾水,拎着菜肉回家,交给叶向红处理,她帮忙打下手。
等土豆烧肉做好,叶清月分出一半装好,准备待会送到钱芸家。
“阿枫,该吃饭了。”
叶清月叫醒了还在梦周公的叶枫。
倒不是叶枫偷懒,他身体不好,一天得睡十多个小时。
这两天叶家总在半夜作妖,叶枫再不好好休息,就要病倒了。
“唔……姐,我头晕。”
叶枫眼睛都睁不开,“你们先吃,我晚点起。”
叶清月皱眉,过去摸了摸他的额头,又给他把脉。
有点发烧的前兆。
“我待会去卫生所,给你弄点药喝。”
叶清月找出几件旧衣服,盖在了叶枫的被子上,才去堂屋跟叶向红一起吃饭。
叶向红就着一块土豆,就能喝下小半碗稀饭。
叶清月往她碗里夹肉,她用手挡着,嘴里嘟嚷:“不吃肉、我不吃肉。”
“那我也不吃了。”叶清月干脆将筷子一放。
叶向红一愣:“你干啥不吃?”她闺女不是最喜欢吃肉了吗?
“你不吃,我也不吃。”
叶清月别开了脸,“这饭我也不吃了!”
叶向红不说话,埋头喝稀饭,想着她闺女待会饿了,看见这肉肯定忍不住要吃的。
可没想到等她喝完稀饭,叶清月端着土豆烧肉就往外走。
叶向红下意识问:“清月,你上哪去?”
给钱芸家的肉,不是装在另一个铁皮盒里吗?
“把菜倒了。”
叶清月的声音传来,“这么热的天,菜剩到中午都要馊。”
叶向红急了,赶紧去拉住叶清月,“不能浪费!”
这年头,浪费可耻。
“你不是不吃吗?”
叶清月反问:“你不吃,我不吃,阿枫也吃不下,反正大家都不吃,倒了还能造福大自然的小动物。”
“这么好的东西,喂动物也太可惜……”
叶向红不知咋劝闺女才好,急得在那里搓手,“清月,咱不能倒,你吃吧……”
“你不吃,我也不吃。”
叶清月态度坚决,“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都是收不回来的。”
“我吃,我吃的……”叶向红忙道,“我刚刚吃了好几块土豆呢。”
“肉呢?”叶清月继续挖坑。
叶向红舍不得吃肉,想留给孩子。
可叶清月这犟脾气,她也没辙了。
最终,在叶清月的“威逼利诱”下,叶向红和她坐回饭桌,又添了一碗稀饭,吃了不少土豆和肉。
“娘,你都饿成皮包骨了,不多吃点肉,迟早要因为营养不良倒下,你如果倒下了,我和阿枫该怎么办?我又不会烧饭,阿枫也受不了烟熏味,我俩不得饿死在家里?”
叶清月的套路一套接一套,最后得出一个结论——
“为了我和阿枫,为了这个家,娘你必须吃最多的肉和饭!”
叶向红总觉得哪里不对,但又说不上来,只能晕乎乎地点头:“我知道了,我以后会多吃肉的。”
“这才对嘛。”
叶清月笑眯眯地点头,拿着铁皮盒出门,“娘,我给钱婶婶家送菜,再去卫生所给阿枫抓点药,你在家守着,别给不熟的人开门啊。”
说完,她出发去了钱芸家。
今天妇女主任家十分热闹,一群婶子们手里抓着红薯、黄瓜在院子里唠嗑。
王胜英在门口就碰到了她,赶紧拉她从后门进屋,省得被院子里的人八卦。
“你来干啥?”王胜英问道。
“最近受了你家不少照顾,今天我在县里买了肉,做了碗土豆烧肉。”
叶清月把铁皮盒递给王胜英,隐约听见前院那边传来说话声。
关键词有“王医生”、“徐娟”等。
她想到自己待会还要去卫生所抓药,便问道:“胜英姐,王医生的卫生所今天还开门吗?”
叶清月一愣,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前世这时,她因为被戴绿帽,和落水造谣的事,一直闭门不出,所以并不清楚王医生遇到了什么。
王胜英问道:“你知道徐娟吗?就是住在河边,离你现在的家挺近的。”
叶清月觉得这名字耳熟,但一时半会想不起来。
王胜英见她满脸茫然,便解释道:“徐娟是隔壁沿水村嫁到咱们村子的,她男人叫郑光荣,两个都是苦命人,父母早逝,吃百家饭长大。”
“郑光荣是军人,常年不归家,徐娟一个人带着她儿子大宝。”
“昨天大宝发烧,徐娟去卫生所开了点药,结果孩子半夜晕倒,送到县医院去了。”
王胜英道:“我刚刚也说了,徐娟父母早逝,但她其实有个大伯,叫徐根来。”
提起徐娟的大伯,王胜英带了点嫌弃。
“徐娟父母去世,其实跟徐根来也有点关系,可徐根来却拒绝收养徐娟,还在徐娟和郑光荣结婚的时候,找郑光荣讨要彩礼,不要脸得很。”
“这次大宝进医院,徐根来闻着味就来了,听县医院的人说,大宝送来的时候,口吐白沫,他就嚷着是王医生开错了药,毒害了他侄孙,要王医生赔钱。”
向阳村姓王的,祖上都沾亲带故。
王胜英和王医生是远房亲戚,听说这事后很无语,“王医生一大早就提着水果和钱去医院了,但徐根来觉得他开卫生所很挣钱,狮子大开口,要他赔五百块,不然就砸了卫生所。”
“昨晚孩子发烧?”
叶清月立刻想到,她昨晚去卫生所买药时,遇见了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想必她就是徐娟了。
“孩子吃完药后,半夜昏迷,口吐白沫被送到医院……”
叶清月想着大宝的症状,线索太少,还不能轻易诊断。
“你刚刚问卫生所能不能开门,是你弟弟病了吗?”王胜英的声音,将叶清月的思绪拉回。
叶清月点头:“有点发烧的症状,看来只能跑一趟县医院了。”
附近的村子,也只有这一个卫生所。
“骑我家的自行车去吧。”
王胜英道:“我爹娘今天都不用,正好可以借你。”
叶清月道了谢,拿着车钥匙,骑车离开。
王胜英送走她后,回屋里看到铁皮盒,想起叶清月是特地来送菜的。
刚打开铁皮盒,一股浓郁馋人的肉香飘出。
王胜英下意识咽了咽口水,只见盒子里装的大部分都是肉。
她哭笑不得:“哪有这么实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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