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厌意犹未尽地蹭了两下,想要保留柔软的触感,又想让她再摸摸自己。
可是他知道不能操之过急,按照正常人的交往界限,他那样做可能会让她抗拒。
所以程厌只是依依不舍地看向姜雾那双白嫩细腻保养得当的手。
姜雾注意到他的目光看着自己的手,只以为他在看手腕上挂着的两个塑料袋。
这提醒了她,她赶紧把塑料袋提高一些在他眼前晃了晃:“饿了吗?要不要先吃点东西,我专门给你买的。”
姜雾也是听到药店老板说程厌经常吃不饱穿不暖,想起他瘦小的模样,才又去买了点东西给他。
姜雾像分享什么宝物似的先把装零食的袋子打开,里面装着满满当当的零食,有小饼干,面包,辣条之类的。
“你看看想吃什么,这里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
姜雾其实是有点不满意的,偏僻小镇上风景虽好,可惜物资实在是匮乏,她刚才进了那个小卖部之后简直都愣住了。
里面的零食没有一个是她认识的,全是不知名的小杂牌。
隐约记得她小时候来福林镇住的时候自己偷偷去买过一次,后来吃完当天就拉肚子,后来她吃的都是专门从外面带回来的高端零食了。
所以姜大小姐在小卖部里面犹豫了半天,还是决定每样都挑选了两三包。
小卖部老板是个白白胖胖的中年阿姨,她也看到姜雾在小巷子里面帮程厌的事情,看她去了药店又来小卖部,知道她大概是要帮程厌。
叹了口气,也给姜雾说了程厌的事情。
但她说得和药店老板完全不一样,在她口中,程厌刚出生就没了妈妈,爸爸不喜欢他,又因为老婆死了受了刺激,时不时对一个襁褓里面的婴儿实施暴力。
程厌因为是早产,被打了也不哭不闹,结果还没有满三岁,程爸爸也死了。
他被舅舅一家收养,那家人把才几岁的孩子当成劳动力,天天干活还不给饭吃,程厌的舅舅出去自己被野兽咬死了,又怪在程厌身上。
他被迁怒的舅妈给扔了出来,然后就彻底变成了没有人管的孤儿。
“你说这么可怜,他也不哭不闹的,也从来没反抗过,这是不是好孩子。”小卖部老板娘最后总结道。
不过话是这么说,小地方的人都或多或少有点迷信,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老板娘虽然也可怜程厌,却还是有点担心他身上真的有什么厄运。
再加上,这里只是个偏僻又贫穷的小镇,很少有人愿意拿出多余的钱去接济别人,老板娘也只是偶尔给程厌塞几个小零食而已。
“不过那孩子自尊心重,我给他他都不愿意要。”老板娘叹了口气,所以后来她也就没有再管过对方了。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活这么大的。”
想起老板娘的话,再看还呆呆盯着塑料口袋的程厌,姜雾突然有些担心,他万一不乐意收怎么办?
“这些零食可能不是很好吃,如果你不喜欢的话,我……”
“喜欢的。”姜雾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打断。
“啊?”她还没有反应过来。
程厌已经冲她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姐姐,我很喜欢。”
说着他又收起笑容,小心翼翼地抬眼问姜雾:“姐姐,这些都是买给我的吗?”
“当然。”姜雾开心极了,他并没有像老板娘说的那样自尊心太重不愿意接受,自己难得的好意没有被拒绝,她也露出满意地笑容来。
甚至还直接大方地把整整一打口袋的零食塞进了程厌的怀里:“随便吃。”
程厌微微垂眼,他怎么可能拒绝呢?
他一眼就认出姜雾买的这些零食是来自哪里,他不爱吃这些,但是那又怎么样?
这些可是姐姐送给他的第一样礼物,他怎么会拒绝?
甚至为了表明自己的态度,程厌直接从袋子里面拿出一包小面包,撕开包装想也不想就塞到嘴巴里。
虽然他更想要把姐姐送他的礼物收藏起来,但他更想要让姜雾安心。
但姜雾在看到他吃东西的时候,才想起来他嘴角的伤,除了嘴角之外,脸上还有其他细小的伤口。
姜雾实在不是会照顾人的性格,也没给人上个药,看了看手里剩下的一堆药,有点不知道怎么处理。
她问:“你会自己处理伤口吗?”
程厌还在吃东西,小脸鼓鼓的,大大的眼睛眨也不眨盯着她,闻言点点头。
姜雾松了口气。
等程厌用力咽下嘴里的食物,才回答:“只要把伤口洗干净就行了,它自己会好的。”
“啊?”姜雾刚松的那口气又提起来。
“以前的伤口都是这么好起来的。”程厌小脸一本正经地说道。
姜雾算是听明白了,这孩子哪里是会处理伤口,他根本就是以前从来没有处理过,用水随便冲冲等伤口自己好就行。
也是,她怎么能期待一个七八岁的小孩会自己处理伤口呢?
姜雾在思考怎么办,天色已经晚了,她对福林镇并不了解,现在应该回家。
实际上,她本来就不是一个多好心的人,今天能做到这样已经是大发善心的行为了。
根据镇上的人所说,程厌一直过的都是这样的生活,她帮这一次就算了,总不能再一直帮他。
说到底她只是在这里住一段时间,说不准她什么时候新鲜感过了就离开了。
姜雾对自己很了解,她可能明天就觉得没意思,然后当天就联系人离开这里。
所以,帮到现在,已经足够了不是吗?
这小孩独自长这么,基本的自理能力都有,就算不会上药处理伤口,把药给他,他自己摸索着也能处理。
“那个,你自己……”
“姐姐可以送我回家吗?”程厌再次打断了姜雾要说出口的话。
在姜雾思索的时候,程厌就已经吃完了整个小面包,他专注的看向眼前的女人,能看出她眼中的纠结和犹豫。
程厌捏紧了手心,几乎快要把手心的软肉掐破,才能克制住自己用尽手段办法祈求她不要离开。
他不断安慰自己,按照世俗的习惯,按照正常人的思路,没有人会喜欢一个刚认识就死缠烂打不懂事的小孩。
更何况是被所有人视为怪物和累赘的他。
他应该慢慢来,姐姐现在不是已经对他很好了吗?他该知足的,该知足的……
没人注意到,此时的福林镇外不知什么时候起开始盘旋了黑压压一片的乌鸦。
程厌不断说服自己,终于让心绪平静下来,在她说出要离开之前,提出了自己的请求。
“姐姐,能送我回家吗?”程厌又重复了一遍,语气尽量委屈巴巴。
当然不可以,姜雾想也没想就要拒绝。
且不说她刚来福林镇,对这里本来就人生地不熟,还跑去送一个小孩子回家,万一迷路或者路上遇到什么危险怎么办?
程厌的声音断断续续,下唇被咬得泛白:“我,我家里没有人,我很害怕…没有人愿意管我的,这里离我家不远的,我……对不起姐姐,我还是自己回去吧。”
在月光下,流浪的小狗狗最后还是沮丧地道歉了。
姜雾不可抑制地心软了,她甚至觉得眼睛和心底都酸酸的。
“不用道歉。”姜雾主动伸手牵住他的手腕,把他拉起来,“走吧。”
“走,去哪里?”程厌希冀又不敢相信地看她。
姜雾好笑地拍拍他的头顶:“不是说想让我送你回家吗?”
“姐姐,别,我脏……”程厌想要躲开她的触碰。
“不脏的。”姜雾笑眯眯,她这也不是说谎,开始她还担心程厌身上会脏,可是靠近之后发现,这孩子伸手带着股冷冷的幽香。
不仅如此,除开脸上的伤口之外,皮肤都是白白净净的,明显自己把自己打理得很好。
“我们阿厌香香的。”姜雾还笑盈盈地夸他。
程厌这下子脸蛋瞬间不可抑制地泛红,他有点害羞地缩了缩脖子:“姐姐!”
姜雾看他这副小模样,乐出了声,不过倒也没有继续再逗,只是咳了两声:“好了,带路吧,现在时间不早了。”
程厌留恋地看了眼她垂在身侧的手,才点点头:“嗯。”
然后一大一小走出小巷子。
姜雾没有照顾孩子的经验,更不懂得什么谦让,所以她空着两只手,程厌一个小小的孩子倒是一手提着装着药品的袋子,另一只手则是提着满满当当的零食。
要是被别人看见,估计还以为她虐待小朋友呢。
好在小镇上的夜晚格外安静,或许也是这条路比较僻静,除了亮起的昏黄路灯外,并没有其他人在路上逗留。
正如程厌所说,他的家离这里并不算远,只是要走过一大片弯弯曲曲的破旧小巷子,肉眼可见的环境越来越差。
姜雾从未接触过这种地方,福林镇对她来说已经够破旧了。
在姜大小姐锦衣玉食二十来年的生活里,从来没想过世界上还会有这么破烂的地方。
地面是坑坑洼洼的,两侧的房子拥挤地留出一道小巷子,旁边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废品,电线随意乱搭,路灯也是明明灭灭让人怀疑下一秒就要永远黑下去。
巷子里有乱七八糟的狗叫声,还有人喝酒打牌的声音,和小孩子的哭声。
鼻尖是不知何处传来的腥臭味道。
姜雾头次后悔自己善心大发决定把人送回来的这个决定。
想到待会儿还得原路返回,她更是恨不得直接扭头离开。
就在姜雾耐心告罄的前一秒,程厌小手扯了扯姜雾的袖口:“姐姐,到了。”
姜雾停下脚步,愣在原地:“你就住在这里?”
是巷子中间一间十分狭窄的小平房,一个破木门和两扇特别小的窗户就是全部。
程厌弯腰在门前的石头下面找出一把破旧的钥匙,打开门后弱弱地问姜雾:“姐姐要进来看看吗?”
姜雾:……她能说她现在其实更想要回家吗?
算了,来都来了,也看看小孩的居住环境吧。
程厌家里居然还是老式的灯泡,拉灯之后昏黄的灯光亮起,姜雾看清了屋子里面的全貌。
相比外面的破烂,里头其实还算是整洁,只是面积很小,就一间狭小的房间,一张小床一个衣柜,还有一张木凳和桌子,后面开着扇门。
这面积,连姜雾家里的一个厕所都不如。
想想家里那两个同母异父的弟弟妹妹,他们和程厌差不多的年纪,就连放玩具的房间都比这里大,更别提那里面满满当当的昂贵玩具。
被姜雾破坏过一次之后也很快又重新补充起来。
别说是现在,就算是姜雾小时候住在福林镇的时候,她的家也是三层小楼。
她外婆特别喜欢她,给她准备的是最大的房间,布置成粉粉嫩嫩的公主房,里面摆满了玩具。
所以姜雾根本想象不到,怎么会有人在这种环境下活着的?
程厌眸光闪烁:“姐姐,你,你不喜欢这里吗?”
姜雾实在是很难违背良心说喜欢。
只好转移话题:“你一直住在这里?”
“嗯,我已经在这里住了三年了。”程厌点点头。
实际上开始的时候程家的生活条件还算可以,后来因为发生了程厌出生时的事情,程爸就带着程厌住到了这里。
程爸去世后,程厌去舅舅家住了几年,等舅舅意外去世,他重新被赶回到这里,开始独自生活。
程厌一边带姜雾进房间,一边随意地提了他的经历。
可他说得越轻松,姜雾的心里就越沉重,她被程厌拉着坐在家里唯一的凳子上,看程厌忙活着烧水,又把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整整齐齐地堆放在房间里。
小小的一个孩子,身上还受着伤,却有条不紊地做着这一切。
而姜雾,她想到自己即使来福林镇散心,都必须带着贴身管家。
生活给程厌的好像一直是苦难,是寻常人一辈子都无法体会的苦难,可这些苦难好像并不能压垮他。
姜雾一直没说话,任由程厌献宝似的在房间里跑来跑去。
“姐姐,喝水。”“谢谢。”
“姐姐饿了吗,我给姐姐煮面。”“不用。”
“姐姐,姐姐……”
程厌满足地看着待在他房间里的姜雾,只觉得前所未有的幸福。
他甚至恶劣地想,如果姐姐姐能拥有一直待在这里就好了,拥有属于他就好了……
可是不行,姐姐不该生活在这种地方。
“阿厌,你该处理一下自己的伤口了。”姜雾提醒他。
程厌嗯了一声,乖巧坐下,因为房间里仅有的凳子被姜雾坐了,他只能坐在床边缘,把装药的袋子放在旁边,努力辨认那些药的用途。
姜雾看得有点好笑,她猜,他估计是不认识那些药上面的字的。
才七岁的小孩,顶多上二年级。
姜雾又觉得有点心酸,才七岁的孩子,就摸索着要独自生活。
姜雾觉得有些不对,她不该是这样容易心软的人,世界上悲惨的人太多了,她从来不会可怜别人。
可是在看着昏黄灯光下,还在试图辨认药品作用,犹豫着小心看向她,怯生生不敢问出口的小男孩时,姜雾还是在心里叹了口气。
“阿厌,你愿意跟我回家吗?”
她确实不是个容易心软的人,但显然,程厌时那个例外。
在去往姜雾家里的路上,程厌还有些飘飘然,他幸福得心里开出小花,脑海里却还是姜雾问他那句——愿不愿意跟她回家?
愿意,怎么会不愿意呢?
即使这是程厌不断算计的结果,可是在真的听到她说出口时,程厌的眼泪还是在瞬间留下来。
姜雾看着突然就掉眼泪的程厌,也有点手足无措,怎么就又把小朋友弄哭了呢?
他哭的时候也很乖,只是默默掉眼泪,眼尾通红,却不会发出声音。
姜雾怀疑问错了话:“怎么了?不愿意就算了,你舍不得离开自己的家吗?”
姜雾觉得她可能有点自以为是了,她觉得程厌在这里过得不好,但说不定他更想留在自己的小家。
“不是的。”程厌赶紧摇头,“我愿意跟姐姐走,我只是,只是太开心了,从来没有人说过要我。”
姜雾回想起他的经历,也难免觉得眼眶发热:“放心阿厌,以后你就是我的弟弟了。”
既然决定要把小朋友带到家里去养着,姜雾就让他收拾东西。
但是看程厌连家里的破烧水壶也想要带走,她赶紧阻止:“别带这些了,把你自己的衣服带上就行。”
程厌动作很利索,姜雾没帮忙,他很快就收拾完,所有东西也就装了个背包,他背在身上,又重新拿上姜雾给他买的零食和药。
姜雾这回终于良心发现,帮他提那袋零食。
等被姜雾牵着手走在路上的时候,程厌还在不敢相信地问她:“姐姐,我是在做梦吗?”
“当然不是。”纵然在决定之前姜雾犹豫过许久,但是在决定之后,她反倒坚定起来。
不过就是养一个乖巧的小孩,有什么难的?
“放心吧,我家里你随便住。”姜雾说着笑了笑,“对了,我还没有告诉你我的名字吧,我姓姜,名字是姜雾,你可以叫我姜姐姐,或者像之前那样叫我姐姐也行。”
“姐姐。”程厌乖巧地叫她。
可心里却升起另外一个名字,雾雾……
雾雾,姐姐,好喜欢雾雾。
程厌偷偷看姜雾在路灯下的侧脸,姜雾还在给他说话,“我们家里还有个人,她是照顾了我十多年的贴身管家,你可以叫她张姨,之后在家里有什么需要也可以找她。”
程厌有些委屈地皱眉:“不能找姐姐吗?我,我会让姐姐觉得麻烦吗?”
“当然不是这个意思。”姜雾想,这孩子大概是心理有些脆弱,才喜欢胡思乱想,她解释,“张姨负责的是生活方面的事情,做饭之类的,我是不会的。”
“我可以自己做的。”程厌保证道。
姜雾笑着夸他:“嗯,阿厌真棒。”
程厌露出不好意思地笑。
他想,他果然是个怪物。
即使是第一眼就很喜欢的姐姐,他也能冷静地,一步步地为她设下陷阱,骗取她的同情。
他知道这对于七岁的孩子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他也知道他们说得对,他从出生就没有感情。
可姜雾是那个例外,看见她的那刻,内心的声音就告诉他,他或许就是为她而存在的。
所以,是怪物又怎么样呢?
姐姐,如果知道他的真实面目,会后悔选择发善心把他带回家吗?
就算后悔也没有用,他才不要,也永远不会离开姐姐一步。
这就是怪物的爱。
等姜雾带着程厌回到家,张月芬早就等在了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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