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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军婚:一家子极品我最缺德(山顶的太阳)


但他觉得自已大概率是会的,尤其是在农忙辛苦的时候。
人无完人,他不是个圣人。
林向东选择为孙小蝶放弃留城的时候,他心里还算坦然。
但当孙小蝶为了他,选择离婚的时候,他忽然就觉得喘不过气来。
就跟孙小蝶信中说的一样,他身上莫名背了一座大山,而且这座山,他可能会背一辈子。
他赶到火车站的时候,孙小蝶还没上车,所以他快就把人找到了。
“我送你回去,你一个人我不放心。”
见到他,孙小蝶就忍不住笑了出来,一边哭一边笑着说道:“你总是这样。我都要走了,你还来惹我。你就不怕我舍不得你,不放你走?”
“你要是舍不得我,我就留下,不回城。”
孙小蝶努嘴,“算了。你能来送我,我就已经很开心了。我知道你心里有我就够了。你跟我回去,我反倒过不了安生日子。”
林向东一送,就直接把她送回了队上,还把自已身上所有的积蓄都留给了孙小蝶。
“以后每个月我都给你寄钱。等过几年我工资涨了……对不起,是我对不起你……”林向东甚至都不敢承诺什么。
未来的事情,他自已都没谱,也不敢让孙小蝶等他,林向东只能给她寄钱寄东西,尽量补偿。
孙小蝶故作坦然,“你要是再婚,一定要写信跟我说。”
“好。”
短时间内,林向东是没这个打算的,他心里有愧。
林向东在外面的时候,胡美丽一直提心吊胆,他回家,胡美丽那颗心才终于放了下来。
等林向东一回来,胡美丽就催促道:“明天你就去钢厂接我的班。这些手续越早办完越好,免得出什么意外。”
孙小蝶闹完就走,倒是显得林向南姐弟提前交接工作,有些小人之心。
但还没有等林向南说什么,林向东回家的当天晚上,就主动来找她们谈话。
“抱歉。小蝶这段时间给你们带来麻烦了。只是当时我以为,我跟她回队上,这件事情就能平息,忘记考虑你们的感受了。”
大哥主动认错,林向南他们也不好意思了,也赶紧承认自已的错误。
三个人一起和稀泥,也算是把这件事情糊弄过去了。
这个时候胡美丽又跟林向西念叨了起来,“你要是晚一年接我的班。家里就能多攒200块钱了!200块钱啊!”
以前她一个人养三个孩子,根本就攒不下什么钱。
今年孩子大了,家里情况刚好一点,她又得把工作让出去了。家里两个学徒的工资,还比不上她一个人挣的多。
过几年等俩孩子的工资涨起来,他们又得结婚生孩子了,涨起来的工资,也就只能养家。
工人说起来最光荣,但其实一年到头也攒不了多少钱。
这200块钱,胡美丽想到一次,就念叨一次。
林向南耳朵都快听起茧子了,“这有什么好心疼的。我工资只上交一半,小弟的工资可是全交。一个月多将近10元,200块钱,两年不就攒回来了吗?”
“都怪你们做事太急躁。那孙小蝶有什么好怕的。把你们吓成这样。”胡美丽骂道:“两个不争气的玩意儿。”
林向南偷偷撇嘴。他们那是怕孙小蝶吗?他们是怕林向东影响胡美丽的判断。
以前林向南只知道胡美丽心疼林向东,每个月都要写信,还要寄钱寄粮票接济。但没有深究过胡美丽心疼大儿子的原因。
这次大哥回家,林向南可算是看明白了。
林向东的脾气真的太好了,胡美丽骂人,他就老实听教训,等胡美丽气消了,他就会主动去承认错误,然后温声安慰。
他在家,每晚都要帮胡美丽的暖水壶装水,怕胡美丽晚上口渴,没温水喝。
一大家子一起走路的时候,他会注意到体力更弱,走在后头的胡美丽,故意落后几步陪她
胡美丽回家的时候,被路边哪块石头绊了一下,他会特意去把那块石头挪开……
如此种种,不胜枚举。
跟他比起来,林向南跟林向西两个,就跟缺心眼儿似的。
林向东回来之前,林向南觉得胡美丽偏心不对。
林向东回来一段时间后,林向南:“是我我也偏心。”
胡美丽刚丧夫的时候,家里的孩子都还小,她既要上班挣钱,又要面对时不时来找麻烦的林家人,心力交瘁。
在生活的压力下,她的脾气也越变越暴躁。
林向东那个时候都记事了,心疼母亲,每天都会帮胡美丽做事,想办法哄胡美丽开心,慢慢的就养成了习惯。
但因为林向东的好脾气,他刚去钢厂上半个月的班,就有新的女孩子对他采取了猛烈的追求。
胡美丽知道这事之后,就在家里唠叨上了,“这女孩不行。太泼辣了。又是厂长的闺女,架子大得很。这样的家庭,咱们高攀不上,还是娶个普通的女孩,过普通的日子最好。”
林向东赶紧解释道:“妈,你误会了,我没有这方面的打算。刚回家,我想多陪陪你。而且小蝶才刚离开。”
“那她怎么老是缠着你。”
“没有缠着我。前几天她不方便,裤子弄脏了,我把外套送给她挡了一下。所以她为了表示感谢,给我送了两次东西。”想了想,林向东又补充道:“我已经拒绝过她了。”
嘴里忽然被塞了一口大瓜,林向南和林向西都震惊的看向自家大哥。
五官和气质确实还可以,可皮肤黑了点,还没养回来,不算绝顶帅哥。
但他就是能在村里吸引村花,在厂里吸引厂花。
都是一个妈生的,林向南期待的看向小弟。
林向西羞愧的低头,他没这待遇,他只会跟他们的班花干架。

第74章 别拿这个考验干部
因为孙小蝶的事,胡美丽心里也挺不自在,并没有主动给林向东张罗对象,也没有催林向东结婚的意思。
家里现在就这情况,想置办起林向东结婚的东西,至少还要攒两三年。等林向东结婚,才能攒钱准备林向西的亲事。
可林向东不着急,别人着急啊。
林向南提着东西去饭店找张大胖蹭饭的时候,就在饭店大厅里看到林向西被个女孩缠着说话。
她正准备看乐子呢,小弟就跟她求救了。
“姐~姐~你来了。”林向西接过菜篓子,看都没看就说道:“今天的菜费功夫,我先去后院处理一下。”
路过林向南的时候,他用嘴型提醒道:“厂长闺女,大哥。”
原来是奔着大哥来的,林向南瞬间没了兴趣。
对方主动打招呼,“小南吧,我听向东说过你。我是周抗美。”
不愧是钢厂厂长的女儿,长得秀气,但名字是真硬气。
当钢厂的几个领导,以前都是老革命,周抗美又是周厂长年纪大了才得的独女,当男孩子养也不奇怪。
林向南悄悄的打量了她几眼,问道:“你这个点来饭店吃饭是不是早了点,还没到十一点呢。”
“我特意早点来的。我就是想来采访一下林向东的家人。”
周抗美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说道:“林向东同志16岁就下乡,在乡下待了六年,母亲病退才回来接班。这种吃苦耐劳,什么地方需要他,他就去哪里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宣传科拿来做典型。”
“啊?”林向南愣了一下,然后对周抗美竖起了大拇指,“周姐不愧是宣传科的人才。”
这就是说话的艺术啊。
人家拿正事做借口,林向南还能说什么呢,只能说道:“你想问什么就问吧,我肯定知无不言。”
周抗美拿出小本本,问道:“因为胡美丽同志生病有些严重,所以林向东早上六点就会起床,陪母亲在院子里锻炼身体,然后给家里人做早饭,是真的吗?”
家里的早饭,一直都是胡美丽在做,尤其是她现在病退,不上班,也没其他什么事干,做饭这事儿,就被她给包了。
林向南顿了一下,问道:“这谁说的啊?”
“刚才我去过你家里,胡阿姨说的。”
原来自家也有个人才。
林向南的脸上瞬间扬起真诚的微笑,“是的。没错。就是这样,我哥早上六点起来做早饭。”
周抗美继续追问:“你哥下班回家,还会每天都雷打不动的看两个小时的书,看伟人的事迹,钻研伟人的精神,这是真的吗?”
怪不得林向西招架不住,找借口溜了。胡美丽可真会瞎说啊!
但林向南又不能拆台,只能微笑点头,“对,没错。我哥是爱看书,还经常写文章呢。”
“这个我知道。你哥在乡下的时候,把农忙时期大家互帮互助的事,写成文章寄给报社,省报还刊登过。其实像他这样的人,很适合我们宣传科。”
怪不得胡美丽搁那儿使劲吹牛,原来是想让儿子调岗。
工人的级别越高,工资就越可观,七级八级的技术工,每个月的工资比领导还高。
但工人累啊,还是文职最轻松。
能让林向东有机会去宣传科,周抗美在胡美丽的眼里,她就是个仙女。
反正牛逼胡美丽已经吹下了,林向南只能帮她圆。
“说这么多也累了吧。来喝瓶橘子水润润嗓子。”周抗美从包里拿出一瓶水递给林向南。
周抗美这样,让林向南有些好笑,饭店不缺白开水,对方这么客气,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刚刚说的都是正事。接下来咱们就当是闲聊了。毕竟想要在厂里的报纸上宣传林向东同志,我得对他多了解了解才行。”
周抗美说着就把她的本子和笔放回了挎包里,摆出了一副拉家常的样子,“反正也快到饭点了,咱们一边说一边吃,我请客。”
“不用了,我中午跟人约好了,就不在饭店吃了。”林向南要去后院偷偷吃好的。
被拒绝周抗美也不失望,还是笑着说道:“那咱们就抓紧一些。把该问的都问了。”
反正该说的说,不该说的瞎说。说到最后,林向南就一句话,“你直接去问我哥吧。他最清楚了。”
周抗美没得到什么关键信息,但她也不恼,离开之前,还给林向南留了一份枣泥酥,“我爸去北京出差给我带回来的,我吃着味道不错,你尝尝。”
等她人走了,林向西才从后院跑出来,喊道:“姐,饭做好了,吃饭吧。”
林向南看了看手边的枣泥酥和橘子水,再看了看围着围裙的林小弟。
“啧~真没法比。一个是先天软饭圣体,一个是先天煮饭圣体。”
林向南把橘子水推给林向西,“这橘子水香精味好重。我不想喝。”
“我喝我喝。”林向西顺手接过,夸道:“这周抗美还真挺大方的。厂长工资一个月一百多,她自已也还有工资,这么多钱,家里就两个人,怎么花得完。”
他们家还要凑钱建房子,但建宿舍楼的时候,厂里的领导是第一批住上的。
现在的领导班子,基本都是老革命,这点小事没人挑他们的理。
相比起来,周家的生活条件比林家可好太多了。
林向南提醒:“你可别被人给收买了。你要是把大哥给卖了,妈铁定跟你急眼。”
“要是有人愿意为我这么花心思。我早就从了。”林向西嘀咕道:“除了这最后一年,前面几年大哥都是一个人,还挺不容易的。”
花花世界迷人眼啊。
林向南打量了一下自家小弟,建议道:“你长相不比大哥差。多跟大哥学学细节,你应该也能行。”
林向西尴尬一笑,“学不了一点。”
林向南和他对视一眼,“我也一样。”
胡美丽无理取闹的时候,林向南觉得自已能不跟她对呛,就已经是个好孩子了。但林向东却能忍住脾气好好说。就情绪稳定这一点,林向南是服气的。
而胡美丽和周抗美看不对眼的原因就是,周抗美也是个急脾气,她怕儿子受委屈。
林向东的事,林向南是不准备掺和的,但没过两天,她又在饭店偶遇了周抗美。
“哎哟,真是巧呢。”周抗美主动打招呼。
“是啊,真巧。”林向南有些奇怪,来刷她跟小弟的好感度干嘛,有本事去对林向东使啊。
“昨天我还和向东说起你呢。没想到今天又碰上了。瞧你急的,都跑出汗了。”周抗美说着,就从包里拿出一个手帕,“这个君子兰手帕,你拿去用吧。你大哥说你不缺吃不缺穿,就喜欢这些漂亮的小东西。这手帕是苏绣,是准备用来送给外宾的,你应该喜欢。”
林向南拿着帕子一看,色彩清雅,绣工精湛,一看就是大师出品,这种工艺品她真的很喜欢。
怎么又拿这个考验干部!
她是经得起考验的人吗?

看到林向南的表情,周抗美就知道自已这礼物送对了。
她之前送吃的喝的,林向南一点反应都没有,她再跟林向东一打听,就知道林向南是军属,顾振华的工资都在林向南手里,林向南不可能被那些小恩小惠收买。
这次送的手帕,哪怕是解放前,那也是奢侈品,自身温饱都没法解决的人,不会喜欢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但林向南这样的闲人,肯定喜欢。
“手帕我很喜欢。”林向南直白的说道:“但你得先说说,想让我干什么。你这一点暗示都没有,这礼我也不敢收啊。”
虽然都是卖大哥,但怎么个卖法,还是有区别的。什么饮食习惯啦,日常爱好啦,还是可以透露的,关键信息就算了。
周抗美也没绕弯子,直说道:“就是想问问你关于孙小蝶的事。”
“这你都知道了?”林向南把帕子叠好放兜里,问道:“你知道多少?”
“你大哥说,他在乡下跟孙小蝶在一起过……”
孙小蝶的事情,林向东不准备瞒,他也做不出骗婚的事,所以林向东每次都拿孙小蝶来搪塞周抗美。
“对啊,是真的。虽然是孙小蝶主动提的离婚,但她是为了大哥的前途才放弃的。大哥觉得对不起人家,就想多补偿一点。”
周抗美追问道:“所以他攒下来的钱跟粮票,都寄给了孙小蝶?”
“是啊。”
和林向南这个街溜子不同,林向东是真的很努力在挣钱,下班看书写文章去报刊投稿,礼拜天还偶尔跟他的师父去干点私活。
钢厂的工人觉得焊个东西,装个组件轻轻松松,是因为他们都习惯了,但普通人可没这个技能,有事儿还是得请人帮忙。
林向东去帮忙打杂,没有钱,但能混一顿饭,这样的话,一天的粮票就省下了。
当初胡美丽为了利诱孙小蝶,都愿意拿出自已两百的私房钱,现在孙小蝶不要钱就帮忙把事给办了,林向东愿意补贴,胡美丽也没意见。
但事情都已经定下了,再想让她掏私房钱,那是不可能的。她攒钱也不容易。
三个孩子她都想办法留在了城里,两个儿子也都各自有了工作,她再私下补贴林向东钱,那就是挑拨他们兄弟之间的感情。
之前孙小蝶想要工作的事,林向西的做法虽然让她生气,但也让胡美丽心里敲了个警钟,在心里庆幸,她没对孙小蝶妥协,否则她就会伤小儿子的心。
林向西只是年纪小,他又不是傻。
同样是把工资交到家里,林向西在饭店里混吃混喝,林向东却回家吃饭,怎么想都是林向西亏了。
所以胡美丽就松了松手,让林向西每个月能留8元钱饭钱,剩下的才交给家里,交到他结婚的时候,到时候就分家,胡美丽每个月就只要养老钱。
她现在收下的工资,以后也会用在孩子的婚事上。
林向西都有这个待遇了,林向东自然也一样。
只是林向西每个月的饭钱会花完,林向东却能省下一半。
能省钱的地方不多,林向东身上穿的衣服都带补丁,有时候在食堂吃饭,吃的都是最便宜的,周抗美请他吃好的,林向东还不乐意。
看周抗美说起来还一脸心疼,林向南忍不住搓了搓胳膊。怎么感觉她大哥拿了校园文里家庭贫困的小白花剧本,可怜倔强自尊心强,但惹人怜爱。
“我大哥的脾气看着软和,但其实也挺倔的。孙小蝶应该追了他两三年,用了狠招才拿下。你要不还是算了吧。”
“多谢你跟我说了这么多。我心里有数。”
周抗美笑了笑,没有把林向南的劝说放在心上,说道:“你既然喜欢那个手帕。我认识一个蜀绣功夫特别好的老绣娘,回头我介绍给你认识,她绣的马到成功,还在我爸的办公室里摆着,特别好看。”
这态度,比自已那刚结婚没多久的老公都殷勤。
但这福份,林向南消受不了,“无功不受禄。以后有机会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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