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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荒败园林后(狸花酿)


程安茉不由得看向了一旁的苏轼。
冯梦龙对于做公务员没什么太大的兴趣,来到现代社会后还是捡起了自己的老本行。
而苏轼……他轻轻的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这是他剃掉胡子后养成的另一个习惯,见程安茉看过来,他露出了一个颇为温和的笑来,然后微微摇了摇头。
“您不想去当公务员吗?”等陈音婳离开后,程安茉便将自己心里的疑问问出了口。
之前是因为以苏轼在现代的身份,是完全没有资格报名的,但现在特殊人员调查管理局出面,再加上苏轼本人的名声,程安茉觉得,未必不可能。
苏轼却笑着道,“我觉得如今这样就很好。若我真的去做了什么公务员,怕是还要给你们添麻烦。”
见苏轼确实早就已经下定了决心,程安茉也没有再多劝,在她看来,苏轼如今这样,完全就是她理想中的退休生活嘛!
“也不知道李白他会不会有这个心思。”程安茉和在场的几个人闲聊着,他们对历史中的李白并不陌生,深知李白的天才与浪漫,当然也知道李白在政治上的幼稚。
说来也挺有意思的,唐朝著名的大诗人李白和杜甫一生中官职都不算太高,程安茉所能想起来唐朝诗人中官职最高点,应该是白居易,曾经做到过太子少傅,按照官阶来算,是从二品。张九龄曾经官拜中书令,同平章事,正三品。在唐朝可称为宰相,若是遇见了,需要称呼他为张相公。
而宋朝著名的诗人或者词人,官职大都不低,比如王安石、苏辙等,尤其是王安石,先后出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和尚书左仆射,位同宰相,曾经主持过变法,且变法以他的名字命名。
至于苏轼,他可能对外放最熟,但即使是外放,他仍旧能够为当地的百姓做许多的实事。
再数一数茉园里的其他人,程安茉不由得好奇了起来,将来会召唤来一个想要去当公务员的人吗?
等李白从审讯室中出来,已经是第二天了,程安茉一行人没有熬住,在附近找了个旅馆住了几天。
几人中最难过的大概是冯梦龙,因为……
他临时决定修改大纲,硬是要给鲁聃添上一段拯救大诗人的戏码,这也就导致,他之前所写好的那三万存稿,有相当一部分不能使用了。
“我看你完全就是在自己给自己找罪受。”冯梦龙的编辑对此十分不解,“你写的这一段,对于剧情没有丝毫作用,你就算是要水文,也别这样水吧?!”
“这怎么能叫水文呢?”冯梦龙对此十分不满,“那位大诗人可是以李白为原型的!想一想,你能够在狱中见到李白,还要拯救他出狱,这难道不爽吗?”
编辑脆脆鲨无奈地敲着键盘,“这真的爽吗?”
“爽!”冯梦龙回了他斩钉截铁的一个字。
脆脆鲨:……
算了算了,他有些头疼地揉了揉自己的额头,反正也只是一小段,水就水吧。
唐朝人爱写诗,爱到了什么地步呢,就是跑堂的店小二,也能作出几首诗来,虽然文学价值不高,但你让现代人当场做出首诗来,大概都不成。
而明清时期,则流行小说,得益于印刷术的发展,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娱乐需要,那时候的小说发展可谓相当繁荣。
最出名的自然是四大名著,而他们的共同点,则是喜欢在文里作诗,冯梦龙的这个习惯仍旧没改,而且他这次还特意请李白帮忙写诗。
对此,李白没有拒绝,了解了剧情的前因后果后,稍一思索,便向几人索要笔墨纸砚。
只是程安茉这次来是为了调查盗墓一事,哪里会携带笔墨纸砚呢?
就在她纠结的时候,冯梦龙不知道从哪儿变出了一支毛笔,一瓶墨水,并一卷宣纸来,递了上去,“李公,请!”
程安茉:……
趁着李白挥毫泼墨的功夫,她悄悄地拉过了冯梦龙,“冯先生,你这是特意提前准备的吧?”
“自然。”冯梦龙得意洋洋地道,“李公刚来此地,肯定不习惯用钢笔,我自然要早做准备。”
程安茉默默地给冯梦龙比了一个大拇指。
“那你回头小说里要怎么解释,真要说那是李白写的诗?”
冯梦龙反问道,“有何不可?”
程安茉:……
“那你可能会被嘲讽上热搜哦?”
冯梦龙哼了一声,“那又如何?懂得欣赏的人,自然会看出来此为李公亲笔,而不懂欣赏的人,又何必在意?”

程安茉推开车门,指着茉园的大门对李白道,“那就是茉园!”
李白走下车,但他第一眼看的却并不是茉园,而是未山镇上那些逐渐亮起的灯火,以及飘然而至的食物香气。
程安茉见李白好奇地四处打量,笑着道,“李公若是感兴趣的话,不妨吃过晚饭后夜游。”
“哦?”
“没多久就要过年了,未山镇上早就开始准备了。”程安茉解释道,“几乎各家都挂上了花灯,还有各种中国结,小福字装饰等等,而且这边的灯光有请专门的设计师来调整过,就是为了和古镇的风格相得益彰,现在看是一种风味,等花灯全都打开后,就是另一种美了。”
李白显然是程安茉说的风景勾起了好奇心,“哦?今晚就能看?”
“当然。”程安茉郑重点头,“但现在还是先进门吧。”
刚踏入茉园,程安茉就闻到一股香气从前方传来,她有些惊喜地道,“肯定是段珍姐!”
在回茉园之前,程安茉有特意告诉过段珍,只不过……她恶趣味地没有说回来的人是谁,只说是唐朝的一位诗人。
段珍猜了很多人,却拿不准到底是谁,但对于她而言,来的无论是谁,无论是生活在大唐哪个时间段,都是她的故友。
所以,在问过程安茉以及苏轼他们的意见后,今天回家的这一餐,段珍特意准备了唐代人常吃的美食。
“好香啊!”程安茉开心地道,“她做饭可好吃了!”
然而,身旁的李白却有些恍惚,“这种味道……有些熟悉。”
不同地方的美食各有风味,不同朝代的美食也是如此,不仅仅是调料的缘故,还有原材料的原因。
比如国内现在食用的猪肉,并不是传统的黑猪,而是引进的大白猪,现在所食用的水稻、小麦也是经过了良种选育的。其余类似于牛羊鸡鸭鹅等都有类似的选育。
可以说,吃的虽然还是鸡鸭鹅猪牛羊,但品种却不同了。
就像是有人嫌弃牛羊肉膻味重,但总会有内蒙等地的人强调,其实他们那儿的没有膻味。再比如很多人喜欢走地鸡,而且还要那种不喂饲料的走地鸡,说味道比专门饲养的白羽鸡要好。
对于会吃的人而言,食材的选购本身就是极为重要的一环。
而段珍对这一环节更是无比严苛,她今日做的美食以羊肉为主,且选择的羊肉品种也尽量贴合唐代时的品种,所用的油也是她亲自炼出来的,而不是平常使用的植物油。
正是这种种细节,才能让她今日所烹制出的美食无限接近于大唐时的风味。
除了美食,最吸引李白的,当是美酒。
李白闻到酒香后,循着味道一路向前,甚至都不需要程安茉提醒,就准准地走去了餐厅。
餐桌旁边的小推车上恰好是开封的白酒,属于白酒的香气混杂着饭菜的味道,几乎引得人食指大动。
“小茉?”谈允贤停下给白酒开封的动作,温和地笑了,“回来了?”
“谈姨!你已经放假了吗?!”程安茉有些惊喜,她有些埋怨地道,“那怎么没有提前告诉我。”
“当然是对你的报复。”段珍倚靠在门框上,笑吟吟地道,“谁让你怎么都不肯告诉我那位来的大唐人是谁?!”
说完,段珍的目光就准确地落在了李白的身上,没办法,他实在是太好认了,一身大唐人的装扮,其余人这个时候身上裹着的基本上都是羽绒服。
听到大唐人三个字,李白被酒香勾.引走的目光总算是挪了回来,他看向刚才开口的段珍,有些迟疑地道,“在下姓李,名白,字太白,娘子可也是自大唐来?”
刹那间,段珍和谈允贤二人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几乎是异口同声地道,“李白?!”
“李白?!”
“正是在下。”李白轻轻点头,“不知娘子如何称呼?”
段珍连忙整理了一下衣服,行了一个叉手礼,“李公唤我段珍便好。”
“段娘子。”李白微微颔首,“那这位,又该如何称呼?”
谈允贤微微福身,“谈允贤见过李公。”
李白同样回礼,“谈夫人。”
只是,李白在记忆中搜刮了许久,却还是不曾记得大唐有这样名字的二人,也不知是自己的见识少,还是她们二人并不是大唐人?
“李公不曾听闻我的名字也是正常。”段珍见李白眸子里有疑惑,便主动解释,“我原本是段相公的家厨,因缘巧合来到此地,幸得小茉收留,如今也以厨艺谋生。”
说完,她又帮谈允贤介绍了一下,“这位谈夫人精通医术,如今正在大学进修。”
“幸会。”
众人一一介绍完毕后,段珍抬手,请众人入座。
只是李白的目光一直落在那一车白酒上。
还留在茉园里的人,又有谁不知道李白,谁不知道他爱酒,又有谁不曾听过那句诗,“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
原本段珍听程安茉说要多准备些好酒的时候,她还有些疑惑,但是被程安茉以过年将近,需要买些酒好好庆祝一下给混过去了。
如今看到李白,她总算是明白程安茉为何要这般叮嘱了。
还好她拿不准主意,不管什么类型的酒都准备了一些,不然今天怕是不能让李白喝个痛快。
段珍将那放着酒的小车推到李白的旁边,亲自为李白斟了一杯白酒,“李公,可要尝一尝如今的好酒?”
“自然,多谢段娘子!”李白也不客气,端起手中酒盅便一饮而尽。
只是,此时的李白却不知道,蒸馏酒的技术出现时间较晚,唐朝时候的酒,度数都比较低,甚至颜色也和现代人所认知中的不一样。
不然,也就不会出现“绿蚁新焙酒,红泥小火炉”的诗文了,其中绿蚁指的就是酒。
而现代的白酒,澄澈透明,如果不是飘扬的酒香,怕是会被认成是白水。
不巧的是,程安茉小时候就不小心喝错过,听程父说,那时的程安茉年纪还很小,喝完后直接就睡了,倒是安安静静的,不怎么耍酒疯。
也不知道是不是幼年时喝错的后遗症,程安茉并不怎么喜欢酒,和酒比较起来,她更喜欢果汁。
当然,李白可能就是另一个极端了。
毫无准备地喝完一整盅的白酒后,李白的脸立刻就红了起来,但他的眸子却越发明亮,大赞一声,“好酒!”
段珍也没有犹豫,直接取出另一瓶白酒来,“李公不妨尝一尝这一种。”
接连五六杯白酒下去,李白的脸越来越红,眸子却越来越亮。
见段珍要给他倒红酒、啤酒,程安茉有些担忧,“这样混着喝,很容易醉的吧?”
不等段珍开口,李白已然嚷嚷起来,“醉又何妨!”
程安茉想了想,伸出手,在李白的眼前挥了挥,李白却仿佛视而不见一般,向着空气送出了酒杯,“还请段娘子再斟一杯!”
“好,人确实是醉了。”程安茉肯定地道。
“我没醉!”李白梦一挥手,“不信,那我作诗给你听!”
不等程安茉反应,他已踉跄着走入园中,夜色已深,灯光映照中,能够看到飘零的小雪。
一个身穿白色圆领袍的老者,随手折下树枝,一手举杯,一手舞“剑”,虽脚步踉跄,酒意弥漫,看起来却自有一股大唐风.流。
程安茉毫不迟疑地拿起手机,记录下了这一刻。
等李白醉倒在雪中,程安茉想去扶人,却在放下手机的时候,恰好撞到同样动作的其他几人。
众人对视一眼,不由得齐声笑了起来。
“李公便交给我和犹龙罢。”苏轼笑着道,“他身上穿的薄,又下着雪,在地上躺得久了,凉意入体,怕是要生病。”
“那就麻烦两位了。”程安茉没有拒绝,李白醉成这个样子,也确实需要人照顾,她一个女孩子也着实不方便。
苏轼和冯梦龙合力将李白抬回房间,程安茉留下来和段珍、谈允贤两人收拾饭桌。
当然,还有小机器人帮忙。
翌日,程安茉早早地就起床了,推开窗户,她看着仍在飘扬的雪花,有些惊讶,“雪竟然还没有停吗?”
程安茉生于北方,对雪没有执念,在她的印象里,下雪之后的几天,所能够回忆起来的,是雪化后的泥泞路面,以及被踩实了的雪凝结成的冰面,时不时的就会在那上面摔个跤,倒霉些的甚至会摔成骨裂。
但程安茉有的时候也不能不承认,落雪之后的景色,确实美极了。
她穿上羽绒服,踩上厚厚的雪地靴,打开门跑去了园林区。
却发现,已经有人比她先到了。
“苏先生!”程安茉踩着雪,咯吱咯吱地走到了苏轼的身边,“你在做在什么?”
苏轼指了指前面,“看李公和别人打雪仗。”
程安茉:?????
她有些困惑地扭头,“啪——”
她的脑袋上炸开了一团雪球。
程安茉:………………

第151章
见程安茉僵在原地,苏轼以为她生气了,正想帮她拍去头上的积雪,程安茉却猛地弯腰,用手团起了一颗雪球,飞奔着扔了过去,“看招!”
原本手滑扔到程安茉身上的那个小孩儿蹲下身躲开了这一击,抓起一把雪就扔了回来。
没一会儿的功夫,程安茉身上的白色羽绒服就沾上了大片的白雪。
一开始的时候,程安茉还站在李白的阵营里,但打着打着,她就和那群孩子结成了同一战线,最后甚至连苏轼都被拉进来了。
雪仍旧下个不停,但落雪的速度却比不上茉园中往空中撒雪的速度。
不知为何,雪总给人以一种安静的感觉,尤其是大雪之后,触目所见,皆是一片茫茫的白色,干枯的树枝上堆了雪,亭台楼阁上的琉璃瓦也被白雪覆盖,只有飞檐下的彩绘,给这片纯白的世界染上了几分色彩。
但是这种感觉,却在茉园被打破了。
或许是这边打雪仗的动静太大,不多时,竟也引来了不少围观之人。
他们中有的像是一对情侣,彼此手挽着手,男人手里还拿着一把雨伞,挡住了天上飘零的雪花。
有的则是伞也不拿,双手插兜,一身黑色的羽绒服,坐在不远处的亭子里,安静地欣赏着茉园雪景。
还有的人穿着汉服,手中撑伞,正对着镜头摆姿势,显然是不想浪费这个难得的雪天,白色的雪,红色的斗篷,还有那落在一旁的油纸伞,在摄影师的镜头里,像是正在诉说着某种无法言说的悲伤。
他们都是民宿中的客人,因为茉园中的园林区域会向这些客人们开放,所以不少抢到了房间的客人都会选择换上一身漂亮的衣服来园子里拍照。
民宿的房间是固定的,所以这园子里的人数也有上限,比起人头攒动的苏州园林,这里显然更加清净一些,也可以让客人们随时随地停驻欣赏。
这一场雪是意外,也是幸运。
前一天退房的客人已经开始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哀嚎了起来,而恰好订到了这一天的客人,不免觉得这价格更值了。
直到那几个孩子的家人来寻人,这一场雪球大战才终于停了下来。
程安茉摸了摸自己的头发,上面沾了雪,只是没有拍打干净,一会儿的功夫后,那雪就化作了水,弄湿了她的发丝。
只是和她比较起来,那几个孩子明显更加狼狈,在地上滚了一圈儿,鞋子和裤子都被打湿了,也不知道有没有湿透。
见家长气势汹汹地走过来,程安茉一开始还有些担心,是不是自己和李白还有这群孩子打雪仗的时候闹得有些太过分了。
但下一瞬,家长就揪住了那个小男孩儿的耳朵,“周兴宁!!!你又不做作业跑出来玩儿!!!”
“可是今天下雪了。”周兴宁小朋友振振有词地和自己的母亲争辩着,“作业什么时候都可以写,但是错过了今天的大雪,以后还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再看呢!”
“那也不是你不写作业的理由!”周妈妈哼了一声,“昨天就让你提前把今天的作业写完了,今天好好玩儿,是你自己没做完,那能怪别人不让你玩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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