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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零之圆满人生(欣欣向荣)


说起来,七人帮里选文的大概只有晓月一个,其他人应该都是理科,毕竟除了曹娟之外其几人,理科都是绝对优势,就算晓月选文的时候还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苦口婆心的劝说了一通,认真详细的普及了一下文理科对于将来大学专业未来就业前景的发展影响。
如果晓月不是非常清楚自己的斤两,被班主任这么一忽悠,估计真会直接换成理科,好在她有自知之明,而且,文科也不止是她的优势,最重要还是兴趣。
对于班主任说的大学专业,未来就业前景发展等等,如今的晓月根本不用考虑,本来她就没有多高远的理想,小富即安便是她的人生目标,目前来看,这个目标貌似已经差不多达成了,说白了,以她现在手里的资产,没什么大变故的话,就算立马立马退休也能活的很滋润。
只可惜她还是高中生,如果让人知道她退休的想法,估计会认为她疯了,就算老爹老娘也不会赞同。
想到此,忍不住感叹年纪有时候是优势有的时候也是劣势,无奈啊无奈。
所以,都想退休了还干嘛非跟自己过不去,当然要照着兴趣选文科了,但是晓月没想到叶陌也选了文科。
分班之后在一众娘子军占了绝对优势的文科班,叶陌真是鹤立鸡群的存在,晓月都能感觉到,周围娘子军们热辣辣的目光,以至于晓月下意识跟他拉开了一些距离,毕竟群雌环伺之下,在叶陌旁边的自己很容易成为公敌。
不过很快晓月就发现自己的想法实在太天真了,因为文科班的班主任就是叶校长,叶校长亲自带她们文科一班,而叶校长就任的一件事就是排座,然后非常顺理成章,晓月跟叶陌又成了同桌。
文理分班之后,打乱了高一的班级构成,除了特招班之外原先的十个班按照文理分成了,文科三个班,理科七个班,可见理科的优势。
原来的尖子班九班变成了现在的文科一班理科一班,等于把九班的分成了两个班,除了原来九班的之外,又多了很多新同学,尤其晓月所在的文科一班,九班大部分都选的理,选文的只有八个人,除了叶陌之外都是女生。
新同学也是女生居多,总的来说整个文科一班的男女生比例是10比1,也就是说文科一班四十个同学,只有四个男生,本就是稀缺资源,偏偏其余三个,一个矮胖子,一个满脸麻子,另外一个更夸张,有点儿踮脚,据说是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的后遗症。
而叶陌无论颜值,身高,身材,气质,学习成绩,如果一中的男生有排行榜的话,叶陌绝对是永远断层霸榜的存在。
如今在这三位的衬托下,更不用说了,估计从叶陌踏进文科一班开始,一眼万年,已经成为了全班女生的梦中情人。
在这种境况下,可以想见坐在叶陌旁边的自己有多招恨了,下课之后,承受了一节课飞刀的晓月,直接问:“为什么选文科?”语气有些凶。
叶陌却不以为意的反问:“我不能选文科吗?”
晓月:“不是不能,是你理科明明那么好。”这绝对不是晓月捧臭脚,这小子的脑子跟肖阳一样都不属于正常人类的范畴,以前上初中的时候,晓月一直觉得肖阳就够变态了,可上了高中之后,才发现还有比肖阳更变态的叶陌。
别说成绩了,就是全国性质的各类竞赛大奖都不知拿过多少,像叶陌跟肖阳这样的天才,生来就不是凡人,毫不夸张的说,人类社会发展靠的就是他们这一类有识之士,这样的人怎么能选文科呢,不是说文科不好,而是大材小用了。
叶陌:“你不也选了文科?”
晓月:“我不一样,我理科不是强项,而且是我的兴趣所在。”
叶陌挑眉:“那你怎么知道文科不是我的兴趣?”
晓月愣住了,是啊,自己怎么知道他对文科没兴趣呢,难道就因为人家理科牛掰,就断定人家喜欢理科吗,就好比叶校长,明明是学理的,还拿了很厉害的学位,偏偏跑到高中来教语文。
在一中上了一年学的晓月,已经知道叶校长这个副校长的头衔是教育局领导硬按在脑袋上的,其实人家就是想来当语文老师,只是因为学历太高,水平太牛,来高中有点儿屈才,如果不给个副校长,实在说不过去,才勉强顶了副校长的位子。
现成的例子摆在眼前,叶陌喜欢文科貌似也在情理之中,而且人家文科的成绩也一直是第一啊,所以人家选文科怎么了?
晓月泄了气,却不死心:“老师跟学校领导没意见?”自己这样的,班主任都做了好几次工作,更何况叶陌,这位简直是班主任的心头宝,不,应该说,整个一中校领导的心头宝,指望着他拿状元为一中的光辉灿烂再镀一层金呢,能由着他选文科?
谁知叶陌道:“ 没意见。”
晓月才不信呢,疑心他是不是把自己市长公子的身份抬出来了,所以校领导才不得不同意。
晓月想起什么,实在忍不住好奇心,开口道:“那你想好目标大学了吗?”
叶陌并未回答而是反问道:“你呢?”
晓月发现这小子太不厚道了,遂道:“是我问的你,你先说。”
叶陌:“文科的话师资力量最厉害的国内当属华师大。”
晓月愕然:“你不是也跟叶校长一样想当老师吧。”
叶陌挑眉:“怎么,我不能做老师吗?”
晓月:“也不是不能啦,就是觉得你的气质跟老师不搭。”
叶陌:“那你觉得我做什么职业比较搭?”
晓月想都没想直接道:“当官呗。”说完意识到自己说的有些粗俗,忙道:“人民的公仆跟你的气质比较搭。”
叶陌点头:“那我试试。”
晓月愣了好久,直到上课都没想明白,两人的对话为什么是这种结果,好像偏离了一开始的主题吧,自己明明是想问他为什么选文科,怎么最后说到未来的职业规划去了。
而且,什么叫试试,当官是他想试就能试的吗,忽然想起他的家世,作为叶大首长的孙子,市长的公子,人家真没吹牛啊。
自己跟他简直就是草根跟贵族的天壤之别,想到此,别开头去,不想搭理万恶的资本家,却忘了万恶的资本家最善于玩弄手段,用糖衣炮弹腐化对手,在叶陌把神雕侠侣给她之后,万恶的资本家秒变革命同志。
翻了翻,是精装版,爱不释手的问:“哪来的?”不是她好奇,而是金庸的精装版小说这个时候很难买到,她都踅摸很久了,前世她一直想弄一套,新的舍不得买,在旧书摊上淘了很久,终于凑齐了,后来发现是盗版,把她气的够呛,一把火烧了。
如今她手里有钱了,就想踅摸一套精装版的收藏,可惜去了好几家书摊都是平装的,弄得她很是郁闷,没想到,叶陌这么神通广大,竟然弄来了精装版。
叶陌道:“那天在书摊上碰巧看见就帮你买了。”
晓月:“哪家书摊,回头我也去看看,就这一套吗?”
叶陌:“精装版的就这一套,不过我留了电话给那书摊的老板,让他有货就给我打电话。”
晓月眼睛都亮了:“太好了,对了,多少钱?”翻过去看了一下定价,一本25,一套四本,晓月从书包里拿出一百块钱给了叶陌。叶陌也没推辞痛快的收了,晓月很高兴,为了表达谢意许诺道:“那回头我请你吃饭。”
晓月其实就是随口说的,怎么也没想到星期日就得兑现了,星期日一早还在睡梦中的晓月被电话铃吵醒了,迷迷糊糊接起来,是叶陌,说书摊那边又来了一套精装版的书剑恩仇录。
于是晓月只能放弃睡懒觉的想法,起来匆匆吃过早饭就骑车出去了,她跟叶陌订好在少年宫门口碰面。
少年宫这一片有许多民国时候留下来的历史建筑,街道两边种的都是法国梧桐,上百年的光景,梧桐树长得异常高大茂盛,树冠几乎交叉在一起,即便是赤日炎炎的九月,这条街也格外荫凉。
但晓月更喜欢秋天,因为秋天梧桐树的叶子会变的金黄,秋风一起,落叶满地,走在其中犹如置身画中。
虽然现在不是秋天,但天气正好,微风不躁,阳光从梧桐树叶的间隙照下来,落在树下俊秀的少年身上,像是带了一层柔光滤镜,这样的情景竟然比画更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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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色太美,晓月忍不住停下来欣赏了一会儿,直到少年抬头看向这边,不知是不是阳光的缘故,少年抬头的一瞬,仿佛整条街都亮了,像是打了高光,可惜没有手机,不然可以照下来,以后跟朋友啊同事啊在群里聊天的时候,说起学生时代,就说我同桌的男生长得才帅呢,然后在别人质疑的时候,直接掏出手机把照片甩到群里,肯定赢麻了。
可惜这些都是她的幻想,现在可是91年,手机还是大砖头呢,除了打电话的功能之外也就能在打架的时候当一下武器,至于照相,群聊,这些,想都别想。
叶陌推着车子过来,抬手在她眼前挥了挥:“看什么呢?这么入神?”
晓月想都没想就道:“看你啊。”
叶陌微微一怔:“我有什么好看的?”
晓月:“你长得好看呗。”大概没想到晓月如此直接,叶陌神色有些微不自然。
晓月打量他半晌噗嗤笑了:“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吗,要知道向美乃人之天性,就好比人们喜欢好看的花,美丽的风景一样,美的事物是上天的恩赐,属于公共资源,可以共享。”
叶陌蹙眉:“可我是男人,男人能用美形容吗?”
晓月:“你这种观点就狭隘了不是,男人怎么就不能美了,你看在动物世界里所有雄性都比雌性美,人也一样,就拿古代来说,掷果盈车的潘安,风流倜傥的宋玉,可都是青史留名的美男子。”
叶陌说不过她,摇头:“就算你说的有理,但我既不是潘安也不是宋玉。”
晓月:“哎呀,潘安宋玉就是个代表,在我眼里你一点儿不比他们差。”
叶陌哭笑不得:“承蒙你如此看得起,我是不是该感到荣幸啊。”
晓月点头:“那是当然,要知道我眼光可是很高的。”
叶陌:“那行,多谢苏晓月同学的称赞,在下非常荣幸。”
见他这种反应,晓月很是欣慰,心道这才对嘛,明明才十几的小子,干嘛成天弄得自己跟个小老头儿似的。
看见叶陌骑了车,便问:“很远吗?”
叶陌:“骑车的话不远。”
晓月看看手表,快十点了,便道:“那走吧。”
叶陌说的书摊在师大对过,距离少年宫的确有段距离,也是到了晓月才知道原来这边还有个书市,沿着师大侧门一直到正门足有一公里,都是一个接着一个卖书的摊位,有二手的旧书也有新书,杂志电影海报,还有师大的学生卖复习资料跟英语笔记的,整条街异常热闹。
晓月忍不住道:“我竟然不知道这儿有个书市?”
叶陌:“这边是自发形成的,一开始就是师大的学生星期日在这儿卖书卖笔记,吸引了好多路人来逛,摆摊的就来了,随着摆摊的越来越多,就成了书市而,但只是星期日,平常没有。”
晓月点头:“难怪我不知道呢,不过,这里有卖精装书的?”不是晓月质疑,而是这边虽然热闹,可一眼望过去都是小摊儿,大多是二手的旧书,用脚后跟儿都能知道,价格昂贵的精装书,绝不可能摆在地摊上卖。
叶陌:“哪家在前面拐弯,从这儿走过去就能看见了 。”两人于是把车推到了师大里面锁好,出来逛着往前走。
上一世晓月就喜欢逛旧书市场,翻翻看看,如果能捡着漏,便有种淘宝的快乐,可惜后世这些摆摊的都是老油条,所谓的旧书好多都是错字连篇的盗版,想捡漏根本不可能,大多数情况都会被骗,就如自己买的那套金庸全集一样。
不过,现在的人都挺老实,卖的旧书大都是正版,而且非常便宜,对于爱淘宝的晓月来说,简直是巨大的诱惑。
以至于一条街逛下来,叶陌手里提了一大兜子旧书,都是晓月的战利品,晓月本来要自己提的,奈何叶陌非要帮忙,晓月也不好拒绝。
男生有时候在某些方面非常固执,例如帮女生提东西,如果是怕丢面子,实在没必要,毕竟这边也没人认识他们。
叶陌说的书摊是一家临街的小门脸,外面摆了个摊子卖书,屋里只有七八平米大,靠墙都是书架,言情武侠应有尽有,这些书却不是卖的,都是用来租的。
生意很好,晓月他们进来的时候,有好几个学生正在书架前挑书,挑好了拿到门口登记,付了押金就可以把书拿走了。
真是好怀念的方式啊,踏进这里晓月有一瞬恍惚,感觉自己好像穿回了前世,上中专哪会儿,学校门口也有个租书铺,自己几乎天天光顾,真正迷上武侠小说就是那时候,说来也怪,她倒不怎么喜欢女生爱看的言情,总觉得情情爱爱的不如江湖恩仇痛快有趣,她看过很多作者,什么古龙卧龙生,梁羽生,诸葛青云,柳残阳,温瑞安等等,总之很多,但最爱的仍是金庸。
老板是个二十多岁戴眼镜的男人,长得白净斯文,显然跟叶陌很熟,见他进来打了个招呼,瞟了晓月一眼露出个颇暧昧的笑,凑近叶陌低声道:“这是你的小女朋友吧,长得挺漂亮的。”
晓月都想翻白眼了,拜托你要是想说就直接说,故意压低了嗓门做什么,当谁听不见呢。叶陌显然尴尬了,脸都红了:“是我同学。”
老板眨眨眼道:“哦,原来是同学啊。”嘴上这么说着,脸上却一副我明白的神情。
叶陌:“我要的书到货了吗?”
老板:“到了,到了。”说着从桌子下面拿出一套精装版的书剑恩仇录来,叶陌直接递给了晓月:“你看看是不是你想要的。”
晓月拿过去看了看,点头,然后问老板:“还有没有别的,我想要一整套全集。”
老板忙摆手:“整套的精装版是香港发行的,咱们这边可没有,其实就算有也卖不动,一整套的话可不便宜。”
晓月道:“贵点没什么,回头你帮我问问,有的话就给我打电话,你不用怕砸手里,我保证买。 ” 说着要留家里的电话。
老板忙道:“不用留了,如果有货我给你,呃,给叶同学打电话。”
晓月点头:“也行,那我把这套的钱结给你。”
老板又摆手:“不用,不用,叶同学给过了。”
晓月一愣:“不是刚到货吗?”
老板:“叶同学压了钱在我这儿。”顿了顿又道:“那个,你把钱给叶同学就行了。”
晓月还要说什么,叶陌道:“我经常在这儿买书,所以就压了些钱。”意思就是晓月的武侠小说只是顺便。
晓月只能点头:“那好吧,过会儿给你。”
把这套精装版的书剑恩仇录放到自己书包里,刚淘的旧书仍旧让叶陌提着,两人出了书店,晓月看看手表已经快十二点了,便道:“为了表示谢意,我请你吃麦当劳怎么样?”
之所以选择麦当劳,是因为这时候的麦当劳对于学生来说还是挺奢的,毕竟请客得有点儿诚意,不能随便找个路边摊儿糊弄,虽然晓月认为路边摊更好吃,但总感觉路边摊的环境跟叶大公子的身份不搭,去高级馆子吧,两人现在是学生,就算自己能消费的起,也不合适。
谁知叶陌却把自己的深思熟路的结果直接pass了,然后去了他选了地儿。
叶陌选的地儿很近,就是旁边师大的食堂,晓月坐在位子上等着叶陌去窗口打饭,大概是星期日的缘故,食堂的学生不算很多,排了一会儿就到个儿了。
晓月就这么看着叶陌一手端一个餐盘走了过来,动作异常熟练,以至于直接打消了晓月想过去帮忙的念头。
师大的饭很不错,荤素搭配,有晓月爱吃的酸辣白菜跟烧茄子,还有红烧排肉,排骨炖豆角,外加两碗番茄汤。
晓月夹了一筷子烧茄子点点头:“挺好吃的。”
叶陌道:“应该比不上华师大。”
晓月疑惑的问:“你吃过?”
叶陌摇头:“没吃过。”
晓月笑了:“没吃过你怎么知道比这儿好。”
叶陌:“听说过,你不知道吗,华师大的饭可是声名在外。”
晓月:“你不会真想考华师大吧。”
叶陌:“那你呢?”
晓月摇摇头:“跟你说句实话,其实我也不知道,以前上初中的时候,就想着考个重点高中,能上大学就好,进了一中之后,发现上大学好像也不是很难,然后对于以后要做什么就不知道了,当老师的话我怕会误人子弟,而且也不是很喜欢,至于别的暂时想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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