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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死对头的贴身侍女(观樱)


琳琅穿着苏子烨的外袍,下马车的时候见飞扬盯着自己的衣裳看。
琳琅也看了看,问他:“你喜欢这件衣裳?这是大人的,你可以和大人说。”
然后她又看见邓建文和单腾也看着她,眼神略显奇怪。
琳琅也觉得奇怪。
这件衣裳有那么好看吗?一个两个的都喜欢。
她生的其实不算矮,在女子里算高个。但是苏子烨身材挺拔,他的衣裳穿在她身上,就显得格外的大。
琳琅为了行动方便,将衣袖挽起来,不过衣摆到脚跟,眼看着就要拖地了。
“飞扬,要不,你借我一身衣裳吧?”琳琅问飞扬。
穿苏大人的衣服着实不方便。
本来以为飞扬会冷嘲热讽一顿再借她,却不想飞扬立马答应,甚至直接从包裹里掏出来一套,让她立马换上将大人的衣裳给他。
琳琅这时候才明白,原来飞扬是怕自己穿坏了苏子烨的外袍啊。
真小气。
回了房间,将衣裳换好后,开门就看见飞扬在等着,于是将叠好的衣裳给飞扬,还说了句:
“没脏,也没穿坏。”
收拾妥当后,众人出门吃东西。苏子烨走在前头,飞扬紧随其后,只有琳琅走在最后。
她穿了男子劲装,索性也将头发梳成男子发鬓,浑身上下都透着舒坦两字。
穿裙子真难受,感觉走路的时候腿都迈不开。
去了一家酒楼,点了几样菜,众人坐下用饭。
琳琅连着吃了三碗饭,在飞扬震惊的目光中理直气壮的又要了一碗。
怎么,吃碗饭都不行?我还救了你家大人呢。
大家都吃完了,只有琳琅还在吃,苏子烨甚至又给她点了两个肉菜。琳琅说想吃辛辣口味的,苏子烨拘着她,点的都是酱香红烧一类下饭菜。
吃饱喝足之后,琳琅提出告辞。
“你要走了?”
之前还赖着他,想要和他一起去京城的。
琳琅笑了一下,难得的出现害羞的神情,不过脸一点都没红,道:
“既然大人不肯让我当侍女,那我总是要找个活计养活自己才是,我看了,这里挺好的,打算在这做些苦力挣钱,等有钱了再回京城。”
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笑意。双瞳剪水的眸子弯弯的,一点都看不出这样干净的眼眸,杀人的时候是那样的利落。
“随你,”苏子烨道。
“嗯,”琳琅拱手行礼道:“多谢大人照顾了,山水相逢,有缘再见。”
说完,琳琅朝着众人笑笑,便转身走了。
回客栈的时候,飞扬问苏子烨,要不要把琳琅那间房退了,苏子烨垂眸说了句不必。
不止没退,第二日走的时候,苏子烨还多给了钱,保留那间房三天。
当然,这些琳琅都不知道。
夜里她随意的找了个荒废的屋子,避开乞丐睡在角落里。
只是夜深的时候,她怎么也睡不着。琳琅眼睛看着天上的月亮发呆,心里觉得有些烦躁。
可能是身下的稻草太少了吧,也有可能是身上的伤正在愈合,难受的发痒。
琳琅突然想起来,白日里在饭馆,苏大人不给她点辛辣口味的菜,难道是因为身上的伤?
得了,越想越睡不着。
翌日早上,琳琅起身。
若是以往,她随意的洗把脸就出去了,但她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认真的洗漱一番,将自己收拾好这才去找活。
这里叫平城,离京城不远,骑马也就大半天的路程。
虽然城池不大,但应有尽有,也还算繁华。
琳琅问了几家货行,人家看她生的瘦弱,怎么也不肯。就算她能抬起比男人更多的货物,对方却脸色惶恐,生怕她是碰瓷的。
眼看着就晌午了,琳琅站在街道旁,肚子咕噜噜的叫。
哎,早知道还是黏着苏子烨好了。
他还挺好说话的。
想到这,琳琅笑了一下。不过苏子烨自己都说了,锦衣卫和他们大理寺是死对头,她在他身边不好。
互相防备着,多累啊。
琳琅看了看附近,发现没有她能做的活,就在她打算出城落草为寇的时候,看见一户商铺门前热热闹闹的,好似有什么大喜事。
琳琅向来喜爱这等热闹的事情,当即凑了过去。
“来来来,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我们店铺今日开业大吉,特意准备了上好的佳酿给大家!”
空气里散发着酒的香气,琳琅抬头一看,是家酒庄。门脸阔绰,系着大红绸子。
门前放着一坛坛的好酒,有伙计将其打开,每个坛子都盛出一碗。香气散发出来,琳琅嗅了嗅,还挺好闻的。
“趁着吉日,我宣布今天若是有哪位客人能将这几碗酒喝完而不醉,那便可获得杏子酿一坛!”
琳琅没什么兴趣,抬腿就要走。
人群里有人说道:“哎哟,掌柜的真舍得啊,那杏子酿酒香浓郁,色泽澄亮,是难得的佳酿啊。”
“是啊是啊,一小坛子便要五十两,这么大一坛怕是不得百两银子啊!”
琳琅停下了脚步,看向被红布盖着的酒坛子。
这玩意,这么值钱?
她收腿拐了回来,立定站好,看向那坛子酒的目光变得热切。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有几个人上去,只是没喝到最后,就倒在了台上。最厉害的也只不过坚持到倒数第二碗。
琳琅边看边点头,刚要抬脚,有个壮汉先她一步走了上去。豪爽的道:
“这点酒我一口就能喝完!有没有人上来和我比试一番!”
围观的百姓兴致高涨,呼喊着让人上去,不过没人敢挑战壮汉,都觉得壮汉定然是赢得头筹了。
“我来!”
琳琅身姿轻巧的跃上高台,笑盈盈的道:“我来和你比。”
作者有话要说:
苏大人:三日的住店钱,白费了Orz
琳琅:大人,你怎么不早说!把钱给我也成啊,哎,浪费了

清秀少年眉间有颗大痣,身子骨单薄的很,跳上台后引来一阵嘲讽。
无他,实在是因为二者差距过大。一个壮硕如小山,一个瘦弱似一阵风就能吹倒。
底下的人议论着:“初生牛犊不怕虎,这少年定然不认识这位。”
“啊?他是谁啊?我也不认得。”
“他你都不知道?听说呀,他曾经是绿林好汉!”
“完蛋咯,这位少年定然要吃亏了。”
壮汉一身腱子肉,即便穿着衣服也高高的隆起。他不屑的看了看琳琅,完全没将她放在眼里。
“就你?”
琳琅笑道:“就我。”
壮汉身上透着匪气,忽地起了坏心思,道:“光是喝酒没什么意思,不若我们两个比一些旁的。”
琳琅好整以暇的看着他。
壮汉道:“我们先将这碗里的酒都喝了,然后再喝一坛子,若是能好好走下去,才算赢!”
店家为了招揽生意,门前放的酒坛子起码有三十斤重。若是这些都喝下去,人怕是要爬着回家。
“少年啊,你还是下来吧,等他下去了你再上就好。”
“是啊,你比不过他的,若是醉死过去怎么办啊?”
有人看琳琅生的瘦弱,就好意的提醒了一句。不过琳琅摇了摇头,她知道壮汉酒量定然是好的,要不然不能这般张狂。
若是让他将那彩头拿走,那她留在这也没有意义。
琳琅朝着壮汉笑了:“可以,不过你都提条件了,公平起见,我也要提个条件。”
壮汉有些不耐:“快说!”
“不若我们将碗里的酒喝了之后拎着坛子比一场,若是谁坛子里酒水洒出来,谁就输且得喝完一整坛子酒水,如何?”
喝酒她定然是不占上风的,只能从别的地方取胜。不过那壮汉听她这样说后,反而是哈哈大笑。
“小子,既然这样只需要喝完碗里的酒即再比划即可。”
“等会你可别哭!”
酒庄掌柜的自然是同意的,越热闹越好,围观的百姓明显多起来,这也是他想要达到的效果。
掌柜的忙叫伙计将杂物清一清,给俩人腾出来地方。然后将酒水满上,等着俩人喝。
壮汉酒量极好,他几乎一口就能喝掉一碗。对比他的豪爽,琳琅则显得慢吞吞了。
“完蛋了,这少年,好像要醉了!”
“谁让他不自量力,该!”
虽有人担心,但大多是看热闹的心态,眼看着壮汉已经将碗里的酒全部喝完,而琳琅才喝了三碗。
“快一些!”那壮汉道。
琳琅笑容变大,身形未动眼里也是一片清明。抬手将几碗全部喝掉,用袖子擦了擦嘴角。
等她擦完才反应过来,若是苏大人在的话,定然没眼看邋遢的自己。
还好他不在,琳琅想。
“蠢货!竟然还分神!”
壮汉看琳琅一个少年,想着赶紧解决好拿到彩头,因此拎着一个酒坛子,猛的朝琳琅撞过来。
“方才可是你自己说的,谁的酒洒了,谁就输!”
壮汉生的像是一座小山,步伐却很轻快,眼看着就要撞上站在那未动的琳琅!
就在他笑容变大,觉得自己要赢了的时候,忽感觉腿上一痛,他哎呦一声!
谁也没看清发生了什么,小山一般的人便倒在了地上。
而他手上的那坛子酒水散了出来,被站在原地的琳琅一手抓住,笑着道:
“这么好的酒水可不能浪费了,对吧掌柜?”
她说完这话,底下愣住的百姓们这才反应过来,爆发出掌声和呼喊声。
“对对,”掌柜的走上台来,先是将那壮汉扶起来。不过壮汉哼了一声,狼狈的自己下台子了。
若是往常,他定然不肯这般忍气吞声。但少年的身手在他之上,他可不想招惹这般人物。
看着少年未动,实际上他朝着自己踢了一脚。
这一脚力道极大,壮汉甚至觉得自己腿骨被他踢断了。
“恭喜!这坛杏子酿是你的了。”掌柜笑着将坛子给琳琅,琳琅小心的接过。
一百两银子到手。
小心的捧着酒坛子,琳琅走下台,在旁边看了会后索性进到铺子里。
掌柜的还以为她有什么事情,就过来询问。
“掌柜,杏子酿价值几何?”
掌柜自豪的挺直腰板:“旁的不敢说,我们这出去的杏子酿,起码要卖到这个数。”
说着,他伸出两根手指头。
二百两!
琳琅眼睛亮的惊人,接下来更是语出惊人。
“掌柜,这坛酒卖给你,一百九十两就成。
掌柜:“啊?”
过了一会,捏着一百八十两银票的琳琅走出酒庄,而身后掌柜愣神,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对。
得了钱财的琳琅先是找了家饭馆吃饭。
她饭量大,又舍不得花钱,因此点了便宜的下饭菜并几样不要钱的小菜,让伙计上了一大盆的主食。
茶水是免费的,吃的噎时她就喝一盏。
风卷残云过后,肚子充实她心里也踏实不少。
虽然一顿饭才花了一把碎铜板,手里还算宽裕。但琳琅合计了一番,还是放弃住店,留着钱另作他用。
总计一百八十两银子,其中一百五十两是银票,剩下的则被她换成了散碎银子放怀里花。
钱难挣啊,她嘀咕了一句。
想了想,还是尽快将钱给孩子们送去。所以琳琅买了些厚实的布料和一些小玩意,将银票夹在不起眼的地方,最后打成一个包裹去了货行。
货行走南闯北,不止自家进货,还会帮人采买送货等。有时候还会护送人回家,当然价格也更贵一些才是。
琳琅留下地址,嘱咐好后没给钱。
货到给钱,这点钱就让汪一则出了。
而被她念叨的孩子们,此时正和汪一则说话。
“小林哥怎么还没回来啊?”
石头挠了挠脑袋,他记得小林哥走的时候说没几日就返,可他这几天日日去小林哥的住处,见院门是锁着的。
汪一则面上不显,实际也很担忧,总觉得出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扰的他心乱看书都看不进去。
“她会没事的,”汪一则安抚石头和其他的小孩子道。
话是这样说,但晚上等孩子们都睡了,汪一则悄悄出门,去往林良的住所。
到了之后,见院门锁着,他叹息一声。
“谁?”
突然听见声响,他警惕的看向身后。
借着银白的月光,能瞧见来人身穿飞鱼服腰挎绣春刀,面容冷峻的盯着他。
犹如借着夜色掩盖住自己的猛兽。
“你来找林良?”那人反问道。
看他的穿着,汪一则就知道他是锦衣卫了,想到林良也是锦衣卫,所以他眼睛亮了一下,忙问道:
“你认识小林哥吗?”
来人正是孟旭升,他抿着唇没说话。
汪一则没明白他阴沉的表情,他甚至大着胆子上前一步,继续问道:
“你有见过林良吗?明明说这几日就回来的。”
到底年岁小,没经历过险恶。若是旁人在定要躲的远远的,而不是上前和锦衣卫搭话。
尤其是心情不虞的锦衣卫指挥使。
“你和她,是什么关系?”孟旭升眯眼睛问汪一则。
汪一则顿了顿,还是说了实话:“我们都叫她小林哥,是她帮助我们活下去。”
汪一则以为对方不相信和林良的关系,所以说了好多林良和他们相处的细节,听的孟旭升久久沉默不语。
汪一则走了。
孟旭升站在林良门口,想了想,翻身入内,直接进了林良的卧室。
她的房间里几乎没什么东西,更是没什么值钱的玩意。原来这些年,她将自己的钱都给那几个孩子花了。
那她在自己面前沉默寡言,不苟言笑是为什么?
明明她和旁人说话时总是笑盈盈的。而且从方才那人叙述的相处日常,能感受到林良是个爱笑爱闹的人。
孟旭升闭上眼睛,将手放在林良的床榻上。冰凉一片,没有半点温度。
孟旭升心里忽地酸涩不堪,他想,他好像一点都不了解她。
他想到曾和林良相处的画面。
小时候的林良十分能吃苦,且有天分,所以才能在众多孩子里面脱颖而出。从小林良的饭量就比旁的孩子大,总是吃不饱。
所以孟旭升会时常带着她去自己那,将糕点和旁的不喜欢吃的东西给她。
能得到侯府世子的赏赐,是侯府下人的福分。
林良那时候会笑着谢他,然后将东西都吃掉。
他问她,好吃吗?
林良点头说好吃。
孟旭升垂下眼帘,他想起来,这些年他问她什么,她都会顺着他说。
刚开始的时候,他们算是亲密无间。
是从什么时候关系开始转变的?
孟旭升想了想,是同样为暗卫的两个小姑娘被他爹忠远侯处死之后。
孟旭升那时候想,两个下人而已,处死便处死了。他怕林良害怕,好安慰她一顿,给了她不少吃食,说只要她好好护着他,没人可以杀她。
越想,孟旭升心里越觉得怪异,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啃噬他的心,让他钻心的疼。
京城里发生的这些,远在平城的琳琅都不知道。
她昨夜宿在一处闹鬼的宅子里,除了夜里下了一阵雨外安静的很。
等起来之后发现外面好像发生了什么大事。
再往墙上一看。
一张张鲜红的通缉令,上头画着嫌犯的脸。
正是她。
作者有话要说:
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主座上,忠远侯轻啜口茶水,漫不经心的问道。
坐在那的孟旭升镇定自若的道:“在处理一些事情。”
忠远侯点头,放下茶盏后嘱咐道:“圣上将寻宝一事交给你,是对你格外的器重,万万要做好此事。”
“父亲,孩儿知晓。”孟旭升又接着道:“对了,今日我要出发去趟平城。”
“去吧,一路小心。”
出了主屋,孟旭升脸色明显的阴沉下来。
他父亲忠远侯只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姨娘所生,乃是庶长子。虽然记到他母亲名下,但嫡庶终有别。
孟旭升是顶着他父母的希望长大的,也承载了过多的关注。
就像今日这般,忠远侯将他所有的动向掌握的一清二楚。方才那句看似是询问,实际上是敲打。
孟旭升很烦躁,他讨厌这种感觉。
直接牵马去,带了几个得力的手下直奔平城。
这边,苏子烨也得到了消息让他去处理案子,所以他回府拜别父母。
他的养母谢夫人笑着道:“正好我也去看看平城的铺子。”
谢夫人本家颜氏,是出了名的皇商,铺子遍布大显。加之谢夫人手段精明,经营的风生水起,说是第一商户也不为过。
“母亲,”苏子烨劝解道:“您让管事将账本带过来便好,何须走一趟?”
谢夫人年轻时就生的美艳,上了年岁后增添了岁月韵味,更显女子温柔之美。她笑着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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