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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能听到我的心声后(酒筝)


听着赢今歌这话的秦始皇微微皱眉,挖煤矿?
“可以!不过得管严些。”如果找到他们的大本营,把那些所谓的勇士给杀掉,匈奴还是有很多人的!
老弱妇孺很可怜?秦始皇可没有这个同情心,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对了,阿父,我这里还有几个水晶杯,您看,是不是光滑透明?要是有人给您下毒,您用青铜樽喝酒,看都看不到里面呢!”
赢今歌差点给忘了,都怪镜子的利润看起来实在太大,遮住了她双眼,水晶杯也很有出路的!
青铜樽也不是谁都能用得上,除了王侯将相之外,世家贵族只不过用得是青铜所制的杯子!
“阿父,您瞧这水晶杯,晶莹剔透……” 【真是糟糕,我怎么就没背两首水晶杯的诗词呢?搞得我现在都找不到诗词来衬托,显得我多没文化啊!】
秦始皇:……
“怎么做成的?”秦始皇见她极力推崇,也没拒绝,不过,不是什么东西都能入口的。
“你们先下去。”这等原材料,怎么可以让其他人知道呢?
赢今歌叫他们下去,小太监们假装没听到,直到秦始皇点头后,他们才陆陆续续退下去,留着这个空间给秦始皇和赢今歌。
“阿父,您不知道,这些主要的原材料,都是用沙子烧制而成的!”赢今歌倒是没想过要瞒着秦始皇,还打算将秦始皇拉入股, “阿父,你是不是也想入股一份?到时候挣了钱,给您分一分啊!”
【阿父这么多雄才伟略的大计,哪一项不用钱?如果加重赋税,黔首苦不堪言,那些世家贵族可有钱了,怎么不见阿父对他们动手?】
【哎,阿父批准他们有钱,结果他们的钱却用来资助六国余孽,用来反秦!】
秦始皇心里一道冷然锐利的想法划过, “可以,万溢黄金的军费就不用了,你自己留着吧。”
【哇塞,我阿父这么大方?拒绝了我的打gg行为了?】
“镜子就放在太极殿门口,你自己去摆放好吧。”秦始皇将赢今歌叫走,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赢今歌‘哦’一声, 【嘿嘿嘿,看来阿父也对镜子和水晶杯的盈利很有期待呢!】
“对了,阿父,我还烧了不少水晶,您这窗户啊,密密实实的也太闷了,白天都得点着灯,到时候换成亮堂堂的水晶窗户,还能看到外面的雪景,可好看了!”
赢今歌想起了玻璃窗,嗯……不行,玻璃这个词听起来不够贵,换成水晶,我比较喜欢。
赢今歌刚离开,秦始皇就召见了夏无且,还打量了夏无且许久,这夏无且,年纪应该也不小了,长得还这么年轻,肯定有健身长寿的秘方。
一问,夏无且懵了,健身长寿的秘方?他哪有!!
可始皇陛下非不信,还问他平日里都在做些什么。
夏无且早上起来做运动,吃饭清淡点,荤素搭配,还有养生汤……
什么运动?什么养生汤?都给朕!朕也要!
赢今歌并不知道秦始皇跟夏无且的对话,只是十分兴奋的让人将东西摆在了太极殿的门口,还在那儿瞅了好久,看看什么方位最合适。
太极殿也是有人把守的,看着华安公主兴致勃勃过来的,在那儿指指点点走来走去,都微微皱眉。
华安公主这是想干什么?
赢今歌见有人盯着她,开口解释了一下, “进献给阿父的新奇玩意儿,阿父让我摆在太极殿门口,让大臣们看看自己的仪容仪表。”
守卫们表示不解,不过,也没有出声阻拦或者有何动作,就是在那儿张望,什么叫做让大臣们看看自己的仪容仪表??
等到华安公主放好了之后,他们才反应过来,原来……
嘶……看得可真清楚啊!
如果不是他们现在在站岗,都想跑过去看看了,等到华安公主带着人离开后,他们互相对视了一眼,又看看四周围……
还是没敢乱动,只有在换岗的时候,才假装不经意的路过这块镜子, “哎哟,哎哟,你看,这个真像你!”
“这种镜子如此清晰,为什么华安公主还舍得放在这里啊?”
“一看就价格不菲,人家不是说了吗?让朝臣检查衣冠整理……”
守卫们在那儿嘀咕着,但又不敢久久停留,只能够看过两眼后,就一起离开,路上还巴拉巴拉个不停。
啧,看我们可厉害了,朝臣们都没用过的东西,我们第一个用了。
“始皇陛下肯定比你先用。”另一个泼冷水。
“诶,我哪能跟陛下比呢?也不知道华安公主卖不卖那镜子,我给我家婆娘买一个。”
“就你?也买得起?”
一个个哈哈大笑,不过,谁都知道,进献给始皇陛下的东西,一看就价格不菲,不是他们这些守卫买得起的。
当然,也有些家世不错的,自己买不起,问阿娘,不就买得起咯!
刘邦被推举给典客手下成为了一名鸣赞,还特地找了萧何与曹参, “我都说了,以我们的才能,公主殿下定然能让我们发挥出来。”
“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鸣赞,算不得什么,等我爬上去,成为典客,哈哈哈……”
“你们两个也不要着急,公主殿下肯定有别的事情让你们去做,都是我口才太好,哎,这才华啊,就像是孕肚一样,藏都藏不住。”
刘邦兴奋,他一直都在担心自己会不会被揭穿不是刘邦的事情,这不,打算等他做出了些成绩后,再向公主殿下坦白。
哎,那个叫做刘邦的家伙,就暂时让我借用一段时间,到时候公主殿下会不会再去找你,刘季我啊,就不知道咯。
“是,刘大哥现在也得到公主重用,可要仔细办差了。”萧何跟曹参也没有羡慕嫉妒,只不过是大家办差的事情不同而已。
在修路这一方面,大秦很重视,就连是公子扶苏都派出去了。
“那当然!”刘邦狠狠地点头,他刘邦注定要出人头地的!鸣赞,肯定不比泗水亭长差。
有爬上去的空间,当个泗水亭长,这辈子就只能是个泗水亭长!
跟他们炫耀了一番后,第二天,穿着整齐的前往典司上差去了。
一来到,刘邦也不觉得自己被华安公主推举进来有什么羞耻的地方,相反,还觉得自己有个后台为自己撑腰而骄傲。
“大家好,大家早上好啊,我是新来的鸣赞刘邦,华安公主推举进来的,希望接下来的日子,能跟大家好好相处。”
华安公主推举进来的?
一看这个叫做刘邦的人,年纪可不算小了,这么大个年纪了,华安公主还能推举他进来?
鸣赞的职位可是很小的,在典司,差不多算是最低了,对刘邦没怎么看得上眼。
可刘邦是谁啊?是个人都能称兄道弟,自然是发挥自己的好口才,再加上他的厚脸皮,不过一天时间,就跟这些人打成一片了。
“镜子,知道吗?华安公主才进献给了始皇陛下,现在各官员世家都没有呢!”仅这么一个,足以让其他人好奇的凑了过来。
“那你是怎么有的?”怀疑!
“你们不知道吗?我之前可是华安公主的门客,特地从泗水郡请回来的。”刘邦笑呵呵的看似没什么心眼,不打成一片,如何帮我成就功名利禄?
————————
抱歉,来晚了。
注①:引用唐代严维的《奉试水精环》

刘邦利用‘华安公主’这个招牌,再加上‘小镜子’一枚,成功在典司站稳了脚。
第一天,就以‘鸣赞’的职位隐隐约约压在了一众人头上,只不过,刘邦那状似没心机的哈哈大笑给掩盖住了。
大家也知道,像刘邦这种有后台的人,比自己这等没有后台的人更容易往上爬,指不定某一天啊,刘邦就成为他们的上司了。
人情世故还是懂得的,再加上大家也好奇,镜子?什么镜子?
扒拉凑过去一看,哎哟,天啊,瞧瞧这镜子里的这个是我吗?我怎么长得这么丑??
在模糊的铜镜面前,大家还可以在模糊的五官中想象自己长得很好看,毕竟斑点瑕疵都给遮掩了。
然后,站在这块透明得像是在反射……他们不懂得怎么形容,只知道,娘诶,怎么这么清楚?
清晰的看到自己这张脸长什么样儿!连我眉毛上有颗痣都能看得到!!
“我看看,我看看……”大家疯狂的在抢, “诶,小心点,小心点,别这么大力,别把镜子给弄坏了,你们可赔不起。”
一个小吏大声的叮嘱,你们这群蠢蛋,人家华安公主的东西,抢坏了可是要赔钱的。
“一个个轮流看,真是的!”署丞立即过来主持着秩序,好歹华安公主也是在他们典司待过,怎么能这么没有礼仪?
刘邦在旁边乐呵呵的帮忙干活,你们抢你们的,我没关系。
刘邦在典司混得如鱼得水,赢今歌也没担心过这个问题,能混到汉高祖的位置,需要自己操心?
只要我阿父还活着,就能够死死的压着他们!
所以,一切的关键问题,还是我阿父得活的长命啊!!
对了,也不知道八妹菱华现在在医学研究院里学习得怎么样了,那些医家弟子到底研究出了什么??
然后,菱华就来了,说那些医家弟子说,闭门造车是不可行的,想要去各地走走……
赢今歌:……
“咸阳四周围就有很多山村,需要他们去走走看看,对了,还有咸阳学宫也招收了一批学子,难道他们不想让自己医家发扬光大吗?”
走什么走?我好不容易将你们给请了过来,现在就要走人?不可能!
“菱华,我们大秦疆域这么大,黔首也有上千万,仅是他们几个医家子弟,什么时候才能踏足整个大秦疆域?还不如留下来,培养多几个医家弟子,不是一举两得吗?”
赢今歌拉住了菱华的手,语重心长的劝说,菱华跟他们待得更久,由菱华劝说他们留下来,可能性更大。
“菱华,除了大秦王室和各国贵族外,黔首们生病了,哪儿疼哪儿痛,都是忍着的,指不定一个小小的风寒就让黔首给没了性命!”
“如果医家弟子够多,我们大秦各郡县,甚至在乡里都能有医家的子弟给黔首看病,你说,这生活是不是很美好?”
赢今歌努力的给菱华画饼, “再说了,咸阳学宫开课后,阿父还特地请回来了医家行首(老大),难道你们就不想跟行首学习学习?”
赢今歌的话,使得菱华的心情也略微洋溢了些许, “医家行首也来了?在咸阳学宫吗?”
菱华近一年以来都在跟着那些医家弟子学习,对医学也是投入了不少心思,渐渐地喜爱了起来。
本来就十分崇拜,还听说医家行首都来了,那肯定不能够离开啊!
相对于医家行首,他们还差远了, “七姐说的是,我们是该好好跟行首学习,只不过,行首现在在咸阳学宫当老师的话,我们又没考进去,怎么跟行首学习啊?”
“这有何难的,你们去应聘老师,不就好了?”赢今歌觉得,老师是越多越好,不然怎么教好学生呢!
医家的学院,似乎跟其他学子的学院隔开了,也不知道阿父怎么安排。
“这么多医家的子弟在咸阳学宫当老师,你们完全可以将咸阳学宫当做第二个研究院,大家一同探讨脉理,又怎么算是闭门造车呢?”
考进咸阳学宫的学子,肯定有几分资质,但靠修路买来的名额的那些学子,就不一定了。
总要有些东西可学!医家,墨家的老师不就派上用场吗?
菱华有些心动,这件消息,应该回去跟他们好好说说,自己琢磨还不如跟同行好好探讨一番,而且还有医家行首呢!
医学研究院里,菱华叫来了十来个医家子弟们,说及了这件事情,在菱华的劝说下,也觉得去咸阳学宫不错。
毕竟,自己想要游历全国,什么时候不可以去?但去咸阳学宫就不一样了,指不定以后就没有自己进去的机会了。
现在是因为咸阳学宫刚开,比较缺人!
“好!”立即,研究院搬家,暂且在咸阳学宫外的某一处开建,自从咸阳学宫在这城外开建以后啊,地皮是越来越贵,越来越受欢迎了。
如果不是华安公主,他们根本就不能够在这边建造一个医学研究院。
拿着华安公主的拜帖,的确能够请来了不少著名的医家弟子,可惜,行首他们请不来。
倒是在他们参观了研究院之后,发现他们的课题蛮有意思,又在这边交流了一番,还引起了行首的好奇。
医家行首本来不愿来,他还很忙,不过,说是医家弟子间的交流,待够两年就放他离开,他才愿意。
医学研究院?华安公主出资建造?打算让医学子弟互相交流研究?
有点意思!
后来又听说了华安公主所言:在咸阳学宫教导出更多的医家弟子,以后遍布大秦?
这个宣言不错,我医家壮大有望!
行首本是被人威胁抓来的,一直都气呼呼,他怎么会不知道,如果在咸阳学宫开班教学对医家壮大有望?
只不过是装给他们看的而已,医家弟子为什么这么少?首先,教出一个孩子成才可不容易,花费的时间精力也要不少。
其次,一个医师能教导出几个孩子?又掖着藏着,生怕被人学了去。
再加上想要当上郎中大夫要学习很多年才成,家庭贫苦的根本待不住,家里有钱的……觉得学来没用,浪费时间,还不如学法家,儒家等,将来好个官儿。
今年的猪猪产量不如上一年,因为赢今歌留了上百头母猪下猪仔,要扩大生产,不管是给自己扩大,还是卖出去,对于其他人而言,都是增加肉食的产量。
不管是母猪还是公猪,都留了一大半,哦,公猪稍微少一点,毕竟当种猪嘛,几头就够了,其他还是乖乖上餐桌吧。
“这些小猪崽,可以在我们内史郡遍地开花了,可惜啊,怎么没有人想过要买我们的猪猪呢?”赢今歌好生苦恼,难道他们就不想养猪致富吗?
“公主,买得起的人不屑于做这个,想做这个的人又搭不上公主这边,再说了,养猪可是消耗一年的功夫,如果中途病死了,可就白费了。”
“是啊,对于黔首来说,养猪的利润是大,可如果一头猪养死了,今年就白干了。”
赢今歌沉默,她忘记了,之前她刚开始养猪的时候,还被王室与朝臣们嘲笑了一番!
“哼,一群没眼光的家伙,他们不养,我们自个儿养!”赢今歌记得今年猪崽不少,分批在各郡县,发现…… “人才又不够啦!”
“对了,你们之前可有发现适合管理养猪场的人啊?也该让他们学会独立自主去闯荡了!当个大管事不好吗?”赢今歌发现自己从泗水郡带回来的人才不太够用。
总不能够让人家去管理一个养猪场吧?还是从底下的人之间挖掘起来比较合适。
“当然有,在南阳郡的李管事(李芳荷)和孔管事(孔如)就发现了一个不错的好苗子。”香枝负责联络南阳郡那边,听到赢今歌的问话后,直接回答道。
“哦?那真不错,我们大秦就是人才济济,不管是什么出身,只要是优秀的,勤奋的,肯学肯干的,都是我华安公主的人!”
赢今歌当着自己婢女的面,还不忘圆自己的人设,说这话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志气磅礴。
“今年过年,李管事和孔管事说,不回这边过年了,要在那边守着工坊。”香枝对此没有任何遗憾,只是单纯的将该禀告的事情告诉公主殿下。
赢今歌点点头表示知道了,毕竟从南阳郡到咸阳的距离也不短,一来一回都要大半个月,还不如好好休息。
至于李管事和孔管事所说的好苗子,赢今歌也没问是谁。
现在,她有要紧的事情去做, 《母猪的产后护理》已经被雕印出来了,准备向大家传授如何养猪!!
不过,大部分的黔首都不识字,赢今歌只能够雕印出来,让人学,然后去负责开养猪场。
这些书还挂在她那些盐铺上卖,万一有用呢?万一能帮到人呢?
尽人事,看天命!
赢今歌检查过,觉得可以了,就让工匠开印,现在的白纸不如一年半以前刚出来时那么贵了,直接购买了一大沓。
最多算是转一手就到阿父手里,给我印,使劲儿的印!
赢今歌忙碌于来年开春的建养猪场工作,现在挑选着合适的管事人员,在内史郡的各县开场养猪工作。
刘邦那边,顺利的搭上不少郡守们,现在的郡守,可不是后世那种寒窗苦读十几年考出来的官员。
能读书的,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不然怎么叫学富五车!知识渊博的人,用五辆马车之多的竹简来衡量,代表着什么?
家世条件不错,又有空闲和攀比的时间,不然怎么配他们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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