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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文之走无常(听雨问雪)


蓝海生想了一下之后道:“现金大约也就贰佰来万,票据倒是挺全的,三转一响的,估计都能买十来套了,就是那玩意儿上面都写明了哪个厂子的配给名额,咱们是不能用了。”
叶知秋笑道:“说的好像能用你会花钱买似的,不过,那些票可以等过些日子拿去市里的黑市买了,最低一张也能值个五六十块,这四五十张票据可值不少钱。”
“黑市不问物品来源,银货两讫互不打听,正适合咱们,更何况,市里不知道有多少因为没有这三转一响,耽误婚事的,咱们这也算是做好事儿了。”
蓝海生好笑的道:“嗯,还是媳妇儿觉悟高,小生佩服!那就等这边儿事情告一段落,咱们就去出手,好早日让人家小夫妻共结连理。”
叶知秋也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但还是没忘记掐一把蓝海生腰间的软肉,听着他斯哈的吸气声还有讨饶声,这才满意放手。
蓝海生又说道:“钱票还有金银,我就收了那个GWH主任还有那个特务世家的,主任他老丈人那的我没动,那是他贪污受贿的赃款,要是给收走了不好。”
“不过,就算这样,咱们还是多了大约两千斤左右的金砖、二百多根金条,六箱子金元宝,三箱子银元宝,金银首饰不计其数,古玩字画更是多的是。”
叶知秋听到自己的家底丰厚了不少,兴奋的眼睛都冒蓝光了,还不忘爬起来冲着蓝海生翘大拇指表示赞赏。

◎百货大楼购物◎
说到做到,叶知秋第二天一早就跟蓝海生带着林子轩出发,坐着带连接的长途客运车朝着J市赶去,这年头的车里,那是什么都有,鸡鸭鹅之类的家禽都不算什么,还有直接抱着猪崽子坐车的。
这车里的味道,加上因为公路不平整变得晃晃悠悠的,尤其是在拐弯儿的时候,连接处往后的乘客都一个个被甩的歪歪斜斜,叶知秋跟蓝海生还好些。
毕竟,末世里开飞车,比这还晃悠刺激,空气中弥漫的那股尸臭味儿,更是能直接让人觉得传说中的腌海雀都是鲜甜味儿,自然对这车上的情况无所谓。
但对于从小锦衣玉食,出门坐的都是小轿车,最差也是吉普车的林子轩来说,那简直就跟生化武器爆炸没啥区别,好容易到了市区下车,小孩儿差点儿把自己的胆给吐出来。
好在小孩儿缓的快,等叶知秋给他喂了一点儿灵溪水,又拿了两个橘子喂他吃下,把呕吐的感觉压下去后就又生龙活虎了。
J市不算很大,属于地级市,整个市区不算那些平时买生活用品的供销社,另外还有六座百货大楼,分别是一商店、二商店......六商店,货品最全、商店最大的就是三商店,他们要去的就是这里。
眼看着到五一了,天气也暖和了,林子轩还穿着薄棉裤呢,还是得先给他买两身儿单衣换着穿,另外就是,先前拜托叶知夏给留意的退役军犬有消息了,他们过来接它们回家。
三商店一共有七层,在这个年代绝对算是高楼大厦了,属于J市地标性建筑,只是,五层和六层是J市外汇商店,必须有外汇券儿或工资达到十一级以后,每月有一定额度,凭借工作证可进入。
至于七层,那个是顾客止步,上面是商场办公区,也就是说,一般人也就只能走到四层。
蓝海生刚刚抄了那么多家贪官污吏,手里自然是有不少外汇券的,加上两人的家室,手里有一些外汇券也并不奇怪,干脆就决定带林子轩直接先去外汇商店。
相比楼下十叫九不应,对谁都带搭不理,一脸自己老牛批的服务人员,这外汇商店的人员因为接待的都是外宾或有权势的人,态度反倒非常好。
他们刚走到门前,坐在门口一张书桌前的两个男人就站起身,礼貌的道:“为人民服务!同志,这里是外汇区,麻烦出示一下外汇券或工作证明。”
蓝海生点点头,回道:“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同志,这是我们长辈寄过来的外汇券。”说着,他拿出十来张外汇券儿。
外汇券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弄到,尤其是在像生活在外国人经常出入的京城、与邻国交界,经常有外国人出现的城市,普通人其实也能得到外汇券的残券。
这外汇券并不能代替钱币,这就是国家缺少外汇想出来的割肉换血的法子,属于专属于外国人的那种代替国内各种票证的一种购买准许证明。
每用外币兑换价值一百人民币,就会得到十张外汇券,一张外汇券里拥有十元以内的副食营养品的购买资格、十元以内工业用品购买资格,其中包括衣帽鞋袜、古玩字画、首饰电器等,另外还有精细米面粮油的议价供应。
外国人,除非是常驻的办公人员,否则,没有人会想着大老远的从华国往自己国家购买粮油,他们一般都是来买一些便宜的家用电器或者古玩字画以及那些手工艺术品之类的。
所以,剩下的那些副食品、粮油等副联对他们并没有用,回国后,这个也就是用来收藏,什么用都没有,一般就会被顺手送给接待人员做顺手人情。
不过,不管是怎么来的,只要有外汇券,你就可以进去,反正到时候花的也是议价,一般老百姓是买不起的。
两个工作人员看了一眼票证,确定上面没有损毁粘贴痕迹,就直接放行了。
叶知秋跟蓝海生穿的都是时下最流行的列宁装,脚上踩着猪皮鞋,一看就是干部家庭,就连林子轩身上穿的,虽然看得出来是手工制作,但一看就是好料子。
虽然没见过这一家三口,却也没有人来像小说中说的那样看不起人,嘲讽什么的,反倒是很热情的询问想要买什么。
三人主要就是买衣服,只是正好看到了一整套上好的红木家具在展柜售卖,他们虽然不缺这些东西,也没有特意去收集,但既然遇上了自然要收下了。
后面又看到了一台D国制造,非常有收藏价值的相机,他们也给出手买下了,正好给他们空间里的傻瓜相机做掩护。
他们结婚的时候,领了证,原本是打算去照相的,结果到了门口的时候,正好赶上一对儿新婚夫妻取照片,那照相技术是真不敢恭维,这也就罢了,那要求要彩色的,他们是万万没想到,竟然还得人工给上色。
见此,二人立马转身就走,后面在空间t z的时候,倒是照了不少,就是没办法拿出来,毕竟,现在可没有什么外景拍摄,给你们怀中放一束假花,那都是看在你们是新婚的面子上。
现在,自己有了相机就不一样了,想在哪儿拍就在哪儿拍,回头他们空间里还有收进来的洗照片的那些东西和暗房,这个他们都已经摸索明白,知道都怎么弄了。
买了相机自然也是要买胶卷儿的,挺讽刺的,这照相机侯贵也就算了,这胶卷,两盒胶卷竟然比一整套红木家具还贵!
好在,他们空间里那不义之财非常多,真不差这仨瓜俩枣的,但也不能再多花更多的钱了,之后也就只买了一些小孩子喜欢的零食、糖果还有小蛋糕之类的。
至于粮食,他们虽然不缺,但总是没有去买却一直有吃的,时间久了怕会被有心人给盯上,所以干脆就大米、白面各买了200斤,豆油买了二十斤,这些足够打消别人的疑虑了。
不是他们想要这么高调,光买精细粮,玉米面还有粗粮这些,不是他们不想买,是外汇店这边儿没有这些,这里本来就是为了溢价赚外国人钱的地方。
他们买这么多东西,已经招来了主任的注意,不过,好在这么多东西也都在十张外汇券儿购物资格范围内,倒也不算特别招眼。
但短时间内,叶知秋他们是不可能再过来了,只可惜外汇券上都是有时间限制的,他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好东西最后落在外国人手里。
这么多东西,他们肯定是带不回去的,再加上他们来还有个目的就是看看能不能买到炕革,这个占地方,再加上两只大狗,所以他们打算直接雇佣一辆牛车回去。
这时候的炕,一般弄完之后,讲究点儿,条件允许的人家就在上面刷一层油就算完事儿,有的人家甚至撘完土炕,烧干之后铺上稻草垫子,上面就能放行李睡觉了。
稻草垫子这玩意儿,叶知秋肯定是不会铺的,他们又不缺被褥,那稻草垫子特别容易生虫子,所以,他们就打算,能买到炕革最好,到时候刷完漆,铺上炕革干净利索。
若是买不到炕革也没事儿,就先光买油漆,等之后不带着林子轩的时候,直接找个借口从空间拿就是了,这个空间里有不少。
他们的运气显然是不错的,这里正好有一卷几乎没动过的小格子炕革,两人干脆就把这捆都买下来了,到时候直接连着墙都钉上,省得刷了白灰之后,要是不贴报纸,一靠就是一身灰。
像百货大楼这样的地方,因为经常卖大件儿,现在又没有送货上门一说,所以,他们这里都有联系拉活的渠道,这是报备过的,并不算投机倒把或私下交易。
蓝海生跟这边儿的百货大楼的人员找到拉脚的师傅,结果人家一听说,拉的东西多不算,还得拉两条狗之后,那是死活不干。
最后好说歹说,加上钞能力,蓝海生用一辆车三块钱的天价雇了两辆车,并且保证,若是狗咬了他们,不仅包赔医药费,还一家给十块钱精神损失费,这才把人给定下来了。
东西都装上车之后,车子先到了叶知夏的部队,二猛知道他们今天来接这两条警犬,早早就在岗亭等着他们了,寒暄之后,二猛红着眼睛说道:“小秋妹子、妹夫,拜托你们一定要善待它们。”
叶知秋保证道:“二猛哥放心,它们是为了执行任务受伤退役,我们之后会如同对待家里的孩子一样带着它们,您要是想它们了,休息的时候直接就去我那看看它们。”
二猛抹了一把脸咧嘴笑道:“嗯,小秋妹子说的,俺肯定信,就你们的条件,飞虎跟火龙去了你们家,那就是掉进福窝了!”
听着二猛絮絮叨叨的说着飞虎跟火龙的故事,说到后面,二猛这样的七尺男儿都忍不住开始落泪,弄得叶知秋他们心里也特别难受,幸亏,这时候到了飞虎跟火龙的犬舍。

◎家里进新成员飞虎、火龙◎
据说,飞虎的父母本来是一长白山老猎人养的猎犬,非常聪明通人气儿,后来,老猎人在救助被敌特追杀的军人的时候,不幸中弹,后赶来的救援人员将人送到医院却没能将人救活。
老猎人无儿无女,那一对儿猎犬就跟他自己的儿女一样,所以,临终前,他拜托他救下来的士兵要收养,善待这一对儿猎犬。
那一对儿猎犬似乎知道自己的主人是因为什么再也不能陪自己了,先是靠着老人的坟墓守了三天三夜,不吃不喝,后来跟着老人救下的那几位守边战士生活在边境。
它们对潜入的敌人特别敏感,尤其是R国人的气息,这个有点儿玄幻感了,基本上只要身上有R国气息,跟它们一个照面就能被发现并疯狂扑倒撕咬。
其中有一个R国潜伏在部队二十多年的高层军官,本来是借口巡查边防,实际上是为了掩护敌人进入国境,哪成想刚一下车,就被这俩给扑倒了。
只可惜,后来这一对儿猎犬执行任务的时候,公犬被地雷炸死后,母犬没多长时间也病死了,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对儿猎犬这么多年就怀了一胎,而且还就飞虎这么一个崽子。
都说双猫独狗特别厉害,这飞虎无论是体质还是体格都比它父母强很多,也跟它父母一样聪明通人气儿,加上是被从小在部队训练出来的,能力就更加不用说了。
飞虎立下的功劳,比一个十年老兵也不差了,听指挥,懂配合,唯一一点不如人意的就是,这货跟它爹妈一样是个恋爱脑还死脑筋。
就它的体质还有能力,部队自然是希望能多给留下些种子,但不管是哪个品种的母犬,它都不让近身,惹急眼了都敢直接将人家咬死。
也是因为这样,飞虎不得不被转移离开原来的军犬基地,因为它太凶了,其他的军犬有它在,都不敢吃食,一个个尾巴都夹得死紧,更不用说训练了。
当时也是恰好,二猛跟当时的大队长,现在的严副军长想要去军犬基地借一只军犬帮着做一个挺棘手的任务,结果,听说了飞虎的情况,当即大喜,至此,这飞虎就落户J市这边儿的军区,平常就是二猛照顾着。
不过,大家都没有把飞虎当一只普通的狗,对于这里的人来说,飞虎就是他们的战友,是他们的兄弟,平常不管谁有点儿好吃的都忘不了飞虎。
三年前,执行一个任务的时候,飞虎追击敌人都已经穿过边境线了,我们的士兵着急却没有办法跟过去,大家都觉得飞虎这次怕是完了。
毕竟,飞虎再厉害,它终究还是一只狗,它聪明,但绝对没有人类的狡猾,大家只能趴在边界线那里,默默地祈祷飞虎能平安回来,至于抓捕逃出去的敌特,这个想都不用想。
结果,谁也没想到,五天后,飞虎不仅回来了,并且把那两个跑出去的敌特给伤痕累累的拖回来了,还拐带了一个漂亮的狼族公主回来做媳妇儿。
为啥知道这个是狼族的公主,因为那两个敌特就是被狼群给拖拽过来的,领头的头狼跟飞虎媳妇儿长得特别像,是北方地区特别少见的金红色皮毛的鬃狼。
鬃狼是南美最大的犬科动物,同时也是一种珍稀的犬科动物,与红狐极为相似,一不留神便会认错。
它们背部和腿部皮毛呈黑色,体侧皮毛为红褐色,像穿着一件金红色的衣裳,尾巴和喉咙处为白色,腿细且长,身体苗条,一双大耳朵向上直竖。
鬓狼一般不狩猎大型猎物,因为它们的牙齿不发达,但它们就像自己的长相非常容易与红狐弄混一样,智商也跟狐狸一样远高其它动物。
它们的栖息地以开放的树丛和湿地为主,比如高草原和灌木丛等地,同时也喜欢稀疏且干燥的灌木丛,有时在农田和牧场活动,基本上不会出现在北半球这边儿。
估计会在毛子国驻扎,应该是不知名原因被驱赶流浪过来的一两只流浪的鬓狼,然后遇上了同样爱美人不爱江山的东北狼也就是灰狼的狼族首领。
至于原因,就是因为这一对儿兄妹或父女,除了身上的毛色之外,无论是体型还是形态明显就是东北狼的特点,那些狼群中的狼也能证明它们本来的血统。
后来,大概是狼王舍不得女儿/妹妹,又或者是毛子国那边儿的环境不招狼王的喜欢,这狼群干脆迁徙到了他们部队附近的一处叫红峡谷的地方安家落户。
部队的人都知道这个狼群的来历,是火龙的娘家,狼群也知道那些穿一样衣服的两脚兽是自己女儿/妹妹的婆家,所以,两边儿相处的非常融洽。
火龙很聪明,能轻易理解人的意思,但它是狼,对人有着天t z然的防备,并不听任何人的指挥,但会跟在飞虎的身边,很好的打配合。
这次,飞虎受伤非常严重,都说狼是铜头铁骨豆腐腰,由狼驯化过来的狗自然也是一样,飞虎的腰被敌人给打断了,经过军医的全力抢救,现在算是能勉强站起来,行动几乎全靠前爪撑着,再想出任务是不可能了。
部队里的人都想收养它们,但他们没办法带它们回家,一个是怕家里人嫌弃浪费粮食会害了飞虎,也怕火龙聪明的看出什么,会报复自家人。
再有,他们自知他们这边儿的伙食跟叶知秋那边儿比起来差的远了,最主要的一点是,他们已经知道叶知秋在跟隐世的名医学习医术,手里有不少好药。
就想着,万一呢,万一飞虎跟在叶知秋跟前,叶知秋能出手将飞虎治好了呢?
叶知秋到的时候,就看到严副军长正在犬舍里,很是败家的,红着眼圈儿把新鲜的野兔肉块儿喂给地铺上铺着鹅毛口袋的猎犬飞虎口中。
那飞虎的后腰到屁股处有一夹板,上面缠着布条固定,明显很不舒服,也不适应,吃东西都显得有些费力,却很温柔的用舌头舔着给自己喂食的严副军长。
似乎是在安慰着自己这个老朋友,在告诉他自己没事儿,不要难过。
飞虎身后的火龙趴卧着,时不时的用舌头舔着夹板的缝隙,帮着自己的丈夫消毒,舔几下之后,才会歪头在食盆里叼出一块儿兔肉,嘎嘣两下给吞进肚子,然后继续给飞虎舔毛。
犬舍的门被推开,火龙非常机警的起身站在飞虎跟严副军长的身前,死死的盯着叶知秋三人,尤其是叶知秋跟蓝海生,似乎只要他们做出对它身后的飞虎还有严副军长不好的举动,它就会立马咬断他们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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