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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荧光蓝 完结+番外 (贝贝拉)


  权志龙一边把烤好的蘑菇串递给宝拉一边嘱咐:“你胃不好,要慢慢吃,少吃点辣的,对了,我记得你有带饭团来,等下把锅子拿过来,我把饭团煎一煎,你还是得吃点饭才成,我妈说了米饭对胃的负担小……”
  宝拉突然觉得好想笑:“志龙哥,你应该再加一个‘体贴志龙’的绰号才对。”
作者有话要说:  我去看王牌特工了,所以没来得及修改就上传了……
对不起,存稿箱时间设错了,晚了俩小时
伏笔的提示是地点,够明显了吧
这章还甜吗?下面还有一章最甜的
最后一句是:没有评论矫情的作者菌是不会把番外最后一章放出来的

  ☆、第四十七章

  周围一片漆黑,只有厨房、客厅的灯光和烧烤架上明灭的火光,在静谧中竹炭发出的哔啵声就变得特别的清晰。
  “对了,你这里为什么没有什么蚊子?”夏天的山林里不是蚊虫最多了么?权志龙突然觉得有点奇怪。
  宝拉得意地说:“以为你不会发现呢,没有蚊子是因为我在别墅周围种的花草很多都是有驱蚊驱虫效果的呀。”宝拉指指别墅周围隐藏在黑乎乎夜色里的草地,“你以为是杂草吗?这一片是艾草和驱蚊草,那片是猫薄荷,加上周围没有死水,庭院也经常清理,自然蚊虫就少了。”
  虽然不知道宝拉说的植物是哪几种,但不妨碍权志龙对这种驱蚊方法点赞,不过权志龙也趁机开玩笑:“不过这些花草没用也没关系,只要宝拉你在我身边,蚊子自然都会咬你去了,你就是我的人形蚊香啊。”
  说到这个宝拉就怒了,为什么同是A型血,蚊子只咬自己不咬权志龙呢?喷了驱蚊水才有点用,可自己又特别讨厌驱蚊水的气味,所以明明两个人在一起,结果第二天变成红豆糕的从来都是自己。
  看着女朋友嘟着嘴不高兴的样子,权志龙只好顺毛撸:“好吧,看在你今天生日的份上,今天我来喂蚊子好了。”
  喂,这么没诚意真的好吗?
  !!!!
  两人吃完“户外自助烧烤”,权志龙的洁癖又犯了,嗅着身上的油烟味不断地皱眉头:“又得洗一次澡。”
  忙着收拾残局的宝拉一脸的无奈:“那你就再洗一次好了。”
  权志龙从背后抱住正在洗碗的宝拉,朝她耳边吹气:“我们一起洗呗……”
  耳朵是宝拉最敏感怕痒的地方,连忙躲了开去:“别闹,我一会就洗好了。”
  权志龙把头搁在宝拉肩上:“那我陪你一起刷碗。”
  该说是背后灵还是连体婴呢?总之被闹得没办法的宝拉草草地洗完碗就带好奇宝宝权志龙去看一直没揭秘的三楼了。
  打开灯,眼前是不曾隔断的套间,书房和卧室连成一体,落地窗和景观玻璃移门外,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露台。露台用木地板铺就,错落有致地摆放着花草、一组桌椅、秋千、沙发、躺椅……和一个很大的浴缸。
  “你把你觉得能让人享受的东西都放在这里了吧?”权志龙摇头笑叹,“你怎么不把床也摆在外面算了。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宝拉在某个角落一摸索,卧室大床上方的天花板突然打开了,再关上灯,漫天璀璨的星斗就像缀在黑色绒布上的宝石熠熠生辉。
  权志龙用了一会才把张大的嘴合上:“好吧,你赢了。”
  享受过有冲浪功能的浴缸,披着毯子,两人挤在沙发上喁喁细语。
  闵宝拉手指轻轻抚过权志龙的右后肩,轻触那一排英文,脸色有点古怪:“说实话,你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吗?”
  纹身是早早纹上的,有一天突然有兴致的宝拉还上网查了相关的资料……然后脸都绿了。
  “仓促的度过每一天,会使自己感到早早的逝去,所以要以中等速度,享受甜蜜的生活。”权志龙指指左右手臂上“中等速度”和“甜蜜生活”的意大利文,耸耸肩,“我是这么理解的。”
  “Too fast to live,too young to die.”
  其实这句话最早来自于winger乐队的一首歌《No Man's Land》,这是一首反战反独裁思想的歌曲,描写的是因为战争而荒芜的地区(No Man's Land意为不毛之地或无人区)和英年早逝的人们,联系上下歌词大意应该是:“来去匆匆,英年早逝”。
  “OK。”宝拉点点头,“好吧,你可以当成引申含义来这么理解。”
  文艺范儿就是“人生须臾,芳华辞世”,如果直译的话应该是“活得太快,死得太早”或者“活得快节奏,死在年少时”,一样不吉利。
  不过作为一个狂帅酷拽叼的RAPPER,应该不在意这些的。
  周围都是一片漆黑,只有蛐蛐们在草间唱着歌,两人看着满天的星星,权志龙突然开口:“宝拉,如果不当演员,你会去干什么?”
  “我不知道。”宝拉愣住了,想了好一会才回答:“虽然我总很轻松地说有一天不当演员我可以去干嘛,但仔细想想,从13岁就走上这条路的我好像似乎越来越别无选择。”
  权志龙看着星河闪烁,心中感慨:“我也一样,从8岁就开始当练习生,越到后来我就越不敢想如果不能出道了我能去做什么,确定出道后松了一口气,又开始想着组合会不会红,《谎言》大热之后,我又担心组合能存在多久,下面的歌会不会受欢迎,我已经在这条路上走了太远,除了往下走,我已经看不到别的方向了。”
  宝拉用力地亲了权志龙一记:“没关系,你会走得很远很远的,会比我厉害很多很多!”
  权志龙搂紧宝拉的纤腰,轻轻一笑:“wuli宝拉为什么会这么觉得?”虽然有点别扭地不想承认,但在韩国一线演员和歌手的地位不说天壤之别也应该是差别巨大吧,现在宝拉作为当红演员,名气和国民妹妹文根英旗鼓相当甚至隐隐超过,已经是电视圈的顶点之一了,除了走出国门,自己想不出还有什么地方能让big棒超过宝拉。
  “不要管为什么,总归就会就是了!”宝拉不想做大预言家,撒娇蒙混过去。
  权志龙突然间正视宝拉的清亮的双眸,虽然用玩笑的语气,却带着隐隐的认真和期待:“那wuli宝拉为什么喜欢我?”
  宝拉把头贴在权志龙的胸膛,耳膜里鼓动着心爱的人的心跳声。
  “我爱权志龙的什么呢?”宝拉的手指向上抚去,刚好摸到了权志龙的喉结,“第一次见志龙哥的时候,志龙哥还是个小屁孩呢,听永裴哥说正和一个同校的学姐谈恋爱,后来失恋了就在路边大哭,连舞蹈练习都翘掉了……”
  听到自己的黑历史,权志龙啼笑皆非,惩罚性地收紧了环住宝拉小蛮腰的手臂。
  “啊!”被箍得难受的宝拉抗议性地惊呼一声,然后不满地蹭了蹭。
  权志龙觉得自己反应有点大,连忙压制住乱动的小女人:“别乱动,不然吃了你。”
  “哦。”宝拉老老实实地安静下来,脑子空白了一会才整理思路继续说,“我喜欢……志龙哥的自恋、臭美、小心眼、笑点低、人来疯……啊!”恼羞成怒的权志龙捏住了宝拉的脸。
  赶忙把自己的脸蛋从坏银手中抢救下来,宝拉不满地嘟囔着:“我还没说完呢!”
  “我还喜欢哥听音乐时亮晶晶的眼神,喜欢哥写歌思路卡住时一脸郁闷的样子,喜欢哥小洁癖发作时嫌弃的表情,喜欢哥睡醒时肿肿的包子脸和起床气,喜欢哥捏我耳垂,喜欢哥对我撒娇,喜欢哥明明想吃炸猪排和牛肉汤却傲娇着不肯明说,喜欢哥对着大家耍小任性,喜欢哥彩排时认真龟毛的毛糙样……”
  权志龙的眼神越来越亮,表情越来越柔和。
  “我喜欢的人叫权志龙,他不是G-dragon。那个光芒四射的GD属于舞台,属于big棒和VIP,”宝拉笑着揉乱权志龙的头发,“但权志龙是属于我的。”
  权志龙的声音有些低哑,又带有点得意的娇气:“闵宝拉也是属于我的。”
  宝拉难得唱唱反调:“真的吗?你知道我喜欢什么吗?”
  “你喜欢看书、聊天、做饭。”权志龙历数,“喜欢旅行,但总顾虑太多,最后还是宅在家里;不喜欢太多改变,做一件事就一根筋地做下去,喜欢一个人就掏心掏肺地对他好;总是照顾大家的感受,自己受了委屈也没关系;跳舞还有一点细胞,唱歌就差到没办法拯救;总装得胆子很大,却不敢看鬼片、恐怖片;不喜欢别人看到自己软弱的样子,却可以在权志龙的怀里哭半个小时;最最最最最喜欢的人是权志龙。还有什么没说到的吗?”
  全中!宝拉不甘心地咬咬自己的嘴唇,耍赖道:“那你知道我喜欢什么颜色?”
  权志龙失笑:“不知道,那宝拉你喜欢什么颜色?”
  难住了男朋友,宝拉小得意:“我喜欢蓝色。”
  “为什么?”
  “因为蓝色是大海和天的颜色,看着让人觉得很开阔、很安静……”
  “那你知道我喜欢什么颜色?”权志龙反问。
  宝拉扳着手指头:“你其实喜欢蛮多颜色的,强烈的色彩都不错,黑色啊,白色啊,红色啊,偶尔也会喜欢一些小清新的色彩,天蓝色啊,柠檬色啊之类的,其实主要看心情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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