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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娱:顶流从大文豪开始(迷路的龙)


梅吟雪感动至极,扑入南宫平怀抱。
就有了让无数老客动容,让宋浣溪反反覆覆读了七八遍的经典词句:南宫平亲着他头上的疤癞,再也看不到他的丑怪,因为他已经知道,这最脏,最丑,最臭的癫子,就是他最真,最香,最美的梅吟雪。
写到这里都还堪称完美,那段时间,宋浣溪一开始读报,必先读《护花铃》。
结果谁也没想到,后面情节急转直下,哪怕以宋浣溪的急智,也拉不回这跳进了悬崖深渊的剧情。
原著中是梅吟雪为了苍生,牺牲了自己的感情和身体,委身群魔岛岛主,还留了小纸条,祝南宫平,和另外一个美人,白头偕老!
真的是意难平!
宋浣溪读报的时候,都有一股强烈的冲动,顺着信封上的地址,登门造访无酒不欢,给他一个难忘的记忆。
因为情节太突兀,她也只能勉强地改成梅吟雪假意伺魔,与魔同归于尽,留下的小纸条也改了内容: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惟有香如故。
如此糟糕的结局自然是让客人们十分不满,梅吟雪依然高居池记群芳谱第二的位置,无酒不欢硬是凭藉一己之力,又开辟出了第二个榜单:作家榜!
并成功登上了榜单倒数第一的位置。
宋浣溪任由客人们发泄不满,也不插嘴,一目十行地看完了无酒不欢的新书开头,心里顿时有了数。
也不违逆客人们的意思,直接读起了最近大火的另外一部连载,梁公子的《萍踪侠影录》。
“……忽见繁花如海中,突然多了一个少女,白色衣裙,衣袂飘飘,雅丽如仙,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
宋浣溪声音一顿,果然,老客们迅速的热议起来。
阿水伯眯着眼,吃进一粒花生米,叹道:“梁公子的故事,讲的不如美酒和刷锅水,也不如无刷锅水不欢,写美人,却是一绝!”
客人们纷纷点头,无刷锅水不欢,是《护花铃》的结局出了以后,老客们意难平,直接把美酒和刷锅水的笔名,挪了过来。
宋浣溪有时想,若查先生再出什么妖蛾子,笔名只怕会变成刷锅水和刷锅水!
阿水伯瞪了赞同声音最大的阿生哥一眼:“你叫什么叫!媳妇都没有的人,你懂得什么是美人!”
阿生哥已许久没有来店里,闻言憨厚的挠了挠头,嘿嘿一声:“我做海员的薪水很高,等我回来,就托人介绍。”
客人们纷纷笑了起来,同时又有一些落寞,阿水伯不声不响,抬手又叫了一碗面:“云吞面,只要云吞不要面,双,不,三份云吞!”
待面到了,却往阿生哥面前一推:“吃吧!在阿伯老家,上车饺子下车面,这边没有饺子,你就吃碗云吞,算是咱们,给你送行了!”
宋浣溪看着这一幕,心中也感慨不已,阿生哥,只上了一个月的夜校,凭借苦读,现在已经能简单的用英文沟通了!
真该叫老二看看!
当然,阿生哥也说了,他之前走街串巷收卖旧货,很多主頋是洋人,也会几句简单口语。
时光流逝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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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正数和负数
阿生哥嘿嘿一乐,也不嫌烫,接过碗就吃,呼噜噜,转眼,一大碗鲜虾云吞就见了底,吃完,掏出了一方叠的整整齐齐的帕子,擦了擦嘴。
看的阿水伯一愣:“阿生,你这是哪里学的派头,还用上帕子了!”
以前,阿生哥吃完,可都是用手背一抹了事的。
阿生哥憨憨一笑:“我的夜校老师教的,他说,穷不要紧,一定要干净卫生,这样才能给人家留下好印象。”
他捉住自己袖口,往阿水伯面前凑了凑:“我现在衣服一天一换,袖口和领口,还是用香皂洗的咧!不信你闻闻!”
阿水伯一脸嫌弃的别开脸,待阿生哥缩回手,才仔细地又打量了一遍这年轻后生,见他头发剪的干净清爽,露出饱满额头,浓眉下的大眼炯炯有神,一身衣服也是干净整齐。
阿水伯由衷道:“确实招人喜欢了不少,你这个夜校老师很好啊!”
阿生哥大力的点了点头:“他人真的好好,他是富家少爷,却一点架子都没有,经常给我们讲哪里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还说以后有机会带我们去吃去玩!”
阿水伯扬了扬眉:“那他就没有不好的地方吗?”
阿生哥立刻堆出了愁脸:“有!每次上课,他都要求我们用英语讲述一天的经历,你们知道,我收一些杂货来卖,很多杂货的名字本就古怪,中文我都写不出来——”
宋浣溪听的津津有味,忍不住追问道:“后来呢?!”
阿生哥挠了挠头:“我叫不出名字,就统一用The thing代替,哦,就是东西的意思。”
他当场演示了下:“I buy something,and than sell them。”
“我买了东西,然后又卖掉。”
宋浣溪哑然失笑:“那你过关了嘛?”
阿生哥苦着脸道:“没有,他说我每天的经历太简单,叫我不但说出东西的名字,还要说出东西原本的主人和来历。”
他叹了口气道:“就比如,我前两天送了一把象牙梳子,还是一位清朝格格的陪嫁,每到重要的日子,格格都会慎重的用这把梳子梳上三遍头发,据说这位格格活到了九十岁,去世的时候,头发还乌黑乌黑的。”
阿生哥再次叹气道:“如果不是卖梳子的人,是个秃子,可能我就信了。”
宋浣溪一怔,随即笑了起来,其他客人亦是哈哈大笑。
阿生哥一摊手:“你们看,这么个简单故事,里面多少生词儿!”
“象牙梳子,清朝格格,陪嫁,对了,还有一个秃子!”
宋浣溪难掩笑意,“那你不会的单词怎么办呢?”
阿生哥笑了起来:“问老师呗,不过,一开始只是简单复述自己的经历就行,后来就加入了各种场景练习:老师会假设,他是卖肉的卖水果的,叫我们装成顾客,然后再反过来。”
宋浣溪恍然,怪不得阿生哥能在短短的一个月内,掌握最基础的日常对话,原来全是大量的实战演练。
就像是她们在学员训练班中,每天进行的大量排练一样,练的多了,也就熟了。
阿生又叹了口气:“若只是这样,也还罢了,他有时候,还会让我们用英语来练习其他课程。”
“反正国文,数学,英语,全是他一个人教,他想怎么搞就怎么搞了!”
阿生哥显然已经委屈很久,说起来就滔滔不绝:“他数学刚讲了一个啥子负数,我开始不明白,数字咋还有负的呢,他就解释,正数,就是我赚到的钱,负数,就是花出去的钱——”
“然后他就教我们,正数用英语咋个说,负数又咋个说!”
宋浣溪:“……”
怎么感觉难度突然增加了——
这位夜校老师,有点心狠手辣啊。
宋浣溪若有所思,不知道这一家夜校,收不收在校的中学生——
她由衷道:“你真是遇到了一个好老师。”
阿生哥大力点头:“志杨少爷的确是个好老师。”
角落里,郭云琛眉头一挑:志杨?是志杨侄儿吗?
阿生哥又说了些补习班的趣事,只是他人笨口拙,来来去去也都是那点儿事,无非英文教习又扮作了修理水管的,收税的,还有阿sir和Boss。
客人们渐渐觉得乏味,又央宋浣溪读起报来。
宋浣溪倒是听得津津有味,不过她也分得清主次,从善如流,继续读了起来:“……少女一声长笑,双袖一卷,把落下的花朵,又卷入袖中,悠悠闲闲的倚着桃树,美目含笑,顾盼生姿。”
老客们都听得入神,遥想当时场景,不由心驰神往。
陆兴邦却眉毛一挑,轻声道:“她读的,比平时快了至少三成。”
郭云琛亦是发现了这一点,他略一思考,就明白了其中缘由,不由笑道:“也不知道这位无酒不欢先生,拜了哪路神仙,这么让阿浣看重!”
阿浣读的比平时快,原本的连载,自然就支撑不到打烊,客人们就只剩下两个选择,离开,或者听一听无酒不欢的新书!
果然,宋浣溪读完今天的连载,比平时足足早了半个时辰,她还来回翻了翻报纸,一脸可惜地道:“只剩下无酒不欢的新书了,要不,咱们今天就到这里?”
老客们习惯了每天到点才回家,早回家一分一秒,都是对自己花在池记面馆的小食钱的不尊重!
他们并没有纠结,纷纷叫了起来:“那就读一读无酒不欢的新书好了!”
“姑且听一听,若是故事讲的不好,再把他的排名往后延一延!”
“他已经倒数第一了,还要怎么延!”
“阿生刚才不是说了,还有负数的啦!”
“那个不是赚钱花钱?”
“哎呀,就当无酒不欢欠我们每人一块钱不就好了!”
“那就叫他多负一些!”
就有老客和颜悦色地看向了阿生哥:“阿生啊,最多可以负多少啊?”
宋浣溪眼见无酒不欢转眼就要负债累累,忙开始读起了这本叫做《多情剑客无情剑》的新书——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忽然笑道:那等你买的起酒的时候,你肯请我喝一杯吗?”
阿水伯一拍桌子,第一个叫好:“这李寻欢,倒是性情中人!”
他一脸欣欣然地道:“若是他在这云吞面馆里,我定然要请他喝上一杯!”
阿生哥咳了两声,提醒道:“阿水伯,你忘了,店里是不卖酒的了吗?”
阿水伯悻悻然:“所以我才说要请他喝上一杯!”
客人皆笑。
池老板也从后厨探了个头,凑趣道:“卖酒,也不是不行。”
今天下雨啦,终于凉快了,你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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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脚踝是那么纤美,她的脚更令人销魂。”
宋浣溪读着读着,突然感觉不对,以往读到新出场的绝色美人,老客们总爱点评一番——
今天却格外安静。
就好像诺大的天地间,只剩下了她一个人。
宋浣溪忍不住抬起头,向四周看去,顿时一怔,只见一个个熟客脸上,全都如痴如醉,双眼迷蒙,就仿佛集体坠入了武侠的桃花障中,中毒甚深。
她停顿了片刻,也没见客人们有所清醒,宋浣溪下意识地向角落里看去——
陆兴邦举起咖啡杯,对她笑了笑,郭云琛却别过眼,并不看她。
宋浣溪的脸蓦然一红,缩回了报纸后——无酒不欢原文中,让这位绝色美人脱的一干二净,她略改了下,让美人最后尚余一袭白纱,若隐若现。
只是按照陆兴邦的恶趣味,定然是一边看着连载,一边听她读报!
郭汉桑坐他旁边——
宋浣溪不敢继续想下去,强迫自己把注意力放到了手中的报纸上:“……李寻欢的手已抬起,刀锋自他脖子上轻轻的划了过去,鲜血测在了她胸口的白色薄纱上,如雪地上绽放的一朵朵鲜艳梅花。”
就像是一瓢冷水泼入滚烫的大油锅,客人们瞬间炸锅:“他竟然下的去手!”
“天啊!这已经不是柳下惠了!这是个大杀神啊!”
“这样的绝色美人,生平只在书中闻,李寻欢有幸见了,居然舍得割破这冰肌玉骨!”
议论片刻后,画风渐变,阿水伯率先拨乱反正:“我倒觉得,这李寻欢当真是个人物!如此美人都不心动,才是大丈夫!做大事的人!”
阿水伯堪称池记云吞面馆的一柄标杆,素来追随者众,他话一出口,立刻就有人表示支持:“我家的黄脸婆打扮一下,使唤我做事,我都抵挡不住,何况这样的绝色美人!”
“各位难道忘了吗?这位绝色美人,可是有不少的裙下之臣了!全是她的工具!”
“这么一说,这李寻欢倒是令人钦佩了!”
宋浣溪咳了咳,提高音量:“诸位,今天的连载还剩一小段,让我读完可好?”
即使她如此说了,客人们依然又热议了一会儿,声音才渐渐小了下去。
宋浣溪继续读道:“……只听她恶毒的骂声远远传来,‘李寻欢,你根本就不是一个男人!难怪你未过门的妻子会和你最好的朋友跑了!’”
这句话的信息量实在太大,一直到宋浣溪读完连载,并在连载最后,再次强调了一遍:
“李寻欢目光悲苦,那少女的话就像一根根针刺入了他的心中:
未来的妻子……最好的朋友……”
客人们这才反应过来,却没人说话,一个个瞠目结舌面面相觑——
小李探花,如此惊艳的登场,如此侠胆豪情的人物,连江湖第一美人,都能坐怀不乱,竟竟然——
被绿了?!
绿他的,还是他最好的朋友?!
众人百般滋味在心头,口上楞是一个字都吐不出来了,半晌,阿水伯轻声道:“阿浣,能不能劳烦你再从头读一遍?”
其他客人没有说话,只一个个的盯着宋浣溪,若是陆兴邦不在,宋浣溪怕是就要拒绝了,既有人相送,宋浣溪干脆地答应了下来。
少女悦耳的声音重新在云吞店里响起,不知为何,一向开朗的声音中似带了淡淡的哀愁,就如同她读着的李寻欢:“……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他的生命和灵魂,已经自刀下,悄悄地溜走。”
这一次,所有客人都明白了,李寻欢一直雕刻着的,就是他的前未婚妻,雕完又深埋土中。
雕的是相思,埋的是旧情。
第一遍不懂书中意,读懂已是书中人。
这一次,宋浣溪读完,满室客人,依然一片寂静,不少人的嘴唇动了动,最后却依然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千头万绪在心中交织成一团乱麻,已经寻不到头了。
半晌,阿水伯长叹一声,往日里越嚼越香的五香花生米,今天吃来竟是寡而无味。
阿水伯开口道:“不妨再设一个群英谱,建议李寻欢,暂列第一。”
堤坝上被开了一个口子,众人心中汹涌澎湃的洪水,终于倾泻而出:“善!”
“好!我没意见!”
“可以可以,就这么办!”
于是,又一个全新的榜单诞生了。
无酒不欢只怕完全没有想到,他写《多情剑客无情剑》的本意,是为了争夺群芳谱的榜首,结果所有读者的重点,全放在了书中的男主角身上!
一出道即巅峰!
直接登顶群英谱的榜首!
宋浣溪十分高兴,忍不住多了一句嘴:“那个,作家榜上,无酒不欢的名次,是不是可以提一提了?”
客人们瞬间翻脸:“群英谱榜首是小李探花,关他无刷锅水不欢什么事!”
“就是就是!小李探花如此人物,竟遭如此情伤,全怪他!依我看,负个五百都不为过!”
宋浣溪:“……”
糟了,好像弄巧成拙了。
客人们对书中情节心绪复杂,难以评论,对无酒不欢讨伐起来,倒是毫不嘴软。
足足说了一刻钟,才三三两两地散去了。
角落里的两位先生都已经悄然离去,宋浣溪却知道,他们在等着自己打烊。
这一个月来,两位先生不知达成了什么协议:其中一位不在的话,另外一位就会送她回家;两位都在的话,郭汉桑会和她道个别,再由陆先生送她回家。
宋浣溪手脚麻利地收拾完,出了池记,一眼看到了街对面的黑车——
二妹时不时的就要说姐夫真的来过,可这一个月,宋浣溪一次都没有见到,便只当二妹花了眼。
毕竟街面上跑的车,十有八九都是黑色汽车。
她快步走过去,郭汉桑已经从车中下来,宋浣溪欣然喊道:“郭汉桑!”
郭云琛听她喊过好多次,却依然有些不习惯,他想了想,大抵是只有自己有外号,阿浣却没有的缘故。
于是,他含笑回应道:“宋比特!”
多情剑客无情剑里林仙儿登场是真的绝,大家可以看看,前三章。
我当时看完书觉得,林诗音和林仙儿比,存在感真是弱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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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浣溪愣了下,半晌才反应过来,比特,比特…… Beauty!
她长到这么大,经常被夸聪明,成绩好,她知道自己漂亮,却很少被当面夸赞。
一时间竟然有些手足无措,睁大了眼睛看着郭云琛,脸颊一点点地红了起来。
郭云琛看出她的紧张,唇角勾起,挤了挤眼,笑道:“现在你知道,每次你叫我郭汉桑的时候,我是什么感觉了吧!”
宋浣溪:“……”
突然就不紧张了!
少女笑了起来:“也好,我还是第一次被起外号呢,郭汉桑!”
郭云琛哈哈大笑:“那你要早点习惯啊,宋比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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