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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娱:顶流从大文豪开始(迷路的龙)


到时候,就让阿琛来挑,总有一个喜欢的!
结了婚,就会有娃!
想到小小琛的样子,几位郭家大佬心都要化了——
金孙哟!
郭云琛上了楼,熟练地铺了纸笔,只是不知为何,今天始终无法平心静气。
往日里再心浮气躁,练上几笔后,都会变得心平气和,仿佛满脑子的胡思都在笔走龙蛇之中倾泄了出去!
郭云琛又练了几笔,脑子里始终有两个声音在争吵,一个说,家族培养你这么久,现在是你回报家族的时候了!
另一个就说,你都坚持了这么久,有几部不是卖的很好吗?还有葛岚这个当家花旦!
两个声音吵来吵去,吵得他越发心烦意乱,笔下终于走了形,一个趣字的一笔捺,几乎划到了天迹去!
郭云琛盯着只写了一半的趣字,少了上面的取,恰好是一个走字,且最后一笔走的极远,仿佛在暗示着什么。
郭云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突然觉得这大房子又空又静,让人片刻也呆不下去。
莫名的,他想起了那间喧闹的云吞面馆,当少女清澈的声音响起,整间面馆鸦雀无声,少女声音稍一停顿,又会骤起喧嚣,热闹非凡。
郭云琛突然就很想再去那间云吞面馆,再听一听少女的声音!
他想到就做,径直穿了外套出门,也没有喊上荣伯,难得自己开了次车。
不知不觉,脚下踩了几次油门,车速越来越快,车窗外吹进来的风也越来越凉快,心中的烦躁似乎也一起被吹散了——
怪不得志杉如此爱车,郭云琛心道。
长辈们不让他自己开车是对的,郭云琛扫了一眼码数表,看着指针渐渐逼近红区,强迫自己把速度降了下来。
郭云琛一直知道,自己彬彬有礼的外表下,藏着一颗酷爱自由的心,大概是小时候走了太多地方的原因,他总觉得,飘泊不定的生活,才是最适合他的。
只是几个伯伯年纪大了,走不动了,他也就留在了港城。
伯伯们还是了解他的,以往虽然一直叫他回家做事,却从未具体的给他指派过什么工作。
这一次,三伯的建议,真的是很诱人。
做一名船长,带队远航,跨越大半地球,到海的另一端!
这该是多么的有趣!
如果他的电影公司,能够更好一点——
现在放手,总有一种失败者的感觉。
他,不甘心。
郭云琛:别转台,明天我还在!
下面是付费广告时间——
你美吗,声靓吗?
欢迎参加全港歌手大赛!
头奖金锅婿,懂的都懂!
注,本广告由郭家四佬赞助,播放前请先屏蔽郭云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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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肥肥肥肥肥……羊!
郭云琛一路狂飙,几次车速逼近红线又强行降下来,最后一个急刹,车停在了池记一个街区外。
他额上也惊出了一头冷汗。
郭云琛怔忡片刻,头伏在了方向盘上,低低的笑出声来。
很久,都没有这么疯过了。
其实他在美国的时候,有一台重型哈雷,也曾经沿着漫长的公路线狂飙,后来沉迷百老汇,才弃了这个爱好的。
他记得陈启安的建议,没有再往前开,直接下了车,步行到了池记,一路上,也算见识了一番市井的热闹——
一家烤鸭店的老板和洗衣店的老板不知为什么吵了起来,旁边的邻居一劝,两个人立刻散开。
那邻居看上去慈眉善目,还对他笑了笑,甚至还想走过来给他送名片,郭云琛忙走开了。
工作之外,他很不善和人打交道,更喜欢一个人呆着。
除非对方很活泼,就像宋……阿浣一样。
想到那个生机勃勃的少女,郭云琛唇角微扬,不由加快了脚步。
远远看到灯火通明人声鼎沸的池记,郭云琛只觉萦绕在心头的阴冷气息去了不少,他呼出一口长气,大步流星的走了过去。
只是站在门口,一眼望去,却没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郭云琛不由微微失望,这才想起,陈启安说过,阿浣要八点后才能过来。
幸好现在距离八点只剩半个钟!
郭云琛环视一圈,虽已过了饭点,店里依然人满为患,大部分都是熟客,只余一点残汤的空面碗放在一旁,还没来得及撤下,已经又点了花生米毛豆慢慢剥着吃。
他的视线,最终落在了昨天的角落里:那张三人的小圆桌,现在只坐了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的年轻人。
大概是店里闷热,他的领口微敞,袖子也挽到了肘上,露出了结实的小臂。
有点奇怪,看着装像是个脑力工作者,看他结实的小臂,又像是体力劳动者。
郭云琛甩了甩头,抛去这些无聊的念头,径直走了过去。
陆兴邦:“……”
他现在已经老到慈眉善目了吗?
喂,别过来!他的拳头很硬的哦!
这家伙,还跟他点头,以为自己是中环那些假模假样的小白领啊!
陆兴邦一边腹诽,一边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
算了算了,肥羊要紧,其他的都不重要!
郭云琛一眼看到了桌上的咖啡,颇有些意外,云吞店里的咖啡,就像是在汉堡店的餐单上看到了一碗手撖面,都有些玄幻的感觉。
郭云琛招了招手,看着池婶费力的挤过来,一路上惊起客人无数,看的他有些心惊肉跳。
池婶还记得这位英俊又多金的年轻客人,热情笑道:“靓仔,今天要吃点什么?还是云吞面吗?我叫老板给你多加两只云吞!”
郭云琛:“谢谢,今天不吃面。”
听到吃字都难受,真不知道小时候要求那么严的祖训,怎么一到家族聚餐就失效!
他素来与人客气,并不因对方的身份或外貌而有所差别,温声道:“请给我来一杯咖啡。”
顿了下,郭云琛又瞄了眼桌上咖啡杯里剩下的半杯,补充道:“加奶加糖。”
说着,他直接拿出钱夹,抽了张百元大钞过去。
想了想,他又缩回手,再次打开钱夹,一口气又抽了四张百元大钞出来,而钱夹里,还有数张百元大钞!
旁边的陆兴邦眼睛都看直了——
他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别的不说,单开的那个小场子,每日流水也有数千,可他的客人里,还真没有这么壕的!
池婶也愣住了,迟迟没有伸手去接这五百钞票,她犹豫着道:“这要多少云吞啊,也没这么大的碗——”
陆兴邦:“……”
他看出来了,老板娘有点傻,多装几碗不就好了!
郭云琛笑了起来,他本就英俊,这一笑,更是让人如沐春风:“给我一杯咖啡,剩下的钱,就存在帐面上,阿浣要是哪天没来得及吃饭,麻烦给她煮碗云吞面吃。”
顿了下,他又补充道:“钱没了我再补。”
陆兴邦福至心灵的,瞬间明白了这个贸然跑过来和他拼桌的年轻男人的身份!
肥肥肥肥肥……羊!
陆兴邦第一次正眼打量起邻座的年轻男人,这一看,果然看出不少问题。
唔,看脸比他年轻,也比他帅那么一点点,但是没有他有男人味!
陆兴邦给了对方外貌九分的高分,当然,他自己是十二分!超完美的!
西装一看就是订制货,袖扣——
唔,镀金的!
手表倒是有些年头,保养的很好的劳力士。
有那么一瞬间,陆兴邦迟疑了,这只肥羊,看上去,比想象的还要有钱的样子。
至少他十分确定,对方手上那一块劳力士,就不比他口袋里的新款便宜。
陆兴邦转念一想,管他呢,也许这只大肥羊,就喜欢收集新款呢!
他轻咳一声,待郭云琛看过来,开口道:“那个,兄弟——”
“你买表吗?”
郭云琛:“??”
他下意识地抬头看了看,云吞面馆,没错啊!
陆兴邦还是头一次做这种二手货买卖,平日里对手下呼来喝去习惯了,很不适应这种低声下气的角色。
他干脆地从口袋里把大红表盒一掏,直接打开,推到了郭云琛面前:“劳力士,新款,五千块!”
“一句话,要不要!”
郭云琛愣了一下,还,真是卖表的?
他每年生日,都会收到至少三块手表,什么牌子都有,大多还是限量版,攒到现在,衣柜里已经有满满一抽屉的各式名表了。
一天换一只,足可以戴两个月不重样!
郭云琛正要摇头婉拒,眼角余光扫到桌上的劳力士金表,忽然觉得有些眼熟,下意识地端起表盒,凑近了看了起来。
陆兴邦心中一喜,有戏!
现在就等大肥羊还价了!
他开五千,自然是留了些余地的,哪怕对方还个四千……不,三千!三千他就卖!
反正是无本的买卖,三千也不少了。
陆兴邦正给自己做心理建设时,却听得大肥羊突然开口道:“这是一块女表。”
“而且——”
“这一块劳力士金表,是我家卖出去的。”
陆兴邦:我只知道是一只肥羊,但是没想到会这么肥!
劝架那位慈眉善目的邻居你们还记得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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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陆先生和郭先生(二更)
陆兴邦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旁的不说,当年从那边来港城的时候,身边一排花生米,差一点就吃到一颗!
可他这次还是惊到了结巴:“你你你家,卖的?!”
郭云琛点了点头,“这只劳力士是今年五月的新品,全球限量一百只,港城只有一只,数字编码正好是一百。”
他一边说,一边把表盒放下,推回到了陆兴邦面前:“永安百货摆了几天,就被人买走了,当时很多人想要——”
事实上,郭云琛之所以知道这块表,是因为这块表,原本是大堂兄费尽心思给他准备的——
他的几位堂兄,是真的认为他有心上人却苦追不到!
三不五时就给他准备些花俏昂贵的礼物,帮他追女仔!
这块劳力士,编号一百,喻意百年好合!
大堂哥还是在家宴的时候说的!
他到现在还记得,几位伯伯欣慰的眼神,堂哥们兴致勃勃看热闹的样子!
有几个侄子,竟然还一脸羡慕!
他当场拒绝了,他要一块女表做什么!
故而,郭云琛对这块编号百年好合的劳力士,印象可谓十分深刻。
陆兴邦脑子转的不可谓不快,不然做为一个大圈仔,光凭拳头,就只能是替人挡花生米的命。
短短数十秒,他的心念飞驰电转,得出了一个让他匪夷所思的结论——
永安百货=肥羊家?
这这肥羊也太肥了!
肥到他咬一口都要崩断几颗牙!
他们做这一行的,行事可以说百无禁忌,一条烂命,怕什么!
你敢欺负我,我就敢和你拼命!
但是,他们也知道,有些人是碰不得的——总有人会让你生不如死。
比如官面上的一些人物,再比如永安百货东家,这样的港城超级富豪,请个律师团,分分钟让你住进私人单间,房租给到一百年后!
陆兴邦一瞬间就舍了卖表的念头,伸手抓向表盒,就准备塞回口袋里——
郭云琛却突然开口阻止了他:“等一等。”
他刚刚想起,后来大堂哥,私下里还和他提了一嘴,笑道,裴家的老五,带着林钰影后家的那位督军公子,来把表买走了!
被他套了话,说是要送给林钰,看样子是夫妻吵了架。
裴五还担心他不会卖,怎可能!
商人嘛,有钱赚,儿子都可以卖!
就比如那个让他头疼的小儿子郭志杉,除了买车出去和朋友炫耀,什么都不会,又懒,不肯学。
郭云鹰已经开始物色港城闺秀,准备把小儿子连他那些车一起,打包送走,让亲家调教去!
郭云琛敏锐地意识到,这块本应属于影后林钰的表,到了这位,额——
他之前出于礼貌,并没有仔细看临座的这位年轻先生,这一次,他抬眼看去,认真打量了一番——
俊眉修目,一双眼明亮而有神,就是眼下有些发黑,似乎没有休息好。
衣领敞开,锁骨上一尾青色若隐若现,手腕上一块不知什么牌子的机械表,小臂肌肉鼓鼓。
整个人干练又精明,若再加上胸口那不明显的纹青——
这个年轻人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
那么,林影后家中,出了什么变故,让她连这块刚到手不久的新表,都要变卖掉?
电石光火间,郭云琛修长的手指伸出,一把扣住了将要被陆兴邦拖下桌面的表盒!
他有些狭长的双目微微眯起,微笑道:“如果我没记错,这块劳力士,应该是属于林影后的。”
陆兴邦扣住表盒另一端,同样浅笑,露出半口白牙:“你记错了,这块表,是我的。”
郭云琛手指用力,不让表盒挪动分毫:“你不是要卖表?我买了。”
“只要你告诉我,这块表,是怎么到你手里的。”
说着,他单手从西装内袋里摸出支票本,又掏出钢笔,大拇指挑开笔帽,手掌按住支票,刷刷的就签了五千出来,随手一撕,支票轻飘飘的落在了二人之间。
陆兴邦下意识地吞了口口水,他大爷的,那不是五十,不是五百,是五千啊!
他强迫自己把视线从桌面上挪开,落到了这个英俊有钱到让人讨厌的家伙脸上,“松手!我不卖了!”
郭云琛微微一笑,“你为什么不松手,只要你松手,这张支票,就是你的了。”
陆兴邦当然想松手!
谁会不喜欢五千块的支票!
问题是,花五千块来刨根问底的家伙,会是个省油的灯吗?!
陆兴邦直觉这家伙会是个麻烦,很大的麻烦!
他慢慢的摇了摇头,眼神坚定又果决。
郭云琛心中暗叹,不再强人所难,正要松手之际,轻快的少女声音在二人耳边响了起来:“陆先生,郭先生,你们认识啊?”
陆兴邦和郭云琛同时一愣,对视一眼,陆兴邦唇角的笑容迅速扩到了整张脸上,意味深长的唤道:“郭先生——”
郭云琛轻呵一声,淡淡回应道:“陆先生。”
两个人心中,此时此刻,竟然高度同步——原来,你也不过是陆/郭先生啊!
又都有些后悔。
陆兴邦心道,当初怎么就没有让阿浣喊一声兴哥呢?!
郭云琛亦是想,应该让阿浣叫他阿琛的。
宋浣溪的注意力,却已经落到了桌子上的表盒上,表盒依然打开,里面的金色劳力士在灯下闪闪发亮。
正因如此,陆兴邦和郭云琛才都没有太用力,他们都不想摔了这块限量版的金表。
宋浣溪看了两眼,轻咦了一声:“这块表,和林影后那块好像!”
她素来对钱敏感,那日沈梦如提了一句后,宋浣溪便多看了两眼影后的手腕,对这块劳力士的金表,印象很是深刻。
陆兴邦不想骗她,加上旁边这位其实已经知道了前表主,便直言道:“确是林影后那块。”
宋浣溪惊奇无比:“这不是块新表?我前几日才见林影后戴过,她爱的很。”
爱到过上一会儿就伸手撩发,金灿灿的表带配上雪白的皓腕,醒目又好看。
陆兴邦犹豫了下,压低了声音道:“她老公输红了眼,拿了这块表来押——”
郭云琛早已松了手,陆兴邦却也没有马上把表收起。
三人的视线,一起落在了饭桌中间的这块劳力士金表上。
陆兴邦:郭先生,幸会幸会。
郭云琛:陆先生,久仰久仰。
陆兴邦:呵呵。
郭云琛:呵——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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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感谢阿浣
这块劳力士金表实在醒目,宋浣溪片刻后才注意到桌上的支票,她看到支票上的数字时微微一愣,下意识地换算起来:
她在片场摸爬滚打一下午是五块钱,一天就算十块——
五千块,她要像今天这样辛苦的连做五百天!
还要不吃不喝才能攒下来!
宋浣溪真心觉得,拍戏赚的钱,比在面馆打工赚的要辛苦多了!
瞬间她替林钰深感不值:那么辛苦的拍戏,赚来一点钱,奖励自己一块手表,转眼就被不肖老公输掉!
她并不知道,这块劳力士金表,实际上是龙五买来送给林钰的。
少女的脸色变化,没有逃过两位先生锐利的眼,郭云琛率先温和地开了口:“怎么了,阿浣?”
陆兴邦:“……”
可恶,慢了一步!
宋浣溪坦然道:“只是替林影后不值——”
她看着桌上的劳力士,叹了口气,慢慢转身,很有些无精打采。
陆先生和郭先生都没有说话,默默地看着她走到日常读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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