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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娱:顶流从大文豪开始(迷路的龙)


王宇力大,却理亏,在张澈手下,也没怎么挣扎,就被张澈抓出去了,出去前,扭头看向宋浣溪:“靓女,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宋浣溪微微一笑,抬手指了指喉咙——
不好意思,嗓子又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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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拎包小弟(二更)
已经被拖出去一段距离的王宇愣了下后,开始了剧烈挣扎:这也太欺负人了!
今天他要是不知道姓宋的叫什么,谁都别想好过!
“浣溪,刚才那个女孩,叫宋浣溪!”
张澈导演说完,干脆的松开手,甚至不再搭理王宇,双手背在了身后,慢悠悠的往前走,同时在心里默默地数着,1,2,3——
“喂,你怎么知道的?她真叫这个名?”王宇果然从后面追了上来。
张澈斜眼看着王宇,“你们面试分开,学习还是一起的,我骗你,不是很快就要被拆穿?”
王宇低下头,喃喃念了几遍,“浣溪,宋浣溪——”
这名字,真好听!
美女西施嘛,当然要配大王!
王宇正暗暗得意,张澈又是一盆冷水沷下:“以后人家是头牌,你就是个拎包小弟!”
王宇愣了下,不以为然:“怎么可能!你胡说!”
张澈站住脚,有些微胖的圆脸上尽是怜悯:“怎么不可能?”
“胡金秋知道吧?你和胡金秋比如何?”
王宇自是知道这位当红小生,虽然很少出演主角,却演了诸多男配,凭借《江山美人》中大牛一角的出色表现,还拿到了亚洲影展的最佳男配角。
他嗫嗫地小声道:“那自然是不能比的——”
感到涨了他人志气,王宇又瞬间提高了声线,紧急补充道:“当然,只是现在!”
张澈哑然失笑,不过,他看中的,就是王宇这不服输的劲头,他石破天惊地道:“连胡金秋都准备转行去当导演了,不然,他一个小生,为什么要混在一群导演里?”
“程钢,罗唯这帮家伙,一个个都有戏在手,平日里忙的跟陀螺似的,今天为什么凑到一起?”
王宇傻乎乎的接话:“为什么?”
张澈再次满意地看了年轻后生一眼,不错不错,懂得捧哏,这就舒服了:“当然是为了和日本人混个脸熟,以后好从日本人手上偷学东西!”
提到日本人的技术,张澈也是服的,就比如刚刚被《江山美人》横扫的亚洲影展,最初是叫东南亚影展,刚成立的头三年,所有奖项都被日本电影横扫!
更让人生气的是,日本人还看不上这个奖项,送来参展的,都是些边角料,真正的好片子,人家都送到了欧洲电影节上!
乃至于第三界东南亚影展在港城举办时,时任港督开幕致词的时候,还酸了一句:“我才知道,日本竟也在东南亚境内。”
然后,第四界影展在日本举行的时候,日本人就把影展名字,改成了亚洲影展。
王宇不愧是捧哏之王,转眼找到了新的盲点:“大家都去了,您怎么不去?”
不知不觉,他对张澈的称呼,从喂,到你,再到您,态度已是180度大转变。
张澈双手背在身后,再次慢悠悠地向前走去:“他们拍的黄梅调电影,想要更盛大的歌舞场面,更华丽震撼的视觉效果,自然要偷师日本人。”
他脚步一顿,回头看向王宇,意味深长:“我,和他们,不是一个路数。”
话罢,张澈径直转身向前,不准备再多说半句。
王宇原地呆了片刻,渐渐回过味儿来,大步流星的追了上去,一双大拳拳轻而又轻的落在了张澈肩头,声音谄媚至极:“那个,张导~”
“您还缺拎包小弟吗?”
邹文桓给宋浣溪简单交代了一番后,转头请井上桑稍候,到了一班娱记面前,一个个奉上茶水费,道了句辛苦,于是,一众娱记心照不宣的对视一眼,告辞离去。
干娱记这一行,也是有着不成文的行规:大家受邀一起来现场采访,回去以后,报道什么,如何用春秋笔法,如何润色,就全靠各自的本事了。
几个资深娱记早有腹稿,今天报道的重点,自然还要着落在日本人身上:没看到裴老板特意摆拍了好一阵儿吗?!
裴老板甚至贴心的把理由都找好了:欧洲人还去荷里活拍戏呢!
再加上一百部的片约,噱头也足够了。
嗯,标题就叫,一百部!日本导演来港拍片,兄弟影业签下卖身长契!
两个年轻一点的娱记,知道几位前辈求稳,不想和他们一样,就把着重点放到了影后林钰身上:美人识美人,南国剧团学员训练班第一关筛选别出心裁!
只有一个明报刚入行的小娱记,想法要简单的多:可做报导的点很多,自然要选择其中最吸人眼球的!
于是,他腹中的草稿便是——
兄弟影业老板亲自下场参与学员面试,真情演绎朱丽叶一角!
且不说一群娱记各有盘算,宋浣溪压住心中喜悦,彬彬有礼的向邹文桓辞行,“邹主任,那我就先回去了,日后还请多多关照。”
邹文桓愣了下,平日里大家都唤他的英文名,雷蒙,倒是鲜少有人唤他的职务,乍一听之下,竟颇有些不习惯。
他客气道:“互相关照互相关照,回去路上注意安全。”
宋浣溪再一次道谢,出了片场。
一路上,她注意到,整个片场还处于建设中,东边这一片,有小楼,有影棚,亦有搭建的场景。
西边则是尘土飞扬,工人进进出出,干的热火朝天。
这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莫名的就让人对未来有了信心。
清水湾的片场位置较偏,还没有公车通到这里,公司自行开了班车,通往市区,大概一小时一班,方便职员通行办事。
宋浣溪刚好赶上了十二点的班车,一上车,肚子就叫了起来,算一算,她一大早出门,先去浅水湾,又到清水湾,奔波了五六个钟,不饿才怪。
车子一到市区,她就找了家推车的小吃摊,要了碗车仔面,加了两个咖喱鱼蛋,又加了多多的牛肉萝卜!
她今天凭本事赚了二十二块,现在正是财大气粗的时候,吃的起!
路边的小吃车就是便宜,同样的份量,比池记便宜了三分之一。
宋浣溪吃的心满意足,索性沿街慢慢向家走去。
一路上,叫卖声不断,人来人往,她不时停下脚步,看一看街边商店橱窗里展示的东西。
直到她路过一处报摊——
坏了,她还有一摞旧报没有查阅!
从池叔那里借走旧报,是她想看看陈校的伦敦佳人,究竟写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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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伦敦佳人
一天过去,在陈校办公桌上见到的那纸支票,上面的数字,依然在宋浣溪脑中萦绕不去——
一篇文章,就抵得上她一个月的苦工,关键是还不需要什么成本,一支笔,一张纸,即可开工,简直是无本暴利!
宋浣溪回到家中,换下身上的青花瓷旗袍,把那一摞旧报纸搬到桌前,立刻翻找起来。
她记得,郭汉桑提到,陈校的那篇伦敦佳人,是发表在快报上的。
她便从这一摞尺高的旧报中,先把快报挑拣出来。
份数不多,寥寥七八份——最近美酒和咖啡的神雕侠侣大火,明报热销,连带其他报纸买的人都少了很多。
宋浣溪现在只担心,这七八份快报中,没有陈校的那篇文章。
幸好,在第五份快报上,她终于找到了这一篇伦敦佳人!
宋浣溪立刻读了起来:
刚到雾都,就格外的怀念起港城的碧海蓝天,长久弥漫不散的雾气,让一切都变的灰蒙蒙:街角,长椅,路灯。
目之所及,甚至街边的树,路上的行人,都带了雾的颜色。
看的久了,人的心中不免烦躁,或许,这就是雾都的居民热爱舞会的原因吧!
因了一年四季的阴雨天,伦敦的绅士们,出门时人手一把黑色雨伞,还可当文明杖使用。
路上碰到熟人,抬一抬礼帽,便算打过招呼。
我只有一事不明,戴着帽子,再打起伞,伞顶会不会时常碰到头?
看到这里,宋浣溪会心一笑,陈校寥寥数语就勾勒出了一副异邦景象,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最后这一幽小默更是点睛之笔,她仿佛看到了阴雨连绵的伦敦街头——
一把把黑伞下,戴着黑色礼帽的伦敦绅士们,彼此擦肩而过,忽地两个熟人撞面,其中一个下意识的抬起礼帽,手一动,啊,撞到伞了!
上学,返家,渐渐熟悉了雾都的生活,我也终于碰到了伦敦的第一束光。
她叫温妮,是面包店主的女儿。
和她那沉默寡言专注做面包的父亲,以及喋喋不休总是抱怨的母亲不同,温妮的话不多,却总能让人感到别样的温暖:
“陈,今天是个难得的晴天呢!”
“今天还有一点昨天卖剩的面包,我给你装上吧?便宜很多的。”
“新出炉的司康,您一定要尝一尝!”
她会偷偷瞥一眼尖酸刻薄的母亲,然后偷偷的拿一点刚出炉的边角料给我——她的父亲通常会纵容她的小任性,对此视而不见。
于是,我陆续吃到了热乎乎的司康,刚出炉的白面包,充满香气的松饼——
投桃报李,我经常会给她带一块巧克力,或者一个苹果,有时是在校园里随手折下的一枝花,有时是绣球,有时是蔷薇,要看季节而定。
交换礼物,成了我和温妮之间心照不宣的小秘密。
宋浣溪看的有些入了迷,她没想到,陈校,也有如此浪漫的过往,只是陈校的妻子她见过,那是一位十分能干的华人女性,所以,这个故事最后,会是个悲剧?
带着对结局的些许担心,宋浣溪继续看了下去:
从什么时候开始,温妮渐渐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的呢?
哦,对了,就从我的新室友罗伯特搬来开始。
他有一头英国人最常见的浅金头发,是学校里兄弟会的成员,非常的活泼,搬来第二天,就邀请我参加晚上的舞会。
我看着空空如也的客厅,难以置信:“这里?晚上?舞会?”
他大笑着揽住我的肩:“哈哈,我的兄弟,你就等着美酒和佳人上门吧!”
他没有骗我,到了晚上,客人们陆续到来:每个客人,都带了礼物,或是半瓶红酒,或是一盘蛋糕,也有带了水果的。
一位来自印度的留学生甚至带了一份咖喱!我们现煮了一锅米饭来配他的咖喱!
舞会通宵达旦,漂亮姑娘从一个男生怀里旋转到另外一个男生怀里,等到大家都喝的醉醺醺,不漂亮的姑娘也开始从一个男生怀里旋转到另一个男生怀里。
总之,大家一直在旋转,旋转,旋转。
从那天开始,我们的居所几乎成了舞厅,隔三岔五的就要举办舞会。
楼下独居的老太太先是用拐杖猛敲天花板抗议,后又找上门来,被罗伯特的花言巧语打发后,也尝试报过警。
结果警察一进来,就被一个漂亮姑娘拉去热吻,所有人都在起哄。
那段日子,真是既荒唐,又美妙啊!
舞会总是持续到凌晨,我渐渐无法早起,不再需要早餐,也就失去了和温妮碰面的机会。
如果不是她突然出现在了舞会上,或许我真的要把她忘的一干二净。
温妮真是一个漂亮姑娘,她一出现,就夺走了所有人的视线,男生们排起了长队,只为和她共舞一曲。
而我,甚至连邀请她的勇气都没有。
温妮和所有男生共舞后,直接来到了我面前,她喘着气,弯下了腰,“陈,你不和我跳一支舞吗?”
我有些担心的看着她的细腰,她还穿着鲸骨做成的老式衬裙,把腰勒的比男人的双手合握还要细。
温妮大笑着拉起我,恰好是一曲爵士,我拥着她慢慢摇摆,她的脸贴着我的脸,长长的睫毛在我脸上刷过,让我的心头一阵发痒:
“陈,你怎么不来店里了?我给你留的面包都酸了。”
我无言以对。
从那以后,温妮成了舞会的常客,她也从最初和所有男生跳舞,变成了大部分时间都在和我跳舞,乃至到了后来,所有人,都把我们当成了一对。
英伦姑娘的热情让她们勇于直抒爱意,那天晚上,大部分人都醉倒后,温妮环住我的脖子,热烈的吻上了我的唇,她热情洋溢的唤着我的名字,眼中的倒影全是我:“陈!陈!”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手,艰难的把她热情似火的胳膊拽下,我知道,我保守封建的父亲,绝无可能接受一个金发碧眼的儿媳妇,更毋论一个同样可能是金发碧眼的孙子了。
我该如何拒绝我心爱的姑娘?
宋浣溪啪的一下把报纸摔到了桌上,又一个美酒和刷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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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浣溪好一会儿,才缓和了情绪,继续看了下去:
凝视着温妮动人的蓝眼睛,我艰难的开了口:“温妮,我们中国人,会把更深层次的交流,留到新婚之夜,这是我们的传统。”
数次过后,大抵我总是用同一套说辞拒绝她,温妮渐渐变的闷闷不乐。
在又一次通宵达旦后,温妮彻底的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
千篇一律的舞会开始变的无趣,刚好罗伯特连挂两科,接到了学校的警告,我们商量后,决定暂停舞会,专注学习。
我恢复了早起的作息,看到熟悉的面包店招牌,却总是微微驻足后,落荒而逃。
我以为,我和温妮,从此以后,再无交集。
直到我在歌剧院门口,看到她从一辆黑色的汽车上下来,穿着短裙的她和一个年青人热烈拥吻。
我以为我会愤怒的冲上去,事实上,我如同一只下水道的老鼠,目睹了他们接吻的全过程后,灰溜溜的离开了。
后来,我从罗伯特口中得知,温妮,打入了更高的社交圈子,那是一群玩世不恭的贵族青年。
我有些担心温妮的处境,据我所知,那群贵族青年换女伴的速度,堪比伦敦下雨的频率。
我的担心并非多余,又一个雾气笼罩的早上,我在公寓楼下撞到了徘徊不去的温妮,她穿了一条黑色长裙,外面一件驼色大衣,往日里如苹果般红润的脸颊,苍白如死尸。
我把她带到了楼上,给了她一杯热牛奶,她没有喝,睁着蓝色的大眼睛,哭着喊道:“陈,我怀孕了,可是他不打算娶我!”
“他丢给我一百英磅,叫我滚!”
她捂着脸痛哭出声:“我该怎么办,陈!我该怎么办——”
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我在替温妮难过的同时,又有一丝幸灾乐祸,这大概就是男人的劣根性吧!
我知道温妮一家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她是不会接受打掉孩子的选择的。
未婚生子,她的家庭,也是无法接受的。
这似乎成了一个死结,除非——
我的心里剧烈争斗着,我的嘴唇动了动——
“嫁给我吧,温妮!”
有那么一瞬,我以为这句话,是从我嘴巴里出来的。
直到我的室友,罗伯特,大步流星的从门口走了进来,一把拉起沙发上的温妮,双手握住她的双肩,直视她的双眼:
“嫁给我,让我们一起来抚养这个孩子!”
温妮怔了怔,随后扑到了罗伯特的怀里,痛哭失声。
和方才愁肠寸断的哭声不同,她现在的哭声,更像是久旱后的一场瓢泼大雨。
这一刻,我感到我是如此的多余。
他们很快举办了婚礼,婚礼前一天,新娘父亲,毫不犹豫的送给罗伯特一记力大势沉的左钩拳,让他只能以独眼海盗的形象出现在婚礼上。
在等待新娘化妆的时候,我和罗伯特默契地一人点了一支香烟,两个人安静的看着烟雾缭绕。
我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张支票,这是我精准计算过,未来六个月最低生活所需后,所能节余出来的最大数目:孩子即将出生,他们很需要钱,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了。
罗伯特毫不客气的接过支票,看了一眼数目后,仔细叠好,藏入了西装内袋,他吐出最后一口烟圈:“兄弟,我必须告诉你一件事。”
他结结巴巴的告诉我,当初,温妮突然消失的前一晚,他喝醉了,温妮也醉了。
因为我再三强调,新婚之夜的重要性,温妮知道,和我再无可能,这才绝望离去,才会被那个花言巧语的小子给骗了。
我再也忍不住,送了罗伯特一记右钩拳。
好了,这下他双眼对称了。
不过最后,我还是拍了拍罗伯特的肩膀:“谢谢你,好兄弟。”
这真是最好的结局了,我最好的兄弟娶了我心爱的姑娘,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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