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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请闭眼(钟仅)


林老板搁下水杯,有些疑惑:“干嘛这表情,有话直说。”
“就……”汤欢在窗边站定,顺手拉上茶水间的门,低声道,“林老板,问你件事,你这个高中同学,有女朋友么?”
林循愣了愣,摇头:“应该没吧,你问这个干嘛?”
她跟沈郁重逢到现在也有两个月,的确没见他身边有过其他异性。
所以,应该是没有吧?
汤欢缓慢地“哦”了声:“虽然我谈的都是帅哥,但迄今为止还没谈过这么帅的呢,他没女朋友的话不是正好。”
“……”
林循多少有点没反应过来。
不是才第一次见么?这么迅速?
她想到汤欢换对象的速度,又觉得,这种事好像在她身上也成立。
汤欢见她表情有点懵,凑近道:“但冲之前,有件事想问你下。”
“……什么?”
汤老板略尴尬地顿了顿。
她谈恋爱虽然不走心,可都会提前跟对方说好。而且,该有的原则还是要有的。
哪怕这帅哥确实极品,但如果林循对他有那个意思,她立刻撤,半点心思都不会有。
另一边。
沈郁坐在会议室里戴上耳机,点进刚才林循给他发的cv琳琅链接。
不得不说,林老板对人声的审美确实很好。
这位cv他知道,是影视学院科班出身,嗓音和实力都很好,只是毕业后一直没什么资源,不温不火的。
嗓音很出色。
刚听了几个片段,手机轻轻震动。
他点开微信,发消息的是他的两个工作助理之一,孟绍。
读屏软件加速后的声音通过耳机传来。
【老板,刚刚睿丽的小宁总来过,想跟咱们谈《森林寓言》的衍生版权,他们想做广播剧改编。】
【小宁总还说,很荣幸这次《长耀》能选择他们公司的远山作为男二号,他早就让远山推了其他的项目,专心帮我们配音。看起来合作态度还是相当好的。】
沈郁手指下意识捻了捻粗糙的剧本页面。
《森林寓言》自从上线后就大火出圈,成了一个现象级IP,至今已经有好几家娱乐版权公司跟寻语接洽,谈各种衍生版权出售。
他并不认为公益节目就不该卖版权,反之,节目越火,版权费广告费越多,钱就越多。
做公益,谈论其他的都没意义,最基本的需要,就是钱。
在商言商,一个版权的价格,够给青原修几条马路、在山区建个小学、或在岐南山陡峭的山头间连接起通往外界的钢索吊桥。
何乐而不为呢。
只不过,做生意,也得挑对象。
像这样左右逢源、扯着面旗子两头谄媚的人,他可合作不起。
沈郁不紧不慢地给他回复。
【合作可以谈,但我记得睿丽有声有个副总,也姓宁吧?联系他,把这个项目给他做。】
听说宁琅三个月前通过某些手段,把另一个宁氏旁支的堂叔挤下去,自己接管了有声部门。
这位堂叔如今在他手底下憋屈地当个二把手,想来彼此也不大对付。
孟绍从这句冷冰冰的话里,感觉到老板心情不怎么样。
只是,这睿丽的小宁总又怎么惹着他了?
人家上任的时候,老板还在青原大山里啃着窝窝头呢,按理说也没机会见面啊。
真是尊阴晴不定的大佛。
但他没敢问,回答道:【好,我马上联系。那我们之后都不跟小宁总合作了吗?】
沈郁在输入框里打了个“嗯”。
但想起林循刚刚见面后的反应,他烦躁地扯了扯领子。
看她那情绪起伏的模样,像是还没释怀。
沈郁不耐地“啧”了声。
也不知道这种人有什么好惦记的。
他删掉输入框里的字,冷着脸扯掉蓝牙耳机,打了句:【再说吧,这次先这样。】
跟孟绍谈完工作,沈郁支着额头坐了会儿,想起方才宁琅口中那个称呼。
会议室的空气无比窒闷。
窗外有渐渐风声,他想起身去窗边,摸了半天,盲杖不知道扔哪了。只好扶着会议桌旁的墙壁,顺着风声缓慢往阳台上走。
勉强走到外头,隔壁窗口传来压低的交谈声。
他听力虽好,可并不热衷探听他人隐私,正想戴上耳机,却听到半温的风里传来了他的名字。
说话的是方才跟他打招呼的汤老板。
语速快、声调较高、尾音上扬,是个自信且雷厉风行的女性,很好认。
——“所以,循循,你和沈郁什么关系,只是高中同学?你不喜欢他?要是这样的话,我可冲了啊。”
作者有话说:
沈郁:不敢听。
————
大家说的沈少爷复明if线番外我会考虑哒!或者搞个未失明的高中平行时空番外。
不过正文里眼睛不会好,不然有点太理想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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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循心里霎时觉得有点怪异。
她默了片刻,理智觉得这不自在十有八九来源于沈郁对待女生的态度。
林循想起高中时候。
那会儿校里校外,他都不缺追求者, 哪怕是在他失明、坐她前桌之后。
她那时总能看到形形色色、不同年级的女孩子趁着课间或者放学和他表白, 攻势各异,有腼腆矜持的,有直入主题的,也有攻势猛烈死缠烂打的。
但无一例外,沈郁每次都拒绝得无比干脆, 压根不考虑对方是否受伤。
哪怕是之前跟沈郁关系还可以的一个女生——叫白恬默,就是当初她跟着奶奶在一中门口摆摊,第一次见到沈少爷时,跟在他身后的女生。
听程孟八卦过,白恬默家里同他是世交,算是从小就认识。
沈郁对她态度比旁人好一些, 但奈何白恬默后来想不开跟他表白了,被他丝毫不留情面地拒绝, 朋友都没得做。
对待相熟的人尚且如此,更何况刚见一面的陌生人。
汤欢谈得恋爱多, 男人压根走不进她的心,林循倒是不担心她会因此受伤。
但毕竟以后要一起共事, 搞得太尴尬也不好。
沈郁对待这种事, 说话一向没分寸。
她静了一会儿, 回答道:“我们就是普通同学,我不喜欢他——”
十月中早秋的傍晚, 窗边的风不见得有多冷。
但街边探着枝条的梧桐树, 早没有夏日那般枝繁叶茂。
从隔壁窗口传出来的女声冷淡无情绪, 说着预料中的话。
沈郁靠在阳台上,站了会儿,本来也没什么可听的,但方才呼吸竟然荒唐地停了片刻。
片刻后,他面无表情戴上一边耳机,转过身,放轻动作摸到墙壁,企图往回走。
这空气流通的阳台。
也不见得多么透气。
可还没等他迈开脚步,风里忽然裹挟着喑哑如冷空气的女声,接着说。
“——但我觉得你们可能不大合适。”
他偏了偏头,下意识屏了呼吸,听汤欢询问中带了点犹疑:“为什么——”
下一秒,茶水间的门突兀地被拉开,发出“兹拉”声响。
周洲耷拉着脑袋走进来,脸色绷得紧紧的,随便朝两位老板点了点头,一边把杯口对准水龙头,一边打开热水。
林循咽下话头,没时间再多想。
抬眼看去,只见周洲魂不守舍地接着滚烫的热水。
眼看那水快要溢出杯子,她飞快伸手把龙头关掉,皱了皱眉:“干嘛呢,想把自个儿烫死?”
周洲“啊”了一声,不自在道:“我没注意。”
林循看出他状态不太好,拍拍他肩膀,好脾气地说:“怎么心不在焉的,没事儿干就回家休息吧。”
这两天刚开始上班,项目不算忙。
“嗯,好。汤欢姐,一起走么?”
他们俩家在隔壁小区。
汤欢的视线在林循脸上停了停,表情颇有些耐人寻味。随即,她点点头:“行,姐今天跟你一起挤地铁,走。”
俩人于是收拾了东西一起下楼。
楼道里,周洲这个工作室难得的氛围包,难得情绪低落,突然开口问汤欢,语气有些惴惴:“汤欢姐,你谈过这么多次恋爱,那你知道喜欢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感觉么?”
汤欢的高跟鞋在楼道里敲出阵阵回响,闻言扬眉笑道:“你问我?我是谈过那么多次恋爱,可没几次上心的。”
半晌后,她忽然想起方才茶水间里林循的反应,敏锐地眯了眯眼,眼神玩味道:“不过嘛,喜欢一个人,通常是从占有欲开始。尽管有时候,你都没意识到,但当你在意的人被他人觊觎,或者表示出对他人的好感时,心脏下意识的反应不会骗人。”
周洲听完她的话,脸突然噌的红起来。
恰好背后工作室的门一开一阖,李迟迟背着个电脑包温吞吞走出来,远远地朝他们招手:“周洲,汤欢姐,你们等等我,我今天去我奶奶家吃饭,跟你们一起坐地铁。”
周洲半点没敢看她,屁股像被火苗点着了似的,推开大门跑得飞快,声音如同被这阵秋风加了速。
“汤欢姐,我先走了呃,我突然想起来我还得去附近商场买点东西,再见。”
汤欢皱眉站在原地等李迟迟,看他莫名其妙红着脸飞奔而去。
这小子,犯什么病呢?
林循站在茶水间喝完了一杯水,总觉得有点不自在。
不知道是被汤欢说想追沈郁震惊到了,或者是被她后续的问题问懵了。
她耷拉着眼皮看窗外街旁,稀稀拉拉的梧桐落叶,心情有点压抑。
刚才下午遇到宁琅就挺烦的,原本开了个会,心态被工作转移了,但这会儿不知道为什么,那种莫名其妙的纷扰窒闷感又升起来。
她放下杯子,压下心底的情绪,往隔壁会议室走去。
沈郁还站在原先的位置,弯着腰曲着膝盖,衬衫挽起在腕间,干净修长的双手轻轻沿着椅背往地上摸去。
指尖在有些灰尘的瓷砖上一寸寸探着,像是想要找什么东西。
他的搜索很慢,手几乎摸遍周遭半米范围,才挪动双腿换个地方。
继续摸。
那双手很快沾满细碎灰尘。
指尖还蘸着点昨晚不知谁吃完外卖滴落的粘稠汤汁。令人恶心的触觉袭来的刹那,男人好看的眉眼微蹙,唇轻轻抿起来,顿了两三秒后,若无其事般继续往旁的地方摸索。
林循看得牙根疼,心脏突然错跳了一拍。
她抿着唇快步走过去,伸手拉他起来,掰开他的手,从会议桌上随手抽了张纸,飞快帮他擦掉手上的污秽。
接着,她走到另一侧的墙边——刚刚开会的时候,她随手把挡了座位的盲杖靠在这儿了,会议室不算大,又空空荡荡的,常人扫一眼过去,两秒钟就能发现。
林循拎了那根盲杖走回他身边,塞到他手里:“你在找这个么?被我随手搁在墙边了。怎么不等我进来,把手搞得这么脏。”
沈郁垂下眼,接过盲杖的动作稍顿,捻了捻被她随手擦干净的手指,突然不耐道:“这算脏么?你没见过更脏的时候。”
他语速比平常快点,没有丝毫停顿起伏。
像是不自觉地带了点火气。
林循只以为他找盲杖找得闹心。
对盲人来说,这根不起眼的棍子,或许是他们所有的安全感寄托。
她难得没呛回去,顿了会儿慢慢说:“下次不会帮你乱放了,抱歉。”
沈郁也意识到自己的语气有些呛,她的否认本就在意料之中。
于她来说,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并未说错什么做错什么。
他垂下眼,压下心底的浮躁,淡声道:“没事……回去吧。”
一路上两人心思各异。
林循有点心烦意乱的,不想说话,沈郁也罕见地没吱声。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着在老街的人行道上。
林老板劈里啪啦踹着盲道上的自行车,慢悠悠地晃在前头;沈少爷面无表情支着盲杖,懒洋洋坠在后头。
某个路口林循回眸等他,打眼看过去,不由眯了眯眼——
熙熙攘攘这么多路人,她视线却没办法从他身上移开,长身玉立、眉眼却如霜,看起来人模狗样的。
难怪有这么多小姑娘喜欢。
汤欢作为资深颜控,眼光可高得很。
她记得之前李迟迟和周洲在工作室里追某部偶像剧,里头饰演男主角的演员是今年公认的最帅小生,连她都觉得还不错,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
可汤老板凑过去看了眼,却觉得也就那样,提不起兴趣。
没想到今天对沈郁倒是一眼惊艳了。
林循打量着他,视线从眉毛滑到眼睫,又随着他走近,寸寸路过立体分明的下颚轮廓线,醉中落到那硬朗喉结。
不得不说,沈少爷还真是有这个资本。
等人走到近前,林老板张了张嘴,憋出句:“绿灯了,走吧。”
到了晟霖苑,两个人各回各家,没什么别的交流。
姜奶奶问她要不要一起吃饭,被林循婉拒了。
她压根懒得吃完饭,早早洗漱完躺在床上,忍不住想起当初被一中开除之后的日子。
当年十八岁的林循,被迫开始了社会闲散青年的生活。
她不敢跟奶奶提被开除的事,每天早上依旧六点钟起床,装模做样穿上校服校裤,背上书包、啃着奶奶摊的煎饼出门。
但也确实没什么地方可以去,网吧她快待吐了。
每天临近早晨,整个网吧里都是一股隔夜烟味,浓烈得呛死人。
常年混迹网吧的那些染着红色、黄色头发的小混混们也恼人,隔三岔五找她搭讪,不搭理就直接动手动脚,要么就是她抄着键盘跟人干架。
时间久了,林循觉得自己都快变成个小混混了。
而且,网吧开个桌一个小时四块钱,每天待一上午就是十几二十块。
她花不起。
后来,林循学那些刷夜复习功课的大学生,大清早跟奶奶告别,直接去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西式快餐店里待着。
她没钱买那些汉堡可乐,便不太好意思占着座位,通常随便找个角落蹲着打瞌睡。
店员见她扎马尾穿校服、一副学生打扮,不像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或者不学无术的街溜子,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何况林循很有眼色,不会每天都去耽误同一家店,肯德基、麦当劳、汉堡王,甚至一中附近的大排档……每天换着蹲。
她通常得蹲到上午十点,等孙律师的律所开门。
等到了十点,在快餐厅消磨掉早上无用的三四个小时后,她就去律师事务所,询问案件的探察进展——宁琅给的那二十万全都交了,林循偷了奶奶的身份证跟孙律师签了合同。
几个律师助理见她每天都来,不胜其扰,压着火耐心地跟她讲,查案子是细心活,不能心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总劝她赶紧回学校上课。
后来或许是看出来林循压根没学上了,也没别的事干,整颗心整个人都挂在这个案子上。
孙律师便也跟那些店员一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他特地让助理在办公室旁边的休息室给她摆了张沙发——某次林循十点过去,窝在沙发上竟然睡着了,一觉睡到律所关门,醒来才发现,身上盖了条毯子。
日子就那么一天混一天地过,好在案件终于慢慢有了点起色。
可惜奶奶没能看见。
那年高考前两周,她退学的一个半月后,奶奶因为忧心过度、外加风霜操劳,突发脑溢血去世了。
她去世之前都不知道,她宝贝孙女没学上了,整天在外头混日子。
奶奶临终前几天似乎有所感应,拿着攒了好久好久的钱交给林循,让她好好参加高考,用来交大学第一年的学费,还特别违心地跟她说:“你爸的事,都是命。奶奶不急,你也别急。循循,如果有一天奶奶也不在了,以后这世上只剩你一个人了,你可得好好的。”
那笔钱,林循后来用来买了两处祁南县的墓地。
把他们俩的骨灰葬在了一起。
窗外,干枯的梧桐叶被风卷起。
昼山这个城市,路上不是香樟就是梧桐,种得很满,春夏遮天蔽日、秋冬落满街巷,十几年过去也没什么新意。
林老板躺在床上,眼眶干干的,心里却难得有点堵。
她有时候其实不知道自己待在这儿干嘛,就像汤欢说的,人赚钱总是有目的的,人吃苦,也都是因为有想要的东西。
可她想要什么呢?
最亲的人都变成了骨灰,埋在千里之外的大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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