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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童幼崽奶呼呼/天才崽崽是科研大佬(青雨梧桐)


鸡块有两块。但阿宝摇头,他虽然觉得肯德基也好吃,但是他现在更想吃冒着香气的红薯,这可是他们家里没有的东西。
柳烟凝也看出阿宝想吃红薯,干脆坐到了一边等着,她不敢离火太近了,怕火星子溅出来,烧了她的皮草衣服。
“雪华姐还没有下班吗?”柳烟凝问。
“可能耽误了。今天就在这吃饭吧,饭我都做好了,菜热在锅里的呢。”
柳烟凝摇头,“我们家饭也好了,看样子阿宝想吃红薯,等红薯烤熟了,拿一个我们就回去了。”
等红薯熟了,毛晓峰找了个碟子,装了四个红薯给她,他们家四口人,少了不够分。
柳烟凝看了一眼,烤盘上只剩一个红薯了,“我给阿宝拿一个就行了。”
“拿着吧,我再烤就行了。”
柳烟凝也就不客气了,她闻着红薯的香味,也勾起了多年的馋虫,接过盘子带着阿宝回了家。
红薯一掰开,黄橙橙的肉就冒出了热气,柳烟凝就尝个味道,将掰下来的一半递给了阿宝。
“秦姨,你也来尝一尝,这个烤红薯味道不错。”
秦姨从厨房忙活出来,连连摆头,“我前半辈子吃红薯都吃伤了,烤红薯,煮红薯,红薯粥,变着花样的吃,有时候红薯都吃不上呢,我当时就发誓,等什么时候条件好起来了,我要顿顿吃白米饭,再也不吃红薯了。”
“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那时候的红薯吃起来是苦的,现在才是甜的,味道不一样的,尝一尝。”
秦姨坚决摇头,看到柳烟凝母子吃得很香的样子,内心感慨,这就是生在好时代的人啊,连烤红薯都吃得这样香。
沈牧回来了,带着一身的寒意进来,他带着一顶帽子,脸被大围巾围了起来,只露出一双眼睛。
沈牧一边脱大衣,一边说道:“过了正月十五,阿宝就要开学了,到时候还是得坐公交车上学才行,骑车太冷了,我骑这一路都冻得手脚僵硬,别说孩子了。”
柳烟凝挑了挑眉,没说话。
阿宝指着盘子里的烤红薯,“爸爸,给你留了一个烤红薯哦,快趁热吃吧!”
沈牧笑道:“烤红薯啊,这东西我好几年没吃过了,小时候上学,每个星期背一袋子红薯去学校,省着吃,一顿吃两根,哎。”
柳烟凝奇怪地问道:“既然你吃了这么多红薯,没吃腻吗,现在还能吃得下吗?”
沈牧摇头,“没有啊,怎么会吃腻呢,当时幸好是大伯家里还有红薯,让我每个星期扛一袋子,要不是这样,我连吃的都没有,红薯就是那个时候我最好的果腹的食物。”
柳烟凝若有所思地点头,沈牧拿起最小的那个,撕了皮,吃了起来,“这红薯没大伯家的好吃,大伯家的是沙沙的更甜更糯。”
吃完了红薯,沈牧问起柳烟凝,“第一天工作怎么样,还顺利吗?”
柳烟凝点头,唇角露出微笑来,“很好。”
沈牧见状就知道她是真的很喜欢,放下心来,“那就好,要是觉得太累.”他本想说如果觉得太累就回家,他养他们母子,但是目前,他的工资都还不够家里开销的,看来得抓紧时间再写两本工具书,多挣点钱,给他们母子一个保障。
一晃到了正月十五,沈牧和柳烟凝都放假了,两人难得一块在家,阿宝很高兴,连毛宁宁家都没有去,在家里陪妈妈。
沈牧将自己关在书房潜心创作,柳烟凝上班之后,就暂时停了小说的工作,没事的时候就看书,书房完全成了沈牧的地盘了。
门被人敲响了,为了不让屋子里的暖气跑出去,门都是关得严严实实的,柳烟凝是从来不让阿宝去开门的,不知道门口站着的是什么人,尤其是之前家里只有她们两个女人的时候,阿宝也养成了不开门的习惯。
柳烟凝走过去开了门,门口站着一个陌生男人,似乎没想到开门的会是这么漂亮的女人,他着实愣了一下,连忙垂下头,说了一句什么,柳烟凝没听太清楚,这人操着一口西北的方言,但她听见了他话中‘沈牧’二字。
柳烟凝的目光掠过他,男人皮肤黝黑,头上缠着泛黄的白布,身上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羊毛袄子,蓝布裤子,脚上蹬着一双黑色棉鞋,门口摆着三只大袋子。
这是沈牧老家的人,这个念头飞快地浮现在柳烟凝的脑海中,她问道:“你是沈牧的亲戚是吗?”
她说的是普通话,对方听懂了,连连点头。
柳烟凝叫了一声阿宝,“去书房叫爸爸,就说他老家有人来了。”
阿宝咚咚地跑进了房间,没过一会儿,沈牧就大步出来了,他看到门口的男人一愣,随即露出惊喜的微笑,脚步更加的迫切,“贵林哥!”
沈牧走到门口,上下打量了沈贵林一眼,“你这是从老家来的?快进来!”
沈贵林看到沈牧,也笑了起来,笑容显得有几分憨厚,“俺给你扛了几袋子东西来嘞,快扛进去。”
沈牧从鞋柜里找出干净鞋子放在地上,对柳烟凝说道:“这是我大伯家的大哥,贵林哥。”
沈牧的笑容略微有些僵硬,他知道柳烟凝的洁癖,心里略有些担心,可他又心里期盼着,他期盼着柳烟凝能善待他的亲人。
让他欣慰的是,柳烟凝露出了个笑容,“原来是大哥,真对不起,没认出来,快请进。”
沈贵林搓了搓手,看都不敢看这个漂亮得跟天仙似的弟媳,笑道:“没事没事,俺就是给你们送点东西来。”
沈贵林显得很是踌躇,他们在老家没有换鞋的习惯,但是他看见了那纤尘不染的地板,外面还有积雪,他鞋子有些泥泞,踩上去肯定会踩上一串脚印。
沈牧都已经将鞋子拿出来了,沈贵林看着那双棉拖鞋,脸上露出了囧意,可他千里迢迢地来了,也不可能因为一双鞋子就不进门,他换下了自己那双棉鞋,在火车上长途跋涉了几天,棉鞋一脱下来,露出了破洞袜子,还伴随着一股发酵的难以形容的臭味。
沈贵林的黑脸因为羞窘变成了黑红色。
“俺,俺在火车上两天没洗脚了。”他不好意思地解释。
沈牧却仿佛什么都没有闻到,拉着沈贵林就走了进去,让他坐在沙发上。
秦姨泡了茶端过来,阿宝闻到了异味,躲进书房去了。
柳烟凝也有些受不住,本想坚持一下坐一会儿,却看到沈牧朝自己打了个眼色,于是她也跟着阿宝进了书房。
沈牧去打了盆热水来,放在了沈贵林脚边,“赶了几天的路,洗个脚,解解乏。”
弟媳不在,沈贵林显然放松了很多,他脱了袜子洗起脚来,不好意思地笑,“别熏着弟妹了。”
“大伯,伯母身体好吗?”沈牧问道。
“好,都好,收到了你寄回去的过年钱了,过了个丰年哩!过完年,老汉准备了一些土特产,让俺给你送过来,说在城里,那些是新鲜东西哩!”
从西北的老家进京,起码要花两天的时间,沈贵林大概是不舍得花钱住旅店的,扛着三大袋东西,这一路还不知道是如何辛苦来的,沈牧感动得红了眼,“北京什么都能买得到,你们下次来空手来就行了,拿这么多东西,累人。”
沈贵林笑道:“我这么大个汉子,能有多累!”
他环顾四周,很多东西都是他在土窑里没见过的,尤其是那台十四英寸的熊猫牌黑白电视,“嘿呀”了一声,“行啊,二弟,你家里连电视都买上啦!”
沈牧笑道:“这家里的东西都是你弟媳添置的呢,我的工资哪买得起这些。”
沈贵林知道沈牧爱人是城里人,当年他结婚的时候也只是给家里写了封信,没办酒席,他们家人都没有见过沈牧这个城里媳妇,现在看来,弟媳不仅漂亮,家里还有钱。
他担忧地看了沈牧一眼,要是弟妹家里条件这么好,沈牧会不会受气?但弟妹看着又不像心气高看不起人的人。
沈牧并不知道他的心思,将洗脚水倒了,将破洞袜子也扔了,拿出自己的新袜子给沈贵林换上。
但是客厅里还是有一股酸臭的腐烂味,那双棉鞋还在散发着气味呢。
沈牧将棉鞋塞进了鞋柜。
秦姨走到门口,将大门敞开,寒风刮了进来,总算将那股子气味给吹散了。
秦姨来到书房,对柳烟凝说道:“饭好了,烟凝。”
柳烟凝正在陪阿宝看书,闻言说道:“秦姨,家里还有面吗?”
秦姨点头,“有啊,我一会儿煮一碗。”
“一碗恐怕不够,先煮两大碗吧。”
柳烟凝看到那三大袋东西那么大那么沉,就知道沈牧这个兄弟有把子力气,一般力气大的人,吃得就多。
“哦哦好,客厅味道已经没了,不过我看沈先生的兄弟虽然洗了脚,脚还是有味,要不要单独.”
“不用,没事,秦姨,你再炒个肉菜,煮好了就给沈牧说开饭吧。”
沈牧跟沈贵林四五年没见了,一见面有说不完的话,家里的亲戚身体状况,地里的庄稼,山上的野味,两人说的是方言,仔细听能听明白,不仔细听还不太能听懂。
柳烟凝拉着阿宝出来,沈牧看到阿宝,将阿宝叫过来,教他喊沈贵林大伯。
阿宝倚在沈牧怀里,好奇地看着这个陌生的大伯,脆生生地喊,“大伯,新年好!”
沈贵林笑了起来,从羊皮袄子底下的线衣里摸出一个纸包,打开之后,从一叠碎零钱里面,抽出唯一那张五块面值的,递给阿宝,他尽量用普通话说道:“大伯给你的压岁钱!”
阿宝看到大伯的手很粗糙,手指变形了,上面长着一个个冻疮,指甲看起来像新修剪过。
阿宝不敢接陌生人的钱,他听见柳烟凝说道:“阿宝,谢谢大伯。”
妈妈这话的意思就是可以收,阿宝收下了钱,笑眯眯地说道:“谢谢大伯!”
沈贵林的脸上顿时就绽开了笑,“乖伢儿!”
秦姨将饭菜端出来摆在桌上,柳烟凝临时让她多做了一个肉菜,“吃饭了,烟凝。”
有客人在,秦姨没上桌吃饭,沈贵林看着桌上五六个菜,不好意思地说道:“这也太多了,随便吃点就行了。”
沈贵林面前摆着一大碗面条,沈牧也没吃米饭,捞了碗面条,“难得来一次,晚上我们炖排骨吃。”
秦姨说得对,即使已经洗了脚,柳烟凝灵敏的鼻子还是闻到了一股子异味,她勉强吃了半碗饭,客人还没下桌,她也只能将自己钉在椅子上。
她看到沈牧满脸喜悦地跟沈贵林说着话,她仔细一听,拉家常呢。
到了晚上,沈牧果然亲自下厨,做了一大桌子好菜,沈贵林心疼得直说他们过年的时候也没有吃这么丰盛呢。
吃了饭,柳烟凝回了书房,家里的房间不够,如果今天晚上沈贵林要留宿,就只能睡沙发了。
柳烟凝也不是不介意的,但是她能看出老家人来,沈牧是发自内心的高兴,她不想破坏了他这份高兴。
到了七点过,沈牧拿自己的鞋子给沈贵林穿,进书房给柳烟凝打了个招呼。
“家里房间睡不下,我送大哥去住招待所。”
柳烟凝长长地松了口气,脸色也松弛下来,“行,快去吧,开个好点的招待所,别舍不得花钱。”
沈牧差不多快十点钟才回来,柳烟凝都已经睡了,她听见沈牧去了卫生间,没过多久就传来刷洗的声音。
十一点半,沈牧才上床来睡觉。他轻手轻脚的,还以为柳烟凝睡着了,听见柳烟凝说道:“把大哥安排妥当了?”
沈牧嗯了一声,轻轻地躺了下来。
过了良久,黑暗中,沈牧抱住柳烟凝,在她耳朵边轻轻地说了一句,“烟凝,谢谢你。”
柳烟凝低声道:“谢什么?”
沈牧想说话,一开口,喉咙却哽住了。和柳烟凝共同生活的这数月,他已经将柳烟凝的性格摸了个透,她这样爱洁的人,忍受着他大哥的脚臭跟他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这对柳烟凝来说,是多么不容易。
他原先以为她是一个自我的人,他也爱她的自我,可到了今天他才发现自己错了,她自我是真的,善良也是真的。
柳烟凝感觉到一滴热泪淌在自己的耳廓上,她心里一惊,笑道:“怎么了,这点小事值得你个大男人掉眼泪吗?”
沈牧将柳烟凝抱得更紧,他一向是个理性的人,几乎从不落泪,这一刻他多么想告诉柳烟凝,他吃了很多苦,走了很多路,受到了神明的眷顾,才能遇到她这么好的女人。
沈贵林住了两天就走了,沈牧留也留不住他。沈贵林带来的那些东西,估计能吃一个月。柳烟凝拿沈贵林带来的红薯烤了几次吃,确实又沙又甜。
沈贵林走的时候,柳烟凝拿了一百块给沈牧,沈牧愧然地接了过来,柳烟凝知道他是个自尊心很强的男人,从她这里拿钱,他心里大抵不好受。
“我们是夫妻,同心同体,你的家人就是我的家人,拿去吧。”
沈牧已经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谢意,只能在心里暗自发誓,以后一定会加倍对柳烟凝好。
送走了沈贵林,小家又恢复了以往的生活。
柳烟凝这几年虽然一直待在家里,但因为一直保持阅读,所以也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她很快就适应了新工作。
阿宝的学校也开学了,刚开春,天气还太冷了,柳烟凝干脆花三百块钱包了个出租车,每天接送她和阿宝。
进了二月,天气暖和了不少,但还是冷,羽绒服脱不下来,柳烟凝接到了第一个工作任务,广州那边有时装展,她作为撰稿人得前往广州。
柳烟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当即就去找到了董总,表示当时安娜答应过,她不用出差的。
董总说道:“我知道,安娜给我说过,你不去国外的时装周,老实说,我个人认为,国外的时装周对我们国内来说并不是很实用,你看大街上,有几个人是穿着香奈儿的,我们要做的不是少数人的时尚,我们要做的是时尚的开端,我们让什么流行,什么就能流行起来,你好好地考虑一下吧,广州的这一趟非常有意义。”
如果是柳烟凝第一天入职,她知道自己的工作需要出差,那她肯定头也不回地走了,可是她已经上了一个多月的班,不说拿到了安娜给自己承诺的薪资,就是这种工作氛围和环境都已经让她欲罢不能,比起小说家这个职业,她更爱现在这份工作。
可是如果她接受了,以后说不定就有出不完的差,那阿宝怎么办呢,他离开妈妈半天都会想妈妈,她去广州一去就是一个星期。
把阿宝带到身边工作,这也不现实,阿宝要上学。
柳烟凝左思右想都拿不定注意,最中还是求助沈牧。
没想到沈牧一听完,非常的支持,“去吧,阿宝有我在家照顾呢,我现在在北京了,换你去实现你的事业了,阿宝是你的宝贝,不是你的累赘,你放心吧,我会将阿宝照顾好。”
柳烟凝看着沈牧,抿嘴想笑,唇角却不由自主地弯了下去。
柳烟凝出差去了,去之前征得了阿宝的同意,阿宝非常舍不得妈妈,但是他能理解妈妈,一句挽留的话都没有说,反而拍了拍小胸脯,“放心吧,妈妈,阿宝会乖乖的!”
柳烟凝将阿宝搂在怀里一顿亲,这个懂事乖巧小家伙真是上天恩赐给她的礼物。
柳烟凝前往广州了,沈牧每天到点就下班,不管单位的事情做没做完,都要推到第二天才去继续。
柳烟凝前往广州的第一天晚上,作息非常规律的阿宝十点钟都还没有睡着。
爸爸就睡在他身边,他怕吵到了爸爸,在黑暗中咬着牙齿,不让自己哭出来。
沈牧也没睡着,看到身边的小身体一耸一耸的,却没有发出声音,心里一惊,连忙伸手将阿宝搂在怀里,“怎么了,阿宝,是不是想妈妈了?”
阿宝抱住沈牧,“爸爸.”
沈牧轻轻地拍着阿宝的背,就像柳烟凝经常做的那样,阿宝平时嫌他胸膛太硬,不肯让他抱的,今天竟也没有拒绝,在沈牧富有节奏的安抚下,慢慢地含泪睡着了。
毛宁宁知道阿宝的妈妈出差了,这几天都过来陪伴阿宝,还将之前阿爸送给他的竹节飞机给带了过来,“阿宝,要是这个飞机能坐人就好了,就可以带着你去找你妈妈了。”
阿宝听到这话,嘴唇抿了抿,水雾涌上了眼眶,嘴里说道:“我妈妈就是坐飞机去的呀,她很快就会回来啦。”
毛宁宁之前听说阿宝的爸爸出差了,好久好久都没有回来,他担心阿宝的妈妈也是这样,拉住阿宝的手,非常义气地说道:“放心吧,阿宝,有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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