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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亲爹嬴政来续命(道_非)


嬴政脚步微顿。
当年的王贲也是说着这样的话,然后翻身上马,剑指六国。
五国城墙灰飞烟灭,王贲父子俩一个撒手西去,一个是如今模样,当年意气风发的上将军,似乎真的随着五国城墙的倒塌而不复存在。
“比起今日的通武侯,朕更喜欢往昔恣意张扬的上将军。”
嬴政没有回头,缓步走入宫苑。
王贲眸色微微一暗。
“怎不见通武侯之子?”
前面响起帝王低沉声线,“若他无事,便叫他一同来上林苑。”
“他与小十一年龄相仿,俩人可以一同玩乐。”
王贲呼吸为之一轻。
——他们父子俩联手灭五国,功高盖主世所罕见,可尽管如此,陛下对王家却从未有过半分猜忌。
父亲,您临终之际的啼血之言,似乎说错了。
我们追随的是一个前所未有的雄主,自负如他,从不屑于鸟尽弓藏。
帝王亲临上林苑,在上林苑种着的粮食终于迎来丰收的这一日。
六国直系后人已除,虽仍有漏网之鱼,但不过是疥癣之疾,不成气候,这种情况下,嬴政遇刺的几率大大降低,对于黔首们也不再严防死守,在丰收前几日,嬴政特意降下诏令,允许上林苑周围的黔首们前来观看收粮食。
消息一出,整个咸阳为之沸腾,纷纷去往上林苑。
来的人太多,蒙毅不得不将人细细筛选,一个地方选出一个代表,让他们替不能过来的村民们看丰收盛景。
毫无疑问,这注定是一个载入史册的日子,沉甸甸的水稻被剪下,大块大块的土豆与红薯被挖出来,还有玉米,足有手臂长的棒子看着便喜人,让人不忍心掉落一粒粮食。
所有的粮食被收下来。
接下来是脱壳,剥玉米,将土豆与红薯洗干净。
种得虽不多,但收成却极好,一斗又一斗的粮食被亲卫们捧到嬴政面前,嬴政探手抓了一把,又慢慢松开手,任由粮食从他指缝中滑落。
无数黔首们的目光落在他身上,落在他手上。
炽热的,期待的,仿佛看到天神降世般的虔诚万分。
嬴政眉头微动,手指从粮食里抽出。
“朕一统天下,重塑九州,功盖三皇五帝。”
高台之上,嬴政缓缓开口,“是以,天书梦中进奉公主神种,助朕之黔首丰衣足食,安居乐业。”
“陛下威武!”
“陛下万年!”
“天佑陛下!”
“天佑大秦!”
一人跪,万人跪。
无数黔首俯身拜下,热泪盈眶,这一刻,他们无比希望他们的皇帝陛下长命百岁,永护大秦!
鹤华眨了下眼。
——粮食对于黔首们来讲真的很重要。
鹤华身后的刘季与有荣焉,腰板挺得直直的。
——他有救驾之功,不仅能分到更多的粮食,还能留在咸阳当官!
接下来是将粮食晾干,然后处理之后按照地域分发粮食种子。
种子并不多,分到每个地方的也不多,多的两三捧,少的一捧,但不管怎样,每个郡县都分到,没有因为之前是六国领土而被歧视。
种子由嬴政的亲卫亲自护送到各地。
种子太少,到郡县便不再分,挑选出最合适种的耕地,由县长亭长与亲卫们亲自盯着,待来年落了种,再从种子分发当地黔首。
当种子抵达,九州天下再次为之沸腾——
“太好了!”
“我还以为咱们不会分到呢,没想到咱们也能得一捧!”
“是啊,法家治国也挺好,若是按照亲疏远近来分粮食,咱们这种地方肯定分不到。陛下按照法家的规则办事,所有郡县按照耕地面积来分种子,咱们才能分到亩产千斤的种子。”
“别看只有这么一捧,但是产量高啊,等来年丰收了,咱们地里或多或少都能种上了!”
嬴政声望空前高涨。
大秦体制备受推崇。
这个因百年战乱而千疮百孔的华夏大地,迎来了久违的平和与希望。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面发展,但鹤华是个例外。
她开学了,没有奇怪女人来接她,让她失落了好一阵,但更让她失落的是后面的事情——
“小朋友们,上个学期咱们学习了英语字母,这个学期咱们学习一下英语的的简单词汇。”
“来,跟老师一起读——”
“the.”
“be.”
“???”
过目不忘有神通之称的鹤华小公主遭遇人生滑铁卢。

不是,这些字母分开她都认识,但组合起来她怎么不认识?
不仅不认识, 这奇奇怪怪的发音完全超出了她的认知, 不仅与秦字大不相同,更不同于那些被阿父灭掉的其他国家的任何语言, 仿佛凭空出现一般, 没有任何规律可言。
鹤华张了张嘴, 音节跑得她自己都听不下去。
——这是什么语言?
她为什么要学这种语言?
“鹤华小朋友, 错啦,是the.”
杨思琪十分好脾气,给鹤华鼓劲, “来,再跟老师读一遍, the.”
鹤华艰难出声。
几次发音都与自己不同, 杨思琪听得愣了愣。
不是, 在这个鸡娃鸡到令人发指的世界,现在还有暑假不给孩子报补习课的家长?
——还是说鹤华小朋友的家庭条件不足以支撑她上补习班?
不能吧?
鹤华的家庭条件应该不差的,不至于缺这点上补习班的钱。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奔入小康社会, 不再为温饱发愁,打开电视与手机,视频上也都是光鲜亮丽的生活, 高楼大厦, 纸醉金迷, 仿佛现在的华夏大地已是发达国家,每一个华夏人都活得精彩而热闹。
可在镜头看不到的地方, 仍有许多连吃饭都成问题的家庭。
遥远的山路,贫瘠的家庭,重男轻女的思想,让降生在这里的女孩子几乎看不到未来的路。
她去这些地方支教过,知道这些地方的不容易,更知道女孩子生活在这样的家庭中是怎样一种的绝望。
所以当她看到鹤华出现在教室门口,用好奇且惊艳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周围的一切时,她几乎瞬间断定,这是一个活在与世隔绝的山村里的小姑娘。
——正常的二十一世纪的小女孩不会对一座普通的公立幼儿园抱有那么多的好奇与向往。
但鹤华不,她对一切都好奇,对一切也都不熟悉,她完全不了解这一切,格格不入到仿佛来自于古代社会。
她没有见过干净明亮的房间,没有见过投影仪,没有见过漂亮的校服,没有见过可以随意支配的纸张与画笔,她什么都没有见过,所以她格外好学,海绵遇水似的拼命吸取着她所教授的东西。
多么让人心疼的一个可怜孩子。
哪怕学校有规定,不允许老师私下打听学生的家境,以免老师根据学生家庭情况的不同来区别对待学生,她也能感觉到鹤华的家庭条件并不好,不是二十一世纪的小康家庭里养出来的孩子。
但很快,她这种推断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很快被否定,穷人家的好奇是小心翼翼的,带着卑微讨好的好奇,那种知道自己不配得到,但心中依旧充满向往,可鹤华不一样,她有一种这里很好,但我家也不差,甚至这里再怎么好,也不及我家里的万分之一的好奇。
天之骄女的骄矜自傲。
鹤华妈妈怪是怪了点,但气质一等一的好,明显是有钱有权人家才能养出来的千金。
鹤华爸爸更不用说,才华斐然,文笔出众,随手写出来的感谢信都能上热搜的那种,虽然脑子不大正常,职业习惯让他非常沉迷历史,把小鹤华带的也沉迷电视剧,但这个人谈吐和眼界明显不是普通人,与鹤华妈妈是典型的强强联合,像这种高知家庭,会不重视孩子教育,会连给孩子上补习班的钱都不舍得花?
绝对不可能。
鹤华的爸爸妈妈又不是傻子。
不是没有这个钱,也不是不重视教育,那么为什么不给孩子上补习班?
是觉得自己的孩子过目不忘聪明绝顶,所以不屑于让孩子在暑假上补习班,只需要在学校里随便学学,就能把所有知识都学会?
杨思琪想了想,认真地觉得事情的真相就是这样。
——虽然她与鹤华爸爸只通过电话没有见过面,但从电话里就能感觉得到,那是一个极端自信甚至自负的男人,自负如他,当然觉得自己孩子是世界上最出色的孩子,补习班这种东西是浪费生命,他的女儿不需要上。
“……”
这种思想只会害了孩子!
现在大环境这么卷,骆宾王曹植来了都得提前上补习班和学英语,更别提鹤华聪明归聪明,但在文学的造诣远没有聪明到能七步成诗的程度。
——鹤华聪明主要表现在学东西快,求知欲旺盛,能举一反三,而不是文学造诣和才情。
这样也好,大环境差的情况下,文科除了考公外没有任何优势,难就业,工资低,理科工科虽然英年早秃,可到手的工资很实在,不比头上那几根头发强得多?
再说了,鹤华妈妈头发很茂密,鹤华头发发质也很好,一看就是007的好苗子,以后哪怕日常熬夜加班,有这种头发撑着,秃也比别人晚秃两年。
这样的好苗子不能被鹤华爸爸给耽误了。
今天放学之后她得跟鹤华爸爸打电话好好沟通一下,孩子资质这么好,得重视起来,补习班辅导班上起来,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鹤华小朋友不要着急,来,再跟老师一起读一遍,是the.”
心里埋汰着鹤华爸爸,杨思琪面上仍笑眯眯的,十分好脾气纠正鹤华的发音,“the.”
鹤华的两只小手攥得紧紧的,小脸皱成小包子,“……啧?”
“嗳,很对了,再读一遍——the.”
杨思琪鼓励鼓励再鼓励。
鹤华万念俱灰。
不知道跟着杨思琪读了多少遍,她终于能发对读音,杨思琪比她更兴奋,立刻从兜里翻出小红花的贴画,撕下来一朵贴在她胸前校服上,“鹤华小朋友非常棒!”
“老师奖励你一朵小红花!”
鹤华慢吞吞摸着校服上的小红花,嘴角抿得紧紧的。
她只是年龄小,但不傻,她看得出来老师教她教得很费劲,别的小朋友能跟着老师一起读,发音跟老师一样,可她做不到,她连怎么发音的都不知道。
她刚才观察了,她和小朋友们的口型都不一样,她用平时说话的方式去跟着老师读,所以发音总是不对,让老师一遍一遍纠正,一遍一遍重复教她,发音总算向老师靠拢,但这节课也要上完了,相当于一节课只学了一个字。
——这是怎样蠢钝如猪的学习能力啊!
鹤华不理解。
她以前学东西都是很快的,是老师的骄傲,更是班里小朋友们的羡慕崇拜的对象,可今天不知道怎么了,她成了最慢的那一个,周围小朋友齐齐看着她,小小的脑袋上写着大大的疑惑。
——这才不是他们所认识的鹤华小朋友!鹤华小朋友没有那么笨!
鹤华抿了抿唇,委屈得快要哭出来。
但作为一朝公主,她得保持自己的公主风度与威仪,所以她忍了又忍忍住了,抬眼瞧着不厌其烦教自己发音的杨思琪,忍不住问道,“老师,我们为什么学英语啊?”
“因为考试!”
“对,高考的时候英语占比很高的!”
周围小朋友叽叽喳喳。
“考试?”
这俩词听了很多次,但鹤华不是很懂,“高考?”
“对呀,为了高考!”
说话的是个小女孩儿,年龄比周围小朋友大些,口齿也更清晰,“我妈说了,高考的时候英语不拉分,才能考到一个好大学,考上好大学,以后才能找到好工作。”
鹤华一脸震惊,“你不是公主吗?怎么还需要工作?”
“我当然是公主!”
“但是公主也需要工作的!”
小女孩儿一脸骄傲,这年头,谁还不是小公主了?
鹤华哦了一声。
——肯定是小国寡民的公主。
杨思琪叹了口气。
国家重视英语的出发点是好的。
当今社会华夏虽是一流强国,但不是最强的那一个,无法做到让全世界都学习中国话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国人只能学英语。
看文献,出国交流,英语都是必备的,越往上走,英语就越重要,如果国家不开设英语,那么英语就会成为有钱人家才能学的东西,穷人家孩子根本上不起昂贵的英语课,穷人学不起,毕业之后也无法从事高端的工作,这样一来,阶级就会越来越固化,对个人对国家来讲都不是一件好事。
但这个社会更多的是普通人,他们学英语是为了考试,高考时英语不拉跨,才能考个好大学,毕业之后他们不从事科研或者翻译,更不打算出国,在一线或者二线从事普通工作,朝九晚五或者996007,英语对于他们来讲只是在逛商场时认识几个logo,追英剧美剧时不用看字幕也能听得懂,其他没有半点用处。
小朋友们说得没错,这种情况下,普通人学习英语当然只是为了应付考试。
但杨思琪不会这么觉得,她希望她的学生们能走得更远,飞得更高。
她的每一个学生身上都有无数可能,他们都是未来的希望,能够改变未来改变世界的希望。
“学英语是为了与外界交流。”
杨思琪温柔道,“这个世界不止有华夏人,还有其他人,语言不通,怎么沟通交流?学会了他们的语言,我们才能学习他们的技术,他们的优点,然后来弥补自身的缺陷,从而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太深奥的话这个年龄的孩子听不懂,杨思琪尽量把话说得简单,甚至还拿身边的东西做例子——
她走到教室灯具开关前,抬手按开开关,灯光瞬间打开,温柔照在小朋友们头上,她便抬手指了下灯光,笑吟吟与教室里的小朋友们讲解,“你们看,灯这种东西就是西方人发明的。”
“如果我们不会英语,不懂他们的语言,我们是不是就无法学习他们发明灯的技术?”
“对哦。”
“好像是这个道理。”
这样一讲,周围小朋友们都明白了,只剩鹤华还在迷惑中——所以大秦没有灯,是因为没有人懂英语,学习不了西方人的技术,才导致现在都在点蜡烛吗?
这样的话,她得努力学习英语,让阿父早日用上灯!
老师说了,晚上点蜡烛很伤眼睛的,年龄上来之后眼睛会看不到,她才不到阿父老了之后做瞎子……呸呸呸!阿父才不会老!阿父会永远年轻的!
想到这,她举起小手手,“老师,上次放假时我领的东西吃完了,这些能再领一些吗?”
“可以。”
杨思琪点头,“不仅可以领东西,国庆之前有社区体检,鹤华小朋友可以带着父母一起来检查身体。”
怪事,高知家庭不应该看不上社会的廉价福利吗?
怎么养出来的孩子这么喜欢享受这些他们瞧不上眼的福利?
心里虽嘀咕,但杨思琪还是把鹤华要的东西全部从保健室里领了出来,整齐放在袋子里,与新发的课本书包一同给鹤华送到校车上。
上小班的时候年龄小,学生的书一般留在幼儿园,上课的时候给小朋友们发下去,上完课再收回来,防止小朋友弄丢或者撕书。
上中班的时候小朋友们又大了一岁,开始懂事了,书这种东西就可以发到小朋友手上了,有比较重视孩子教育的家长,还会参加幼儿园的读书打卡。
——当然,这种家长显然不包括鹤华小朋友的爸爸妈妈。
杨思琪深深唾弃鹤华父母的放养行为,校车刚开走,她便掏出手机给鹤华爸爸打电话。
明日便是儿子们大婚的日子,嬴政一边批阅奏折,一边听负责宗庙礼仪的奉常汇报各种细节,精神奕奕一心二用,端的是不辞辛苦的英明神武帝王模样。
然而下一刻,帝王啪地栽在奏折上,惊起一片尖叫——
“陛下!”
“快传御医!”
但御医根本治不了嬴政的昏迷。
此时的帝王身陷一团黑暗,有女声在他身边响起,“鹤华爸爸,很抱歉这个时间打扰您,但这件事情非常严重,我必须要与您电话沟通。”
“现在中招分流,会刷掉一半的学生,学生竞争非常激烈,如果不能把英语吃透,那么很有可能在中招的时候就会被刷下去。”
“连中招都没办法脱颖而出,又怎么能考上一个好大学?没有好大学,又怎么会有好工作?”
嬴政眼皮微抬。
中招?好大学?好工作?
“所以考虑到英语对中考高考的重要性,我们幼儿园在中班的时候会教小朋友们一些简单的英语词汇,让他们在中班毕业的时候能掌握到100个英语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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