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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亲爹嬴政来续命(道_非)


鹤华眉头微动。
有那么一瞬间,她突然有些好奇另外一个世界的自己,好奇她的选择与归宿。
她是选择了最后埋葬自己的人?
还是选择自己年少之际便嬉笑怒骂一路陪着自己的人?
又或者说,她心心念念的,是那个亦师亦友永远与自己保持距离的人?
她不清楚她的选择。
尽管她们本质是同一个人,有着同样的思维与经历,但另一个她比她多了两千多年的煎熬与磨难,还有生不如死的一段黑暗,另一个她是血骨生花,更是浴火重生,这样的她,思维已与她大不相同。
鹤华抱着引枕,回答章邯的问题,“我当然会一路顺遂。”
“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
“那当然,你可是陛下选中继承人,你当然会安然无恙登上高台!”
王离与荣有焉。
“承你吉言。”
鹤华打了个哈欠,“今天先到这吧,明日得早起,你们赶紧回去睡吧,明日别起不来了。”
最艰难的路,另外一个自己已替她全部走过。
现在的她,是站在她的肩膀上眺望四方,且试天下。
如果有可能,她想让她与她一起走这段通向皇太女之路的祭祀路。
——皇太女的位置,也有她的一份。
王离与章邯离开内殿,鹤华梳洗更衣,这几日累得太狠,她刚往床上一躺,便很快进入梦乡。
黑暗中,她看到点点星火聚集在一起,星火发现她的存在,慢慢汇聚成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模样。
——她的生命定格于这个年龄,只要不借助别人的身体,她的模样便永远是十四五岁的模样。
“你看起来比以前好很多,已经能慢慢化形了。”
鹤华走向星火。
星火慢慢颔首。
“我今天来找你,是想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已经被阿父册立为皇太女,明日便是我以继承人的身份参加祭祀大典的日子。”
鹤华对星火伸出手,“我想邀请你一块去,与我一同祭祀天地,得封太女。”

星火没有说话。
事实上她只是刚刚化形, 感官处于朦胧之中,还没有自己的语言能力,她歪着头看着鹤华, 空灵的眼底慢慢浮现些欢喜情绪。
鹤华笑了起来, “相信我,你一定会很喜欢明天的祭祀大典。”
海晏河清, 盛世太平, 这是她心中最为期待的事情。
当然, 她更更期待的是阿父在, 大秦也在,阿父是盛世明君,大秦千秋鼎盛, 而她是盛世明君之下的继承人,史上第一位女性储君——大秦的皇太女。
星火慢慢点头。
鹤华莞尔, 手指向星火伸去。
正常情况下, 她的手会穿过星火, 所以她很小心,在刚刚触碰到星火的时候便停下动作,隔着点点星火,虚虚握着她一团雾气的手, 就像真的牵到她的手一样,带着她走向黑暗之后的光明。
这盛世太平,本就应该她与她共享。
而万人之上的皇太女之位, 也应是她与她共坐。
星火歪了下头, 低头看着自己被握着的手, 点点光芒聚拢着调整,一点一点包裹着鹤华的手。
鹤华弯眼一笑。
“公主, 快醒醒!”
耳畔响起寒酥的声音,“今天是您的好日子,您千万不能误了时辰。”
鹤华揉了下惺忪睡眼,“醒了醒了,这就起。”
侍女们鱼贯而入。
鹤华起床洗漱,大妆更衣。
“十一,你好了没?”
殿外时不时响起王离一叠声催促的声音。
鹤华往嘴里塞了块垫肚子的小点心,就着侍女的手喝了口养生的菌汤,“好了,就来。”
梳妆的侍女轻手轻脚擦去鹤华嘴角的点心屑,小心翼翼涂上唇脂。
“皇太女起驾——”
女官唱喏。
女官们分列两旁,一字排开。
卫士们按剑而立,俯身见礼。
鹤华在寒酥吕鬚的搀扶下缓缓从内殿走出。
此时子时刚过,星光如洗,拳头大的夜明珠缀在殿内与廊下,和着星光照亮着巍峨威严的咸阳宫。
宫门之下,鹤华如众星捧月般走出。
星光与月光洒落在她肩头,她肩头的衣服一边绣月亮,一边绣金乌,这是继承人衣服的标志,代表着肩挑日月,繁星作配,而衣袖处则是繁星与名山大川与飞鸟瑞兽,意味着世界万物尽披于身。
最隆重的衣服,最精致的妆容,今日的她是绝对的主角,仅次于帝王的万人之上。
王离微微一怔。
昨夜他见过鹤华穿礼服,但因为排演祭祀流程,而烧着地龙的宫殿也着实热,所以她并未将全部的衣服穿上,只着里面衣裙,衣服不够隆重,而脸上也是素面朝天,至于长发,则松松挽在鬂间,与平时没什么两样。
但现在不同,昭示着大秦继承人的礼服加身,天子十二旒,而诸侯九旒,旒珠随着她动作轻轻摆动,摇曳着星光与月光,盈盈映在她的脸侧,而旒珠之后,是一双在眼妆的勾画下越发显得凌厉艳丽的凤目,削薄的唇也是锋利的,处处透着高不可攀的威严。
公主鹤华,大秦储君。
今日之后,她的身份完全不同,而华夏大地,也迎来有史以来第一位女性继承人。
王离眸光随鹤华而动。
章邯呼吸为之一轻。
——万人之上的皇太女光芒万丈,熠熠生辉。
礼官亲自来搀扶,小心翼翼扶着鹤华上车辇。
鹤华在车辇坐定,女官声音清扬,“亚祭献玉圭。”
王离回神。
章邯收回视线。
献礼女官呈上玉圭。
王离抬手,掌心朝上,女官将玉圭放在王离掌心,接了玉圭,王离跟上鹤华脚步。
章邯按剑而立,走在王离身后。
章邯之后,是英姿飒爽的女官,而女官之后,是威风凛凛的卫士,一行人浩浩荡荡走出宫门,向宗庙进发。
天子七庙,诸侯五。
嬴政称始皇帝,宗庙也随之扩建,离鹤华所住的宫殿有一段距离,将近一个时辰的路程。
鹤华端坐在车辇上,两眼直视着前方,端庄又威严。
坐在旁边的王离用余光瞧着她,心里颇为新奇。
——他还是第一次见这般严肃的十一,还别说,挺好看。
下一刻,纱幔缓缓落下,将外界与车辇隔绝开来。
鹤华端庄坐着的肩膀顷刻间舒展开来。
寒酥抬手往鹤华背后塞了个引枕。
鹤华舒服靠在引枕上。
吕鬚向其他女官使了个眼色。
女官们立刻上前,抬手托起险些将鹤华脖子压断的旒珠。
“累死了,脖子好痛,腰也好痛。”
鹤华有气无力。
“……”
行吧,什么肃容威严的皇太女?全部是假象。
眼前的这个人还是他所熟悉的十一,娇气且爱享受。
王离哑然失笑,抬手拎了拎长长的旒珠。
每一粒旒珠都是用上好的宝石做成的,一颗又一颗,拿在手里颇有分量,更别提缀成一串挂在冠冕上压在头上的重量了。
王离侧目瞧了眼鹤华。
少女生得白,些许痕迹在她脸上便格外明显,冠冕颇重,欺霜傲雪似的一张皮子上被压出了红痕,透着些可怜兮兮味道。
“娇气。”
王离十分嫌弃。
话虽这样说,却直接抬手去拆她冠冕。
寒酥吓了一跳,“少将军,您做什么?”
“少说还要半个小时才能到宗庙。”
王离不懂梳妆,但拆东西对于一位戎马为战的将军来讲却是小菜一碟,他三两下拆下鹤华头上分量极重的冠冕,不甚在意道,“等快到宗庙的时候,你们再给皇太女戴上。”
“……”
这事儿也只有少将军做得出来,普天之下再寻不到第一个。
寒酥抬手扶额。
——少将军根本不是听劝的人,她们劝也无用。
再说了,皇太女都没意见,她们能有什么意见?
以寒酥吕鬚为首的女官们眼睁睁看着王离拆下鹤华头上的冠冕。
少了悬着九旈的冠冕,鹤华一下子轻松很多,按着脖子晃动着自己的头,连呼吸都觉得顺畅不少。
“恩,还是不戴更舒服。”
鹤华揉了下自己的脖子。
“那当然,这东西比我想象中要重。”
王离点头。
王离把冠冕拿在手里拎了拎。
不比他的头盔请多少,但他头盔是把他的头整个包裹在里面,冠冕不一样,是直接压在头上的,受力角度不同,戴冠冕便会比戴头盔难受很多。
更别提这位皇太女是富贵乡里长大的,金尊玉贵娇滴滴,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让她戴着这样的冠冕,对她来讲与上刑没什么区别。
——唯一不同的是她很喜欢这个冠冕,他取下之后她看了好几眼。
王离把冠冕放在离鹤华颇近的案几上。
“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王离道,“祭祀宗庙是个体力活,不吃点东西熬不住。”
鹤华点头,“你也吃点。”
“对了,章邯呢?他刚才吃东西没有?”
女官们打开一早便准备好的食盒。
食盒里是些容易克化的点心与肉脯果脯,精致摆在碟子里。
王离抬手拿银筷,用银筷子夹起一块肉脯送到自己嘴里,“都说我兴奋,我瞧着他比我更兴奋,一晚上没睡,东西也没吃,不像人,倒像是钢铁打的身体。”
“不吃不睡怎么撑得住?”
鹤华蹙了下眉。
她虽睡得时间短,但也睡了两个多时辰,折合时间四个多小时,梳妆时便吃着东西垫肚子,吃饱喝足才上了轿撵往宗庙走,可尽管如此,厚重的衣服与沉重的冠冕还是把她折腾得够呛,累得浑身酸疼没什么力气,再想想章邯,不吃不睡还穿一身盔甲,再怎样是钢铁打的身体也遭不住。
“寒酥,叫章邯上来。”
鹤华道。
寒酥有些犹豫,“太女,这怕是不好吧?”
“这有什么不好的?”
王离道,“你放心,你家太女绝对不是第一个打破常规的继承人,这种事情陛下也做过。”
“阿父也做过?”
鹤华一下子来了兴致,指了指被王离放在案几上冠冕,“他摘了冠冕?还是偷吃东西了?”
王离道,“都做过。”
“原来阿父也不是生来便稳重内敛的,年少之际与我一样调皮。”
鹤华噗嗤一笑。
“那当然。”
肉脯味道颇为不错,王离又吃一块,“纵观历代秦王,哪一个是循规蹈矩的?”
“陛下又是六合一统的千古一帝,自然与旁人更不一样,做出来的事情也更匪夷所思。”
“陛下,皇太女怕不是跟您做了一样的事儿。”
蒙毅忍俊不禁,向放下轿帘向闭目养神的嬴政道。
嬴政眼皮微抬,“摘了冠冕,在车辇上偷吃东西?”
“冠冕有没有摘,东西有没有吃,这些臣不清楚。”
蒙毅笑道,“但臣方才看到章邯被太女叫上了车,周围的礼官脸色极为难看。”
嬴政不置可否,“不过是将人叫上车辇罢了,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王贲呢?叫王贲上来。”
“臣这便上来。”
车厢处响起王贲的叩门声,“外面太冷了,臣正想进来取取暖。”
嬴政掀了下眼皮,“你一个南征北战的将军,竟还会怕冷?”
——不是怕冷,是异常畏冷,早年攻打燕国时留下的病根。
那时的王贲已打过楚,灭过魏,不再是吊儿郎当的观众贵族,而是能独当一面的大将军,燕国在极北之地,他攻势甚猛,燕王便逃窜辽东,跑了燕王便不算灭过,他便领了几百轻骑,千里迢迢追击燕王到辽东。
燕王以逸待劳,而王贲与将士们冻伤大半,没有补给与粮草,迎面撞上燕王的军队时,他们已在大雪中急行军几个昼夜,几日不曾合眼不曾好好吃东西,可尽管如此,王贲还是赢了,大破燕军,擒拿燕王,将千里之外的辽东之地纳入大秦版图。
他不知道王贲是怎么赢的,更不知道王贲经历了什么,只知道王贲把燕王提到咸阳时,两只耳朵冻烂大半,十个手指头肿得像是萝卜头,走路时姿势不大对,不用看也知道是脚指头也冻烂了。
辽东之地太冷,冷到让永远一身锦衣银甲的将军容颜大变,一身冻疮,甚至还因为耳朵被冻烂而被人戏称为半耳。
那是他第一次勃然大怒,也是第一次在登基之后亲手杀人,鲜血溅在他脸上,被杀之人脸上的惊愕尚未褪去,一双眼睛死死盯着他,至死不敢相信他会为了一个称呼而杀他。
——那人是他的堂兄,位高权重的宗亲公卿。
殷红的血迹铺满地,所有人如同被人扼住了脖颈一般不敢大口呼吸,他在一片红色中慢慢回过神,听到脚步声在他身后响起。
来人是王贲。
脚上的冻疮最难好,他的步子略有些蹒跚,与过去的健步如飞有很大不同,王贲走到他身边,抽出他刺进堂兄胸膛的佩剑,而后抬手一挥儿,将那颗死不瞑目的脑袋斩了下来。
这一次温热的鲜血没有再溅到他脸上,因为王贲用衣袖给他挡了去。
堂兄脑袋骨碌碌滚着,王贲抬脚踢开,俯身扯着堂兄尸体上的衣袖,将他佩剑上的血迹擦干净。
“陛下若想杀人,何必亲自动手?”
一片死一般的寂静中,王贲轻笑着开口,仿佛说的不是他杀堂兄,而不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陛下想杀谁?告诉臣,臣替您杀。”
“杀人这种事儿,臣最拿手。”
佩剑上的血迹被擦干净,男人将剑送到他剑鞘,凌厉眼眸扫过尚未从震怒中回神的公卿大夫,清朗声音响在大殿,“你们可看清楚了?此人为我所杀,与陛下无关。”
这就是清凌傲气欺骄阳的将军。
哪怕满身是伤,走路蹒跚,也能压得一众公卿大夫们鸦雀无声,敢怒不敢言。
王贲是他手里最为锋利的一把刀,锐气逼人,见血封喉。
但也是一把伤痕累累到触目惊心的刀,让他午夜梦回都为之心惊的刀。
嬴政微敛眼睑,斟了一盏热茶。
“当然怕冷,咸阳的冬天太冷了。”
王贲掀开轿帘,直接上了轿撵。
车辇外,上了年龄的礼官们目不斜视,见怪不怪。
——慌什么?这些都是陛下玩剩下的东西。
陛下登基的时候才十三,身量尚未完全长成,穿着隆重的礼服,带着分量极重的冠冕,走了不过半刻钟,便将这位少年秦王的额角压出了红痕。
那时的王老将军仍在,上将军王贲还是少将军,作为亚祭跟在陛下身后,看陛下有些吃不消,刚上车辇,便自作主张摘了陛下头上的冠冕。
不仅如此,他还提前让人准备了小零食,俩人在车辇上吃得不亦乐乎,吃到一半想起外面还有一位吹着冷风的蒙恬,便招呼蒙恬一同上来吃东西。
祭祀宗庙是极其严肃的事情,可到了他们这里,像是吃饱喝足去找祖宗们撒娇话家常,那时的他还很年轻,见他们这般胡闹,气得火冒三丈,不由分说便去找太后来主持公道。
先王去世,太后与少年秦王尚未站稳跟脚,太后虽不精明,但也知此时的自己处境并不秒,听听他讲秦王顽劣,便吓得花容失色,生怕此事被宗亲老臣们知晓骂秦王不堪重任,忙不迭要与他一同过来斥责秦王。
但下一刻,太后便被吕相拦下了,“太后,不必前去。”
“心有惊雷而面色不改,举重若轻,虚怀若谷,此为人主之才。”
太后一头雾水,没听懂,但与太后说话的他却听懂了。
——真正的帝王不是狠辣更不是不择手段的雷霆霹雳,而是从容若定,大喜大悲不改色。
当年的陛下如此,现在的皇太女也如此。
万众瞩目的祭祀大典,在他们看来不过如此,他们不会高兴焦虑得整宿整宿睡不着觉,更不会步步留心时时留意生怕自己说错做错,而是万事不萦心,无论何时何地都从容面对。
这才是人主之才,帝王本色。
王贲钻进车厢,冬日的寒气裹挟而来,吹起放在案几上的嬴政冠冕上的旒珠,他抬眼看了下微微晃动着的旒珠,怕自己身上的寒气过到嬴政身上,便在火炉前停下脚步,张开手指放在火炉上烤着。
“过来,给你斟了茶。”
嬴政伸手,把刚才斟的茶往王贲的方向推了推。
王贲活动着手指,“手僵了,烤完火再过去。”
嬴政不置可否。
银碳火炉烧得旺,不消片刻,王贲身上寒气尽消,身上没了冬日的冷气,王贲才往嬴政身边凑,抬手捧起嬴政给自己斟的茶,送到嘴边轻啜一口。
“好茶。”
王贲叹道,“到底是陛下斟的茶,与旁的茶就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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