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便只能是丁诚了。
一行人又去了丁诚的家,家里没人。
王文光询问班主任,有没有丁诚家长的信息。
班主任说,她的办公室有记录,于是一行人又回了学校,拿到了丁诚家长的信息。
王文光第一时间打电话把情况汇报给了罗昊,罗昊根据王文光提供的信息得知,丁诚的母亲早逝,父亲是浦江日报的记者,经常出差。
联系了丁诚的父亲,丁斌,所在的浦江日报,得知丁斌目前正在杭城出差,要了联系方式之后,终于联系到了丁斌。
丁斌得知自己的儿子可能出事了的消息,大惊失色,赶紧跟单位请了假,便火急火燎地往回赶。
好在,杭城离浦江并不远,三个多小时后,丁斌出现在了市局。
此时,被害人的深度尸检已经完成,许艳梅已经将尸体处理缝合好了,丁斌一来就可以直接认尸。
即便,尸体的脸已经被烫得面目全非了,但丁斌还是一眼便认出来了自己的儿子。
他双腿剧烈地颤抖着,已经站立不稳,罗昊在他身后扶住了他,只听他颤抖着问道:“他的右侧腰窝,右上方两厘米处,是不是有一块红色的圆形的胎记?”
“是有一块,直径大约一厘米出头。”
许艳梅清冷的嗓音一传出来,丁斌便歪倒在了罗昊身上,昏了过去。
秦简此时站得颇远,却也看得一阵叹息。
她能看出来,丁斌是非常爱自己的儿子的,但他却因为工作,常年忽视自己的儿子。
孩子还小,又从小就失去了母亲,他这个做父亲的却觉得,儿子已经15岁了,是个男子汉了,可以独立了,于是,便把自己的重心都放在了工作上。
其实,他也是想给儿子更好的生活啊!
不想,也正是因为如此,才让丁诚被恶魔给盯上了。
如今,白发人送黑发人,父欲养而子不在,怎能不让人唏嘘叹惋呢!
第69章 连环杀手再现(四)
丁斌形容的, 自己的儿子,丁诚,是个十分懂事的孩子, 自幼丧母,少年老成, 平时几乎不怎么用他操心, 上了初中之后,虽然成绩有所下滑, 但孩子很上进, 也很努力。
然而, 丁诚的班主任对丁诚的形容却不是如此。
在丁诚的班主任眼中, 丁诚这个孩子, 聪明有余, 勤奋不足,淘气又叛逆, 在班级里属于成绩差的, 跟他一起玩的同学也都跟他的成绩差不多。
如此,一帮差生混在一起,能学好什么呀!
班主任还说,这学期才刚开学不久, 这孩子就已经开始不做作业了, 甚至上课捣乱, 还偶尔逃课。
她已经准备要找丁诚的家长谈谈了,只因为她最近太忙了, 一直没腾出时间, 这才耽搁了。
果然如秦简所说,丁诚的确处于叛逆期, 又常年没人管,所以成绩很差,不过他忽悠他父亲的本事倒是不差,以至于丁斌一直觉得他懂事又努力。
不过,显然,他在学校不断地作妖,班主任都要找他家长了,自然他可能就忽悠不下去了。
按照丁诚的班主任的说法,这个孩子现在已经完全厌学了,跟着几个关系好的同学称兄道弟,天天不知道在胡混什么。
丁诚的班主任还说,这学期,跟丁诚关系好的几个同学,有一个已经退学不念了。
对于一个厌学的孩子来说,好朋友不念了,他不会替好朋友感到遗憾,只会羡慕好朋友再也不用学习了。
但丁诚似乎也清楚,他的父亲是不可能允许他不念的。
在这种情况下,叛逆的孩子如何跟父亲抗争呢?
答案只有四个字:经济独立。
或许,凶手就是如此把丁诚诱上钩的吧!
如此一来,那应该是一份工作,但具体是什么类型的工作呢?
秦简觉得,应该是比较有排面的。
毕竟,丁诚的家庭条件还算优渥,从小没吃过苦也没受过累,打零工,当学徒,这种比较苦比较累的工作,他应该不可能被陌生人的只言片语便吸引了。
然而,比较体面又比较正式的工作,怎么可能要一个初中都没毕业的未成年呢?
所以,结合丁诚在学校就跟几个关系好的同学称兄道弟这一情况来看,他怕不是被江湖道义吸引了吧!混黑了?
秦简承认,她的脑洞确实挺大的,不过,这个年代的初中生也确实挺野的,打架斗殴什么的,简直就是家常便饭好么,可比后世凶残多了。
然而此时,秦简想归想,但在没有任何其他线索的情况下,她的脑洞暂时还不能作为一条线索去排查。
当务之急,有两点:
第一,他们要寻找有没有人目睹了凶手跟丁诚接触的这一幕。
为此,一时间,局里能出外勤的人几乎都被撒了出去,秦简当然也包括在内。
第二,他们要知道,其他省市有没有类似的命案发生。
关于这一点,昨天,王文光已经安排人跟各省市的公安部门通了电话。
目前,各省市都还没有反馈,不知道是没有类似的命案发生,还是依旧在查档。
时间过得越久,其实希望就越不大,毕竟,如此残忍的命案,只要见过,哪里会忘记呢,还需要查档吗?
并且,如今,这个连环杀手已经重出江湖了,就说明,如果他在过去的一年在其他省市作过案,当地的公安部门肯定是没有抓到这个变态的。
如此残忍的命案悬而未了,哪个干刑警的能忘记呢?
所以,只要他们这边把电话打过去,对方的接线员便会第一时间把消息传递给刑侦部门,那么,如果有类似的命案,其实,很快便会有反馈的。
然而,如今,距离他们昨天打电话的时间已经过去了24小时,所以,希望很渺茫了。
每个人心里似乎都知道这一点。
所以,他们只能从第一点上进行突破了。
如果真的能找到目击者,得到凶手的一些相关特征,即便一时间,还不能锁定具体的嫌疑人,但至少,在凶手下一次作案的时间周期,他们可以有针对性的布控,是不是就能增加他们抓到凶手的概率了呢?
......
排查的工作量是相当巨大的。
然而,身体上的疲惫还不是最主要的,查而无果带来的心理上的疲惫才是最消磨精气神的。
几天过去了,整个刑侦支队的人,都颓丧着一张脸。
突然,这天,一个人竟然主动来了市局,对方是个乞丐,他拿着悬赏告示问:“这上面的男生,我见过,如果我说的有用,你们真能给我钱?”
接待的民警马上把乞丐送到了刑侦支队。
罗昊正好在,他看着乞丐,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平时都在哪一带乞讨?”
乞丐说:“我叫全福,平时都在团结路那一带,就人流比较大的那几个地方。”
团结路?
并不是丁诚从学校回家的必经之路啊!
似乎还离得挺远呢!
罗昊恍然意识到,似乎他们排查时,只关注丁诚从学校回家的必经之路,其实范围还是小了。
一来,丁诚放学后,没有第一时间回家呢,虽然他早晚会回家,但他被诱骗走的地方可就不一定在他回家的必经之路上了。
二来,就算丁诚第一时间就回家了,但他被诱骗走的这一瞬间,如果恰好没有人看见呢,因为,不管是摆摊做生意的小商小贩,还是形色匆匆的路人,谁会特别注意一个其貌不扬的学生呢?
同理,他们面向全市,通过电视和报刊寻找目击者,也是这个道理,没有人会特别注意一个其貌不扬的路人。
能够惹人注意的,要么此人极为惹眼,要么此人有过激的行为。
这也就是为什么,当街抢劫的,持械行凶的,一般都会有目击者,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容易吸引他人的目光,但凶手如果只是不露痕迹地搭讪,然后丁诚便跟着凶手一起走了,两人顺利地融入茫茫人海,显然便不会引起路人的注意了。
路人虽然不会注意,但全福是个乞丐啊,他倒是有条件能注意到呢!
罗昊想通此节,便继续问道:“我们并没有在团结路上张贴告示,这张告示你是在哪撕的?”
全福嘿嘿笑道:“在我回家的路上,其实我两天前就看见告示了,当时我就觉得上面的男生眼熟。”
罗昊皱眉,打断道:“那两天前你为什么不说?”
全福讪讪地笑,挠头道:“我......我不是不识字嘛,哪知道这是个悬赏告示呀,没钱我跑来一趟干什么,不是耽误我要钱嘛!”
全福的表情虽然挺不好意思的,但他说出来的话,却着实不要脸,“要不是今天,我路过时,刚好碰见了一个兄弟正在看告示,我随口问了一句,我岂不是就要错过这笔钱了,嘿嘿!”
罗昊看着全福笑出来的大黄牙,一阵无语,这个人年纪不大,又全须全尾的,竟然跑去当乞丐,看来也不是没有原因啊!
没钱他连做一个热心市民都不愿意,还真是懒到只能当乞丐呀!
不过,罗昊无语归无语,但他也知道,这个世上,什么人都有,热心市民有之,这种无利不起早又一身懒虫的人当然也有之。
“说说吧,具体时间、地点、你看到的人和事,说得越细越好。”
全福回忆了一下,才道:“我看见这个男生的那天是上周六的下午,具体时间,我就不知道了,我又没有表,估摸大约两三点吧!”
“地点就在团结路的新明百货后身,那里不是有座桥嘛,我当时就坐在桥头,这个男生是跟一个女人一起走过来的,我当时刚好午睡醒了,正精神着呢,见到人,我就想赶紧要两个钱,所以,我对这个男生的长相还是挺有印象的。”
罗昊问道:“只对男生的长相有印象,那,那个女人呢?”
全福回答:“那个女人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季节怕过敏,竟然用纱巾裹住了头脸,也看不见长相啊,不过我从纱巾的缝里,看见了她的一缕头发。”
“我觉得,这女人应该是挺时髦的,因为她烫了大卷,看起来就像电视上咱们省台的那个主持人,叫什么丽来着,好像就是那种卷,还染成了棕色,我还看见她的眼睛也化了妆,眼睛挺大的,柳叶眉,虽然她穿的就是普通制服,不过我能感觉出来,她身材肯定很好。”
“她一定挺漂亮的,因为她路过我身边的时候,我都能闻到她身上的香味,这么香的女人,一定很漂亮。”
全福说着,脸上的表情竟然变得色眯眯的。
罗昊沉声打断了对方的遐想,“能看出来对方的大概年龄吗?还有对方的身高大约多少,体重大约多少?”
“年龄?这可不好说呀,还真是不好说。”
“至于身高?我当时是坐着的,这我也感觉不出来啊,她大概到那个男生的眉毛吧!”
“体重嘛?呃,我也有点说不好,她的衣服有点肥,我感觉,她整体还是偏瘦吧!”
罗昊见他也说不出来什么了,便继续问道:“他们路过你身边的时候,有没有在说话,说了什么?”
全福道:“他们在说话啊,不过说什么我就有点记不清了,就隐约听见他们说什么夜总会,其他的嘛,哎,我是真记不清了。”
夜总会吗?
罗昊瞳孔微缩,把丁诚诱骗走的人竟是个跟夜总会有关的女人吗?
那这个女人是不是连环杀手呢?
还是说,这个女人只是连环杀手的帮凶。
毕竟,在罗昊看来,一个身高只到丁诚的眉毛,身材又偏瘦的女人,她能够顺利地杀人又抛尸吗?
会不会她只是负责引诱的人呢,真正的连环杀手另有其人?还是这个女人便能够独立完成这一切?
没有答案。
然而,不管情况如果,这个女人,目前都成为了本案的重中之重。
想要破获本案,就要找到这个女人。
跟夜总会有关的女人?是常客,还是女服务员,或是在夜总会坐台的三陪?
不管是哪种可能,罗昊决定,还是要先锁定有可能的夜总会,于是他问道:“他们过桥之后,往东走了还是往西走了?”
全福抬手比了比,“嗯,桥,这边,应该是西边。”
“西边?”罗昊喃喃了一句,在脑子里想了想那附近的地形,又问道:“西边应该走差不多两百多米便是岔路吧,他们往哪条路走了,你看见了吗?”
全福摇了摇头,“太远了,我就没再继续看了。”
第70章 连环杀手再现(五)
八十年代中期以来, 娱乐生活日益丰富,夜生活也变得极为多元化,尤其是浦江这种大都市, 任何娱乐产业的兴起都是极为迅速的。
歌舞厅、录像厅、台球厅、游戏厅,年轻人聚在一起跳着disco、交际舞和霹雳舞, 去录像厅包夜看港城电影, 约三五好友打几杆台球,或是在游戏厅大战魂斗罗。
这些娱乐项目在后世或许不值一提, 但在八十年代, 已经足以让年轻人疯狂。
经历了六七十年代的严肃之后, 多姿多彩的八十年代显然给年轻人带来了更多的幻想, 同时滋生了罪恶。
夜总会便是如此兴起的。
浦江最早的夜总会也就开在近两年, 都是定位极为高端的, 有拉卡OK、有舞池、有表演、有酒吧茶吧,可以进行商务交际, 也可以进行聚会娱乐。
能够在这里消费起的人都非富即贵。
然而, 没有这种消费能力的人怎么办?
当然就会有商人,会为了这一部分群体去创造低端夜总会。
于是,近两年,浦江的夜总会一下子便多了起来。
有歌舞厅升级的, 也有卡拉OK改造的, 等等等等
罗昊根据乞丐全福提供的信息, 统计了那个方向上的大大小小的夜总会。
近一些的,步行一个小时左右能到的, 暂时列为排查重点, 一共有四家。
其中,规模最大、知名度最高的便是紫金夜总会了。
罗昊准备亲自负责紫金夜总会的踩点工作, 当然了,另外三家也没有被他排除在外,他分别安排了高建业、王文光和郭峰负责。
毕竟,终于有了线索,他们总要看看能不能找到跟全福所说的比较相似的女人。
分析得出,女人的身高只到丁诚的眉毛,差不多便是1米69左右,身材偏瘦,大眼睛,柳叶眉,烫了棕色的大卷。
身高1米69的女人,其实并不多见,十个人里面有一个便算多了。
秦简的净身高是1米68,穿上鞋差不多1米69、1米7,在整个市局的女警中,她的身高都是数一数二的。
罗昊在形容完目标人物之后,众人都不约而同地看向了秦简。
秦简迷惑,“看我/干嘛?不是不带我去嘛!”
众人:是啊,谁会带你去啊,看着跟个未成年似的,多引人注目啊!
王文光道:“我们就是想多看看,1米69从视觉上大约有多高。”
秦简白了王文光一眼,无声的吐槽:拿她当参照物,征求过她的同意了吗?
然而她心里虽然在吐槽,但身体却下意识地挺直了,意思是:来吧,诸位,请仔细参照。
然而,出师不利。
第一天晚上,众人蹲了大半宿都没发现什么可疑人物。
罗昊决定,踩点继续。
因为,如果女人不是靠夜总会谋生的人,那就有可能是夜总会的消费者,但再常的常客,也不可能天天都来消费啊,所以,他们第一天蹲不到女人也是很正常的。
反之,如果女人就是靠夜总会谋生的人,那她难道就不能有休息日吗?他们可能刚好赶上了女人的休息日,这也说不定啊!
所以,不管女人的身份是什么,一天两天蹲不到她,都大有可能。
三天、五天......
就在罗昊几乎快要放弃这四家夜总会的时候,他竟然发现了可疑人物。
那是个身高大约1米66左右的女人,虽然身高跟目标人物有一定的差距,但考虑到鞋子的高度以及全福的视觉误差,罗昊还是重点观察了这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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