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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好男人(打字机N号)


“自己带碗也行,不过你也看见了,咱们家的汤勺大,一满勺就是一碗汤,你家这碗可比普通的碗大多了,你是想要买我家碗大小的一份呢,还是让我给你盛满,就按勺算。”
那人拿来的可是大汤碗,普通碗可以盛满的一勺汤倒进这个碗里,估计只能盛满一个小底,看起来,就像是他们缺斤少两似的,一般店家为了面子,就多给他盛个一勺半勺,但苗翠娘不允许别人占她这个便宜。
她家这汤可是厨神儿子熬的,普通人能吃到那已经是三生有幸,要不是儿子说了他身份特殊,需要积德行善百年后才能重新位列仙班,她都不愿意将这么好的汤买这么便宜的价格。
她都已经在做善事了,还想占她便宜,还有王法吗,还有天理吗!
来人见小心思被戳破也不害臊,只是笑了两声,最后想了想,直接要了三勺肉汤。
这三勺的分量,差不多装了半碗,她尝了口味道,顿时忍住馋意,急匆匆地往家赶。
这肉汤味也太浓了吧,她觉得回去后完全可以再加点水,到时候涮点什么菜不好吃啊。
宋家肉铺的生意好,连带着也带动了朱家肉铺的生意。
但凡喝了肉汤的人,心里都在琢磨,这肉汤怎么才能炖的那么香呢?
一碗汤面七文钱,要是续汤那就得花九文钱,购买一斤肉了,要是自己买肉回去炖汤,全家人都能喝到。
人性就是这样,明明以前也买过肉,也炖过汤,从来也没炖出过这样香的滋味,可钱让别人挣了就觉得不太舒服,觉得自己还能再试一试,万一试出店家的味道了呢。
好些人绕着宋家熬汤的陶瓮转了好几圈,可惜从奶白色的肉汤里根本看不到底,依稀在店家舀汤的时候,看到从汤底搅起来的骨头以及几块炖到发白的猪肉,证明这是特别纯正的肉骨汤,除此之外,也就萝卜和白菜,汤里还有一些很细的黑色粉末,完全不知道那是啥东西。
他们只能归结于自己炖汤的时间不够久。
在知道卖肉汤的店家是肉铺朱家的女婿一家,他们家炖汤的肉和骨头都是从朱家肉铺买的之后,大伙儿对自己的手艺更加充满信心。
即便从朱老屠的口中知道今天的骨头没了,他们也不在意,骨头哪有肉好,用肉熬出来的肉汤,不得比骨头熬出来的更香更鲜。
他们也不担心浪费,反正就算做的比不上宋家的手艺,那也是肉,肉哪有难吃的道理呢。
于是你一斤,他半两,今天朱家肉铺的生意格外红火,没一会儿,铺子里就只剩下一些挑剩下的肉条以及很少有人要的猪下水了。
“对不住了,今天的汤快卖完了,顶多还能盛十来碗,后面排队的客人请回吧。”
宋辰看了一下见底的汤,估摸了一下剩下的份量,提早告知了后面排队的客人。
“没了?我可是听说了你们家肉汤用料足,价钱实惠,特地从镇东赶过来的。”
排在后面的客人抱怨,朱家肉铺在镇子的北边,镇东和这儿虽然不算两头,但距离也不近。
“既然卖完了,我们吃阳春面去吧,孩子都饿了,你非要在这儿等。”
“你不知道,这家的肉汤真的特别鲜,诶,明儿我早点带你们娘俩过来,让你们也尝尝这味道。”
这是一对年轻的小两口,身边还跟着一个四五岁大的小男孩。
男人刚刚在这儿喝了一碗肉汤,小小一碗三两口下肚,然后直接回家带上媳妇和孩子过来吃面汤,可惜还是来迟了一步。
小孩闻着空气里弥漫的香味,口水哗啦啦地表示自己明天肯定不赖床,让他爹一定要记得带自己来吃肉汤面。
直到刮干净最后一点汤底,排在后面的人才死心离开。
只一天的功夫,宋家肉汤面的名气,就在这座小镇里传播出去了。
从开业到最后一碗汤卖完,也就一个时辰左右的功夫而已。
宋德贵和田翠娘不知道今天一共卖了多少碗汤和面,也不知道儿子收了多少钱,他们只知道自己忙的连喘口气的功夫都没有,这一大陶瓮的汤啊,还有他们带来的面条和粉条,基本都卖完了,今天挣的铜钱绝对不少。
朱家人又帮忙收拾了桌子板凳,依旧搬到了肉铺后面,朱老娘留下来,帮着苗翠娘将那厚厚几摞碗洗干净。
中间朱老娘已经帮忙洗过几次碗,要不然按照宋家的生意,这些碗根本不够用。
因为肉汤油性足,所以想把碗洗干净得用草木灰,搓洗碗的时候,苗翠娘都有些心疼了。
“碗里这么多油水,要是煮猪食的时候直接进去滚一圈,把这些油水给猪吃,多养膘啊。”
反正都是它们兄弟姐妹的油,也别浪费了。
朱老娘在一旁听着,也点了点头。
“要不你们养头猪?”
她试探性地说道,可宋家要是养了猪,现在老两口和女婿都忙着肉汤生意,那头猪岂不是得让她闺女来喂了。
“不成,养猪味道太大,我家辰子……和满珠都受不了那味儿。”
田翠娘在面对需要巴结的人时,还是很有脑子的,想理由的时候知道把朱满珠这个儿媳妇带上。
“我们村倒是有养猪的人。”
田翠娘想到了一个特别好的主意,她完全可以把这些带油花的碗交给那家人啊,她让那几人占她油水的便宜,那家人帮她把碗给洗了,一举两得。
眼瞅着天气越来越冷,田翠娘可不想一天天泡在冰冷的井水中。
村里的白家特别爱干净,当家的是老寡妇,她年轻时候就是出了名的能干,他们家土地少,为了拉拔大几个孩子,就在家里养猪养鸡鸭,每天天不亮就去割猪草,别人家的地收割完又拾掇一遍后,她带着一群孩子再去挖一遍,就为了那点被遗漏的小番薯小土豆还有麦穗之类的东西,日子虽然清苦,却很踏实。
这家和宋老二家是口碑完全相反的两户人家。
白寡妇养了那么多家禽牲畜,人家照样将院子收拾的干干净净,一个女人带着一群孩子,将粪便攒起来沤肥,和村里田地多的人家交换粮食,因为总是勤快地收拾粪便打扫庭院,即便住的最近的几户人家,也没有抱怨过她家养猪弄臭了那一片空气。
田翠娘觉得,让白寡妇帮自己洗带油水的碗,她肯定很乐意。
对她来说就是再多干一件事,却可以让她家那几头猪的伙食更好,来年卖更多银子。
而且按照白寡妇的脾气,绝对会帮她把碗洗得很干净。
在村里横行霸道那么多年,苗翠娘对每一个人的脾气都了如指掌。
于是在宋辰还没思考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娘已经计划着将洗碗业务承包出去了。
因为面汤卖得好,宋家人回去的时间比预计要早,回程的时候,空出来的陶瓮正好装上了今天朱家事先给留好的骨头以及两斤肉。
宋辰要给银子,朱老屠依旧说是记账上,等月底再结账。
虽然今天肉汤铺子的生意很好,朱老屠尝了肉汤,觉得生意肯定会一直很好,但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既然之前想好了先观望一个月,再考虑收不收女婿的银子,朱老屠就不打算改变这个想法。
边上的几兄弟也没意见,骨头本来就不值钱,两斤肉撑死二十文,刚刚开业的时候,妹夫端来的几碗汤就值这个价了,在他们看来,这些东西就算免费送给妹夫也是应该的。
可能是因为切实赚到了钱,回去的路上,推着那么重的板车,平日里总想着偷懒耍滑的宋德贵和田翠娘依旧精神奕奕。
但凡觉得有点累了,就竖起耳朵听一听儿子走路时,钱袋子里响起的哗啦啦的碰撞声,感觉身体一下子充满了力量,还能拖着笨重的板车再走一百里。
可见俩人的身体真的一点都不虚,只是懒罢了。
“明儿多熬点汤,在出发前,将陶瓮里的骨头捞出来,还能多加十几碗水呢。”
此时的宋德贵无师自通,深谙黑心老板的潜规则,觉得那样浓郁的肉汤,就算稍微多加一点水,也不会改变汤底的味道。
“家里的面粉和粉条都不多了,要不问大哥家要点?”
田翠娘作为煮面大师,更关心面条不够这件事。
即便现在百姓的生活比较富裕,但白面、米饭、红薯粉之类的精细粮依旧没办法敞开肚子吃,普通农户家里最常出现的就是番薯苞米以及粗磨的各种主粮粉,今天一天卖出去的面条和粉条,把宋家剩下的大半精粮给用完了。
“先不说大伯娘肯不肯,光是大伯家那点细粮肯定也不够卖几天啊,还是得花银子买。”
宋辰的话打消了他们的邪念。
一想到买东西居然要花钱,老两口又开始心痛了,以前他们都靠坑蒙拐骗来着。
可惜没办法,儿子说的对,要是想做生意,肯定得花钱去买足够的细粮回来,靠骗来坑来的那点恐怕都不够一天卖的。
老两口琢磨着镇上粮铺里那些细面的价格,觉得还是问村里人买更划算。
还有红薯粉,十月底,家家户户种的红薯差不多都收上来了,按照往年的习惯,只有很少一部分会被做成红薯粉,因为制作过程太麻烦,大家都习惯一部分红薯放地窖,一部分红薯晒干磨粉,一部分煮熟后摊平晾干做成可以干口吃的红薯干,村里的女人和小孩都爱这一口。
说到这儿,田翠娘就想到了去年自己刚晒干的红薯片,虽然这些红薯片晒干后就可以直接吃了,但她更爱在烧红的铁锅里放入粗盐,炒干粗盐里的水份后直接将切成小块的红薯干放进去翻炒,原本干瘪的红薯干随着热气膨胀起来,口感酥脆又坚韧,越嚼越香。
今年得多做点薯干,去年做的那些都不够吃。
田翠娘咽了咽口水,话又说回来,做红薯干就已经够麻烦了,做红薯粉的步骤比它还要麻烦好多倍,因此村里人在番薯收获的季节里也只会用很少一部分番薯做粉条。
今天红薯粉条比面条卖的更好。
煮透的红薯粉呈半透明的颜色,滑溜溜的,久煮不烂,不像面条,时间一长,就容易泡涨,红薯粉特有的香味和口感,与鲜美醇厚的肉汤简直绝配。
苗翠娘又想到了粉丝,它的部分口感和粉条类似,但味道又不太一样,粉丝清爽,更能和厚重的肉汤相融合,可粉丝的制作难度并不亚于粉条,而且真正好吃的粉丝是用绿豆做的,成本一下子就拉高了。
算了吧,就让那些人吃面条和粉条算了。
苗翠娘专心致志想起了红薯粉条的事,虽然红薯粉条制作过程比较麻烦,但他们这儿种番薯的比种麦子的人更多,番薯的产量也更大,所以番薯粉条的价格和细磨的面粉相差无几。
还是先想想,怎么说服村里人在这段时间多做点红薯粉条吧。
还有萝卜和白菜……感觉要买的东西还不少。
苗翠娘不由想起了自己在村里的口碑。
她想买……那些人敢卖吗?

第68章 极品一家人(九) 一更
宋辰一家推着板车回来的动静不小, 村里人都没料到他们回来的那么早,这晌午刚过没多久,算上他们花在路上的时间, 满打满算, 卖汤的时间也就一两个时辰。
这汤……到底是卖完了,还是卖不掉呢?
因为陶瓮上盖着盖子,大伙儿也不知道陶瓮里到底还剩多少汤。
“爹~~”
“爷,奶!”
和小伙伴们疯玩的多金和多宝听到了爷爷奶奶和爹回来的消息,一溜烟跑到村口。
小孩子火气重,加上玩了一上午,寒风呼啸的时节, 硬生生给自己玩出了一身汗,额头的头发都一缕一缕黏在脑门上。
别看宋老二家口碑不怎么样, 多金多宝这对双胞胎在村里还是相当有人气的,一来是因为两个孩子确实天真烂漫,二来是村里人迷信, 觉得龙凤胎本身就带福气, 因此从来也不会有人因为讨厌宋德贵两口子,就拦着家里的孩子不让他们和龙凤胎玩。
“这一身汗, 也不怕冻着了, 吃午饭了吗?”
苗翠娘拿出干净的帕子帮孙女擦了擦额头的汗,老太太手劲有点大, 小丫头龇牙咧嘴做尽鬼脸。
“吃了, 娘给我们煮了面条。”
宋多金想着中午吃的细滑的面条, 没忍住舔了舔嘴唇。
“行了, 玩去吧。”
苗翠娘又帮孙子抹了把脸, 然后拍了拍他的屁股, 让他带着妹妹继续玩耍去吧。
俩孩子玩性大,很快又凑到了小伙伴身边。
“多金,你家的肉汤真的那么好喝吗?”
“那当然,我爹熬的汤是天底下最最最最最最最好喝的。”
一个最字,差点没让宋多金憋过气去,因为他不懂得换气,又想着多说几个最字表达自己对他爹熬汤手艺的认可。
“我家老虎也爱吃肉汤拌饭,我爹还会把熬汤的肉撕成肉丝给老虎吃。”
多宝在一旁帮腔。
和一般的肉汤不同,炖煮时间过长的肉骨汤里的那块瘦肉完全被炖出了精华,不仅很柴,还没什么味道,反正精明如田翠娘和宋德贵也不爱吃那样的肉,咬不烂还塞牙缝。
可对猫咪来说,吃肉丝拌饭完全没有压力,再加两勺肉汤,足够肥猫美的打呼噜。
边上听到这番话的人下意识看向了在村口小草坡上晒太阳的橘霸王。
只见它躺在那一片阳光还算充足的草坡上,两只前爪揣在身下,大大的脑袋又枕在爪子前,眯着眼睛,尾巴一甩一甩,好不惬意。
一身橘色皮毛下的那一片白肚皮格外显眼,随着呼吸上下起伏,一段时间没注意,橘霸王这肚皮似乎又圆润了很多。
此时以它为圆心扩散,附近还聚集了不少野猫。
这可真是奇了怪了,要知道以前村里这些野猫全都避着这个橘霸王,现在怎么不仅不躲,还往前凑啊?
只见经常挨抢的大阿狸叼着一只肥硕的田鼠靠近了老虎,田鼠还是活的,细长的尾巴到处乱甩发出吱吱吱的叫声。
猫咪最喜欢活物,在享用这份美食之前,还喜欢戏耍一番。
大阿狸叼着田鼠靠近老虎,动作警惕,一副随时要撤退的样子,因为老虎一直都没有动静,它越走越近,和老虎也就两三个身位的距离,这个时候,老虎突然动了动胡须,张大嘴打了个伸了个懒腰,下一秒,大阿狸已经窜出十米远。
但老虎并没有追上去,它只是换了个方向,准备晒一晒它背面的皮毛。
大阿狸兴冲冲地往前跑,在注意到身后并没有动静时,这才停下脚步,扭头往身后看去,见老虎依然躺在原地,心中居然出现了遗憾、失落、难过等诸多负面情绪,猫咪的尾巴都耷拉下来了。
老虎的改变让整个猫群都变得躁动。
类似大阿狸的举动,在其他猫咪的身上也同样发生着,它们甚至将自己捕捉到的猎物扔在老虎身边,然后警惕地盯着老虎的举动,只要老虎表现出要叼走那个猎物的动作,它们就赶紧去抢回来,可惜老虎没有,它总是懒洋洋的,晒着它日益见涨的大肚皮。
大丰村的猫咪们觉得变天了,强盗转性了,它们更害怕这是橘霸王在酝酿什么大招。
村里人不懂小猫咪们的复杂情绪,他们看着这一幕,只觉得那只大阿狸怎么还贱嗖嗖的,哄着老虎抢食呢?
话又说回来,他们似乎已经很久没看到老虎从其他野猫口中抢食了,看来这段时间,确实在家被喂饱了。
想一想早上闻到的肉汤香味,每天吃着这样的肉汤拌饭,谁还爱吃腥臭的蛇虫鼠蚁啊。
大伙儿忽然都觉得,宋家回来那么早,很有可能是因为那些肉汤都已经卖完了。
宋老二家开始自食其力了,就连他们家养的橘霸王也不劫掠同类了,难道那一大家子真的转性了?
此时此刻,村里人都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心情其实和大阿狸差不多。
这不能够啊!
*****
“相公,爹娘你们回来啦!”
朱满珠一看公婆眼中的高兴得意,就知道今天的肉汤肯定卖得特别好。
于是她也没问,只是给忙了半天的仨人递上一杯温水。
满满一杯水下肚,又坐到了椅子上,宋德贵和苗翠娘这才感受到了身体的酸痛和喉咙的刺疼。
“快,快数数今天到底挣了多少钱。”
这个时候,只有金钱能抚慰身体上的疲倦。
“爹娘,你们走后大伯让四堂嫂传话了,说等你们回来去老宅传个口信。”
地里还有一堆活要干呢,宋富贵也不可能一直守着他们回来,干脆就让老四媳妇来找朱满珠叮嘱了一句。
“先等等。”
宋德贵知道,他大哥找他应该和他家现在做的这个小买卖有关,但现在天大的事情都不能阻拦他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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