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微软眼泪汪汪的哀求道。
“接下来换谁唱啊?”
陆心悠很懂人情的,拉了拉林诗诗的小手,“诗诗,你怎么不上去唱啊?”
“我……”
“我喜欢唱的那首歌,这里点不了的。没有伴奏的话,我怕我唱不好。”
林诗诗羞涩的摇了摇头。
“这里都是横镇最大的KTV了,什么歌点不了啊?”吴龙好奇的问道。
按理说,只要是有点名气的歌,KTV里都能搜得出来了。
“是我为她写的歌!”
林诚看着她,微微一笑很倾城。
这得是多大的脸面?
就这么一首歌,也许就能让一个演员,瞬间变成爆红的歌手。而且光是这么一首歌,就可能让她年入数百万,乃至是上千万。
外面不知道多少大牌歌手,甚至是天王级的巨星,都在求着林诚给他们写歌,偏偏都还求不到。
可是,林诗诗求到了?
一瞬间,深知业界潜规则的陈微软,就暗自怀疑起了两人的关系。
从《步步宫心》的选角,制片方钦定的女主角,再到林诚这位出品人,最大投资方的唯一股东。
继续想到以林诚在华语乐坛的地位,为林诗诗亲自写一首歌。
就算这两年林诗诗迅速蹿红,可也远远没到内地一线花旦的地步,更别说有什么背景和资源,能请动林诚这尊大佛了。
除非……
想明白这一点后,陈微软很识趣的没有点破,反而在内心暗暗铭记,以后可得离嫂子远点。
毕竟,就林诚这种夸张的发展速度,再过两年就是成为百亿富豪都不奇怪,就是哪天超越汪建成,成为全国首富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趁着现在还有机会认识林诚,可得好好攀关系!
相比之下,区区一个林诗诗又算得了什么?
在剧组里的时候,说对林诗诗没感觉,那是不可能的。可是现在,陈微软已经完全摆清楚了自己的定位。
“嗯!”
林诗诗点点头,拿起麦克风,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澹灰色的无印T恤,搭着深蓝色的紧身牛仔裤,一身便服的她,咋一看特别普通,就好似寻常在街头随处可见的女子,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可是在细看之下,却会发觉几分漂亮,或者应该说是“标致”。
就是那种标标准准的好看,鹅蛋脸,中长发,澹妆素雅,休闲常服,身上看不到什么昂贵的首饰和华丽的装饰。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女人越看越觉得好看,并非是惊艳,而是一种令人非常舒服,讨厌不起来的耐看。
“原来,林诚还是创作型歌手啊,失敬了!”
吴龙笑得有点尴尬,更有几分失落。
歌手和歌手之间,也是等级分明的。
能不能自己创作歌曲,对于一个歌手而言,是强与弱的分水岭。
唱歌,谁不会啊?
全国上下,什么人不会唱歌?就算是不会,找个老师教上几个月,不也就会了嘛。
可是写歌,写好歌,写爆红的歌,那就是截然不同的水平了。
一位创作型的音乐才子,写一首歌,就能捧红一个天王天后。在乐坛里,这种人才是处于食物链的最顶端。
无论是从刚才陆心悠唱的《起风了》,再到陈微软唱的《孤勇者》,吴龙已经完全可以确定,林诚不仅是一位创作型的歌手,而且是属于天才级的顶尖音乐人。
词曲皆佳,无可挑剔的优秀!
像这种人写出来的一首歌,足以让很多明星为之疯狂,毕竟那首歌可能代表的就是一次成名爆火的机会。
作为唱歌出道的明星,吴龙当然清楚这样一首歌的价值。
当年在他的时代,就有不少女明星,为了某位教父级的音乐人能给自己写一首歌,不惜自荐枕席,送货上门。
突然间,吴龙就发觉,通过6个月的剧组生活,慢慢熟悉,彼此越来越接近的那个“若曦”,如一叶扁舟,随波飘荡,却是在离岸边的自己,越来越远。
“停在这里不敢走下去,让悲伤无法上演。”
看着茫然不知所措的林诗诗,林诚拿起麦克风,清唱着起了个头。
“下一页你亲手写上的离别,由不得我拒绝。”
清冷如山泉悦动的声音,缓缓跟上了旋律。
林诗诗看着他,眼含感激。
“这条路我们走得太匆忙,拥抱着并不真实的欲望。”
林诚自然的接着往下唱,却被陆心悠的一句“你们这是情歌对唱吗?”,恍然发觉,不知不觉的,居然把这首歌唱成了两人合唱。
“来不及等不及回头欣赏,木兰香遮不住伤。”
本没发觉有什么特别的林诗诗,在这一句话的提醒下,骤然间俏脸泛红。
可是,唱到这时候,也只能硬着头皮唱下去了。
“不再看天上太阳透过云彩的光,不再找约定了的天堂。”
林诚起身,站在了林诗诗的面前,向着她伸出了手。
而跟着合唱的她,在迟疑两三秒后,牵手起身,低头一抹羞涩。
“不再叹你说过的人间世事无常,”
“借不到的三寸日光。”
沙发上,看着两人牵手合唱,从原先的略显生涩,经常走调不搭,到后来的丝滑融合,严丝合缝。
吴龙已然沧桑的脸上,勉强挤出笑容,心里却是如五味杂陈般的难受。
那种感觉,就好像在新婚典礼上,看着自己的老婆,身穿白纱,却在和别的男人搂腰起舞。
“这也太好听了吧?为什么你能写出这么好听的歌,而且这歌词……简直就是为若曦量身订制的角色歌!”
陆心悠看得羡慕不已。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就能百分之百确定——能火!
这是一首绝对能火的歌,而且到时候搭配着《步步宫心》的上映,在剧情的烘托下,必然会更加的爆火。
像这样的一首歌,让林诗诗去演唱,完全可以让这个毫无唱歌经验的纯演员,摇身一变就成了当红的歌手。
会唱歌,手上有那么一两首的成名曲,对于一个明星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这就代表,你可以登上很多很多的晚会,接下很多很多的商演,等于是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市场,商业价值成倍提升。
这也是许多演员,哪怕唱功再稀烂,都喜欢出那么一两首歌的原因。
就算挨骂,就算嘲讽,就算在网上被黑得体无完肤,可那也是一种流量,起码让很多不是粉丝的人,都记住了你的名字,你的存在。
更何况,林诗诗得到的是一首好歌,是一首能红,能提升自身形象的好歌!
陆心悠和陈微软,各自坐上了保姆车。
他们都是已经成名的明星,有专门的团队管理,每天的行程都排得满满当当。
如果不是有林诚在的话,恐怕在白天杀青结束后,他们就会离开横镇了,各自赶往接下来的通告,或是拍广告拍戏之类的,很少有空闲的时间。
“林先生是大忙人,应该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吧!”
“要不这样,诗诗,我送你回去吧!”
吴龙站在门口,试图做着最后的努力。
这半年的剧组生活,因戏结缘,距离假戏真做,就差那么临门一脚了。
就像当年他和那个前妻的结识一样,也是因为拍摄《萧十一郎》的关系才互相认识,后来很快就假戏真做,接着就是结婚了。
只不过那段婚姻维持的时间很短,正如它来的很快一样,去的也很快。
如果没有林诚的话,也许现在的林诗诗就会……
可惜没有如果!
“抱歉,我有点事情要和林总谈一下。要不龙哥,你先回去吧!”
林诗诗没有走向吴龙的保姆车,而是站在林诚的身边,纹丝不动。
“那……”
吴龙略显尴尬的看着林诚。
“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诗诗姐的!”林诚投以和善的微笑。
可是看在吴龙的眼里,却是胜利者的炫耀,一瞬间就让自己的脑门发绿了。
你用什么照顾她?
“那好吧,我……我先回酒店了!”
吴龙挥挥手,无奈的坐进奔驰车。
顿时,黑漆漆的四周,除了面前停着的一辆白色埃尔法之外,就只剩林诚和林诗诗两个人了。
“是去我住的酒店,还是去你住的地方?”
林诗诗一转身,面朝着林诚,双手勾起他的脖子,迎面对视,相距只有几厘米。
“诗诗姐,我听不懂你的意思。”
林诚的心脏漏跳半拍。
就连他都没有想到,最先主动的反而会是林诗诗,而且是主动的如此热烈。
“在你出现之前,我以为我喜欢的是四爷,是吴龙。”
“可在你出现之后,我发现我喜欢的其实是你!”
林诗诗俏脸红得发烫,双眼却仍旧直视着他,“我喜欢你,就是这么简单!”
“理由呢?”
“算起来,这只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而已。”
林诚搂起她的腰肢。
就算他想多保持几分钟的矜持,可这种自然的反应,却难以避免。
“也许有很多吧,比如才华、资源、名气、长相之类的,可我现在脑子一团乱,一片空白的,暂时想不太清楚。”
感受到林诚的动作,她顺势抱紧,下巴搭在了林诚的肩膀上,贴耳低语,“可是,我感觉到了,你喜欢我,而我也刚好喜欢上你了。”
“唉,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明明我不是一个随便的人!”林诚抱着她,无奈的苦笑,“去我家吧!酒店里都是剧组,不方便。”
《逆天邪神》
“好!”
林诗诗应了一声,吐着热气。
第二天,一大清早,林诚拉开窗帘,看着窗外,从后门偷偷熘走的林诗诗,莫名感慨。
谁又能想到,在电视上大红大紫的女明星,昨天晚上在自己的房间了,一晚上就用掉了一包纸巾。
两个人在一起,纸巾的消耗速度不是两倍,而是十倍。
唉,家里又没纸了,又浪费了多少钱啊!
“妈,早上吃啥?”
林诚顶着沉重的黑眼圈,硬是下楼吃点东西。
饿着肚子睡觉,可是会睡出胃病的。
“阿诚?你怎么回来?”
陈敏芳一脸懵逼的看着他。
“你这小子,突然回家也不打声招呼。昨天晚上回来的吧?都不跟家里说一声!”林正华吃着包子,一边抱怨,一边起身。
“就是说啊,你要早说一声,我就多做几个包子了。”
陈敏芳看着所剩无几的包子,每一个都是自己亲手做的,歪七扭八的,辨识度极高,“要不我再去做几个?”
“现在还来得及啊?我骑车去买吧!”
林正华抄起一个包子塞嘴巴里,就骑上小电驴出门了。
吃完东西,一直睡到了下午两点多,林诚才勉强醒来。可眼皮还是有点重,白天补觉再怎么补,效果都不如晚上的正常睡眠。
“说吧,怎么一声不响的,就突然回家了?”
林正华见到儿子下楼,一本正经的继续追问道。
以自己这个宝贝儿子的忙碌程度,平时连过节,连放长假,都不一定能回家一趟。而这次的五一劳动节都结束了,他却突然回家,突然出现。
这其中,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爸,咱们家都这么有钱了,你怎么还开那辆破皇冠啊?还有老妈也是,就一辆破霸道,有什么好开的。换车啊,这不得换车啊!”
林诚表情严肃,语气激动。
“换车?换、换什么车啊?”
林正华一阵莫名其妙。
敢情你突然回家一趟,就是为了这件事?
“你爸的皇冠买来才一年半,我那辆车更新,就一年。这么新的车,再开上十年都没问题,有什么好换的?”
陈敏芳走了过来,没好气的说道。
“就这么一辆破车,60万都不值的东西,能够谁开啊?你们可是我的爸妈,要是让邻居看到了,让亲戚朋友知道了,还以为我们买不起呢,还以为是我在虐待你们呢!”
林诚一拍桌,“换!必须换新车!”
第二天,林诚就带着老爸老妈,硬是把家里的两辆车给换了。
原来60万的3.0皇冠,换成了刚好100万的4.3顶配V8皇冠。而老妈那辆白色的丰田霸道,也换成了更高一档的陆地巡洋舰。
2010款的兰德酷路泽00,平行进口的中东版,果车价就要112万,落地价更是上到了130万。
虽然同样是丰田的牌子,从外表上看去和原来的两辆车也没多少差别,但实际上却是相差巨大,各方面的配置和性能都提升了一大截。
属于是看似非常低调,实则相当炫富。
毕竟,能花两百多万,买两辆丰田车,而不是奔驰宝马奥迪的家庭,得是多有钱的程度?
同时,在老爸老妈的硬坳下,就连林诚自己,都顺带着把那辆70万的雷克萨斯ES350,换成了更高一档的旗舰车型——雷克萨斯标杆的LS。
林诚买的是次顶配的LS460,4.6的V8发动机,346匹马力,落地价高达180万。
至于顶配那款LS600,则是比460多了一个混动系统,价格却贵了足足60万,直接就被林诚排除了。
毕竟这会儿的油价还挺便宜的,远没有十年后贵的那么离谱。为了一个能省油的混动系统,多花60万,那是纯纯的冤大头。
60万的油钱得省到猴年马月才能省出来啊?
第289章 这不是国民老婆吗
伴随着巨大的引擎轰鸣声,一架印着“JAL”字样的波音777客机,降落在了东京羽田国际机场。
一对年轻男女,拖着行李箱,走出机场,坐上了前往市区的计程车。
不到半小时,就抵达了市区那栋百年历史的地标性建筑——东京帝国大酒店!
“哇,我学了这么多年的日语,还是第一次来日本呢!”
林可欣仰头望着名流云集的帝国酒店,有种做梦般的错觉。
“不愧是东京,果然名不虚传,真特么热啊!”
一下车,林诚只感觉整个身体都像是进入了烤箱,都快热出肉香味了。
如果不是为了参加6月召开的东京国际投资峰会,他绝对不会在这么热的季节,来到这个以热出名的地方。
“我看看……35.8度,据说都是东京历史最高气温了。”
林可欣查看着当地的天气,惊讶的说道。
“胡说八道,东京历史最高温明明是1500度!”林诚把行李箱交给门口的礼宾员,自己则快步走进酒店大堂,享受着空调的阵阵凉意。
“1500度?林总,你开什么玩笑呢?真要是1500度,东京人不都被热死了吗?”
《控卫在此》
林可欣快步跟上,不解的以为林诚只是在开玩笑。
“谁跟你说是……咳咳”
刚想给这位才毕业一年的燕大高材生,普及一下东京历史的林诚,却看到了大堂里的一群人围成团,面前摆着一块立牌——“311东日本大震灾复兴支援金募集中!”
算了,这会儿不适合普及东京历史,除非林诚能有范马勇次郎的战力,只有他揍人,没有人揍他。
“好可怜啊,听说是9级大地震,死了快两万人。”
林可欣翻出钱包,清点着随身携带的现金,在考虑要捐多少钱。
“是啊,要是多死几万人,就更可怜了!”
林诚摇摇头,悲天悯人的幽幽叹息。
可这话听在林可欣的耳朵里,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却又说不上来。
“林总,要不我们也捐点钱吧?”林可欣一咬牙,抽出了一张印着福泽谕吉的万元大钞,准备塞进募款箱里。
“你傻逼吧?你一个发展中国家的穷逼,去给发达国家的富人捐款,你怎么不给我捐款呢?好歹钞票不流外国人!”
林诚骂骂咧咧,拦住了她想要捐款的动作。
“有道理耶!可是,我还是觉得他们挺可怜的,要不稍微捐一点吧?”
林可欣收起一万日元的福泽谕吉,换成了一张印着野口英世的一千日元,准备意思意思。
就好像是一直惹人嫌的领居家,突然死了人,穿着麻布粗衣,哭哭啼啼的在村里摆席了。这时候,你刚好从旁边路过,不随一个红包庆祝一下,着实是过意不去。
“捐个……”
“有请今天东日本大震灾募捐活动的特邀嘉宾,着名绯优新原结衣小姐!”
林诚刚想爆粗口,却被主持人的一句话打断了。
他虽然没有专业系统的学习过日语,却时常在深夜时分,刻苦努力的自习钻研,多多少少能够听懂一些日语词汇。
比如“Yui”这个发音,就代表日语学习资料里经常出现的各种“由衣”老师,也有的是写作“结衣”,就像中文里的同音字一样。
但是这句介绍的“arahara yui”对林诚来说,就再熟悉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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