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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七零,未婚椒妻有空间(知李)


知道刘月对酒席的想法,沈听虹也觉得差不多了,但她还是琢磨着上山一趟,至于上山干什么,肯定是名正言顺的从空间里渡一些东西出来。
之前在京市几天,她倒是处理了不少的鸡鸭鹅,但是小兔子还是有的,还有牛羊。
牛肯定是不合适拿出来了,毕竟那玩意可是宝贝,有的生产队落后一点,还不一定能有一头牛呢。
至于羊,办酒席拿出来确实不是很合适,毕竟自己家里的人好忽悠是因为自己拿出来的东西他们没有去深究,但那么多外人呢。
山上能不能有羊这玩意还打个问号,但是等酒席结束之后弄回来也不是不可以啊。
反正只要自己也说不知道是从哪来的羊,谁能说啥?
但兔子她是要拿出来一些的,也不用太多,给酒席上添一个菜就可以了。
腊月二十八就是沈听文的婚礼了,分完钱和肉之后家里也是热火朝天的准备了起来。
既然是要娶媳妇,沈家也有这个条件,该准备的自然是要准备起来的,本来沈听虹这里有钱,早就可以把该买的买了,但是刘月死活也不答应。
用她妈的话来说就是,“我闺女的钱是自己的,你哥哥娶媳妇就用他的钱,爸妈补贴一些就可以了。”
于是愣是拖到了现在,分到的钱加上之前攒下来的钱,差不多也是够了。
刘月之前就是混过黑市的,也在黑市换到了一张自行车票还有一张缝纫机票。
四大件要是凑齐的话也不是那么容易,本来两张票就花了将近三百块钱,买回来还得要三百左右。
但这年头乡下人结婚,能有一大件就算是很不错了,何况是两样呢。
本来沈卫军一家对于这个也没有什么要求。
这两个月刘月也是在赚钱的,她的手艺好,所以拿的工资也比别人高一些,这个无关她是不是沈听虹的妈。
另外还有两个手艺好的,工资也是这样。
知道外孙要结婚,肖建芳也来了一趟,本意就是过来送钱,怕自家闺女手里的钱不够用,但是今年沈家的日子是真的好过了,刘月自然也是拒绝了。
只说二十七那天就让刘家人都过来,办酒席的事情也得家里三个嫂子帮衬一下。
肖建芳自然是一万个答应。
现在作坊这边刚起步,沈听虹也不是没有想过把刘家人弄过来,但是就算自己是股份最多的那个,却也不是她的一言堂,现在考虑得更多的自然是本村人,免得有人生事。
不过她也是打算好了的,等到明年作坊扩建成厂子,就想办法把舅妈或者是表嫂们弄过来这边。
但这话她也没有提前说,毕竟作坊扩建的时间还没有确定下来。
腊月二十七的时候刘家人就来了,不过来的也只有肖建芳还有三个儿媳妇,至于其他人则要第二天一大早过来。
他们来说实话也帮不上什么太大的忙,而且沈家的房间也是不够的,所以就是女人们先过来了。
肖建芳和三个舅妈一来就在厨房里开始准备明天要用的食材,毕竟少说也是十几桌人呢,要是全部等到第二天再来弄,可就真的来不及了。
沈听虹见这么多人都在忙,也没有什么需要自己的地方,索性就背着背篓想要上山。
不过她都是注意了叶慎言那边好久,叶慎言也在帮忙打扫卫生,确定他没有发现自己才偷偷溜走。
其实叶慎言是真的注意到她了,只是看她这样子就知道不想要自己跟着,就非常懂事的装作没有发现。
不知道自己那点小把戏早就被人看穿的沈听虹还美滋滋地朝着山上走,连步伐都轻快了很多。
路上遇到队员,看她走路蹦蹦跳跳的,不免也打趣她,“还真的是家里有好事呢,沈家妮儿,这是干啥去?”
“上山打猎。”沈听虹半开玩笑地说。
“嚯,这么厉害呢?”那人就不自觉地开始逗弄起她。
“可不嘛,我上山看看,要是能逮到野鸡野兔啥的,明天也能添个菜不是吗?”沈听虹说完就跟那人道别,然后就上山去了。
等她走后,那队员就笑了起来,还跟其他人说道,“沈家妮儿还真的觉得山上的野鸡野兔那么好打呢,怪有信心。”
“没有经历过嘛,少不得就天真了点。”
其他人也是笑道。
要说山上最难打的猎物,其实不是野猪,而是野鸡野兔,没办法,这两个一个会飞,一个会钻洞,根本就不容易打到,关键也怕人啊,看到人就跑了,根本追不上。
野猪只能说是危险,但要是力气足够,带着家伙什,也不是没可能,毕竟那玩意发现人之后就是想顶你几下,而不是转头就跑。
但沈听虹是谁,她又不是真的想要去打猎,不过是借个名头弄点兔子回来而已。
到了山上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沈听虹就坐在一块石头上,拿出一杯可乐,一个汉堡吃了起来。
这在前世就是垃圾食品,但这么久没吃了,还是怪想念的,正好吃饭的时候特意留了肚子,吃独食虽然不地道,但简直不要太香。

第131章 莫名其妙就“不行了”
算着时间差不多,沈听虹把食物残渣一股脑的扔进了空间,然后把自己提前准备好的兔兔们拿出来扔进背篓里。
这些兔子虽然是她养的,但也是什么颜色都有,然后不断地杂交之后,毛色倒是越来越奇怪了。
不过这样看着就更像是野兔子了,背着背篓下去,再次碰到了上山时候的那群人。
结果他们就发现,沈听虹的背篓里少说也是七八只大肥野兔,脸色全都精彩极了。
之前还在说沈听虹天真的那两人也是傻眼了,现在山上的兔子都这么好逮的吗?
“沈家妮儿,你还有这本事?”有人问道,自然也是眼热的,想要知道沈听虹到底是怎么弄到这么多兔子的。
沈听虹也没有让他们失望,而是说道,“其实也是运气好,上去没多久就遇到了一个兔子洞,我找了好几个地方才算是把它们的出口堵完,这不再用烟熏一下,就捉到了。”
她说的倒是轻松,但是其实并没有那么容易,虽然沈听虹就是根据之前在书上看到的胡诌,但确实也不是没有道理。
就是找兔子窝的洞口这件事,就是需要一点经验的。
所谓狡兔三窟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所以想要给兔子一锅端,还真的必须要将所有的洞口堵住。
但是洞口并不是那么好找的,也是需要一定的经验和运气,要会看兔子们的脚印和周边的环境。
“你可太谦虚了,能逮到就说明你能耐!”有婶子给沈听虹竖起了大拇指。
其实沈听虹刚刚毕业回来的时候,又不下地干活,还三天两头往镇上跑,其实很多人都是看不上的。
特别是这些婶子大娘们,她们“开会”的时候真的没少说闲话。
但是现在大家对沈听虹的想法基本上已经改变了。
沈听虹开始带领着大家搞副业,她能做到的事情是他们大队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做不到的。
剩下那百分之十,里面大约也是能做到不愿意去做的,但沈听虹给村里带来的改变是切切实实的,不管人家有没有赚钱,人家确实是在带领着大家伙一起致富。
一旦接受了一个设定之后,之后看到沈听虹的优点,那就有点无限放大的意思了。
以前还有人说这样的娇气女娃谁家娶了谁家倒霉,结果现在看看,可不是那么个说法了,谁要是娶回去,不就跟抱个金疙瘩似的?
现在是再也听不到有人说什么娶沈听虹是倒霉了。
看着沈听虹俏丽的身影消失在大家的眼前,大家都是纷纷摇头叹息,“哎,可惜了,这丫头那么早就定了人家,不然这么好的女娃,得多抢手啊。”
这时候就有人说道,“其实吧,要我说现在叶慎言那小子根本就配不上沈家妮儿了,要是以前还有津贴,嫁过去也是个官太太,现在却只能跟咱们一起干农活,我瞧着也就是那么回事。”
有第一个人说,就有第二个人说,“我之前就想说这个事情了,嗐,虽然都是说他啥事没有了,看着也跟个正常人一样,但要是没啥问题,部队还能不要他了,我看肯定是伤到哪儿了。”
这人说话的时候也是挤眉弄眼的,于是大家伙就热火朝天的聊了起来,这越聊越偏,在家帮忙准备新房的叶慎言都还不知道,自己莫名其妙地就“不行了”。
看到沈听虹带回来的这么多野兔,刘月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虽然不知道她闺女这些东西到底是哪里来的,但是肯定不是山上打到的就行了。
最开始的时候她还是信了的,那会儿时不时的来个野兔野鸡啥的,她也没有往别的方面想,只当闺女这就是运气好。
但是谁的运气能够这么离谱的啊,只要上山必定会带点东西回来,真当后山是自己家的吗?
这次又是上山一趟就带了这么多的兔子回来,要山上真有那么多的兔子,大家伙儿也不会一年闻不到一次肉味了。
“你这丫头胆子是越来越大了。”刘月佯装生气地瞪着沈听虹。
左右她妈多半也知道个大概,沈听虹也没有解释什么,露出自己的大白牙冲着刘月嘿嘿笑。
刘月又是气不打一处来,“你这丫头,每次说你你就是这样,真是拿你没办法了。”
“小妹,你这也太厉害了,这是端了一个兔子窝?”
沈听武本来就对打打杀杀的事情非常感兴趣,他喜欢的东西也是别出心裁,“我来杀!”
沈听虹:二哥这个发展方向好像有点不对劲。
“在山上无意间碰到了一个兔子窝,我就堵了,正好大哥和青青结婚的时候又能添个菜。”
刘月那里是不用解释什么了,但是其他人这里还是要说明一下的。
叶慎言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沈听虹莫名就感觉有点心虚,但是想到自己一向还是很小心的,应该没有露馅才对啊。
她确实是很小心,但是叶慎言的侦查能力本来就不是一般的好,要不然之前叶慎言也不会以为她是哪里来的小妖精了。
又多了几只兔子,大家又忙活开了。
杀兔子沈听虹其实不太敢看,这比杀猪还难接受一点。
毕竟小兔子长得也是真的很可爱,但杀兔子好一点的就是把兔子打晕之后再刮皮毛,有的甚至直接就是活剥。
所以虽然沈听虹才是真正将它们挑选出来的“刽子手”,但在沈听武杀兔的时候就钻进了自己的房间。
不过也只有她害怕了,其他人都是满脸的笑容。
这大肥兔子看着就喜人,而且这到时候在酒席上又是一道大菜。
婚宴办得体面,他们这些做长辈的脸上自然也是高兴的。
回到自己的房间,沈听虹就在空间里翻了一下,最后找到了一个红色的蝴蝶结发夹,挺大一朵的,虽然看起来洋气了点,但也不是完全不适合拿出来的东西。
这个她是打算拿去给沈青青的,权当添妆了。
虽然是自家大哥娶的,但她们也是很好的姐妹啊。
拿着那个发夹沈听虹又出门朝着沈卫军家去。

第132章 平平无奇的赚钱小天才
沈卫军家里还是挺热闹的,毕竟是大队长,明天又是嫁女儿的日子,自然也是人来人往。
来的人自然也都是一些关系好的,有些是李秀兰娘家那边的亲戚,都是过来给沈青青添妆的。
“妮儿,你咋来了?”马上都是一家人了,李秀兰看着沈听虹也是亲切得很,也是和刘月一样唤她乳名。
“婶子,我来看看青青。”沈听虹笑着说道,
看她手里还拿着一个小袋子,李秀兰就知道她是来干什么的了,“在她房里和姐妹们说话呢,你去吧!”
“好!”两人从小玩到大,对沈青青家也是熟得不能再熟了,根本不需要李秀兰招呼。
“青青,我来了!”沈听虹站在房间门口,朝着沈青青的房间喊了一声。
沈青青正被好几个堂姐妹,表姐妹围着说话呢。
今儿就是结婚的前一晚,也没有那么多的规矩,本来就不是很大的房间里叽叽喳喳都是少女们的声音,热闹极了。
“听虹!你可算是来了,我还以为你这个没良心的就顾着你大哥去,把我给忘了呢!”沈青青难得地娇嗔道。
这要结婚的人儿了,看起来确实是不太一样了。
“那哪能啊,这不是来了吗?我可是你的娘家人。”沈听虹笑着说道。
沈青青的一个表姐就笑,“青青这也是挺好的,和小姑子处得跟亲姐妹似的,以后在婆家可有人撑腰了。”
沈听虹礼貌地点点头,“不用我撑腰,咱们家青青嫁到我家去,肯定没人敢欺负她。”
沈小翠也是坐在一边听着,心里也是满意的,虽然她现在已经嫁出去了,但是这次回来还是听说了沈家为了娶自家妹妹费了多少功夫,至少这诚意还是很好的。
“你给我带什么好东西过来了?”沈青青也是不客气地伸出手,因为她已经看见了沈听虹手上的牛皮纸袋。
“其实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是确实适合你。”沈听虹笑着将里面的发夹拿出来。
一时间就吸引了所有姑娘的注意力。
因为这实在是太漂亮了,是她们从来没有看见过的款式。
那大红蝴蝶结的布料看起来很特别,把蝴蝶结撑起来了,上面还带了几颗小珍珠,确实好看得紧。
在能拥有一根红头绳就可以高兴好几天的农村,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好看上档次的发夹,而且这样式,别说是镇上,就是县城的百货大楼也没看见有卖的啊。
“哇,这个也太好看了!”接过沈听虹递过来的发夹,沈青青是高兴坏了,然后又是垮了脸,“我都感觉自己配不上这么好看的东西了。”
沈听虹敲了敲她的脑门,“胡说什么呢,你顶配绝配天仙配,而且你不知道自己现在好看着吗?”
沈青青还真的不知道,只是自己这段时间确实捂白了很多。
听到沈听虹这么夸自己,多少就有点不好意思了。
沈听虹眼疾手快地帮她戴上,然后摸着下巴端详了一会儿,点头赞叹,“确实好看,明天就这么打扮还不得把我大哥迷得七荤八素的。”
“沈!听!虹!”沈青青咬牙切齿地盯着她。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呢,这死丫头真是什么都敢说。
“确实好好看,这是哪里买的啊?也太好看了。”
“京市。”沈听虹脸不红心不跳地扯谎,反正她刚刚去过京市,到底是不是京市买的,也不会有人特地去求证。
一听是京市,大家伙儿顿时就泄了气。
不过沈听虹注意到她们渴望的眼神,就连最成熟稳重的沈小翠看着沈青青脑袋上的发夹时,眼睛都是亮晶晶的。
果然不论是什么年代,女人都是爱美的。
她突然有了个想法,于是也直接大大咧咧的说了出来,“要是你们真的喜欢的话,等到年后开工,我让工人们琢磨琢磨,到时候要是能琢磨出来,送给你们一人一个。”
她可不是傻大方,既然是要开创新的东西,又是这种低成本的,那就不要舍不得那几个发夹了,有她们戴着出门,就不信还有女人能不心动的。
唉,我真是一个平平无奇的赚钱小天才,一不小心又发现了一个小生意。
心中的计划实在是太多了,沈听虹如是想着,看来等过完年就要一件一件地去完成了。
听到沈听虹的话,女孩子们都开心极了,顿时就开始拍起了沈听虹的马屁。
毕竟团结村这个作坊他们也是知道的,手艺是真的好,再加上那些衣服款式,据说是沈听虹自己设计出来的,可好看了。
本村人可以不要布票买一件,不过一年也只能买一件,但这也是本村人很好的福利了,大部分人都是买的冬天的衣服。
这么想着,一个蝴蝶结发夹而已,只要沈听虹想,就不能做不出来吧?
沈听虹也不是要来听她们吹彩虹屁的,又和沈青青说了两句话,就准备要走。
“才来多少时间啊,你这就要走了?”说不紧张是假的,沈青青也就是看到沈听虹的时候会稍微安心一点。
不过结婚嘛,哪有不紧张的呢,沈听虹对着沈青青说,“明儿之后我能天天陪着你,让你看着我都烦那种,但是我现在确实得回去,帮你监督着家里的装扮什么的是不是合你的心意啊。”
沈青青脸红红的,最后干脆摆摆手,“走吧走吧!”
沈听虹就和其他姑娘纷纷道别,离开了沈青青家。
回到家的时候饭菜已经上桌了,因为今天大家都在忙活,所以晚饭也比较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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