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谜案追凶(饭团桃子控)


这个小区便是以前的麻纺厂家属区。
“本来双职工日子好过的呀,可生了个女儿得了病,那什么来着?就是电视剧里经常演的那个!”
小卖部的老板想了想没想起来,一旁来买烟的老头儿忍不住插嘴道,“白血病。”
“对对对,白血病!那就是个无底洞,她们家老唐不是个东西,闹离婚女儿也不管了”,老板说着有些唏嘘,郝一萍在他们这些原来的老厂职工当中,是十分有名的。
以命苦出名。
“那时候房子不值钱,她把房卖了给女儿治病,结果钱花光了,人也没有留住。唉,后来就这么孤苦一辈子,就连身后事那也是单位给办的。”
老板唏嘘不已,说完了这些,方才后知后觉的朝着沈珂认真看去,“警官你问郝一萍做什么?该不会她表面上是个普通的公交车司机,其实是个黑道大姐!有枪的那种!”
饶是沈珂,听到这话,也是一惊,从那堆档案中抬起头来,颇有些无语。
“看电视剧的时候,看点平和的,对血压好。”
沈珂认真地说道。
老板一脸失望,看着沈珂的卷发,眼睛又亮了起来,“你这头发在哪里烫的,怎么看起来滑溜得很,瞧着都想喝紫菜汤了。不像我这个,跟枯草似的,那兔子路过都想啃一口。”
“郝一萍女儿大概是什么时候死的?她生病的时候,没有人什么不认识的人来看过她?她的遗物在哪里?”
老板见沈珂严肃又认真,也不敢开玩笑了,恋恋不舍的从她那一头黑色卷毛上收回了视线。
“我想想,得有个十五年了吧!那小姑娘可聪明了,没有上过学,但是会背很多古诗。”
“只有一些老街坊去看了她,她没有亲人,住院的时候医院给请的护工。当年我们麻纺厂还有好多人看不起开公交车的,现在对比之下,人家那单位好着呢!”
“遗物在哪里?”沈珂再次问道,将老板的思绪拉了回来。
“应该是在5栋301的王湘桂那儿,她家是双职工,在小区里有两套房子,小的一居室租给了郝一萍。不过她这个人吧……都过了几个月了,指不定已经被她扔掉了。”
老板絮絮叨叨的说着,那个买烟的老大爷听着走不动道儿。
他眼珠子转着,见沈珂不好相与,朝着坐在一旁喝着汽水的黎渊问道,“小伙子,这个郝一萍到底犯了什么事儿了?”
黎渊笑了笑,站起身来,拿起喝完的老汽水玻璃瓶,放到了一旁专门回收瓶子的红色塑料筐里。
“同郝阿姨没有啥关系,我们就是打听打听,这大中午的您可早些回去,别中暑了。”
老大爷见问不什么八卦来,点了点头,掏出了手机发起了语音,“我们小区来警察了!你们猜猜是来找谁的!”
黎渊忍不住抽了抽嘴角,三步并作两步的追上了沈珂。
这是老小区了,樟树生得遮天蔽日的,倒是阴凉。
五栋就在进门不远的地方,不知道谁家在做豆豉炸辣椒,一进楼道就呛得不行。
因为楼房已经有些年头了,楼梯间看上去黑乎乎的,各家各户换上了颜色各异的防盗门,在防盗门旁边贴满了开锁小广告。
楼道里的灯是声控的,听到他们的脚步声,发出了惨淡的宛若煤油灯一般的光。
黎渊刚酝酿着说辞,就见沈珂已经不带停顿的到了那301门前咚咚咚的敲起门来。
301的防盗门是那种老式的,看上去像个铁栅栏,上头还装了一层防蚊虫的金属网。用的年头旧了,有些网破掉了,被人缝补了几块,长长短短的针脚,看上去颇有一种惊悚感。
门开出了一条缝,一个短头发戴着围裙的大妈警惕的看了过来,见到沈珂的警官证,咔哒一下拉开了防盗锁的门,“沈警官是吧,老徐在我们广场舞群里说了,你先进来再说吧。”
沈珂有些意外,想起了那买烟的老大爷对着手机发的语音……
也好,倒是省了一番口舌了。
屋子里呛得很,显然先前那豆豉炸辣椒就是301的。
见到沈珂同黎渊进门,一个约莫十六七岁的女孩儿好奇的看了过来,“厉害了!现在的警察叔叔都这么好看了吗?”
被叫警察叔叔的黎渊心中微微一梗,露出了一个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容。
叔叔,谁是你叔叔?
王湘桂听着这话,不满意的看了那孩子一眼,“还不给警察叔叔倒水去?”
黎渊刚刚坐下的身子一僵,总觉得自己年岁又高了几分。
“郝一萍的遗物在你这里么?你平时可见过她跟什么人来往?尤其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
王湘桂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她就是租客,而且她经常开夜班车,在小区里都碰不到她。至于她的遗物,警察同志,我同你说,我虽然贪小便宜,但也不至于还贪死人的钱。”
“她的钱做医药费都不够,连后事都是单位给办的。她用过的东西,我也不敢留着不是,都扔掉了。就这,我那房子都还不好租了呢!”
沈珂皱了皱眉头,将莉莉丝,朱竹眉还有王伟三人的档案摆在了茶几上,指着照片说道:“那你有见过这三个人来小区吗?或者说你在郝一萍的遗物里,有没有见过这三个人的照片。”
正坐在桌边拿着筷子的小姑娘,听到照片两个字,好奇的凑了过来。
她咬了咬筷子,突然惊呼出声,“有的啊!奶奶你忘记了,有一张啊!就是在向日葵花前面照的,当时我还跟你讲,这个不是莉莉丝吗,女网红很出名的。”
“那个没有扔,我还拿去学校给我同学看了!莉莉丝也!”

第15章 成长的凶手
“什么莉莉丝,好好一个华国人,叫什么莉莉丝!雅熙,你现在读高中了就该好好学习,别追星了!要是你妈知道了,还不打断你的腿。”
王雅熙显然已经习惯了王湘桂的这番话,她吐了吐舌头,打开了朝南的屋子门。
沈珂顺眼看去,那墙上贴满了海报,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青年,她一个也不认识。
“就是这个,你们看!”
王雅熙动作很敏捷,不一会儿便拿着一张照片冲了出来。
兴许是跟大案子沾上了关系,小姑娘双眼亮晶晶的,只恨不得掏出手机来拍个视频分享出去。
可看到一脸严肃的沈珂,又看了看黎渊那十分有压迫感的样子,到底按捺住了。
沈珂接过照片一看,这是一张在向阳酒店向日葵花海前拍的照片。
照片里一共有五个人,站在前面第一排正中间的那个,是因病去世的郝一萍,她穿着普普通通的绿色短袖衬衫,因为洗得太多,颜色有些泛白。
在她的右边个子小小的人是朱竹眉,她这时候还没有梳双马尾,穿JK裙,看上去也并不阴郁。
朱竹眉后面,站着的便是五个人里个子最高的莉莉丝,她这时候已经是有些名气的网红,看上去“潮”得有些格格不入。
第二排莉莉丝旁边,站在是王伟。他眯着眼睛低着头,手插在兜里,看上去有些手足无措的。
沈珂的目光集中到了另外一个人身上,她穿着简单的牛仔裤和白体恤,扎着一个马尾辫,胸前背着一个相机包,看上去英姿飒爽的。
这个人,她们没有见过。
沈珂想着,将那张照片收了起来。
“这张照片很重要,我需要拿回警局去。我还有一个问题,你在郝一萍的遗物里有没有发现她的手机?”
王湘桂果断的摇了摇头,“没有的,应该是被她单位的人收走了,后来我还看到了朋友圈里发的讣告。”
沈珂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站起身来,朝着门外走去。
那破旧的铁门刚一关上,沈珂立即拿出手机将那张合照拍着发到了群里。
“小萌,给我查这个女孩,她名叫曹玲玲,毕业于南江大学新闻系,还有……”沈珂的话说到一般,电话铃响了起来,她看了一下来电显示,巡夜狗三个字赫然在列。
“沈珂,我是齐桓。我找装修工人问到了,的确是有目击者。他们看到有一个外卖员进了1304,当时他还觉得奇怪,空屋子怎么会有人点外卖。”
“那人戴着头魁,他没有看到脸。身高大约170,是个男性,十分的瘦小,进去的时候,身上还背着外卖箱。至于什么时候出来的,目击者没有看见。”
“我对比了朝阳公寓还有附近街道的监控,找到了一段影像,一会儿发群里,值得注意的是,他的头发是白色的。”
“这个人应该就是你说的那个在曹仁之后进入了1304房间的无名氏。”
齐桓说话语速很快,噼里啪啦的。
沈珂听着眼睛一亮,外卖员?跑腿小哥?这样的角色两次都出现在了凶案现场。
莉莉丝在东归山坠亡的时候,她脚上穿的鞋子,就是助理叫了跑腿小哥送过来的。
“外卖员有固定颜色的衣服,而且外卖单都有电子记录,你查过了吗?”沈珂立即问道。
齐桓也做了许多年警察了,该怎么办事,他自然是知道得一清二楚。
“查过了,没有这个人,应该是假扮的。不过那白头发我很在意,特别白,会不会是……”
“白化病!”沈珂同齐桓异口同声的说道。
她拿着手机,一边说话,一边快速的朝着楼下跑去。
“郝一萍资助的21人里,有一个名叫张毅的孩子就得了白化病。就住在南江市五道县长塘村。父母双亡。郝一萍资助他上完高一,他因为学习太差主动退学了,然后就失去了联系。”
“他在朝阳公寓做局,连杀两个人,一定会在那边徘徊很久,熟悉环境。还有那个给莉莉丝送些的跑腿快递员,也可能是他。”
有了眉目,齐桓的声音都激动起来,“收到。”
沈珂挂断电话,正准备叫赵小萌在系统里查张毅,就见她已经把曹玲玲的消息发到了群里。
“曹玲玲现在是南江市电视台的新闻记者,今天下午一点的时候,南江三桥通车,她是外景记者。现在往上正预热着呢!”
“网上搜她搜出来的都是人美心善,她曾经因为在路上扶了一个摔倒的老太太而上了新闻。”
沈珂听着,脚步一顿。
身后跟着下楼的黎渊触不及防的没有刹住,差点儿直接撞到了沈珂身上。
他有些艰难的站稳了,好奇的问道,“怎么了,可是有什么发现?”
沈珂没有理会他,快速的拿出张毅的档案,拍了一张照片发到了群里,“小萌,立即查他。齐桓,现在你就去南江三桥。我怀疑今天下午三点,张毅要在直播通车的时候,在众目睽睽之下杀了曹玲玲。”
“我现在来不及解释了,这个凶手在成长,这回绝对不能让他得逞。”
沈珂说着,将档案袋一夹,手机屏幕自动锁屏,显示的时间是12点30分。
“只有30分钟了,从这里去南江三桥,30分钟怎么可能够?不如让我来骑车吧,我的速度很快。”
黎渊说着,快步的跟着了沈珂。
南江三桥离这里格外的远,平时打车不堵车都要一个小时。
他虽然去了边界很多年,但是本身是南江人,逢年过节回来的时候,这点还是知道的。他是特种兵,摩托车车技虽然不如汽车,但也十分了得。
黎渊想着,就见沈珂已经坐上了摩托车。
他看着那黑得发亮的大家伙,看着那被太阳晒得闪光的后座,抿了抿嘴无奈的坐了上去。
还没有等他坐稳,这回沈珂连“坐好了”三个字都没有说,便觉得自己个整个人都飞了出去。
沈珂领着他穿过车流,几乎踩着每一个变灯的时刻飞驰出去。
黎渊庆幸沈珂是个遵纪守法的好警察,有给给备用的头盔,不然的话……因为高速移动而灌进嘴里的风,一定会将他先前那句“我的速度很快”几个字,给吹进他的肚子里去。
这哪里是速度快,这简直就是爆米花电影里主角在玩命。
沈警官,我们超速了!不一会儿该有交警追上来了!
黎渊正想着,就瞧见沈珂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掏出了一个警笛,5555的叫了起来。
黎渊嘴角一抽,透过头盔看着沈珂,她的头盔底色黑漆漆的,但是上面长满了獠牙,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狰狞的怪兽。
他来南江做警察,本来是抱着退休养老的打算的,可却是被这一群人弄得沸腾了起来。
他黎渊,喜欢与怪兽为伍。

耳朵要聋了!
黎渊心中的豪情万丈没有升起三秒,就被摩托车的轰鸣声,呼啸的风声,还有那闪着红蓝光刺耳尖叫着的警笛声,冲得七荤八素。
“抓紧了。”
听到这三个字,黎渊下意识的抓住了沈珂的机车服。
黑色的摩托车在滚滚车流当中扭曲着穿过,黎渊发誓下一回坐沈珂的摩托车一定要穿棉裤,热坐板烫屁股算什么?她恨不得贴地飘移磨破你的大裤衩子!
一番风驰电掣之后,摩托车终于停了下来。
黎渊取下自己的头盔,那蒸锅一样的头盔,让他出了一脑袋的汗,不用摸都知道头发被压得塌塌的,像是水洗了一般,他试着将脚挨在地上,那像是千万只蚂蚁一起在脚底爬的酥麻感直冲天灵感。
他忍不住看向了前头的沈珂。
同样是大热天骑摩托戴头盔,她那头发却还是干净又清爽,甩一甩头,那柔顺的样子简直可以直接拍xx洗发水广告。
“带刀了么?”
黎渊突然听到沈珂那清冷的声音,他看了一下腕上戴着的手表,这会儿已经是12点58分了。
南江三桥的桥头上,聚集了一堆的人,其中占据了最为有利地位的那个小姑娘,正是他们要找的曹玲玲。
她扎着一个高马尾,穿着牛仔裤白t恤,外头还套着一个明显大得有些过分的红马甲,那马甲上头写着南江电视台的字样。
他们还真的在三十分钟之内赶到了南江三桥。
“观众朋友们,再有两分钟南江三桥就要通车了。三桥主要是为了解决两岸通勤问题,除了机动车道,还特意的留出了给自行车和电动车行走的非机动道。”
“一会儿我就要给大家测试一下,骑着电动车过桥到底需要多少分钟,看给大家节约了多少通勤时间!”
这年代移动媒体发达,像电视台还有报纸杂志这种传统媒体那是江河日下,从前那种一本正经的新闻报道,也顺应时代变得生动活泼起来。
曹玲玲说着,跨坐上了白色的小电驴。
沈珂顺着她将要去的方向,朝着南江三桥看了过去,在那大桥约莫三分之一的位置上空,一个色泽艳丽的向日葵风筝,正随风飘扬着。
“我的衣服口袋里,有一把瑞士军刀,坐稳了。”
黑色的摩托车再次发动,机车的轰鸣声一下子吸引了南江电视台跟拍的摄像师的注意,不等他们反应过来,那摩托车像是离弦的箭支一般,朝着曹玲玲的小电驴追去。
摄像师暗道不好,现在正在直播呢,是哪里来的傻子以为自己个拍警匪大片呢!
坐在车后座的黎渊屏气凝神,他没有去掏沈珂的口袋,而是在自己的身上摸了摸,摸出了一块军绿色的刮胡刀片来,有些炫耀的在沈珂面前晃了晃。
“你这么乱来不怕老陈发飙么?”
沈珂说如今曹玲玲有危险,张毅就是连环杀人凶手,现在就要动手……这些纯纯都是私自行动。
尤其现在是在直播,万一闹出了什么大动静来,那该怎么收场?
“警笛一收,谁知道我们是谁?”
黎渊一梗,这才发现,前头那晃眼的警笛不知道何时又被沈珂藏了起来。
摩托车很快超过了曹玲玲的小电驴,那风筝所在的位置近在眼前,靠近一看黎渊的汗毛根根竖起,难怪沈珂要他准备刀!
只见在那桥的中间,横着一根紧绷着的风筝细线。
那高度几乎恰好是在曹玲玲的脖子处,若是他们没有赶上,曹玲玲骑着小电驴飞驰过去,那瞧着不起眼的风筝线,便会成为夺命的凶器。
虽然听起来匪夷所思,但是网上这样的新闻报道,已经不是一起两起了。
而且曹玲玲为了显得南江三桥作用巨大,极大的缩短了通勤时间,几乎是铆足了马力朝前冲……
“低头!”
黎渊的话一出口的同时,前头骑车的沈珂已经匍匐了下去,整个人贴在摩托车上,他这下不再担忧,抬手一划,轻微的嘭的一声响,那绷直了的风筝线瞬间断了。
黑色摩托车行驶了过去,黎渊回头一看,只见跟在后头的曹玲玲已经顺利的越过了风筝线,继续朝前行驶着。
这个姑娘压根儿不知道,她刚刚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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