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穿成潘金莲怎么破~ 番外完结 (南方赤火)
而不管是《水浒》还是《金瓶梅》,都是明朝人所著,里面的妇女形象自然也参照了明朝的民风民俗,缠成了一双双小脚。
也就是说,她穿来的这个世界,并不是严格按照书里的细节来的!也许,她不是穿书,而是来到了以《水浒》为蓝本的,某个真实的历史平行空间。
这些信息只是在潘小园的脑子里刷的过了一遍。她虽然不是历史学家,但关于古代生活的常识储备却丰富得不正常。
为什么?因为她在晋江写小说的时候,有一个作死的习惯:考据。
别人都是任性架空行云流水日码一万,她呢,强迫症,非要把古代生活的每个细节都弄清楚,相关古籍论文读了一篇又一篇,直读得心潮澎湃恨不得自己真身穿越了才好,到头来对着空荡荡的文档发呆。
天天做无用功,文章写得是毫无破绽,但不出所料的,写一本扑一本。都是血泪。
恰好她正在写的一本小说,女主是南宋的大家闺秀,于是对于两宋的知识便格外留意了些,做了满满好几本笔记。书里的女主当然也被时代所局限,缠上了双脚——当然不久便让男主给强行放开了,两人从此缠缠绵绵浪迹天涯。
想到这儿,晋江签约作者潘六姐忽然惦记起她那本连载中的小说了,心里空落落的。小说还没写完,高潮还没出现,男女主还没床单,可大约要永远的坑了。也许这时候,已经有真爱读者在文章底下留言催更,问:“作者哪去了?穿越了?”
她鼻子一酸,叹了口气。床单的细节她都想好了啊。
摇摇头,抛开这个想法,套上绣鞋,站起来。
潘金莲是个修长美女,和潘小园在现代的身高差不过,而在古代的妇女中绝对算得上十分高挑。凹凸有致的身段,悄悄的摸上胸脯,感受一把以前从没感到过的绵软充盈,流氓的捏一捏,居然……居然有种百合的错觉。
铜镜往上移。镜子里的女郎,一张标准鹅蛋脸,下巴自然而然的收拢成尖。耳珠子柔润圆滑,一头乌发厚重垂顺。眉毛被修得纤细柔和,眼睛则是微微的内双,眼睑的褶儿下面,睫毛翘起来。鼻子挺直,嘴唇则是恰到好处的丰满——标准的古典气质美女。只有一样破坏了那气质:这张嘴现在有点歪,嘴角微微抽搐着,强忍着一抹惊喜的窃笑。
双手呢,纤细柔软,白皙丰润,指甲修得短而整齐。虽然比不上她在小说里描述的那些贵妇的柔荑,但对于一个需要亲自操持家务的劳动人民妇女来说,这双手绝对算得上保养得当,连一点茧子都没有——过去的潘小园,右手中指上还残留着学生时期握笔留下来的硬茧呢。
可见武大对她的纵容和照顾。这么一想,又有点良心发现,觉得挺对不起他的。幸亏昨天没真踹他的小JJ。
马上又想到以后也不能乱踹。记住现在是古代古代古代,自己是女人女人女人,古代女子出嫁从夫,以夫为纲,要是真把他弄伤弄残了,那是谋杀亲夫,想想书里那个潘金莲的下场!
可是难道就真的顶着个潘金莲的身份,替她过完剩下的半辈子,迎接那个注定的结局?就算她能安安稳稳的活下去,难道就要和武大白头到老么……
想一想,一身鸡皮疙瘩。
潘小园觉得,自己必须给自己谋划一个其他的出路。
可是还没来得及动脑子,就听到楼下的门板吱呀一响,一个雄浑的男声传上来:“嫂嫂你下来,我有话说。”
潘小园听到这声音,头脑里立刻当当当的响起了空袭警报。
楼上只有她一个人。这个世界里,能管她叫嫂嫂的,也只有一个人。
姓名:武松,排行:第二,年龄:二十五岁,爱好:杀人。
很多江湖好汉都不杀妇孺,但武松例外。他的成名作便是杀了嫂子潘金莲,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影响特别重大,以致在电视剧里都是直接“哔——”。在那之后一发而不可收,大闹飞云浦,以一敌四,虚虚实实,快,准,狠,招招必杀。血溅鸳鸯楼,冷静得近乎变态,男男女女一共杀了一十五口,末了还淡定地用衣襟沾血,在墙上写下“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而现在,这个大写的反社会杀人魔,在楼底下,唤她。
潘小园觉得自己成了恐怖片里的女主角,冷汗滴滴答答往下流。
脑子一乱,剧情也撸不顺了。潘金莲似乎还没到归位的时候,应该不是现在……是了,西门庆还没出现……不对,自己刚刚穿越过来,人生地不熟,谁知道以前跟西门庆有什么瓜葛……不对不对,这个世界既然和原著稍有出入,有没有西门庆这个人还另说。总之……
底下的声音有些不耐烦:“嫂嫂?”
潘小园突然觉得那声音还挺好听,让人不由自主的想听从他的命令。一定是原主潘金莲心中残存的那点花痴记忆在捣乱。自己可不会被迷惑住。
可是,杀人犯等急了,谁知道会干出什么事来。
潘小园一咬牙。伸脖子一刀缩脖子一刀。她飞快地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衣领,摘下方才为了臭美戴上去的绢花,瞥了一眼铜镜,做出一副她有生以来最为人畜无害的笑容——不能太殷勤否则大概会被认为是淫荡,因此无辜就好——眼神里适当的慌张和顺从,对了,还有大病初愈的柔弱与茫然。双手自然摆动,微微向上摊开,心理学上是接纳和无攻击力的暗示。然后,迈步……
她忘了自己穿的是及地长裙。
裙摆没有手提着,刚走两步,就恰如其分地卷到了脚底下。潘小园“啊”的一声长叫,就看到地板旋转着朝自己扑过来,耳中骨碌骨碌的声音不绝,一个完美的倒栽葱,直接落到了楼底下。
第3章 鸿门宴
潘小园连尖叫都没来得及。一瞬间的工夫,只起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念头:自己不会就此穿回去了吧?阿弥陀佛……
呼的两声风响,只觉得身子一拉一斜,肩膀一撞,腰身一扯,干脆利落地被放下来,竟一点也没摔没疼。好一会儿,潘小园才分清了上下左右,睁开眼,惊奇地发现自己已经优雅地端坐在了一张椅子上。
余光瞥见了什么人的脸,男人,不是武大。只见他巾帻整洁,上身穿一领枣红贮丝纳袄,腰系一条白绢搭膊,足下一双皂靴。凸出的喉结,硬朗的下颌,挺直的鼻梁,浓眉大眼,眼睛里却浮着微微的近乎天真的惊讶,好像原始的青铜酒爵里,贮了一汪干净的水。
潘小园的心突然漏跳了一拍,咽了咽口水——那是本能。然而理智片刻便恢复,那吊起来的心开始通通通的打鼓,脸色变得煞白,赶紧将目光投向别处。
武松,你好!
还是忍不住偷偷地瞟了他一眼。武松显然也没料到嫂子的这种出场方式,怔了片刻,就回复了镇定和孤傲的神情。准备好的开场白显然用不上了,于是直接朝她点点头,“嫂嫂请坐。”声音低沉浑厚,不怒自威。
潘小园纵然丝毫不会武功,眼下也觉得,已经被他那凌厉杀气压得喘不过气了。这便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
武大呆立在旁边,过了好一阵才想起来问:“娘子,你、你没事吧?”脸上神情又痛又难过,仿佛刚才摔的是他自己。
潘小园赶紧摇摇头,又赶紧站起来,强咧出一抹微笑,行了个新学来的万福礼:“那个,见过叔叔。”
该有的礼数还是要有。虽然不一定能扭转武松对自己的印象,但起码让他少了一个杀她的理由。
武松剑眉微微一挑,还礼,淡淡道:“嫂嫂。”朝着满桌菜肴努努嘴,“请入座。哥哥也请坐。”
堂屋内支着一张小木桌,桌上满满当当,放着四五盘菜,有鸡鸭,有鱼肉,有蔬果,还有一大壶酒。这个排场显然不是武大能整治出来的。潘小园脑子里立刻出现三个字:鸿门宴。
依稀记得原著里有这么个场景,武松搬出武大家后,还不忘设宴款待哥哥嫂嫂,主题是让武大看紧了媳妇,让潘金莲以后放规矩点。
而现在,摆出这场鸿门宴的武松,显然已经取得了对局势的完全掌握。武大在他面前,就像个听话的小孩子。
武松请武大坐了对席,自己拉了条凳子,打横坐好。他身高腿长,两条腿放不到桌子底下,只好将一双膝盖张在外面。而武大一坐下,几乎就是脚不点地,两只鞋子在空中乱晃荡。
潘小园悄悄往门口瞄了一瞄,那大门完全被武松高大的身躯挡住了。墙角支着一柄长长的腰刀,显然是武松随身带着的。屋里那突兀的肃杀之气,终于找到了部分的源头。
她认命地坐下来。武松一招手,一个衙役哈着腰进来,“武都头。”捧起酒瓶,筛起酒来,毕恭毕敬地一杯杯放在桌上。武松再挥手,就把他打发出门了。
排场还挺大,潘小园心想。毕竟,武松现在的职位是都头,相当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呢。看他穿的一身衣裳,鲜亮整洁,也不似武大那般灰扑扑的——还是个挺注意形象的男人。
男人过分注意形象,通常会被看成娘炮。然而面前这个攻气十足的八尺男儿,搭配上一身新衣新帻,只让潘小园觉得更加杀气外露——晋江小说定律第二条:绝顶高手从来都是衣不沾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