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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我的老婆是知青/70年代好生活(易楠苏伊)



第8章 、
宋向军连着干了十二天,二叔家的房子就起好了,剩下的就是上房梁了。宋向军现在的体力不行,根本干不了这个。
他待在那里帮不上忙,自然不愿留在那里吃白食。
所以,他准备进山一趟。
不知不觉之间,春天已经到来,万物复苏,草长莺飞,猫了一个冬天的猎物也该出来寻觅食物了。
吃完早饭之后,宋向军拿着爷爷自制的弓箭准备出门,范菊花知道自己劝说不了,只叮嘱两句,“小心一点,别进深山里头,听说那里有老虎出没。”
宋向军应了,“妈,如果我打到猎物就会晚点回来,你可别四处嚷嚷。”想着又补充一句,“不过,我一定会回来的。”
范菊花看着他瘦弱的小身板,有些不放心,“如果明早你还不回来,我就让你几个叔叔去山里找你。”
宋向军点点头,他这身体还真的没什么力气,如果遇到老虎啥的,估计只能跑树上待着了。
宋向军是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的,所以也根本没有打算进到深山里。不过,他今天的运气挺好,才走了不到半个小时,迎面就遇到一头马鹿。
说实话,要是野猪,老虎什么的,纵然他有前世的记忆,也未必能打杀它们。
重生这些天,他虽然开始加强锻炼,可体力这东西哪里是一朝一夕就能增加的。他现在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了。他必须吃些好东西补补。
这头马鹿,以他现在的能力不需要多少力气,就能打到。
马鹿看到她,立刻吓得扭头就跑。宋向军立刻搭弓射箭。
半个小时之后,这头马鹿被他扛在肩上。
但,他现在不能把马鹿拿回去,他需要先换点钱。只要有钱,他就可以买点其他东西吃。炖炖都吃白菜土豆和咸菜,根本没有什么营养。
这肉,他只需要留两斤就行,没必要全自己吃了,太奢侈。
打定主意之后,他把弓箭藏在自己熟悉的地方。
前世,他在劳改农场伤了人,怕坐牢,就从劳改农场逃了出来,躲进这深山里,他知道里面有个地方位置很隐蔽。
那个地方,也是他在无意之间发现的。
1970年12月的某一天,他在临江市当临时工。有一天,下班回家,走山路走到一大半,停下歇息的时候,突然头上的帽子被一只猴子给叼走了。
那帽子可是他工作之后,特地给自己买的,就是为了大冬天走夜路,怕冻着自己。一共花了他两块五毛钱呢,可是没想到居然被一只猴子偷走了。他立刻追着猴子跑,意外发现了那个地方。
那个地方有肥沃的土地可以种粮食,这些粮食让他没了后顾之忧,再加上又有人送来的被褥等物品,他在那里躲了将近一年时间,那段日子经常有人过来搜山,或者公社里组织人员打猎,都没有发现他的踪迹。
后来,终于有一天,他等到许正浩送来的船票后,才结束了那种躲躲藏藏的日子。
想到那个好地方,宋向军弯了弯嘴角,前世他也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才找到那个地方的。现在,他足足提前了半年多。
前面的路都不再是路,而是石头了,他一直往前爬,直到再也没有路,他才停下脚步,往下探去,这是个足有二十来米高的岩顶,对面也有座山,和这座山呈V字型,但并不是闭合的V字,往下一看最顶端,有个小缝,那距离刚好可以让一个人侧过去。
宋向军站的这个崖顶,比较凑巧的是这个崖下有棵将近十年的杨树。而且离岩壁只有半米左右的距离。他可以通过这棵树滑下去。
马鹿是他用弓箭射死的,他再怎么小心,一路上还是滴了不少血。如果他放在空地上一定会引来猛兽。想了想,他在附近找了些柔韧的草藤,他把马鹿放这棵树伸出来的枝干上,用草藤固定好。又把弓箭斜跨在身上,站在岩顶一个跳跃,跳到树身,慢慢往下滑。
在农村乡下,男孩子几乎没有几个不会爬树的。更不用说他前世还经过专门训练。
半分钟之后,他就滑到崖底,他靠着蜿蜒地石壁往前走,过了V字底端,往右转,他只能靠着石壁行走,石壁底下的全是厚厚的黑淤泥,上面长满了荆棘和杂草,走了大约十分钟,就出现一块空地。这块空地是个盲区,无论你站在哪个山头都看不到它。
只是这里虽然是空地,却也长满了野草,他手上也没有工具,等他把马鹿卖完之后,再找时间过来割草翻地。
想到这里,他把弓箭放在岩壁处的一个小石洞里,这个石洞很小,勉勉强强可以容纳两个人站在那里。
但是放一把弓箭还是绰绰有余的。
放好之后,宋向军立刻顺着来时的路往回走,到了树底下,他开始往上爬。
爬的速度就没那么快了,好在他的身体还算矫健,五分之后,就上来了。
他用眼睛飞快地观察一下四周,还好没有野兽过来的痕迹。
他把马鹿从树上放下来之后,准备背着它跨过这群山到达临江市。
那里是省会中心,肉的稀缺程度只会比三江县更大。说不定他能卖上好价钱。
宋向军走了大约两个半小时,才翻过这群山。期间,他还遇到过一只老虎。
只是,当听到老虎叫的时候,宋向军就立刻扛着马鹿爬到树上,等那老虎在下面盘桓许久,也没能把树撞倒之后,就施施然地离开了。
等宋向军终于走到山脚下的时候,整个人虚脱的不行。他把马鹿丢在一棵树底下,自己找来一块石头坐在旁边休息。他握着拳头不停捶打自己的腿,让紧绷的肌肉缓和一下。这副身体还是太虚了,两个半小时的路程差点没让他虚脱,得要好好养养了。
突然,他听到一声枪响,接着就是一阵尖叫。宋向军心中一凛,条件反设之下,立刻趴倒在地。
他慢慢地移动身体蜷缩在树根处,从四周找了几株大点的灌木叶子作为遮挡,探头向发出枪响的方向看去。
很快,他就锁定了目标。在离这座山不远处,那条可以通到临江市的马路上,其中有一段被人占据了,十来个民兵手里正拿着长长的土枪,枪口全对着同一个方向,站在枪口处的是个中年男人,长得人高马大的,可脸色却不怎么好,灰白灰白的,双手高高举起,浑身还直打哆嗦。
一个民兵见他身体抖成风中枯叶,更加肯定他做贼心虚,于是把□□直接对准他的脑门,面色严厉又凶煞,高声斥责起来,“快点!把袋子打开!”
中年男人吓得更厉害了,艰难地咽着唾沫,神情灰败的闭了闭眼睛,而后,把自己手中的袋子放到地上,弯腰蹲下|身,哆哆嗦嗦的正要把袋口的麻绳解开,可也不知是吓的太狠了,还是真的心里有鬼,三番四次都没能把袋子口的麻绳解开。
民兵有些不耐烦了,举着枪不停催促他。中年男人抹了把额头上的汗,不停弯腰赔笑。
哪知,他刚把绳子理出一点头绪,就见他的眼前出现一只白嫩的手掌,一个温柔和暖的声音传来,“叔叔,你动作怎么这么慢呐!我来帮你吧!”
那男人顺着这只手,往上一看,是个年轻姑娘,她的左臂上还戴着一块红袖巾,上面印着“学习雷锋”四个黑字。
中年男人看到这四个字,仿佛找到了主心骨,向她点了点头,竟真的把手中的袋子递给她。那姑娘朝他安抚一笑,弯腰轻轻解开袋子上的绳子,手往里面一探,随后弯了弯嘴角,紧接着她把袋口敞得大开,往最前面的民兵眼前一送,那民兵低头往袋子里瞅了一眼,惊讶了一下,而后朝中年男人狠狠瞪了一眼,嘴里骂骂咧咧地,“就这么点苞米,你磨磨蹭蹭干啥?害得大家耽误那么长时间。”说着把手里枪一竖,嫌弃似的挥了挥手,后面的民兵立刻退到两边,让两人过去。
那中年男人惊讶无比地看着自己的袋子,那姑娘却对他眨了眨眼,意思是“等过了这块地方,再给你”。
中年男人点了点头,擦了擦脑门上的虚汗。寸步不离地跟在那姑娘后面走了好几十米远的距离,才看到她停下脚步。
那姑娘把袋子往地上一放,转过身来,往中年男人面前一伸手,“大叔,五毛钱,拿来吧!”
*****作者有话要说: 都能猜到是谁吧?
没错,她就是女主,她不是个好人,她是个收过路费的,别骂我,我早说过女主小坏,小心机…………

第9章 、
中年男人刚刚放松的心,再度提了上来,他看了一眼她左臂上的红袖巾,干巴巴地说,“怎么还要钱?不是学雷锋吗?”五毛钱都够买三斤多的大米了,这也太黑了。
年轻姑娘笑得甜美又灿烂,“叔叔,你觉得能把大米说成苞米这种瞎话的人,是不需要打点的么?”
中年男人顿时明白了,哎,这啥世道呀。啥妖魔鬼怪都出来了。但是,想到刚才惊险的一幕,他又不能不掏。再说,就现在这个距离,不掏能行么?只要这个姑娘高喊一声“非礼”,那些民兵就能立刻飞奔过来替她出头。
中年男人立刻从自己兜里掏出五毛钱递了过去。年轻姑娘动作麻利地把钱接过来踹兜里,把麻袋递了过去,还不忘谆谆嘱托他,“大叔,这种事情还是少做。咱城里又不是买不到大米,您何苦冒这个险呢?刚才要不是有我及时赶来,您这二十来斤的大米可就要被他们没收了呀!”
中年男人愣了一下,随即苦笑,“哎,黑市的大米我哪买得起。”
年轻姑娘笑着从自己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纸,飞快在塞到中年男人手里,“大叔,这个地方的大米只比供销社稍微贵那么一点点,而且还不用票,价格还比黑市要便宜一些。虽然比到乡下贵一点,可至少没有人查呀。你再算算,是你到乡下划算,还是到这划算?”
中年男人愣了一下,看着纸上写的字“成福街九十八号”,他诧异地一抬头,却发现刚才的年轻姑娘已经走了好几米远了,只能看到她轻快的背影。
中年男人把视线收回,重新把米袋提起来,重重地叹了口气,他这心脏还真不经吓,再来上这么一回,估计他就得上阎王那报道了,只要价格不离谱,还不如去这个地方买呢。
想到这里,他的背又直了一点,心情无比的轻松。
年轻姑娘双手插兜,笑容满面地走了回来。刚才还凶巴巴的民兵看到她过来,脸上都带了几分笑。
其中一个民兵,似乎是个头头,大着胆子道,“陈同志,又学雷锋做好事啦?”
年轻姑娘抿着嘴,有些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我在家无聊,出来帮帮人,心里也舒坦。”
那民兵仿佛很认同似的,年轻姑娘挥了挥手,“同志,你忙着,我先去喝点水。”
那民兵点点头,看着她的背影,越看越满意。
旁边一个民兵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喜欢就上呀,别怂!”
那民兵故作凶狠地瞪了他一眼。
马路边,停放自行车的地方,莫东亮有些无聊地坐在自行车后坐上,看到她过来,殷切地把军用水杯递到她手里,小声问,“陈姐姐,收了多少?”
陈伊容喝了一口水,看着他小小人儿,这么财迷的样子,有些好笑,“五毛”。说着把钱掏给他。
莫东亮忙把钱塞到挂在自己胸前的小布兜里,又从里面掏出一个本子,记了两笔之后,又放回原处。他昂着脸,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那人不就是二十斤大米吗?为啥收这么贵?”
陈伊容笑着解释两句,“若不收高点,他怎么会到成福街买东西呢。”
听到这话,莫东亮双眼亮晶晶地看着她,那崇拜的目光让陈伊容有了几分自得。
陈伊容扫了一眼马路另一边,看到一个老人骑着自行车,慢悠悠地过来,她忙把水壶盖拧回去,丢到自行车前面的车筐里,快步走了过去。
再说另一边的宋向军,他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能见到陈伊容了,他记得自己第一次看到她是在五月份,地点是林家村他奶奶家,她是插队的知青。可是现在提前了两个多月。
刚开始看到陈伊容时,宋向军还有点激动,毕竟是爱慕了那么多年的姑娘,乍见到,他的心都要跳出来了。
可是又一想到她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硬是把自己跳得飞快的心情按了下去,在心里唾骂自己真是鬼迷心窍。
直到他看到陈伊容戴着红袖巾帮助那个中年男人时,他又觉得她还是自己记忆中的那个姑娘,又勤快又善良,或许她和爱军有啥误会也说不定。至于陈伊容问那中年男人要钱的小动作,抱歉离得太远,他根本没看见。
自己心心念念的姑娘是个好同志,这个消息仿佛是把压在宋向军心里巨重的那块大石移开了,浑身上下说不出的轻松。他情不自禁地弯了弯嘴角,想舒展一下身体,却一不小心碰到脚边的马鹿,这才想起来,自己当务之急应该是想着怎么过这个路障。
他恋恋不舍地把目光从陈伊容身上收回来,视线转移到那些民兵身上。
他想起来了,这年代许多路口都是有民兵把手的,这些民兵大多数都是由一些根正苗红苦大仇深出身好的贫下中农子女担任,他们24个小时工作劳动身不离枪,随叫随到,没有工资。
可,就是这么无私的工作,许多人都是抢着干,一部分人是因为无私奉献,觉得光荣;一部分人就因为他们可以搜查路人没收一些高档品,如“精粮,鸡蛋,肉类”等。这些都是属于“违/禁/品”,收到就是属于他们的福利津贴了。
这些民兵的权力很大,身上担着保卫广大人们群众安全的重担,可以搜查过路人的包裹,你根本没法反抗,只能任由他们搜查。
他看了一眼自己旁边的鹿,这只鹿应该有一百二十斤重。虽然,他现在也记不得马鹿肉多少钱一斤了,可猪肉价格,他还是记得的,一斤能有七毛钱,这么一算下来,他至少能卖到八十多块钱,更何况这只马鹿身上可是有比猪更值钱的东西,比如说鹿尾,鹿茸可都是鹿肉更珍贵的东西。
只是,他该怎么过去呢?哎,通往临江市的这条大道两旁,是一望无际的麦地,连块玉米地都没有,根本没办法助他遮挡。
正在他焦头烂额之际,突然从道上跑过来一个小男孩,他约莫七八岁年纪,又黑又瘦的小脸上,嵌着一个尖尖的翘鼻子,浓浓的眉毛下闪着一对大眼睛,乌黑的眼珠灵活地转来转去。
他哼着歌,一脸欢快地采野花,但他却离自己越来越近。宋向军可以肯定他是朝自己来的了。
他是那些民兵的孩子吗?
完了完了!看来,这头马鹿算是白忙活了。想到,他辛辛苦苦走了三个小时的路程才走到这里,居然一分钱也挣不到,他就想死。
没一会儿,小男孩就凑了过来,只是他没有叫那些民兵,反而压低了声音问,“大哥哥,你是不是想要过把这头鹿送到市里卖呀?”
宋向军愣住了,很快他就反应过来了,原来这个小男孩不是民兵那头的,这个认知让他欣喜若狂,他迫不及待地问,“是啊,你有办法?”
小男孩愣了一下,“我有办法。不过…………”他顿了顿,看了一眼马鹿的大小,竖了三根手指,“你得给我三块钱。”
宋向军立刻应了下来。
小男孩弯腰从自己裤子里掏出一个麻布袋子。此时,宋向军才注意到这个小男孩的穿着,他身上穿了一件蓝色打着补丁的罩衣,下身的一条黑色的长裤,同样是打着补丁的,只是比较特别的是,它的裤腿处是用绳子扎得紧紧的。他这么一处理,又肥又大的裤子仿佛成了他的口袋,可以放许多东西。
这个袋子足够大,一头鹿足够放。
看到他把马鹿装进麻袋里了,小男孩站起身往路上挥了挥手,“陈姐姐,我拿不了这么多的花,你快点过来帮帮我呀!”
听到他的高喊声,陈伊容应了一声。但却没有立刻过去。
她正在扶一个老大爷过路口,他的袋子里有二十斤高梁面,民兵正在问,“这面哪来的呀?”
老大爷神色有些慌张。他手里的这些高粱面,是自家儿子特地从河南省黑市上买来的,不用粮票,价格不是太高,只比平价高一些,买了二十斤。可有了高粱粒,如何磨成面却成了问题。
因为偷买私粮是违法的,偷磨私粮面同样违法。城里是没有磨房的,所以老大爷四处找人打听,郊区有个村可磨面,就用自行车驮着这二十多高粱来郊区,费了许多口舌,郊区农民朋友最终给磨成了面。没想到,却在这关口,被民兵逮到。老大爷心跳得飞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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