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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烟里的军人——BY:非拆



……朱多助嘴上说着不懂不懂,但还是禁不住在思软磨硬泡,没多一会儿,就把自己知道的所有老底儿都给吐了出来。

周觉山挑眉,嗤笑一声。果然,这当过的记者就是不一样啊。

“你还真打算买啊?”

“买啊。”

她眼神里泛着一丝狡黠,机敏又机灵,拉周觉山下车。

粉红色温泉度假村的大堂极其宽敞明亮,金碧辉煌,纯白色的建筑边缘镀着一层金箔,穿过大堂,再绕过几个回廊,很快,就看到了一片空旷的草场。

在缅甸能玩得起赌马的人,非富即贵。一行人在门口站定,草场的边缘地带正支着几个浅色的户外遮阳伞。

遮阳伞下面的人看到他们,交头接耳,声音窸窸窣窣。

“是周觉山。”

“南掸新一代势力。”

很快,已经有几个人听到了他的名头,起身,朝他们阔步走来。

“久仰,周团长。”

“周团长真是年轻有为啊。”

商人们的那一套,周觉山司空见惯,人家跟他握手,他就象征性地回礼,但是话也不多,大喇喇地往那儿一杵,仰头望天,看看云,看看鸟,全程都不怎么交涉。

反观在思,那她就完全不同了,爱说话是女人的天性,更何况她还是个记者。

在思站在周觉山身边,如鱼得水,两个人比肩而立,从她身上散发出的那种耀眼的光亮甚至丝毫都不比周觉山弱。

人们很快便不自觉地凑到她身边,围住了她。

再远处,一顶最宽敞的帐篷底下,坐着一对父子,安安静静,闲适地喝着茶水。

丹拓轻呷了一口茶水,细听着远处的对话,他搓了搓胡子。不愧是周觉山看上的女人,“这女人有两下子。”

柴坤还戴着那条镶金的翡翠项链,他闷头,用茶盖轻轻地刮动水面,“你要是有本事对付周觉山,等到我们在掸邦站稳脚跟,我就帮你把他女人抢来。”

“算了吧。”

丹拓摆手。他这人最爱的是财,至于女人嘛,差不多就行,他可犯不上为了一个陌生的女人而去跟周觉山大打出手。

周觉山手里可是握着南掸的军政大权,南掸未来会怎么样,谁也说不清,依周觉山的实力,指不定哪天就江山易主了呢?丹拓虽然没刚刚那些商人那么爱倒贴和巴结,但打点的事情还是绝不会差了的。

草场尽头,赵骏正好牵着一匹浑身漆黑的骏马走来。

丹拓招他过来。

赵骏将那匹马拴在马厩里,快步而行。

丹拓翘起二郎腿,手指着周觉山和在思,“赵叔,那两个人你认不认识?”

赵骏回头,看到了周觉山和在思。

他眼瞳里骤然一片震荡,握拳,极力地保持着镇静。“我,不认识。”

丹拓挑眉,低声地解释,“那是南掸的周觉山团长跟他未来太太。初次见面,你去替我到马厩里挑两匹好马,就当是见面礼送给他们。注意上点心挑,千万别怠慢了。”
……

第四十五章

……

风吹乱了眼前的景象, 模糊了视野。

一幕幕陈年不禁往事浮现出来, 风起云涌, 波涛骇浪……

赵骏杵在原地,愣了几秒,丹拓又催他两句, 他这才缓缓地点头,擦擦汗,往马厩走去。

这里是柴坤和丹拓的老窝。

虽说这对父子前些年一直在与政府军合作,但是狡兔尚有三窟, 更何况柴坤和丹拓都是出了名的走私商, 自然也都会多加小心, 给自己处处留条后路。

途经的一路, 人头攒动, 到处是人, 度假村的马厩有许多员工专门打理, 卫生等级很高,四周还有负责保安队伍看护, 一匹马一天的费用都够当地的百姓吃一个月了。

赵骏穿过一个个隔间,一群正在看马的小喽啰们发现是他,全都满脸热情地跟他打招呼。

“赵叔,晚上去宵夜吗。”

这些人口中的“宵夜”并不是指晚餐之后的餐,而是说去腊戌城中央的一条旧街。那里的旅馆招待所、发廊甚至是饭馆儿,多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妓院。妓院通常在晚上七点后才开张,白天没得“吃”, 所以每次去玩那地方,都被当地的男人称作是吃“宵夜”。

赵骏脸色微沉。

“不去。”

几个小喽啰互相看看,笑着,窃窃私语。

赵骏走向一个隔间,外墙上镶着好大一块黄铜标牌。标牌上的名字是“卡迈”。

这是整个度假村里体态最好的一匹马,毛色漆黑,棕色大眼,四肢长而有力,紧绷的肌肉均匀协调,它以前当过野马,从被发现到驯化,前后经历了整整半年的时间才终于将它驯服。

卡迈体型高大,尤其是披散垂地的漆黑长鬃毛,流泻着力与威严。

赵骏将卡迈牵了出来,又找到了一匹性情温和的小马驹,小马驹皮肤纯白,但毛色有些杂,耳朵、四肢和尾巴上都长着栗色的斑点,跟在卡迈的身边,走路时蹦蹦跳跳,像一只活泼的小奶牛似的。

这两匹马都是马厩的好马,但因为性格使然,都没办法当赛马参赛。赵骏每次看到它们,就能联想到周觉山和在思——那两个无拘无束的人,就好像这两只野马和幼马,他们本就应该去自由广阔的天地里飞奔驰骋,而不是被圈禁在狭窄的马厩里,过着这种暗无天日、按部就班的末路生活。

……草场的入口,挨个寒暄的人不绝如缕,周觉山等得有些不耐烦了,他抓住在思的小手,又碰了碰她的腰窝。

在思微笑着转头看他,眼角的余光一瞥,似乎像是看到了什么。

她瞳孔骤缩,猛地转回去。

……

一道又高又壮的身影,正迎面走来。

他身后跟着一男一女,分别牵着两匹骏马。久违的轮廓,依稀得见当年的英俊。但十几年过去,早已物是人非……

现在,男人剃着光头,皮肤黝黑,左脸上有一道狰狞的长疤,颜色殷红,足足有十厘米长,疤痕从左眼角的外缘一路斜下朝外翻卷,伤口太深,长不上肉,连颧骨的骨头都露在外面。

他脖子上还纹着纹身,像是一种制式的古老图腾,风吹日晒下,黑色的纹身边缘有点腐烂,凸起,泛紫红色,触目惊心。

在思凝神,目光紧绞着眼前的赵骏。

她手指死死地抓住周觉山的袖口不放,眼角湿润,唇瓣不自觉地抽动颤抖,哽着嗓子,心情激动,心脏快跳了出来。

“那是……”

周觉山转头,也稍晚一步发现,他皱眉,懊恼地想起,那群走私犯在北掸地区确实是有一些营生和产业。

但赵骏怎么会在这儿,他前几天在东枝,不是还说要去南掸谈生意吗?

赵骏伸手过来,“您好,周团长、周太太,我是柴坤集团的二把手,我叫赵骏。”

“周觉山。”

两个人假装不熟的握手,互相介绍。

在思抿唇,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儿,她强忍住内心的情绪,跟赵骏点头。“俞在思。”

她嗓音微哑,说话的语音语调,像极了她妈妈年轻的时候。

……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徐再思的《折桂令·春情》,这首小令怎么样?”

二十多年前,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她一袭乌黑的长发垂肩,手里捧着一本古诗词的小册子,翻来翻去,逐字研读。

病房里没别人。

赵骏捞了一把坐下,皱了皱鼻子,“什么怎么样?”

女人莞尔,“好不好听?我觉得这首小令写得很好,美而不俗,我想用这首小令给咱们家女儿起个名字。”

赵骏歪头,“不行,不好,太矫情了。我的女儿,以后得参军或者当警察,不能整这些小情小爱的东西,必须得起个响亮的名字。”

女人眨眼,阖上本子,看看他,“那叫什么呀。”

“叫大红怎么样?”

“你敢!”

女人气恼,一本本子砸上头,赵骏咧嘴笑笑,但还是嚷着闹着,跑来跑去,非得要叫“大红”。

赵骏是警察,跟下面派出所的同事都很熟,他要是真想管女儿叫大红,那也不过就是一句话的事儿。

但是轮到后来上户口的时候,熟悉的同事都问他,他们家大红咋样啦,他气得一脚就踹过去,还是颠颠地跑去跟负责登记的同志说,“嘿嘿,我们家女儿叫在思”。

“……不对,不姓赵。她妈说姓俞好听,随她妈姓。”

“不对,不是再见的‘再’,她妈说是……‘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的‘在’。”

“啥玩意?‘在河之洲’你都没听说过啊,你个文盲!你读没读过书啊?你起开起来,我自己写!”

早在那个年代,电脑还没有普及。类似于一些偏远的地方,户口还都要用钢笔手写。俞在思的名字,就是这么赵骏一笔一划写下来的,他字写的难看,回到家里,还被他自己老婆给深深地嫌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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