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斗米恩升米仇,这样的做法对于他的那些弟弟妹妹而言未必是好事,如果当初他选择了这个做法,或许毕家兄妹之间的感情,就不会像今天这般深厚。
“至于家母,将来会和大妹妹一块生活,其他子女每个月给与一定的生活费,这是家母的决定,也是我们这些子女一致认可的。”
荀眉是个很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自己一个孤寡老太太,过惯了当年的苦日子,各种各样的小毛病做媳妇的不一定能忍受,而闺女不一样,而且大闺女作为同样经历过那些生活的姑娘,很能理解亲妈的那些小习惯。
毕天佑的大妹妹嫁的丈夫父母早亡,荀眉跟着大闺女过并不会惹来女婿的不满,相反毕天佑的大妹夫淳朴老实,对荀眉这个岳母十分孝顺。
因此在老太太的强烈要求下,她的养老问题就做了如上安排。
毕天佑的这个说法还真是让凌国栋吃了一惊,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很少见到有和女儿生活的长辈,或许是老思想作祟,尤其是农村里的老一辈,把儿子孙子当天看,对闺女不屑一顾,这么看来,毕家在儿女问题上还挺平等,不像是那些重男轻女的。
凌国栋为了自己那两个闺女真是操碎了心,现在计划生育出来了,每天有多少人家因为媳妇生了女儿闹得不可开交的,他可不想闺女嫁一个只认孙子不认孙女的人家。
现在看来,在家庭这一关上,毕天佑算是过了。
至于人品问题,这得日久见人心,凌国栋并不认为只是从一餐饭就能看出来毕天佑的为人,好在离娇娇能嫁人还有两年的时间,这段时间足够他好好观察这个大女婿了。
短短几段话的时间,毕天佑的背后已经一阵虚汗了,他的余光瞟了一眼埋头吃菜的闫肃,心里羡慕他怎么没和娇娇青梅竹马呢。
凌国栋对闫肃还真没几个问题要问的,他和闫雷霆熟啊,加上一个一心想要替儿子在未来老丈人面前刷好感,他连闫肃几岁开始不尿裤子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再加上几年的相处,对闫肃的脾性就更加了解了。
接下去的时间,喝酒吃菜,场面渐渐开始热闹了起来。
“妈,我去给你们盛饭。”
酒水喝的差不多了,凌甜自告奋勇去给大家盛饭,凌娇见状也跟了上去。
等两人出来的时候,除了一个托盘上摆着的几碗正常大小的米饭外,还有一个饭碗就有些可怕了,为啥说可怕呢,因为那个饭碗是凌家过年时候拿来盛大菜的海碗,只见里头盛了满满一碗白饭,都冒尖了。
“你把饭都盛出来干什么,等会儿都凉了。”
万金枝有些不明白,虽然现在天气已经转暖了,可也不用把饭都盛出来放在桌子旁吧。
“不是,这是给闫肃的。”
前些日子凌甜帮那父子俩在家做了一顿饭,好家伙,翻遍了整间厨房,就没找到一个正常大小的饭碗,唯独两个盛汤的碗和一个木制的饭桶特别醒目。
联想着读书时候曾见识过的闫肃的饭量,凌甜心里头怀疑,这家伙和闫叔叔在他们家吃饭,是不是从来都没吃饱过。
闫肃见自己大胃王的饭量被亲爱的甜甜拆穿了,顿时就有些绝望了。
他爸说过,正常小姑娘都不喜欢太会吃的男人,因为她们会觉得自己找的是个饭桶。
“会吃好,会吃是福啊。”
兰秀梅通透,看闫肃这样还有什么想不明白的,心里头觉得好笑,面上却很慈祥的安慰闫肃那孩子:“以后来家里就不用做客,想吃多少吃多少。”
“就是,妈,你不知道看闫肃大口大口吃饭多让人开胃,当初在学校里我就盯着他吃饭,多吃了小半碗呢。”
凌甜觉得自家男人能吃挺好的,这么一来以后自己试新菜就不用担心吃不完浪费了。
闫肃一听甜甜夸了自己,顿时就生龙活虎了,原来看自己吃饭能让甜甜胃口好吗他是个实诚人,自然不会觉得甜甜是哄他的。
接下去的这餐饭,全家人就盯着闫肃往嘴里扒饭,那胃就和无底洞似得,别说,看着他吃的那么香,大伙的胃口都被他带动的好了起来。
原本为了招待闺女对象特地准备的一大桌子菜,如风卷残云般被扫荡一空。
看着闫肃吃下最后一口饭,万金枝心里想着,她不仅得给未来二女婿准备美白的膏药,还得准备一些减肥的药啊,就这么吃下去,她闺女不会哪天被压死在床上吧
这么一想,万金枝就很慌了,她得告诉闺女,就他们俩这体格差,以后就算宠男人,也不能让他在上面啊。
她和她爸偶尔换换是情趣,他们要是换换,那是要命的。
作者有话要说: 甜甜:妈,什么给了你我会在上面的错觉
闫肃流鼻血:甜甜,其实你想在上面我是很愿意的
这个算婴儿车吗
第84章 结婚
“回来了,怎么样啊”
闫雷霆翘着二郎腿翻着最近特别火的武侠小说,还是从香江那边流传过来的,他现在手上的这本是一个叫骨龙的大作家写的,内容特别精彩,像闫雷霆这样生活寂寞的单身汉,看的都热血沸腾了,论消磨时光,可比电视机给力多了。
“还行。”
闫肃回了老头两个字,然后从客厅口走到自己的房门外,再从房门外走到客厅口,来来回回,晃的闫雷霆都没法安静看书了。
“呦,手上还拎着的东西呢,是你凌叔和万姨给的”闫雷霆看着儿子手里拎的一袋包装精美的袋子,当下就明白了儿子刚刚在他眼前来回晃悠的原因,原来是等着他问这句话呢。
“咳咳,万姨给的,听说是现在特别火的擦脸的东西。”
闫肃把袋子打开一个小口,很矜持的凑到他爸面前让他瞅了一眼,然后把袋子又猛地合起来,好像仙气会跑光一样。
卖了这么大一个关子,到头来除了里头盒子方方正正的外形,啥也没看见啊。
“只给了我。”
闫肃强调了这一句,这可是在那个小弱鸡大姐夫走了后,万姨偷偷摸摸塞给他的,这得是对他多满意啊。
“莫不是你万姨觉得你丑吧”
闫雷霆呵呵冷笑,很不给面子的打击了一把亲儿子。
“胡说”
闫肃的眼睛都瞪直了,“要是我丑那你也好看不到哪里去,万姨说过,咱们爷俩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他爸就是不大方,坦然承认他这个儿子特别受欢迎不行吗非要捏造一些莫须有的事实来诬陷他。
闫肃很认真的摸了一把自己的脸,这脸绝对不丑,不然甜甜对着他的脸怎么亲的下去呢。
打击人不成反被将了一军,闫雷霆一下子就不好受了,不过想想也是,他模样都随他,要是他儿子丑,他岂不是也跟着一起难看了。
闫雷霆觉得自己的模样还是很俊的,没看他杀猪的时候那些小媳妇老太太都跟着面红心跳啊,虽然他打定主意守身如玉,可是魅力太足不受他控制啊。
“今天我吃饱了,兰奶奶说能吃是福,大家都劝我多吃点。”
闫肃拍了拍肚子,幸福的小模样深深刺痛了闫雷霆的眼睛。
想当初他第一次去岳父家吃饭,那时候他单纯啊,当然是敞开肚子吃饱为止啊,结果岳父家的饭不够吃,还是岳母紧急蒸了一锅红薯才勉强塞饱肚子。
那天过后原本很满意这门亲事的岳父岳母就有些不太乐意了,总觉得他太会吃,将来怕是要把家里给吃垮了,要不是闫家的条件实在不错,他也娶不到自己喜欢的姑娘。
闫雷霆想着自己当初的经历,又看了看一脸我本来不想说,是你问了我才勉强告诉你,隐晦的炫耀的闫肃,脸涨成了猪肝色。
他忘了他娶媳妇的时候正巧是家家户户日子都不好过,饥荒刚过去,食物暂时还紧缺,岳家人看到他一个活生生的饭桶,当然心存疑虑了。而现在经济好了,谁家还在乎一缸饭的事情,尤其是凌家和闫家的条件,闫肃再会吃,还能饿到甜甜那一口不成。
闫雷霆心绪难平,看着儿子显摆完了美滋滋的了自己的屋,视线转向手中的武侠小说,这好写到大侠手刃不孝子的那一出。
爽,好想学习学习怎么办。
今天是凌家老大凌国庆的长子凌坤娶媳妇的日子,不管怎么说,作为凌家小辈里第一个成家的孩子,凌国栋作为亲叔叔,总是得带着老婆孩子回家一趟的。
自从去了市里,然后又彻底分家了以后,乡下那房子凌国栋一家基本上就不怎么回去住了,除了过年的时候,扫墓家拜访一些老亲会住上几天,基本就空在那儿。
房子没人气就很容易坏,万金枝出了点钱托附近的一家人帮忙隔三差五去打扫一下,除除院子里的杂草,海公公和兰秀梅当初建的那房子也是,因此每趟回家暂住,只要带几床被套被褥就成了,至于其他生活用具,反正也住不长,干脆就没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