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当一个普通的大学老师,每天按时上课下课,能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家人,才是凌国栋追求的生活。
“壮壮,等会儿你二姐出门你就乖乖呆在家里做作业,或者去隔壁找你爷奶也成,别乱跑知道吗”
万金枝不放心的对小儿子叮嘱了一句,她这儿子长那么好,一不小心被猪拱跑了怎么办。
时间过得还真快啊,转眼间两个闺女就到了拱白菜的年纪了,尤其是娇娇,不知道什么时候给她带一株水灵灵的大白菜回来。
万金枝看了眼小闺女,想起了近几年气势越发厉害的大闺女,忍不住有了美好的幻想。
她梦想中的大女婿,皮肤应该是白白的,身材是纤瘦的,长相上不要求他能比得上她家国栋和壮壮,起码也得是清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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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着大闺女和二闺女都能给她带来一个养眼的女婿,万金枝的心里就忍不住美啊。
“对了,我刚买了把遮阳伞,卖伞的人说了,顶着这把伞就不容易被晒黑了,等会儿你闫肃哥过来,记得把那把伞给他。”
万金枝想着闫肃那大侄子,身材和长相估计是没法改变过来了,好歹把那身皮给养白些啊,作为阿姨,她能帮他做的就只有这些了。
凌甜看着亲妈脸上一会儿惋惜,一会儿欣慰的,也不知道她这会儿在想些什么。看了看外头挂的高高的太阳,点点头应了下来。
“诶啊,来不及了。”
万金枝看了看表,赶紧换鞋准备出门,正要穿摆在最外头的那双细高跟时,不知想到了什么把脚缩了回来,换成了一双微微带着点跟的黑色小皮鞋,然后拿起一个小包就往外风风火火的离开。
凌甜看着妈妈的举动忍不住捂着嘴笑了。
那双摆在最外头的细高跟还是凌国栋那时候觉得好看给万金枝买的,足足有八九公分的样子,在这年头也算是少见的,万金枝本来就腰细腿长,穿上那双高跟鞋,双腿修长,尤其是穿裙子的时候,不知道能吸引多少男人的目光。
当然,最重要的是万金枝穿上了这双高跟鞋,在个头上就压了凌国栋一头。
那一天,凌国栋拎着新鞋子回家的时候面上是挂着笑容的,等万金枝穿上那双鞋往凌国栋身边那么一站,这笑容马上就僵住了,连都青了。
从那以后凌国栋再也没给媳妇买过一双超过五公分高度的高跟鞋,反倒自己偷偷摸摸请老裁缝缝了几双加厚的鞋垫,藏得严严实实的,还当全家人不知道呢。
从那天起这双高跟鞋就被封印在鞋柜里了,估计是兰奶奶这些日子把鞋柜里的鞋清出来晒太阳除霉除味的时候忘记放回去了,还摆在了进门最靠外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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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凌国栋的眼光好,他给媳妇孩子买的东西基本上就没出过什么错,那双高跟鞋也是,除了跟头太高之外,没有任何缺点。
鞋子是小牛皮的,米白色,款式是基本款,简洁大方,一点也不挑年纪和身材,也不容易过时,凌甜忽然兴起了一股跃跃欲试的冲动,拎起那双高跟鞋就回了自己的屋。
“甜甜。”
闫肃按了按车喇叭,冲着屋里的小姑娘喊了一声,等了一会没听到回答的声音,从货车上下来,朝院子里走去。
他正打算推开门的时候,门也正从里头打开,凌甜一时反应不及,仰着身子朝后倒去,闫肃健壮伸手一撩,挽住了小姑娘纤细的腰身,用了点劲把人拉了起来,惯性使然,两个人就抱在了一块。
凌甜伸手戳了戳抱着自己的大木头,他这是打算抱到什么时候去啊。
“小心点,这么大人了还那么莽撞。”
闫肃一本正经的对着小姑娘教训道,看着她气鼓鼓的表情,忍不住伸手点了点她的额头,现在两人的关系比起当年亲密了许多,有些动作做起来也十分顺手。
六年过去了,闫肃的个头更高了,足足一米八八,凌甜穿着妈妈那双近十公分的高跟鞋和他站一块,还得抬着小脑袋仰望他,更别提没穿高跟鞋的时候,有时是和她走在一块,凌甜都有种爸爸带着闺女的感觉。
只要她稍微往下蹲一蹲,闫肃的咯吱窝都能把她夹起来。
“给,我妈让我给你的。”
凌甜把伞递到闫肃的手里,蹦蹦跳跳绕开他朝货车的副驾驶跑去,刚刚对方嘲笑了她,她决定单方面冷落他一分钟。
闫肃看着手里的伞,这已经是万姨数不清多少次送给他伞了,你看看万姨多喜欢他,总是怕他下雨没伞被淋着,看来自己这些年的攻略没白费啊。
闫肃心里美滋滋的,跟在小姑娘的身后从另一边上了货车的驾驶位。
等上了车,他意识到似乎不太对啊,视线朝凌甜的下半身看去,看着那长度勉强过膝盖,露出纤细白嫩的小腿肚的小姑娘,醋意横飞。
“你这个年纪穿这么少,老了容易老寒腿的。”闫肃很体贴的朝凌甜的膝盖上盖了一条毛巾毯,很是严肃的劝解道。
凌甜看了看膝盖上的毯子,又看了看车窗外六月末的太阳,这是在驴她还是驴她还是驴她,你给她找一个六月末穿裙子得老寒腿的姑娘来。
闫肃看着小姑娘乖巧的不说话,心里的心气顺了,踩上油门卡车朝车站走去,等车开了有一会儿了,闫肃想着,不对啊,现在还在车上,他给小姑娘盖什么毯子,这剥夺的不是他自己的福利吗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十一点半,朋友们都放假了,最近有点荡啊
第72章 大姐夫
“大姐。”
凌甜看到分别了近一个月的姐姐, 欢呼着跑了过去, 闫肃看着她脚上踩的那双恨天高就不由的心颤, 就和老母鸡护着小鸡崽一样, 跟在凌甜半步远的身后, 随时准备以身相护。
想想不经意又能有一个抱抱,还有点小开心。
凌娇眼里此时也只能容得下自己的宝贝妹妹,当下就张开手臂迎了上去, 把人抱在了怀里。
“大姐, 我想好想你啊。”凌甜对着大姐就忍不住想撒娇,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只要和大姐在一块,她感觉无论自己做了什么事都能被包容。
“我也想你, 大姐从港城给你带了许多漂亮的衣服, 都是你们这个年纪的小姑娘喜欢的,还有大姐给你买了个bb机, 以后念大学住校的话, 有什么事就给大姐传简讯。”
对着最宝贝的妹妹, 凌娇身上那股子雷厉风行的气势一下子就缓和了, 就和一个普通的姐姐一般,姐妹俩抱在一块脉脉温情。
边上的两个男人看着这一幕,怎么看怎么不开心。
“这是甜甜吧,我们也有好些年没见面了。”一直站在凌娇边上的青年打断了姐妹俩的谈话,他的声音深沉带着点磁性,有点像是广播播音员的声音, 特别是现在为了讨好心上人的妹妹,故意压低了声音,更是给人一种耳朵要怀孕的感觉。
凌甜以前还不知道自己还是个声控,听了这声音,忍不住多看了来人一眼。
“你是”凌甜觉得对面的人有点眼熟,却想不起来自己到底在哪里,什么时候见过。
站在大姐身旁的男人今天穿了一身灰白条纹的衬衫,深灰色的西裤,即便六月底白舟市已经开始炎热,他的扣子依旧扣的一丝不苟,他的个子正好比大姐高了半个头,大姐一米六五,还穿着小高跟,对面的那个男人的身高应该在一米七八左右,算是比较高的了,像闫大哥那样的,完全就是异类,不能拿一般男人和他比较。
凌甜上下打量着那个青年,对于姐姐身边难得出现的男人,她必须好好考察清楚。
青年的身材微微有些消瘦,没有闫大哥来的强壮,凌甜觉得男人还是壮一点比较让人有安全感,看长相,不能说有多帅气,可也称得上五官端正,令人称赞的是他那身沉稳端正的气质,配着鼻梁上架着的那副金丝框的眼睛,有一种奇妙的感觉。
也不能说斯文败类吧,凌甜觉得,就像是后世电视剧里常常出现的总裁精英男,总之就是那种很厉害的男人就对了。
毕天佑今年二十二,说来凑巧,正好是凌娇直系的大四学长,两人的重逢,还是在凌娇大一报道的时候,那时候他认出了凌娇,看着对方的父母都跟在身边,没好意思上前攀谈,毕竟那时候他也不知道,当年的那个仗义执言的姑娘,还记不记得有他那么一个人的存在。
这个世界和凌娇记忆中的那个世界几乎没什么区别,唯独她身边的那些人,因为一些意外改变,完全步入了一条不同的轨道,毕天佑就是其中之一。
按照原本的轨迹,毕天佑因为无德的小学老师彻底失去了读书的机会,他能爬到之后那个地位,靠的完全是运气以及自己的刻苦努力。
十年代,有数不尽的机遇,全看你有没有胆子以及足够的智慧,毕天佑靠着自己创建了庞大的身家,那时候他不缺钱,不缺地位,唯一的遗憾就是当初没有完成的学业,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又借着身份的便利,成了一所大学经管系的旁听生,算是荣誉校友,花了四年的时间,满足了自己一个大学梦,当时在江浙的商圈里,也算是一个趣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