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九轻轻按着腿上的穴位,一面检查着,一面脸上的血色全部褪去。
萨萨儿自小跟着孟九学医,看到孟九的腿,又看了孟九轮换了几种手法检查腿,心中明白,释难天的腿在毒药影响下,经脉已经全部坏死,那条完全健康的腿也会慢慢萎缩干枯。
虽然释难天医术高超,下毒后就解毒,分寸拿捏极好,可短短五天内尝试的毒药太多,解药也太多,体内点滴沉淀下的毒素,都被一次次的毒药挤压到腿部。那可是上千种毒药的混杂,此时只怕遍鹊再生也救不回释难天的腿了。他想说些什么劝解一下释难天,可刚张口,泪已经冲出眼眶。
孟九原本脸若死灰,听到萨萨儿的哭声,反倒淡淡笑了,指了指一张椅子,示意萨萨儿把椅子挪过来,“五天时间,老天给了我运气让我试出了毒,这大概就是老天索要的报酬,很公平。去请玉儿把霍将军带过来吧把她拦在外面,不要让她进来。”
萨萨儿一脸激愤,那个女人究竟是什么人释难天为她做了多少,又牺牲了多少,到了此时还不忍心让她知道。但是心中的天的吩咐,他不敢半点违背,只能压下一切悲伤和愤怒去请那个女人。
孟九听到玉儿在屋外叫嚷着要进来,他知道拦不住她,只能决定放她进来,可解毒时,她只要看到自己的狼狈样子,势必会问他的腿怎么了。
他命塍引熄灭了灯,玉儿进来的一瞬,他弹了迷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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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过半,霍去病身上的毒完全清除。精疲力竭地孟九默默凝视着并肩睡在榻上的霍去病和玉儿。
有风从屋外吹进,吹熄了蜡烛。屋内倒不觉得昏暗,皎洁的月色倾泻而入,恰恰映照在玉儿脸上,越发显得肤色如玉。
距离这么近,近得自己一伸手就可以碰到她。
可距离又这么远,远得她永远不知道他和她曾经有多近,远得今生再无可能。
初次相识时,那个衣衫褴褛、放声大笑的少女。
长安城再次相逢时,那个心思细腻、谈笑间照顾他于无形的女子。
她屋上赏月,他院内吹笛。
星夜探访,却在他窗外静站不前的女子。
为了他去学吹笛,一片芳心全放在一曲越人歌中的女子。
从秋到春,从春到冬,她种着鸳鸯藤,也种着她的心,种着对他的情。
当日笛子上的点点血迹,她的心痛,他以为只是人生的一个片断,却不料成了他一生的心痛
原来一切都清晰得仿佛昨日发生,她搁下笛子,转身而出的一步步依旧踏痛着他的心
鸳鸯藤前,为什么会残忍地把袖子从她手中一点点拽出孟西漠,你当年怎么可以对她如此残忍对自己如此残忍为什么不可以放纵自己一回
如果第一次听到曲子时,他说了“好听”。
如果她凝视他时,他没有避开她的视线。
如果她握住他的袖子时,他没有拽出。
如果她飞跃上墙头时,他能开口解释。
如果在他病中,她抱着他时,每一句的许诺都是真的
如果如果人生偏偏没有如果。
不知道痴看了多久,屋子内渐渐昏暗时,他才惊醒。
月亮已经要坠落,这是黎明前最后的黑暗。
新的一天要开始了,可他却要永远退出她的生命。
霍去病和她是般配的。
他能陪着她纵横四海,能驰骋万里,能爬最高的山,趟最急的河
而自己
孟九低头看着自己的腿,从此后,这一生都只能依赖轮椅了。
一方绢帕,却是万千心思。
他提起笔又放下,放下又提起,最终还是没有能写下“玉儿”二字。
他无法和她诀别,只能用“霍去病”开头。
玉儿一进哈密就能看到金色为沙漠,碧色为泉水的月牙泉形状的医馆招牌,和当年她戴过的耳环一模一样,她会立即明白到哪里去接逸儿。
当日在月牙泉边月下偶遇时,他因为霍去病在他面前故意重重说出“夫妇”二字而有几分气,也想看看霍去病看到玉儿对这个招牌反应时的表情,此时却后悔用了这个招牌,现在他宁可玉儿永远不要想起他。
当“相见无期”四个字写下时,他面上奇异地带着笑,可笑下的那颗心却刹那间灰飞烟灭。
玉儿,这是我能做的最后一件事情了。以你的性格,如果知道我的双腿因为替霍去病解毒而彻底废掉时,恐怕再不能安心和霍去病去过你们的畅快生活,可我要看的是飞翔着的你,而不要看因为内疚愧欠而被羁绊住的你。
清晨的阳光斜斜打进了屋子,榻上的二人被一片紫醉金离的华光环绕。
孟九微笑着想,他们的世界是属于阳光的。
孟九握起了玉儿的手,迟疑了一瞬,缓缓低下了头。
唇,深深地落在了她的唇上。
玉儿,原谅我做了小人,原谅我对自己的放纵
她的唇和想象的一样,甜蜜、芬芳、温暖,可这个过程却是永远都没有想象到的是一种痛到骨髓的苦这唇齿间的缠绵,口舌间的旖旎,是以绝望为烙印
良久后。
他抬起了头,把她的手放在了霍去病的手中,决然转身,推着轮椅向外行去。相见无期
“在木棉树空地上坐上一阵,
把巴雅尔的心思猜又猜。
在柳树荫底下坐上一阵,
把巴雅尔的心思想又想。
西面的高粱头登过了,
把巴雅尔的背影望过了。
北面的高粱头登过了,
把巴雅尔的背影从侧面望过了。
东面的高粱头登过了,
把巴雅尔的背影从后面望过了。
”
榻上的人儿还未苏醒,这一次她没有看到他的背影,而他也再未回头。
一人一驼缓步而行。天山雪骆虽然可以奔驰如电,但从此后,因为他的腿,要委屈了这匹神俊的骆驼。
不过现在,他宁愿它慢点,再慢点,可既使再慢,雪驼依旧会带着他一步步远离了她。
碧空万里,绿草接天,阳光明媚。白色的羊群、黑色的骏马,如散落的珍珠一般点缀在绿绒地毯上。矫健的牧人正纵马驰骋,美丽的姑娘哼唱着牧歌,歌声欢快愉悦:“云朵追着月亮,巴雅尔伴着伊珠,草原上的一万只夜莺也唱不完他们的欢乐”
他不禁停下了骆驼,怔怔听着。
这一生,快乐曾经离他很近,但终究错过了。
心如刀绞,一阵剧痛下,他俯在驼背上咳嗽起来,半晌都抬不起身来,嘴里一股腥甜,未及反应,骆驼雪一般白的毛皮上已落了几点黑红,原本该是鲜红的血,却透着郁郁黑气。他淡然地看了一眼,随手挥袖,替骆驼擦拭干净。
草原上的风夹杂着花草香吹过他的身子,胜雪白衣飘浮间,只有地上的一个孤零零黑影变换相伴。
日出时的壮美色彩已经散去,此时聚散无常的天边流云恢复了白色,他心中忽有所悟,轻拍了下骆驼,催其快走。取出腰间的笛子,伴着牧女的歌声吹起了曲子。雨后霓虹,云海日出,春日繁花,人世间的美景大都难以拥有,不过驻足时,曾经历过的美丽已经足够了。
笛音清灵,和着牧女的歌声直冲云霄。孟九眉眼间的痛楚仍在,面上却是带着一个浅浅的笑。
纵是情深,奈何缘浅,但不悔相思。
全文完:
最后的告别语
到此为止,这个故事在我心中真正画上了句号。
其实书上有一个后记,可是我不想用那个了,在我心中这是它最初开始的地方,也是最后完结的地方。
我想和这里看过它的朋友告个别。
这个故事从去年二月份开始写,到下册的初稿,断断续续的修改,似乎一直持续到出版前夕,大概十一月底,或者十二月初记不清了,还大改了一章。
这个故事是写的最长时间的一个故事笑,目前而已,也只写完了两个故事,步步惊心从开始动笔到定稿,似乎只有不到五个月时间。那时候比较闲,又刚到美国,认识的朋友不够多,唯一娱乐:写故事。
也许都是借口,有人说越忙才越能写。大概只是比较慎重,和一种理性思考文字的过程。
这个故事,写得比较慎重,改了又改,因为这里面有我最喜欢的三个人物。
这个故事,大概是写过的故事里面,最让我心情愉快和幸福的故事。
写它的时候,我自己会常常写着写着傻笑,也会走路的时候,望到蓝天,就笑了。
还会看到美丽热烈的花就想,人生就该这样呀
轰轰烈烈地开一回,一回就够,甚至一次就够只要开过,只要燃烧过,只要热烈过,一年,一月,甚至一天。
很开心,很幸福的感觉。
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他们都很年轻,十七八九岁的年级,到结束时,他们仍然很年轻,最大的也不过二十五六岁。所以这个故事本就该是年轻的,放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