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也搞不懂啊,为什么会有这种充满不合理的问题。当你最重要的两个人同时落水时,你会先救谁——社长怎么可能会落水!知里子你也不是会无故落水的类型。既然是同时落水等我选择先救谁,那说明你们的距离相当近,就算距离很远,我救社长、救你的速度肯定比不过社长。我真正应该马上准备的,是一起暖暖地泡澡才对!”
乱步斩钉截铁。
除了最后一句,他与她的想法毫无二致。
她的疑惑,不是为什么会有这种无理的问题。
而是,为什么会说起这种无理的问题。
知里子合眼。
她知道了。
“虽说是这样,但真的想一想社长和你同时落水,我搞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只是想一想就超级生气了……我的话,是绝对不会让你们陷入掉下去的危机。这是异常蠢笨又无聊的恋爱考验,对吧?所以说,真是搞不懂啊,大家为什么会喜欢在毫无意义的问题上浪费时间。”
在光线黯淡的环境中,她合着眼,听觉越发灵敏、清切。
窗外鸟雀清脆的鸣啼、隔壁早起练武尽量控制的动响、榻榻米和被褥窸窸窣窣的摩挲、砰砰作响的心跳,以及乱步挨在近侧,郑重其事地重复她遗忘的记忆。
“不是你说起的,是我。我想交换的,在知里子你否定了刚刚那个以后,你让我换一个吧,我就如你所愿换了。换成我现在,之前也是,总之是一直最想要的。”
“你。”
“我想要你!知里子。”
“想要就是喜欢。我喜欢你,是真实、纯粹的喜欢。判断喜不喜欢,是最简单不过的事情了。就像众所周知,我喜欢弹珠汽水,社员习惯用我喜欢的弹珠汽水来收买我,打乱我的工作计划。可是,我只在渴了的时候特别想喝,喝撑了就不想了,甚至会反感。我喜欢吃粗点心,在饿的时候尤其想吃,喜欢吃,怎么都吃不腻。可一旦把肚子吃胀了,要吃消食片帮助消化,不然胃痛得难受,那时我会坚决拒绝一切食物,因为难受得吃不下。”
“我喜欢弹珠汽水和粗点心。只在渴了和饿了的时候,特别想要它们。而不论什么时候,我都想要有你在,有你陪我。想要的时间远远长过弹珠汽水和粗点心,没有不想要的时候,所以是比喜欢弹珠汽水和粗点心要更喜欢、无法比拟的程度,就这么简单——”
“想要,喜欢,想更进一步。我检索过,女性的理想型男友标准、作为恋人必备的品质、恋爱的技巧和方法、各阶段的身体接触……总之很多很多,搜索引擎键入第一个后,会自动联想关键词,接下来只要一个一个点下去就好了。在侦探社总有一些时候,会因为没有事件而特别无聊,我看完了所有检索页面的前百页,结论是没有一点参考性。在恋爱技巧和方法中,我就看到了好多次重复的恋爱十大考验的总结,以及应付考验的所谓标准答案。就是在那里看到了,最重要的两个人落水,会先救谁这种毫无道理的问题,真是。”
“虽然我清楚知里子你并不会以检索结果为标准,但是,我对比过,我都符合哦——全部符合喔!在普通人的标准中,我是再可靠不过的选择!就比如,有一个女性找恋人的十条标准:“一,他记得你的每件小事”,我的记忆力超绝,十年前、二十年前的小事,也记得清清楚楚;“二,他对你诚实”,我从不说谎,而且会让全世界都对你诚实;“三,他会哄你开心”,我每天都在做给人开心的事情,大家看到名侦探出场,都会发自内心地绽开笑,不,犯罪者会对我的存在痛哭流涕;“四,他喜欢陪在你身边”——我喜欢陪你,还喜欢你陪我!……”
乱步充分发挥了不停说话的特长,像不知疲倦的蝉,却不会觉得他吵。
终于,乱步说完了她遗忘的话。
停顿片晌,他小声问起。
“所以,判断喜不喜欢这件事,是超级简单的。那——知里子,你喜欢我吗,你想要我吗?”
“你想要我吧?”
第059章 我百分百确认
“想要就是想要, 不想就是不想嘛,这是不用半秒就能判断的客观事实——”乱步催促。
说不用半秒,隔了不到半秒, 名侦探真的开始抢答:
“我都看到了!这对世界第一名侦探来说,简直是太简单了,简单到就和吃粗点心、喝弹珠汽水一样毫不费力。不,比那个要更简单, 我百分百确认——”
不等她作声, 乱步不带停顿地完成了自问自答。
“是想要吧。”
“你想要我。”
“你也喜欢我。”
“对吧,知里子。”
“哈——”
乱步愉快地弯起眼睛, 紧紧贴着知里子,乖乖巧巧地,不动了。
一小束暖色调的晨光投射进来,打落在乱步餍足的笑眼上,蒙上一抹浅浅的光晕。
有力的另一个颤动, 近在咫尺。
知里子清切地感受到乱步蓬勃的心跳, 他有点心动过速了。乱步此刻没有跑步, 没有饮酒, 没有进行任何剧烈运动,这是情绪激动导致的生理性心动过速——心率、呼吸和一闪而过的微表情, 是生物难以操纵的本能, 轻易会泄露出真真正正的情绪和感受。
知里子听见乱步毫不掩饰的情切。
这种无法伪饰的反应, 同时是“超推理”关注的重要线索。
名侦探敏锐地捕捉到了她的,所以自说自话。
异能侦探向来不遗漏任何信息。
不过, 乱步最近似乎越发频繁地,不戴眼镜时,也和戴眼镜一样转动脑子, 使用着“超推理”。
比如,看穿坡的文字诡计;自信地应下坡的下一次挑战,乱步要赢,就必须进入禁止异能的小说世界;以及方才。
知里子思考着,视线越过乱步放松的肩颈,看到不远处。
乱步刚刚就是从那窸窸窣窣挪过来的。侧边落着乱步原本充作毛毯,盖在他自己身上遮凉的褐色小披风,和一只瘪瘪的猎鹿帽枕头——在她毫无意识的休憩时,规规矩矩,待她醒来,他说起话来,又是熟知的恣意妄为,真是。
就算不便翻动榻榻米下的储物格,找出备用的毛毯,衣柜里厚一些的毛衣比猎鹿帽更适合代替枕头。
枕头不合适,容易落枕。晚点,乱步肯定要觉得颈部酸痛,哼哼唧唧地叫痛,要她轻轻揉。
知里子不由得想到。
可理应排在第一位的,显然是要被拒绝的“我想要你”这个交换。
与“她不会坐视不管”相仿,这不在能够交换的行列。
乱步的话又轻轻传来了。
“知里子,从你在车上靠着我不小心睡着了——我把你抱上来,超级轻松的,比你使用腕力增强手套抱起我要轻松喔。别小看我的手臂和腹部没有那种锻炼过度、肉眼可见的肌肉,这样才好,软乎乎的,抱着会很舒服,对吧。知里子你也软乎乎的。我们这样刚刚好,最好了。说到软软的,除了要软软的双人床,还要换掉现在不凉快的空调——我很可靠的吧,会主动对比男友的标准,构想和你一起的未来,还半睡半醒地看照你,一直守到现在……啊,我现在……好困……”
他好困,是真的。
她软乎乎的,这样才刚刚好,最好了,抱着很舒服,也是真的。
还有淡淡的,不同于他的香味。
乱步满足地闭着眼。
不是人工合成的香精,由主香剂和数种修调剂、定香剂拼凑而成。
陪他去到各个事件现场的知里子,很少使用香水。这是与事件紧密接触的刑事、法医等人必备的工作素养,要尽量避免身上携有浓郁的气息,以免减弱、掩盖现场由气味广而宣之的信息。当然了,即使领他去现场的,是侦探社淡妆浓抹的调查员,喜欢喷洒模仿天然花香的香水,也丝毫不妨碍他侦破的速度。
反而是知里子身上熨贴的,仿佛裹着热度的香气,对他的影响更大。
所以,他想要抓住,他喜欢的香味。
不只是气味。
最初想要的,在失去依靠的十三岁,他迫切想要的,是不会将他视作怪物、能够对他伸出援手的人。
其实只要做到后一点,对当时找工作屡战屡败的他而言,就足够友善了。
他会死缠烂打地跟着,利用同情心理和逻辑漏洞等一切手段,向对方讨要生存的必要条件。
因为他根本没有一点找工作的才能,和这个社会格格不入。
为什么父亲认为,他一定会成为比他们更受人赞赏的存在。
乱步完全不能理解父亲的口头禅:他要保持沉默,别让他知道的事情伤害别人。
伤人的,明明只有利器才对。
不,不小心磕到、撞倒、碰上尖锐的器物,也可能受伤,皮肤会见血,或出现淤青和痛感。
他知道的事情,怎么可能会是伤人的武器?这种虚无缥缈、无实物的物质,要怎么成为伤人的武器,乱步不明白。
搞不懂。
真搞不懂。
一点都不明白。
没有人告诉他答案,没有人倾听或是愿意认真听他说话,没有人发现他日渐堆积如山的疑问——大人应该比他要聪明一百倍,就像他无所不知的父母。可应该比他聪明一百倍的大人,却一直无视他的问题和求助,表现得比他更蠢笨……他快受不了了,这是一场比谁更会演戏,更具忍耐力的游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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